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4.0
我对着面前这罐啤酒发誓,《文城》是目前我读过余华的作品里最好读,对读者最友好的一部。时隔八年,余华终于发表了第六部长篇小说《文城》。与许多恨不得日更夜更时更分更秒更的网络小说不同,余华是小火慢煨不急不躁,只是让读者在等待中煎熬,在阅读其文章时也不放过。和以往迷恋血腥暴力,以零度视角对人严酷存在境遇与生存状态冷峻呈示的小说一样,《文城》还是一如既往地令人震撼,惊吓。不过这次余华像是要放读者一马,故事里多了些温情。余华的父亲是医生,后来余华也从事过牙医的工作,就是这样从小对鲜血,肢体,死人见怪不怪的经历让余华的故事里总是充斥血腥味儿,以一双冷峻的目光审视人性的残酷与存在的荒谬(像《十八岁去远行》里的暴力倾向与人性冷漠);历史苦难的个体承受(《活着》里福贵一家在大跃进等历史大潮中的遭遇),以及活着的异化形式(《许三观卖血记》里许三观不得不以卖血的方式维持一家的生存)。但在《文城》中却少了些压抑沉重的主题(血腥味儿还在),故事里大多数人都是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秉持着自己内心最崇高的核心价值在生活。是一个人一生的寻找,以及一群人和一个汹涌的年代。故事发生在民国,林祥福的妻子小美在诞下一女后第二次不辞而别,唯一的线索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地名 —— 文城。林祥福怀抱幼女南下寻妻,在一个很像文城的地方停留下来并结识了陈永良等一众好友,于军阀混战,匪祸横行中艰难生存。在《文城》的补中又从小美的角度交代了故事原委,得一窥真相。《文城》情节有点像网络爽文,林从一开始就家境富裕,自己还学了一身精湛的木匠手艺。即使流落南下到了陌生的溪镇,靠着丰厚家底和手艺随手又置办下良田千亩,店也越开越大,成了溪镇第二富豪。这一次余华笔下的主人公命运终于不再悲惨地让人揪心,虽然坎坷但都一一化解,寻找小美也有了一个至少我能接受的最好结局。说几句题外话。《文城》最好读,但我认为不是余华最好的作品。因为时常陷入对生命意义的无尽思考让我痛苦,对于《活着》《在细雨中呼喊》《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会读得更痴迷,像布洛芬胶囊一样短暂治愈我。看看窗外车水马龙灯红酒绿,再回过神看看手里的书,我努力学习为了什么?一般回答是 "为了更好的工作,为了车子,房子,妻子,儿子,女儿,老婆,太太,媳妇儿(咳咳,话风逐渐猥琐…)" 可是问题总会到头,问到最后 "你拥有这一切物质的意义是什么?" 大可以回答是为了自我实现,要更高的精神需求,你很幸运又实现了,那么再然后呢,for what?设立具体目标很容易,追问其意义也不难,但是目标背后总有更大的目标,意义的后方还有终极关怀。不想这些当然不影响正常生活你可以回避,可是你能保证一辈子都不会与这个问题不期而遇?不管是在走在贪婪还是死亡的路上,总有一刻你会停下来,回头瞧瞧再朝前看看,满怀虚无地问上一句。加缪笔下的西西弗斯不论选择沮丧地接受来自虚无的惩罚,或是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用无尽的斗争去对抗虚无,创造出意义(就像加缪写到:登上顶峰的斗争本身足以充实人的心灵,应该设想,西西弗斯是幸福的)都仍没有回答好这个问题。这时,一个叫余华的人跳出来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2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55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余华暌违八年寻找文城,文城是何?何要寻找?