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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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摘:……。岳父开口说,都是男的,你不说我也明白。张因兵叹了口气。岳父又说,往后,不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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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人在命运面前的清醒与和解:认清生活的荒诞后,依然选择与生活讲和,在无奈中守住最后的体面与从容。接受命运的重复;人往往很难摆脱上一代的轨迹,虽然心有不甘,但最终选择认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这是一种对无力改变的接受。与过去和解;面对失去的亲人和过往的经历,与其在痛苦中反复撕扯(把毛衣拆成毛线),不如选择一种糊涂的活法,减少内耗,这是一种对情感负担的释然。在苦难中抱团;生活中的不如意虽然是负面的,但共同的苦难却能把人紧密联结在一起,形成最牢固的情感支撑。这是一种对生存困境的抵抗。与自我和解;到了人生的最后阶段,不再苛求外界的理解与尊重,而是通过不讨嫌的清醒自觉,去换取体面。这是一种对衰老现实的顺应。1.⁠他当然不知道西西弗斯,但他大概也体会到自己身上发生的荒诞,愁容下的不忿和无力感,是他对自己的失望,重复祖辈们的老路,认命且把希望寄托到孩子身上。他当然不懂什么西西弗斯,但也隐约觉得自己这辈子挺荒唐的。整天愁眉苦脸,心里又憋屈又没辙,说到底就是对自己失望,走了跟祖辈一模一样的路,认了命,还把指望全压在孩子身上。就像村里的高小松,他爸是泥瓦匠,他也去工地搬砖;他爷爷当年也是搬砖的。高小松心里不服气,觉得我这辈子怎么就这样了,但又没勇气改行,只能叹口气对儿子说:爸这辈子就这样了,以后好好读书,别像我一样。这就像打游戏选角色,爷爷选了战士,爸爸也选了战士,轮到他,系统默认还是战士。他想换法师,但手一抖又点了个确认,只能安慰自己:等我儿子玩的时候,让他选法爷吧。2.⁠一起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夫妻,一个先走,活着的面对过去的事,能不想就不想。一旦想起来,历历在目,顺着线头,一件刚织好的毛衣,又全给抽成了一堆毛线,还要重新捋顺,缠成线团。费事,又费神。老两口过了一辈子,一个先走了,活着的那个尽量不去想从前的事。可一旦想起来,什么都清清楚楚的,就像刚织好的毛衣,顺着线头一抽,全散成了一堆乱毛线,还得重新捋顺、缠成团。费劲,又累心。老高的老伴走了以后,他收拾衣柜翻出一件旧棉袄。那是当年老伴给他缝的,针脚歪歪扭扭。他一摸,眼泪就下来了,脑子里全是老伴坐在灯下缝衣服的样子。越想越多,从棉袄想到吵架,从吵架想到和好…… 最后脑子乱得像一团乱麻,他干脆把棉袄塞回柜子底,嘟囔一句:不想了,太累。这就像整理耳机线,本来缠得好好的,轻轻一拉,全散了。想再绕回去,得一根一根捋,还容易打结。明知道整理完会舒服,但就是懒得动手,因为太费眼睛,也太费心。3. 生活中的不如意将我们紧密团结在一起,这样的友谊更为牢固。生活里那些糟心事把我们绑在了一起,这样的交情反而更铁。高大松和同事高老松都被老板骂了,中午一起蹲在楼梯口吃泡面,互相吐槽:这破班真是一天也上不下去了。结果骂完发现,他俩关系突然近了不少,后来还经常一起点外卖、一起摸鱼。这就像两根筷子,单独一根很容易折断,但被一捆皮筋绑在一起(这皮筋就是共同的倒霉事),就结实多了。一起淋过雨的人,更容易挤在同一把伞下。4. 过了七十岁,老孟明白,这辈子不指望有人能考虑自己的感受,年富力强时不在乎,人到暮年就应该有个老头的样子,用活明白的姿态来换点尊重。尊重来自哪里?三个字,不讨嫌。过了七十,老孟算是想通了:这辈子别指望谁会体谅自己。年轻力壮时没人顾得上,老了就更得有个老头的样子,用那份通透劲儿去换点尊重。尊重从哪来?三个字:不讨嫌。高老松去儿子家住了几天,想帮着做饭,结果把盐放多了;想帮忙带孙子,结果孩子嫌他唠叨。后来高老松学乖了,每天早睡早起,不插手儿女的事,饭桌上也不念叨想当年。结果儿子反而常打电话:爸,最近身体咋样?有空回来住几天?高老松心里透亮:不是儿女不孝顺,是自己别招人烦。这就像坐公交车,是个乘客,就别去抢司机的方向盘,也别在过道上乱扔垃圾。安安静静坐着,司机和售票员自然会客气。不添乱,就是老年人最大的体面。总之,对命运的妥协、对过去的释怀、对同类的靠近、对自我的约束,归根结底都是在讲:人是如何在无法改变的现实中,通过不较劲来获得内心的平静与生存的尊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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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值得读的《生平》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在学着告别,学会和自己的亲人告别,学会和朋友告别,最后也要学会怎么和这个世界告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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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叙旧

