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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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对美国仍然经常妥协,屈从于美国的长臂管辖之下。欧盟中最强调独立自主的法国曾经多次呼吁,要求增强《阻断法案》的效力,但欧盟中的其他国家却总是三心二意,缺乏和美国斗到底的意志。说到底,美国的综合实力太过强大,欧盟在经济和军事上对美国依赖过深,于是不得不在政治上接受美国的控制。而美国控制欧洲的主要手段,就是司法上的长臂管辖权。所以,欧洲其实至今仍然处于美国法律殖民之下。欧洲的教训,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值得我们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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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呵!这美 G 大妈不仅爱到处碰瓷还喜欢到处宣扬公正,平等。我就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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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美国陷阱》

        这本书完全基于作者皮耶鲁奇的自身经历,回顾了美国司法部配合通用电气,迫使阿尔斯通同意接受收购的全过程。除了对于事件的叙述,作者还揭示了美国司法部能够逮捕他国公司高管的法律依据,并对跨国企业经营者和从业者提出了忠告。本书核心内容:一、通用电气公司为什么要对阿尔斯通发起强制收购?二、美国司法部逮捕一个法国企业的高管,到底依据什么法律?三、通用电气最终能够完成对阿尔斯通电力业务的收购,依靠的又是什么力量?通用电气为了实现回归制造业的战略,对阿尔斯通公司发动了收购。美国司法部对此全程予以配合,先是逮捕阿尔斯通公司高管,迫使阿尔斯通接受谈判。在谈判过程中,美国司法部又对阿尔斯通董事长柏珂龙保持压力,使其出卖阿尔斯通以追求豁免。同时,美国司法部又威胁并逼退了前来搅局的德国西门子公司,最终促成了收购。第一,通用电气之所以要对阿尔斯通的电力业务发起强制收购,这一来是因为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通用电气决心回归制造业,将阿尔斯通视为最佳收购对象;二来是因为美国自从奥巴马执政以来,也确定了 “再工业化” 战略。通用电气的商业目标和美国的国家目标存在一致性,这使得美国司法部对通用电气予以积极配合,这赋予通用电气更大的底气。第二,美国司法部能够通过逮捕公司高管,对阿尔斯通施加压力,这是基于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和 “长臂管辖权”。《反海外腐败法》的管辖主体包括外国企业,同时 “长臂管辖权” 又允许美国司法部管辖外国企业在海外的所谓行贿行为,这是美国司法部逮捕并起诉本书作者皮耶鲁奇的法律依据。第三,在这桩收购案的收尾阶段,美国司法部仍然扮演了重要角色。面对西门子公司的介入,美国司法部以巨额罚款相威胁,迫使西门子临阵退缩。为了确保收购的顺利完成,美国司法部甚至暂缓了阿尔斯通缴纳罚款的期限,完成了与通用电气的默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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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美国人的自由民主确实需要认真看待

          我们都应该认真学习学习美国的这种做事风格,避免华为事件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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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粉必读书

            哈美的人一定读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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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真相已为欧洲敲响警钟。如果欧洲不想继续对这位不可结交的特朗普只进行口头上谴责,而是想要言行一致、身体力行地抵制乃至冲破美国司法和经济桎梏;如果欧洲不再履行与伊朗的协议并公开放弃其在伊朗的企业,结局将是注定的:欧洲将不复存在。如果欧洲昂首挺胸,对美国这位欧洲盟友发起还击,那将证明欧洲模式才是正确的,因为公道高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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