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城市为什么胜利了
作为一个现代城市人,你有没有无数次地想过逃离现在的大城市,到乡村和田野里去生活,哪怕只是短暂的休假?你有没有想过,人们应该到山清水秀的地方建造自己的住宅,让日常生活充满了绿色和生机?你有没有想过让自然和城市融为一体?
且慢。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拥抱自然是非常诱人的危险。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人类活动必然或多或少地给自然环境带来影响,有些影响无法逆转。如果相信这一点,在此基础上,保护整个地球的生态文明的最有效的捷径,应该是远离自然,或者说,是尽可能地减少对自然的干预。
更进一步推论,人的生活要减少干预自然,就只能自我收缩,在城市里增加密度,向上发展摩天大楼,向下建造地下交通,让城市密集起来,简单一句话:越挤越好。拥挤到什么程度呢?比如香港,比如东京,能够下楼步行 5 分钟之内解决基本生活。
高密度带来了高度的互动。相邻的店铺竞争激烈,分享流量。高度竞争带来高度的创新,谁不创新都活不下去。高密度的创新带来进步。
反过来说呢,如果城市密度太低,或者像北京这样平面发展,摊开大饼,结果如何?
人和人似乎不再拥挤,似乎每个人都获得了更充裕的空间,这样宜居了么?
并没有。
你会为了买一件衣服开车一个小时,你会为了和朋友聚餐穿越城市 30 公里,你会发现分居在中关村和国贸的情侣其实算异地恋。
更可怕的是,城市向外蔓延,不停地侵占原本不属于城市的自然。
所以,人类现代社会的胜利,就是城市的胜利。而城市的胜利,就是高度集中的拥挤共存的胜利。
反直觉吧?反直觉就对了。3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11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城市是胜利的《城市的胜利》这本书是一部研究城市问题的作品,它的作者是爱德华・格莱泽,一名哈佛大学的教授,国际公认的城市经济学家。格莱泽在城市、住房、种族隔离、肥胖症、犯罪这些方面有相当的研究,可以说本书的题材对他而言挺合胃口。此书的笔调生而又富有激情,一步步读下去能够带你领略全球城市的兴衰起落。从班加罗尔到休斯顿,从孟买到纽约,从雅典到底特律,各番风貌,尽收眼底。行文夹叙夹议,不乏数字点缀,但又深入浅出,绝无一点枯燥。可以说是一本即使非专业读者也能轻松阅读的通俗类社会经济读物。作者更会带领我们在城市发展的历史中穿梭,打破对城市的种种偏见。在书中的事实告诉我们,城市发展中的很多问题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例如,城市中贫民窟存在是为了消灭贫穷,其实柏油路比原始森林更加环保,文学作品中的田园牧歌看起来让人心动,但想要过上更高质量更低碳环保的生活,城市才是不二的选择。作者对城市这一 “人类最伟大发明” 的很是赞颂。支持高密度的居住方式,反对美国所盛行的以汽车主导的平面扩展 “摊大饼” 式城市模式。理由主要有二:一是近距离的接触可以增进交流,激发创意,这也是自古以来人们建造城市的主要目的;二是高密度的规划模式可以减少人均碳排放,对环境更加友好。书中讲到高密度城市居住形式存在着突出的问题。如果把城市好比一个养鸡场,从环境总体有利的角度来看,当然是密集养殖更高效,污染更易控制,但是从 “鸡” 的角度来看,恐怕并非如此了。那么,散养模式不是更生态?一片地一两只鸡当然生态,可如果是一两千只,那就是灾难了。目前的环境问题,就是人口过剩和环境负荷过重的问题。虽然作者言之称光是美国两个州的土地就能容纳全球人口,但这种不考虑居住适宜度的简单计算显然是不能作数的。我们常说 “环保”,但环保究竟是为了 “让地球更舒适”,还是为了 “让自己更舒适” 呢?表面上我们常强调前者,可内里却往往倾向后者。即使是为高密度城市大唱赞歌的格莱泽本人,也搬到了郊区居住。虽然他花了不少篇幅为此辩解,但怎么看这个情况都似嘲讽。从大方面看,格莱泽谴责美国目前这种依靠汽车平面扩展城市,并表达了对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步美国之后尘的忧虑。可问题在于,美国人自己选择了这种生活方式,如今却又以环境为名要求别人不选择,这说得过去吗?正如书中所说,这是 “开 SUV 的国家劝说骑脚踏车国家不要改用助动车”。格莱泽还算清醒,知道这样一厢情愿的规劝是行不通的,美国自己还是要做好表率。然而,美国人自己是否会放弃舒适的乡村生活,回到高密度的城市中过 “更加环保” 的生活呢?这恐怕不是几个学者的理性倡议或一两本书的宣传能够改变的。…… 最后,对于城市的胜利,书中有两句耐人寻味:“真正构成城市的是它的市民,而不是混凝土建筑。” 也唯有认识到 “人” 才是城市发展的最初动力和最终目的,城市才能真正成为人们 “最美好的希望”。…… 推荐推荐推荐!