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4.0少年成长之书
#乐读英文原版书 坟场之书 "The graveyard book 孩子在哪里长大不重要,坟场也好丛林也罢,遇到了谁才是重点,经历了什么才重要书开篇冷血谋杀案开篇。第一句就是"There was a hand in the darkness, and it held a knife . 黑暗中有一只手,手中握着一把刀。"杀手血洗了男孩全家,才一岁的男孩因机缘巧合逃脱魔掌,来到一个坟场。之后便是男孩在坟场的成长故事了。坟场中有着各个年代的坟墓,从古罗马前的凯尔特人,古罗马,各个世纪中的英国,充满了历史,传说和文化,里面的鬼魂是男孩的老师,男孩识字便从认各年代的墓碑开始。另外书中很多男孩经历描写极为精彩,食人尸世界惊心动魄的冒险很象" 星战前传 ",人鬼共舞的奇异狂欢类似"Coco", 最后的决战类似" 哈里波特 "。尼尔的文字简洁生动,而富有哲理。在最后,男孩成长离开坟场想去看看走走大千世界 Face your lifeIts pain, its pleasure,Leave no path untaken. 孩子在哪里长大不重要,坟场也好丛林也罢,遇到了谁才是重点,经历了什么才重要。The Graveyard Book820LAuthor (s):Neil GaimanLanguage: EnglishAge Range: N 本书出版后赢得 2010 英国卡内基奖和 2009 美国纽伯瑞奖(Carnegie Medal 和 Newbery Medal 分别是英国与美国的儿童文学最高奖)。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0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一个婴儿平平无奇地成长在坟场的故事这个书名听上去很可怕,你可能会担心不舒服,其实不必担心。
虽然这是一个婴儿生活成长在坟场的故事,但是就连新奇的心情都有概率能盖过恐惧。
虽然这是一个开篇有谋杀和鬼魂出来的事,但是马上有温暖和爱心狠狠冲淡那些阴影。
虽然这是一个神奇的有狼人和女巫的世界,但是他们出现前的铺垫已经是最可怕的了。
我在《坟场之书》里看到的是一个婴儿成长过程中,不可避免遇到的友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等问题。
他的友谊不对等:那些鬼孩子不会长大,他慢慢比他们还大,他曾弄丢一段友谊,他们之间还有误会;
他的学校教育问题倒是能让不少家长直呼同感:墓碑是他的字典和黑板,他对两位老师态度截然不同,让一位受了伤;
家庭教育也有点问题:他不听警告,擅自走出坟场走向危险的世界,收养他的鬼爸爸含泪揍了他一顿。
这个故事里,成长于坟场的孩子最终的结局和其他孩子们的一样,慢慢长大,学有所成,远走高飞。
故事结束在他能够对付外界的威胁,没了能看到坟场鬼魂、夜视眼的能力,他该离开了。
这也是开头,欧文斯太太决定收养他的时候就注定的结局。
从此之后,他会犯错,会经历险境,会有友谊,也会失去。
走遍千山万水之后,再回到坟场,那时候坟场也不是他的家了,而是一个短暂的居住地。
这不就是当代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们的现状吗?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2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诺伯蒂(Nobody)的男孩误入坟场,被坟场的永久居民们共同抚养长大的故事。奇幻、冒险、魔法、死亡,是这本书的外衣。温情与成长才是内核。我仿佛从诺伯蒂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一部分。那个渴望无拘无束,穿行于生与死的缝隙间,用好奇的双眼凝视世界的孩子。—— 其实谁在小时候不是这样的呢?天真的孩童与勇敢的少年,如同神谕一般。我很喜欢关于食尸鬼的那一章。诺伯蒂厌烦学习,受食尸鬼诱惑并被带走,差点步入险境。被卢佩斯库小姐救回来后,诺伯蒂完全改变了看法,爱上学习。因为他发现,坟场里的老师们教他的知识,能够帮他抵御世界的恶意。这多像是对现实的隐喻啊。我们少时厌烦学习、厌烦上学,后来才知道,上学才是一生中最美好纯粹的时光。如果一个孩子能经历一些不足以造成很大伤害的恶意,也许是一个绝好的学习机会。书的末尾,诺伯蒂离开坟场走向真实的世界。一个充满温暖和善意的地方,哪怕它是 “坟场”,也足以称之为家。而一个充满恶意和冷漠的地方,即便布置得再温馨,也不能成为某人心中的家。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一本好看又好玩儿的玄幻小说一本好看好玩儿的玄幻小说 2022-4-11 前几天跟一个叫做 Kip 的美国老头闲聊。他是那种典型的满世界漂的美国人,去过芬兰、阿尔及利亚、意大利、韩国、巴西、加拿大和墨西哥,如今 60 多岁,在中国也待了三四年了。他去过的那些地方,刚好我也去过几个,大家聊得很开心。期间我说,在去过了很多地方之后,感觉这世上再也无所谓对,也所谓错。因为你在一个地方看到的所谓的错,其实也许就是另外一个地方的对。而他的感觉刚好相反,他说,走过了这么多的地方,他发现所有的人都差不多是一样的,他们渴望成功、渴望被人关注、渴望爱与被爱。我得承认,他的观点比我的观点要深刻那么一丢丢。这本书则告诉你,穿越 1000 年的时光,也跨越生死的界限,地球上这种叫做 “人类” 的生物,他们的情感也一样是相通的。他们和我们一样渴望荣耀、坚守正义、信守承诺、期盼尊重、期待被看到、在爱的面前变得无限卑微,一如正在阅读这段文字时的你我…… 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中,那个名字叫做 Nobody 的刚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在跌跌撞撞中,在一群各种厉鬼和女巫的看护下,茁壮地长大了,并开始了他的寻根和复仇之路。毕竟,寻根和复仇,也是人类基因里面的两大记忆。对于每一个有意识的生物来说,搞清楚自己是谁,以及确保群体繁衍,是两个最主要的课题。第一次读玄幻类的书,感觉非常好。那种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感觉,确实很刺激也很好玩儿,希望你能喜欢。又或者,如果你有至亲过失或即将过世,不妨翻开此书看看,或许会给你带来心灵上的蔚籍,因为,你也许会相信,就在他们的坟场里,一场热闹非凡的 Party 正在进行中,他们带着对你的思念,对你深深的眷恋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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