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3.0文字需要灵魂
作者是我的同龄人,成长阶段是没有网络的时代,诗歌还被人追捧,作者是新疆人,七个孩子的老二,最近刀郎重新爆火,大家也是喜欢他的沧桑感。本书三辑,写作者故乡的乡村,很漂亮的文字,现代白话文以北方语系为主,这样南方的作家就有点吃亏,而北京人写的太油,王朔和冯唐再如何也难掩北京的口音,东北人其实也有自己的节奏,如同四川人他们当然的以为自己说的是普通话,可节奏并不对,反而是新疆和河北的作家,我不能说他们没有口音,可他们会写出流畅和 “标准” 的白话文,刘亮程,李娟和周晓枫的作品是我认为标准的好文字。几年前看王鼎钧写的教导作文的书,觉得很好,现在对比作者的书更专业更现代,他们的共同点都是文字编辑出身,适合中学生当做范文精读,现在中学生的伴读作品在文字上很多过时了。但读作者的书,需要断网,否则我不相信年轻人读得下去,阅读本书建议从第三辑倒着看,文字吸引人需要故事,纯粹的散文太虚,如果文字里面没有感情就会失去灵魂。「在野外要学会找吃的,跟着猪吃就没问题」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75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时间是真正的主角,村庄、旷野、炊烟、人的一生,全都被时间推着走。人以为自己在生活,其实也在帮时间的忙,参与变迁。改变往往是无声的,风、炊烟、岁月,都在不知不觉中改写了命运和生活,我们却常常后知后觉,只在老了之后才看懂。真正的永恒,藏在最日常的地方,不是石头、不是碑文,而是锅里的一顿饭、童年刻的一道痕、村庄飘起的一缕烟,这些被时间漏掉的东西,才是永恒。1. 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活老的。在时间经过这个小村庄的时候,我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等我老了,我就说:我是被日子一天天养老的。时间流过这个村子时,我搭了把手,让那些该变的东西,真真切切都变了样。就像从小住的胡同,墙皮一年年掉,老槐树越长越歪,邻居换了三四茬。每天路过、扫扫地、跟人唠两句,不知不觉,自己也老了,村子也变了。2. 旷野盛得下人一生的奔跑和飞行。人最远走到自己的尽头。而旷野无垠。风改变了所有人的一生。我们都不知道风改变了所有人的一生。大地宽得很,装得下人一辈子的东奔西跑。可人再怎么折腾,最多也就走到自己生命的终点。但旷野啊,永远没边。风悄悄改写了每个人的一生,只是我们都没察觉到。一个人从村里考出去、去大城市打拼、又回老家养老,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是躺回这片土地。而每年吹过麦田的风,早就把他头发吹白了,性格吹软了,他自己却没意识到。3. 炊烟是村庄的头发。我小时候这样比喻。大一些时我知道它是村庄的根。我在滚滚飘远的一缕缕炊烟中,看到有一种东西被它从高远处吸纳了回来,丝丝缕缕地进入每一户人家的每一口锅底、锅里的饭、碗、每一张嘴。小时候,我觉得炊烟是村庄的头发。长大后才明白,它其实是村庄的根。看着那一缕缕炊烟飘向高处,又慢慢落下来,钻进家家户户的锅底,变成锅里热腾腾的饭,最后暖了每个人的胃,我才发现,它把远处的温暖,一点点带回了人间。奶奶在灶台烧柴火,烟从烟囱冒出去,混着阳光、泥土味、草木香。过一会儿,这股味道又钻回屋里,变成米饭香。吃进肚子里,才明白:原来远方被炊烟拎回来了。4. 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什么叫永恒?就是把一件东西该耗的时间都耗光了,它却还好好地在那儿,连时间自己,都没工夫再动它了。老屋塌了一半,房梁烂了,墙也歪了,可门框上小时候刻的身高线,几十年过去了,还在那儿。时间把别的都带走了,唯独这一笔,没带走。总之,我们在旷野里奔跑一生,最后被风吹老;而那一缕炊烟,把远方的时光带回锅底,让短暂的一生,有了可以留下的温度。万物都在时间里悄悄改变,唯有记忆、烟火气和对故土的眷恋,成了对抗流逝的永恒。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黄沙梁这本书是刘亮程在 30 岁到 39 岁完成的作品。写的如此真实细腻,是经历过农村穷苦生活的人容易不自觉的直接过滤掉的。他的思维既敏感又跳跃,语言如淤泥中的莲花,如沙粒中的珍珠。他说:我喜欢写这本书时的自己,能对花微笑,能听懂风声虫语,看懂白天黑夜。那时我静悄悄地听万物的灵说话,后来我说话时,感到万物在听。他又描述写这本书:像早年踩起的一脚尘土,从极高极远处往回落。一个字一个句子地回落。散文满足了我的悠闲,和对一个村庄寂静无边的冥想。它是我的元气之作。我在这本书里早早地过掉了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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