- 给这本书评了5.0
乾隆十八年(1753)清朝国家税收达 107,310,000 两。清朝的国家税收支付王公文武百官的俸禄、兵饷、驿站经费、教育经费、河工塘工经费和其他。关于清代财政研究还有许多中日学者参与,陈锋教授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乾隆年间,皇室财政和国家财政不同的是,田赋不是皇室主要的收入来源,其主要收入在于商业方面。例如皇室凭借权力介入盐税和关税的税金分配,并将皇室资金借给商人赚取利息等。再者,盐商或广东十三行的行商等富商巨贾在各种庆典报效皇帝,动辄百万两,也成为皇室收入来源之一。至于皇室的开销有:皇帝后妃等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的消耗;赏赐、筵宴;节日庆典如皇太后、皇帝万寿、皇帝大婚等;修缮宫殿、苑囿、寺庙、陵寝;以及乾隆皇帝四次东巡、六次南巡、至避暑山庄行围四十九次等出巡活动。汤象龙教授认为皇室开支是 “统治者对人民无法公开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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