用近三个小时读完这本 “暌违八年” 余华全新长篇。读之前满含期待,阅读过程整个故事架构也如行云流水,故事一直带着我走。读到全书三分之二,主人公死去,感觉整个故事戛然而止,此时我还没有从故事里走出来,对后面的三分之一故事突然就不期待了。这本书没有序,主题只有读者自己去发掘寻找,就像故事里的主人公去寻找文城一样。读完此书,不禁问自己,文城是何?在哪?何要去寻找?终是否找到?故事主线是主人公寻找文城,寻找一个叫小美的女人,其实文城是不存在的,是小美骗主人公林祥福自己是来自文城,可能在大多数人甚至所有人看来,文城就是一个谎言,是不存在的。可文城如果破灭,那主人公和小美也就没有爱情。但在林祥福心里,文城是真实存在的,因为那里有自己的爱情,有信任,有承诺!“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这是林祥福的承诺。主人公形象塑造深入人心,“重承诺,讲信义” 是一个有点固执的纯爷儿们!所以他放弃家产,去寻找文城,文城只是一个名字,小美真实的家乡名字是溪镇,林祥福也找到了溪镇,遇到了同是外乡人的陈永良,自己的孩子喝了溪镇的百家奶,大篇幅的讲述了主人公在溪镇生活的十几年,直到死于土匪刀下,那么他找到了文城了吗?最终主人公的棺材放在小美坟墓旁边,也没有一个人发现小美的名字,也许此时躺在棺材里的林祥福可以含笑酒泉了,其实文城不需要去找到,因为文城一直在主人公心里,文城象征着爱情,忠贞,象征着 “信” 和 “勇”,世事无常,故事中,小美问阿强,如果林祥福真的找来怎么办,阿强说,他不会找来,他去寻找文城了,林祥福确实在溪镇找到了很多小美,但都不是他的小美,世界上有很多座文城,人生就是在时代的洪流中不断寻找的过程,寻找心中的爱,寻找人生的终极目标,文城只是一个名字而已,在蛮荒的年代叫溪镇,在文明的年代叫文城。与《活着》里面的主任公福贵不一样的是,林祥福有着高贵的人格品质,但他并没有普通人看起来的完美人生,人生是要遇到一个好机遇,如果他看上的刘凤美答一句话,他的人生可能就改变了,但人生偏偏就没有如果,只有我们去主动的做出选择,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可能这就是命运。
2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44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文城在每个人的心中文城在哪里?在每个人的记忆里。睽违八年的余华作品,仍然带给我惊喜和感动。通读作品,对爱情和命运,有复杂而痛楚的感觉。 爱情是什么?是千里相遇的前世情缘,还是青梅竹马的长相厮守;是追寻你一辈子的承诺约定,还是夜不能寐的苦苦守候。这些都说不清。命运是什么?是入土为安的静谧,还是奔波一生的追寻;是随波逐流的躺平,还是信守承诺的抗争。这些也关乎你我。皑皑白雪从天而降,化作前世的缘分,悄悄落在小美的发髻上、肩膀上、瘦弱的身上… 尖刀仍插在林祥福的眼里,血仍然在流淌,一滴滴顺着眼窝流下,顺着脸庞、胸膛、直落到心里… 想哭就哭,说苦是苦,他们俩今生今世的错过,可能来世会相会吧,有一个美满的姻缘,乱世佳人的爱情,永远触动人心,给读者一个期待,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2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3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人世间真正的坚持是需要很多付出,包括看得见和看不见的这些天,关于对《文城》的讨论景象越发盛世,倒不是说这是经过营销后产生的期许,而是人内心的一种渴求。就像一件新衣服,新的东西出来,你总想着要去体验体验,尤其是自己依赖的某品牌。 《文城》一部新作品,大家都期许一睹为快,目睹后可为其内容产生奇妙想象,都想说几句心里话。