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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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律界良心!侠之大者!

    实在找不出更合适的词语来形容作者了。赶紧看吧。书中揭露了太多腐败、幽暗的人性。官司虽然打赢了,但正义得到伸张了吗?只能默默祈祷:这种 “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的事情别落到自己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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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案件审判中,公检法三机关集体对付被告人,谁从中受益,谁又能够对抗这强大的国家机器?谁能够保证刑讯逼供的厄运不会落到自己身上?当我们还以为公权力机关是一家时,看看那些被检察院带走的警察、被监委留置的工作机关工作人员,最后都殊途同归。究竟谁应该为这样的结果负责,检察院?法院?还是监委、公安?谁应该保证诸多的刑讯不再重演,这是一个要不断思考的问题。去年最高检下发通知要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号称 “一取消三不再”)。值得点赞。可以稍微检索一下便知,类似的文件不断下发,但是悲剧还是在不断重演。是指标设计不合理,还是其他的配套制度设计存在问题?在这个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还在鼓励作恶的时候,有一帮有良心的律师、司法工作人员是多么重要,至少在极力阻止他们在犯错的路上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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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俟河之清,人寿几何?

        法治之光,长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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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刑事辩护领域异常火爆:一时间异军突起,山头林立,各路虎豹之士冲杀在刑事辩护的第一线。甚至连那些曾经盘踞在传统的所谓高端非诉领域的律界大佬们也似乎在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成为 “刑辩大律师”。然而,几乎与此同时,这个领域却又在一片喧嚣之后开始陷入混沌、自相残杀,甚至杀到法庭之上,杀得天昏地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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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名刑辩律师的自述,学习刑事诉讼法的生动教材,也是一本司法人员公正司法的启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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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重新认识真实世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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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书推荐,无罪辩护

                #管中窥豹读书计划(第 1817 本)#2024 年读书主题(十二)法律 - 法律自选《无罪辩护》(361)大家好!2024 年的管中窥豹读书计划再次升级,我们即将揭开 12 个领域、52 个主题的 365 本书籍,日拱一卒,功不唐捐,用一年时间搭建知识体系大厦。今天我们从法律的领域开始,选择法律自选的主题书籍进行刷书,第四本是《无罪辩护》,著名刑辩律师深度揭秘无罪辩护惊人内幕。本书以律师手记的叙事方式记录了作者执业经历中的几个标志性案件。挑选的这些案件,从接受委托到辩护终结,客观地还原了刑辩律师的生存样态:既有执业初期 “不起眼” 的普通伤害案件,也有开启冤狱平反之路的标志性大案。既要纠结纯粹的法律问题,也要冲破法律之外的各种潜规则。2、精彩内容:①刑事辩护手记事实上,我认为在中国,目前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刑辩大律师,但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刑辩大律师的时代已经到来。有人将这个圈子分为各种流派,诸如 “红顶派”“死磕派”“勾兑派”“形式派”,等等,各派之间刺刀见红,纷争不断。一直游弋在各派之外的我,像一匹离群的野马孤独地狂奔在刑事辩护这片杂草重生的荒原,感受并见证这一伟大时代的刑辩大戏。我想,既要写出成功、也要写出失败。每起案件都是不同的,刑辩的成功真的没有可以计算的公式,也不存在所谓的秘籍,如果说什么才是有用的,我想除了知识积累、深度阅历、质疑精神、学习能力之外,并没有具体的方法。我觉得,唯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成功的人们曾经做过什么。一路的颠簸,一路的纠结,一夜的漫长旅程,让我的这次毕业之旅显得格外惆怅与彷徨。那一晚的夜车,我在哐当哐当的轮轨声中进入半梦半醒状态。我梦见自己穿上检察官制服,在指挥办理一起大案;我梦见自己坐在宽敞明亮的检察官办公室里品茗;我也梦见自己在大学的讲台上娓娓道来;我还梦见自己在坐满旁听人员的法庭上慷慨激昂。天色黎明,嘈杂的人声搅乱了我的美梦。那一天早上,列车准点到达。我拖着一堆行李走出火车站。然而,那一刻我又迷茫了,我不知道自己该往哪里去:一边是检察官的诱惑,一边是自己对人生的追问。②无罪辩护首起要案回到我所租住的地下室门口,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抱着双肩疲惫地坐在台阶上,此人正是在西安外国语大学任教的研究生同学老董。怎么没打招呼就来了呢?研究生第三年我们曾在这里一起租住过地下室考博,如今他又找到这里,是不是又要来京考博了?叫醒睡眼蒙眬的老董,进屋后,他说时间很紧,今天还要赶回西安去,明天还要上课。于是他开始谈及此行的目的:他老家有一起灭门血案,被告人可能是冤枉的。被告人家人找到他这个学法律的研究生,希望他能帮助申冤。但是他说自己目前还在学校教书,抽不开时间,也感到案情重大,自己经验不足,怕有所闪失误了人家性命。他在众多学法律的研究生同学中反复考量,还是挑中了知根知底的我出征此案。中国实行的并不是陪审团制度,案件的最终解决靠的不是陪审团的意见,而是主审法官以及审判委员会的意见,而他们的基本思维就是强调 “实事求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因此在这种背景下,刑事辩护在一定的程度上往往不是纯粹的辩护,有时候会变成协助警方查明案情。据马廷新回忆,简单地问了几句话后,一位测谎人员说:“就是他!” 于是马廷新当即被收押,巧合的是那一天时间节点正好是公安局长立下三个月破案的 “军令状” 的最后一天,似乎天道神助,靠着神秘的测谎结论,马廷新成了 “灭门血案” 的凶手!一时间浚县东马庄村似乎阴云洞开,公安机关也大开庆功宴,各级立功授奖的活动也开始逐级申报。后来的消息证实,当年参与办理本案的侦查人员几乎全部立功、升职。测谎既神秘又可怕,神秘在于人们对它的不了解,可怕在于它可能会成为破案者的迷信。一旦测谎将嫌疑人锁定于某个无辜者,那么,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侦查人员极有可能更加确信其所冤枉的无辜者就是凶手。那么,为获取口供以及更多的证据或者线索,逼供自然不可避免。马廷新案就是这样,因为这个测谎专家的错误结论,马廷新被戴上了犯罪嫌疑人的帽子,并同云南的杜培武、湖北钟祥的四教师一样,在残酷的刑讯逼供下,违心又无奈地招供,给了警察所需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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