          读到魏思孝的《叙旧》完全是书名正中我意,以为是老年人说过去的故事。一个下午全用来听《叙旧》了,听完心情沉重。生活在不同地方的人们还有不同处境的区别,若不是亲身经历亲眼见过,全凭想象力创作出来,或许可读,但能触动心灵激发情感,并不容易。比如我若是没有知青岁月,农民的劳动,乡村的生活是没有体会的。作者的文字朴素真实,就好像自己的耳朵听过的一样,生活环境的描写唤起我的记忆,联想起过往经历。虽然能从书中看到四十多年乡村的变化,还是情不自禁感到了沉重。郭晓东的《那个地方》我看了。蔡崇达的《皮囊》我看了。今天看到了魏思孝的《叙旧》。我一边赞叹他们有出息,一边为他们的父母家乡叫好。或许正是一个又一个乡下孩子写出的故事让我们了解乡村进而了解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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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多年里,我不清楚他是否有觉得生活轻松的时刻,我认为这样的情况不多,每天早上睁开眼,就是一家老小的生计。至于他自己有什么喜好或者消遣,我并不太清楚,春节时喜欢多买些鞭炮、烟花和二踢脚可能算是一个。面对母亲的指责,父亲总说,这是驱穷气。晚上他一个人披着袄,在天井里放完鞭炮,进屋时总一脸兴奋,似乎来年家景会更好些。从我五六岁记事起,他就是年近四十岁的中年人,关于他过去的岁月我知道的不多,也很少听人提及,可供联想的仅有他第一代身份证上模糊不清的照片,因黑白和附着的网格图案,面目辨别不清,只是大概的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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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不去的乡土?

              《叙旧》读后感(约 100 字) 读魏思孝《叙旧》深有感触。父辈们维系的乡土纽带慢慢消散,回乡时不少亲戚已然生疏互相对不上号,年轻一辈少有往来,这是我正在经历的乡村关系的变迁。往上追溯两代,几乎都来自乡村,这么快又疏远了乡村。旧的人情网络慢慢褪色,但乡土留下的印记,始终藏在我的童年血脉之中。同时,也引人反思:下一代该以何种方式,延续与故土之间温柔的牵绊?从小在城市环境长大的他们对家乡的念想又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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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口气读完

                娓娓道来的体面读《叙旧》的感觉,像跟一个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坐下来,他不寒暄,直接跟你说 "你还记得那个人吗?他后来……"。书名 "叙旧" 两个字,本身就是这本书的结构 —— 不是怀旧抒情,是坐下来,把那些没说出口的告别、没来得及的追问、日渐疏远的故交,一件件再拎出来说一遍,,像是我们自己的身边人。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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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就如同一场戏剧,通过小说演绎出来的真实场景总能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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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出生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活到新世纪刚迈进第二个十年。五十多年里,我不清楚他是否有觉得生活轻松的时刻,我认为这样的情况不多,每天早上睁开眼,就是一家老小的生计。至于他自己有什么喜好或者消遣,我并不太清楚,春节时喜欢多买些鞭炮、烟花和二踢脚可能算是一个。面对母亲的指责,父亲总说,这是驱穷气。晚上他一个人披着袄,在天井里放完鞭炮,进屋时总一脸兴奋,似乎来年家景会更好些。从我五六岁记事起,他就是年近四十岁的中年人,关于他过去的岁月我知道的不多,也很少听人提及,可供联想的仅有他第一代身份证上模糊不清的照片,因黑白和附着的网格图案,面目辨别不清,只是大概的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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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叙旧》小说给人的感觉挺平常的,记录的就是平常的故事,还有平常的人,只是在某个时刻,他们做出了他们自己认为的伟大的事情,而这些伟大的事情,或许在别人眼中也不过是一些平常的事情。或许这就是人和人之间的差距,他们总认为对的事情在别人眼中却是一文不值的,也有可能在别人眼中很重要的事情,在他那里就变得一文不值了。这只是一个角度的问题,但是如果你从这个角度去观察一切的话,你会发现可以书写的东西其实挺多的。我们不能体会到别人的痛苦和快乐,但是我们可以记录我们观察到的一切,或许客观的观察就可以展现很多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在时代的烙迹上或许是那么的清晰和鲜红。也许应该记录的就是这样子的,也许小说应该写的就是这样子的,让你感觉就在身边。回忆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有一种时间已逝的感觉,不是回忆小时候的那种美好,仅仅是回忆还留在记忆中的一些片段,突然间发现现在的物是人非,与之前的模糊记忆已经成为不了一个完整的画面,总是感觉哪里少了哪些东西,但就是叫不上名来,但是如果深层次去考量的话,你会发现原来时间带走了一切,它本可以给予人温柔的抱抱,可是他给予人的却是痛苦的哀鸣,当痛到最深处的时候,那是一种无声的抽泣,感觉自己被整个世界孤立了,感觉自己处在了一个只属于自己的一个宇宙,整个宇宙都在下雨,感觉到的就是一种阴冷的感觉。对于那些自己还关注的人,还有印象的人,总是从别人嘴里听到他的一些不顺和悲惨的遭遇,感叹人生的无常,感慨命运的捉弄。可是我们还是怀念以前,所以在人生的某个阶段,总是要回忆一下,找一些人来叙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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