读而不吐,是为不快,读而一吐,是为大快,于是,每个人在急躁之下浏览全书,对情节安排吐而后快,虽有不恰当安排,但那只是意外之喜。 我们不能对新的东西抱有太高的期许,这是近些年来互联网培养着大家对新东西的高额期许,达不到心中的意外之喜,便去说道说道自己所能见的瑕疵。但是《文城》也是如今洪流般小说中的大部头作品。 一部长篇问世已是不易,如果在糟粕之声中沉沦,或许高升,那都是我们作为读者发出的心愿之声。好了,说这么多,不是为了捧一部作品,也不是为了贬低,我们说其优也察其弱,优弱本就是人类的天性,没必要和自己天性过不去。 我们天生自带恐惧心理,你总不能想着逃避恐惧迎接勇敢,这是不太现实的。 想说说封面,一个眼中充满泪光,眼角一只看似蝴蝶似的图形,这倒是像极小说中小美在最后一刻在大雪中祈祷死去的那个时刻,那个时刻谁都不知道小美在想什么,她的挚爱阿强叫她,她没反应,她的女佣叫她,还是没反应,心中祈祷,眼中堵满泪光,浑然不知自己快要被冻死,而她就是在祈祷中被冻死,阿强也是,那个女佣人也是。 这三个人,都在主人公之一的林祥福生命中出现过。 这部小说开篇娓娓道来,林祥福是富家子弟,但也不能说富的流油,只是田地多,林祥福父亲酷好木工活,将这一技传给年少的林祥福。 年幼父亲去世,母亲安排后事;林祥福长大,母亲得病,看着林祥福长大成人,才放心离去,这时,林祥福安排了母亲的后事。 若说生命珍贵,珍贵在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多少言语都在滔滔不绝之间滚动。 《文城》就是这样开始它的生命的。林祥福的生命出现了一个女子叫小美,小美在林祥福家日子一长,两人情窦初开(小美开的早一点),就这样生米煮熟饭,结了婚。期间小美跑了,跑的时候偷了点财产回去,最后又回来了,说是怀孕,要把孩子生到林家,为林家传宗接代。 林祥福这个人也没对小美的意外之举感到愤怒,来了照旧,还把没有操办好的婚礼再操办一次,这让小美心生愧疚,背上一大堆负罪感,孩子生下满月后,背着负罪感又一次离开林祥福。 这时候林祥福开始了真正的《文城》之旅,为的是寻找自己心爱的女人,寻找刚出生不到一百天女儿的母亲,背负着两重使命感踏上了前往南方的路。 他去南方寻找,只因小美此前提到过自己家乡是一个出门遇水,落脚得用船的地方,还有小美的方言。 带着这些信息,贸然来到南方一个叫溪镇的地方,在这里求生,为女儿乞讨奶水,结识了另一位主人公陈永良,感觉这人不错,刚好他妻子也抚养孩子,顺道在溪镇定居。 这一定居就是十几年,靠着木工手艺持家,和陈永良一家其乐融融。 因为这部小说的背景是清末民初,所以在溪镇定居几十年后,林祥福和陈永良财富逐渐变多。社会动荡,土匪出没,还有军阀混战,实在不是一个好年代,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年代有着一份不动荡的心,那就是林祥福寻找小美的那颗心从未动荡,寻找文城这座城的心从未动荡。 这座城里,每个人都有一颗朴实的心,没有那么滑稽,没有那么背离人心,每个心存文城的主人公,都活生生活成了《文城》里的人。 文城虽是个不存在的设定,但正是这个设定才让整部小说有了比较高的一个层级,这个层级不是够不着,而是每个人都能够得着却不想够着的东西。就像现在的我们,心中有很多执念,可从来都没有完成过一个,这就是我们这代人的悲哀,我们活生生都活在了《文城》之外, 接着说回小说情节,看看推动情节发展的因素,纵观这些因素有时候甚至不该出现,但它就是出现了,既然出现了,我们要安抚住无奈且焦躁的灵魂,要接受这意外之喜,尽管它很意外。 这些意外,就是大家在读的过程中会觉得这些情节安排有点局促也好,不那么完美也罢,这都统统是意外之喜,该有的,该没有的,小说都剔除的差不多,虽然这样的剔除很突兀,但总归是没有了。 