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6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真的要一味地城市化?按照作者的观点,越来越集中的城市化不论是社会经济的发展,还是生活效率的提高,乃至环境质量的改善等,其实都有其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的胜利对人类的未来而言是一种胜利。不过,此书乃一家之言,调查走访、以及所举的例子基本上以西方国家为主,这些地方的城市发展和教训,不可否认能对我们的城市化进程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但也不能一味地去参考照搬之。毕竟,我们要照顾自己的国情,城市发展不能意味着就能抛弃郊区农村,也不能一味地把人往大城市里去赶、去增加城市管理的负担,适当地在发展好大城市同时,把乡村振兴、特色小镇、中小城市建设一样搞好,才能利国利民的好事。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将高强度、高品质合作的进化进行到底!类似于备受诟病的跨国公司和明星企业家,超级城市也常常文明进化中不时出现的种种问题的背锅侠。现代城市的兴起和演化却有形形色色的挑战,这其中既有社会治理者激进式变革的后果,也有左派理想主义者乌托邦情结的作祟,以及民粹主义不切实际的利益主张问题。本书雄辩地告知读者,被人们常常忘记的大大小小、风格各异的城市,也许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创造之一。它们不但是现代智人最主要的生活场所、学习场所、创造场所和交易场所,甚至可以说,它们就是现代文明的主体本身。在自发秩序下成长而起的城市,其实是节能、减排、高效、环保、创新、便捷和舒适生活的最佳解决方案。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今天面对的主要问题依然是,城市太小、城市太少和城市规划管理水平不足……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城市的胜利》首先,书中纠正了一些对城市的偏见,包括城市中的贫民窟、健康问题、犯罪和城市拥堵现象。我们应当更加积极地去看待这些城市病,不必将问题妖魔化,而应在行动上有所作为,解决这些城市问题。不仅如此,城市也比一般人想象的更加绿色和环保,合理的建设也有利于维持一座城市的活力。人们为什么要居住在城市里,居住在城市里都有哪些好处?城市以 “共享” 的方式,让我们拥有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也让专业人士找到适合他们的工作,得到相应的回报;高密度的人口,让我们更容易找到挚友和真爱;城市也让我们通过面对面的碰撞和学习实现创新和进步。最后,通过回顾历史,我们看到,城市得以成功或复兴的核心,不是光鲜亮丽的建筑,而是人。卢梭有一句名言:“城市是人类的深渊。” 但《城市的胜利》告诉我们,城市不该背这个锅。人类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动物,而城市提供了最大限度合作的可能。我们周围的人越多,我们可以学到的东西就越多,新信息的交流就越密集。通过密切的合作,城市放大了每个人的力量,在不断的学习和创造过程中,城市让我们不断进化,同时也给整个世界带来了福祉。但是,我们也得客观看待作者对城市赞美。在摩天大楼的问题上,简・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就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她反对高楼大厦和大规模的城市更新,因为这会破坏了城市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她认为拥有低矮房屋、连续街道的社区才更有活力,同时也因为 “街道眼”,也就是邻居目光监督的存在而更安全。而在关于贫民窟的问题上,加拿大著名专栏作家桑德斯在《落脚城市》一书中提出,贫民窟或城中村连接了乡村与城市,让农民可以低成本地向城市迁移,但这需要良好的治理,如果处理不当,就很容易沦为犯罪地带,造成城市中族群的对立和冲突,而在贫民窟中实现现代化的城市治理往往又是最为困难的。现实中的城市,其实远比书籍和论文中描述的更为复杂,唯有在真实的生活中,我们才能对鲜活的现实有更加准确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才可能通过一系列的行动让城市生活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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