总体剧情就是这样的:林祥福带上使命找人,人没找到孩子也大了,自己也步入中年,也就在溪镇这个地方定居下来继续找;在居住溪镇这个地方期间,遇到北洋军经过溪镇,也遭遇过土匪的攻打,这期间有土匪惨无人道种种行为;土匪绑架溪镇最有声望顾益民,陈永良林祥福设法救回顾益民;林祥福被土匪打死,陈永良报仇,顾益民身受重伤。 这就是小说大概的情节,是林祥福、顾益民、陈永良在溪镇演绎的人生,他们三个目睹了溪镇的繁荣,也目睹了溪镇的衰落,但溪镇还是那个溪镇,经过组织民团保护,与土匪打斗,溪镇还是屹立不倒,溪镇的人依然还在溪镇。 溪镇的屹立不倒需要三个人去维护,那么每个人心中那份执着,那份理想,那份执念,是不是也需要三个人维护才能屹立不倒。溪镇若没了,林祥福的执念也就没了,因为他曾觉得溪镇就是文城,文城就是溪镇;顾益民在溪镇生活,他就是溪镇的大当家,溪镇有事,他要出来背负责任;陈永良也是北下到溪镇,生活久了,有了自己的事业,和林祥福一起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幸福天地,他为了这份幸福,为了家庭安宁,永世度过安详日子,他需要付出努力和林祥福共同维护溪镇。 林祥福死了,死前给守护自己老家房屋的管家田大寄了一封信,田大还有四个弟弟,田大看到信,觉得林少爷终于要回来了,很是高兴,坚持要去接少爷回来,在途中,田大病死,田氏兄弟来到溪镇,看到的是林祥福的遗体。田氏兄弟,尤其田大为林祥福看管四百多亩田地,看管房屋,可依然是分文不取,到最后也一直在坚持自己的为人准则。 你会有疑问,最终林祥福有没有找到小美,有没有再次遇见过。不好意思,小说叙述到林祥福去世,也就是大结局了,可是还有(补系列)就是为了填补这些疑惑的。 接下来的剧情是:小美和阿强是夫妻,很挚爱,逃离途中没钱,阴差阳错在北上投奔他姨夫时,借宿借到了林祥福家中,阿强见林祥福家有钱,于是在和林祥福交谈间,说他和小美是兄妹,他们家在文城,为的就是让小美从林祥福家中盗窃一些值钱的东西,好让为他俩的幸福日子铺好路;钱被偷,小美身孕,回去生孩子,接着跑,第二次没有偷钱(因第一次偷的钱够花一辈子了);小美和阿强回到溪镇,阿强父母已去世,两人在溪镇开了店,重操旧业;这期间林祥福带着孩子来到溪镇,小美家的女佣人打听到有个来自北方的男人背着包袱来到溪镇找一个人,还说是要去文城找人,小美和阿强一听,就觉着是林祥福来了;这时溪镇大雪不断,连下几十日,小美心逐渐飘回自己女儿身上,顿感罪恶滔天,雪停之日,去城隍阁祈祷,祈祷中冻死,阿强也被冻死,还有女佣人。 虽说死的有点不那么让人心服,但总归是死了,因为小美死的时候,林祥福刚好抱着女儿来到溪镇,所以他自始至终找不到小美,就像他自始至终找不到文城那样。 但好的是,田氏兄弟在搬回林祥福遗体时,在半路中经过小美的陵墓,这时他们也要休息整顿,在这一刻,两个与世相隔的人,以意外的方式找到了意外的那个人,只是这份意外需要用生命来维护。 读完《文城》我觉得,人世间真正的坚持是需要很多付出,包括看得见和看不见的,就像我们看见了小说中那些人,他们生活过的地方,他们遭遇的痛苦,好像就在我们身边一样。小说来自生活,但总是高于生活,抛开生活谈小说不实际,抛开小说谈生活有点淡然无味,或许这就是《文城》告诉我的意义。 当然,还有许多人会对一些意外之喜感到疑惑,小说中林祥福他们这代人的后代,作者余华先生也有不少笔墨让这些人物出现,最后又草草收场,没有尽人意,但还是给了我们许多可思考的空间。 林祥福的女儿去了上海,顾益民的几个孩子在借宿就读,两个女儿也去上了上海,陈永良家的孩子算是比较苦命,没有躲过土匪袭击溪镇的那段日子,可是林祥福女儿林百家算是躲过了一劫。 或许所有的草草收场就是为了一种不期待的伤痛,不让他们经历这乱世之痛,不让他们经历许多大人正在受的苦。 但还是有点意外,不管小说结局也好,最后的(补)也好,大家还是尽力寻找那颗能打动自己的小草。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文城》,可以找不到,但必须去维护,甚至付出生命。 评论家杨庆祥说:" 好的作品不会产生距离,尽管《文城》写的是过去,但我们读完后会觉得,书中的人好像就活在我们身边。
3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6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一座陌生的城,一段无果的情断断续续一周的时间,拜读了《文城》。书名听起来平平无奇,却被作者不温不火的描述方式吸引,就像一个老朋友,一边回忆,一边娓娓道来一个陈旧的故事,悲伤又温情,遗憾却刻骨。一个不善表达的男人,用尽全力去追寻爱人的步伐。不远万里,奔赴异乡,用回忆里的点滴作为线索,在迷茫中努力找寻关于 "她" 的痕迹。看似笨拙,但发自真心,一生都不曾放弃,却不知上天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不知道自己从一开始就已经错过,悲伤的结局早已注定。男主人公的性格,似乎早就预示了这场悲剧。他木讷,执着,看似不拘小节却又细心,善良,有原则和也有底线。带着嗷嗷待哺的女儿毅然决然奔赴也许并不真实存在的 "文城",一路找寻无果,却不愿停止脚步,明知可能被骗,也不曾放弃努力。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尽全力追寻爱情,看起来幼稚,但令人动容。对故友仆人尽心尽力,倾囊相助,对新知初识也以诚相待,不曾欺瞒,对帮助过自己的人,更是铭记于心,甚至赴死守护。这个男人,不愿多说,都记在心里。所以故友仆人会信守承诺替他看护良田,也护他落叶归根。所以初识变旧友,替他照顾女儿,视如己出。所以被守护的恩人替他守护他最爱的女儿,安排好她的一切,让他无后顾之忧。到底是温暖的人守护了这座陌生的城,还是这座城保护了漂泊的人?也许只是一座陌生的城记录了一段无果的情。
2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3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生气(《文城》读书笔记)读这本书,总忘不了《活着》。或许是余华老师在《活着》里,给了我一种对于中国人传统的信仰的执念 —— 其中中国人的信仰,就是活着。《文城》整体读起来,起伏并不很大。这种略微有些平淡的写法,有时候多少会让人有些着急,总觉得应该被刺激一下了,结果好像不经意就过去了。然而这种写法最有趣的地方却在于,后味很足。读过了很久,咂摸咂摸,仍然很有味道。平淡,其实更多时候才是生活真正的味道。其实对于老百姓来说,生活的起伏总是不大的,抑或说,对于老百姓说,对于生活或许并没有太多的掌控感,不过是在时代里随波起伏。《文城》里的故事,多少有些经典悲剧的味道。要说这些主人公谁做错了什么事情吗?或许并没有,他们不过是在时代这个案板上,做着自己最能做的抗争,至于结果是怎么样?谁又能知道呢。主人公们有故事,或许是因为他们是当时这些人里面,最有生机的一群人。他们或许并不愿屈从命运,他们在努力地为自己的明天做着努力。然而这一切不过是都是为了那个最初的信仰,“好好活着”。树木并不只是在烈火里才能爆裂,在寒冷中同样会。“林祥福不断听到树木咯吱咯吱在寒冷里裂开的声响,这样的声响和树木在烈火中的爆裂几乎一致,只是它们拉得更长,更为尖利。” 在寒冬里活着的人也同样在更长、更尖利的声响中,努力地生活着。只是在时代的案板上,或许并没有人能躲过些什么,只是在最后的时候,迸发出一种只为活着所看不见的闪光。我特别喜欢祭祀那里的一段,就是人们到城隍庙祭祀,祈求寒冬尽快过去那段,也是小美和阿强没能和林祥福见面的那一段:“将一头羊放到桌子上。林祥福看见羊的眼睛,行将被宰割时的眼睛清澈明净,一把利刃刺进它的身体后,它的眼睛混浊起来了。接着他们将一头公猪架到桌子上,桌子上已积下一层薄冰,公猪从这边放上去,又从另一边滑落,这样重复几次之后,公猪挣扎的嚎叫变成苦笑般的低鸣,忙乱的人群发出一阵一阵的笑声,这是雪冻以来林祥福第一次听到溪镇的笑声。后来是八个强壮的男人按住公猪的四只脚,屠刀才砍了下去,猪血喷涌而出,洒在人群里,也洒在雪地上。最后他们将一头牛搬上桌子,因为等待得太久,牛已经冻僵了,它的眼睛半开半闭,眼神里有着行将入睡的温顺。一把屠刀刺进牛的胸膛,牛仿佛被惊醒似的抽搐起来,它发出一声漫长沉闷的叹息声。” 在这块案板上,谁又能说自己不是猪牛羊呢,我们大多也不过是眼睛浑浊、沉闷叹息,然后让旁边的人能笑出声来的吧。小美说过,撕裂处好补,磨破处难补。或许,对于老百姓来说,活着,慢慢生活就被磨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窟窿,不好补,也就只能补上些补丁,然后继续慢慢地活着。或许这样的故事就是想告诉我们这件事吧,既然要活着,总归要有点生气,总要活出点样子,或许不容易,至少还能活出个故事,即使平淡,也算个好故事了吧。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有的人在遇见,有的人在消逝”看完了文城,合上书,看着这本书的淡蓝色封面 —— 一个男人的眼角挂着眼泪,回忆着书里的各种情节,发现整本书里,对自己触动最大的还是林祥福和小美的故事~ 可能很多事情都是缘分决定的吧,在林遇到小美之前,他对刘庄的姑娘心动过,但是机缘巧合,错过了,虽然之后想想会后悔,但是对方已不在原地等他。当小美遇到林,小美眼中消逝已久的金子般的色彩又重现了,伴随着织布机吱呀的声音,林再次搬出搁置多年小板凳和桌子,开始读书,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回到家,有小美做着热腾腾的饭菜,烧暖的床炕,洗干净的衣服,好温暖好幸福的画面,相比于林之前,一个人出门各种忙碌,很晚才回到冰冷空无一人的家里,觉得这些温暖的场景,也是促使他义无反顾去寻找小美的一个原因吧。看到林带着孩子,跋山涉水,从很远的北方一路赶到南方,内心被这个北方汉子的执着感动到了。小美的出现,给林带来了欢乐,幸福,那段日子,该是他放置在心底永久的温暖的回忆吧。所以,当她不辞而别,就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后,林内心的那种被背叛,被撕裂的感觉,也还是很深很深的吧,信任这种东西,一旦有了裂痕,再去修复,恐怕很难了。但是当小美再次出现时,他还是选择了原谅,再次用自己的宽容,忠厚,温暖了这个来自他乡的女人。午夜梦回,惊醒后发现小美不在床边的那种担惊受怕,想到了【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在夏沫笙悄无声息的离开后又出现在身边时,那种害怕她再次默默离开的表情.... 感情可真让人捉摸不透,面对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因为情愫,放下了自己所有的防备,在这个陌生人面前,自己天真的像个孩子,却也不曾留意,最信任的地方却也是最容易被伤害的地方.... 于是,面对小美的悄然离去,林开始了漫漫长路的追寻,为了自己的那个执念。其实在阅读的时候,内心一直在想,如果我是小美,当在溪镇看到不远万里找来的林,一定会被这个忠厚的男人感动哭,跟着他回家,一家三口,过着美满的生活。但是余华写到小美见到林时,第一反应是见到林和女儿的惊喜,转而是害怕被林因为偷窃罪而举报的惶恐。为什么不选择和林一起回去呢?或是干脆坦白一切。为什么要和阿强在一起呢?在他两的眼里,我看不到那种真正相爱而发出的光。以及到最后,哪怕找不到小美这样可以感情寄托的人,像翠这样有个人陪着说说话,用身体去接纳他,甚至只是做个热气腾腾的炒米饭,都会觉得很温暖幸福。你看吧,人可真是神奇,当你深处其中,面临人生的每一个抉择,而不是这种上帝视角,你就会发现,面对同样一个人,同样一件事,却可能因为自己的处境不同,而做出不同的选择,只是,有的人,已不在原地等着了,所以,谁又说这不是缘分呢? ~By Mandy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你的文城在哪?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文城林祥福并不知道文城在哪,他只想找到阿美找到孩子的母亲,他找啊找,最终选择了溪镇,溪镇就是他内心当中的那个文城。没有人知道文城文城是虚幻飘渺的是根本不存在的,它不存在于任何一个人的认知它只存在人的内心当中。人的一生当中其实就是在寻找一个又一个的文城。就像那蒲公英一样,它根本不知道要飞往哪儿,它只是随着时而狂野时而温和的自然之力找到后扎根发芽开始它新的生命。我们的爱情、事业生活中的大大小小事无不是如此,都是每一个文城。究竟要落往哪里没人知道,只有自己内心知道这是否是适合我们的文城。柏拉图问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苏格拉底让他走进麦田寻找一株自己认为最好的麦穗。柏拉图空手而归,原因就是他总想找到最好的。林祥福当时要是听错了呢?他要是对溪镇大口音将信将疑呢?他要是坚持认为绝对有文城这个地方吗?他要是继续带着林百家踏上寻找文城之路呢?无疑他会像柏拉图一样空手而归。像书中的一句话 “命啊,上辈子就安排好了” 这本书不似《活着》,其中顾同年被卖到了澳洲当苦力和《文城》补开篇的纪小美和沈祖强在初到上海的点点滴滴还是挺有意思的。少了些许沉重多了些许欢快。想起顾同年被卖到了澳洲忍不住笑出了声,从女人始又从女人终。真的是被卖了还在替别人数钱啊,余华对于林百家有一种偏爱 他舍不得林百家重蹈林祥福的覆辙,他没有将顾同年凑到一对也没有将 17 岁的副官凑在一起,这对于林百家就是最大的幸事了。顾同年要是学点英语的话会不会就不被卖了啊,哈哈哈哈。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余华的文城在哪里?我还记得 2005 年余华的小说《兄弟》出版所引起的轰动,好像所有的媒体,所有的文化人都在谈论这部小说,谈论余华。我在图书馆捧着新到的上册满怀崇敬地打开,那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看了几十页,忍不下去了。后来,我读过《在细雨中呼唤》,依旧没有读完过。几年之后,我才读《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那么多的苦难,那么悲惨的人生,一般人会写得苦大仇深,咬牙切齿,他却写得举重若轻,平实克制。写出这样作品的人是值得期待的。从《兄弟》到《第七天》,在很多读者看来是余华失手,纷纷不无遗憾地感慨一句 "江郎才尽",时隔八年《文城》出版,很多读者又掉转头来赞叹余华 "重回巅峰"。余华的巅峰在哪里?在大众心里,毫无疑问是写《活着》与《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很讨厌看客们不是江郎才尽就是重回巅峰的说法 —— 它们只能在天才身上同时出现,我们这些置身事外的普通人多么浅薄与无知。文学与艺术,不是纯熟工种,不是年龄越大,做得越久,水平就越高,它们需要乍现的灵光,需要缪斯的垂青,需要天赋的才华,需要努力不让这种天赋被消磨掉,可能也需要遇上一个恰好的时代。有人少年成名,太过惊艳,如果不是英年早逝成为传奇,或是急流勇退改换航道,大概率在之后漫长的岁月都要被嘲几次江郎才尽,即使他们创作出不错的作品。在创作的道路上进行某种尝试,被群嘲之后,他们转回到原路,创作一些习惯性的作品,大概又会被说一句重回巅峰,但这个真的是巅峰吗?恐怕连作者自己心里都不会相信。那种一步一个脚印,慢慢积累起来,越写越好的作家,反而会被赞一句大器晚成,不断进步,即使他们终其一生也未写出一部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后者这种不断上升的事业线的最高点,可能还达不到前者 "才尽" 时的低点,但世人对他们的评价会截然相反。我并非要否认后者的努力,相反,我更加钦佩他们。在接受了自己是个平庸的人之后,大部分人选择了放弃,而他们依旧坚持,勉力前进,不断超越自我,不是对我们更有借鉴意义吗?我想说的是,读者的评价是主观的,是不可靠的,有可能是错误的,身为创作者有时候是需要置之不理的,尤其对于天才来说,时间自会证明他们的才华,比如梵高。在经历了《第七天》的大规模批评之后,余华又把目光转回了过去。《文城》的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由两部分组成,正文是北方男人林祥福带着襁褓中的女儿去南方寻找妻子,补录部分是妻子小美的过往人生。两部分拼凑出一副完整的板块。出身于医学世家,小时候在太平间睡午觉的余华,下笔非常狠,不管现实有多苦,有多狠,人性有多恶,永远选择直面,赤裸裸地挑开给你看。《文城》开篇太温柔,太恬淡了,以至于让我怀疑这不是余华写的,直到土匪来了,哐哐哐乱杀人,那个余华又回来了。但是整体上,尤其是补录部分,相比以前,余华还是温柔了许多。你总觉得主人公要遭受灾难了,要遇到大事了,结果都平平稳稳地过去了,即使骗婚还是带着一种善良与情义,让人无法苛责,也许余华的内心发生了变化。《文城》在余华的小说中并不算突出,只是回归到他擅长的题材、写法上的又一次练手,甚至可以说这对于余华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作品,既不会增加他的盛名,估计也不会让他累积更多的财富,要不这几天关于他的新闻就不会是去教学生写高考作文,而是评价《文城》了。但余华为什么要写这样一部小说呢?我私心认为,他是为了自渡。余华在很久之前的一次采访中表达过类似的意思:作家写作是为了解决内心与世界的矛盾。豆瓣最高的一条评价在问:21 世纪第二个十年都结束了,中国城镇化突破 50% 已经过去十年了,再去写民国时期的乡镇和乡贤又有什么意思?眼见我们就要全面进入城镇化了,时代的主流故事和主要矛盾都发生在都市,作家们是不是也应该与时俱进一点?时代是千变万化的,疫情可能发生,科技可能进步,都市可能成为主流,但是人性永远是一样的。作家可以通过写作任何时代的事情来解决内心的冲突,这取决于本人的选择。毫无疑问,民国是很多知识分子心中的圣地,旧有的仁义礼智信还在坚守,新的科学与民主开始展望,乡村中的士绅既是旧传统的坚守者,又是新文化的接受者,《文城》中的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不就是这样的人吗?他们身上寄托了作者在现实中寻而不得的东西。在书中,文城是阿强虚构的他与小美的家乡,而真实的地点则是溪镇,文城只存在于谎言中。林祥福千里迢迢走乡串镇寻找文城而不得,最后凭借口音留在了溪镇。溪镇就是文城,文城就是溪镇。我想,也许作者所追求的东西,是虚幻的,无法触摸的,无法测量的。他到达了溪镇,其实也就是他追求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不自知。或者就是追求终归是虚幻的,只能达到似是而非的地方,而永远无法到达确实的目的地。因此,余华才写着这样一篇小说来渡己,顺便渡人。从这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人心中或许都是一个似是而非的文城。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27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在《文城》里给自己放个假听到余华出新书了,第一时间搜索购买,就像一个饥饿的孩子抓住了一只丰满的乳房,就像毒瘾患者神志不清之际得到了一管注射剂。精神上得到了短暂的满足,还有片刻如释重负的放松感。在理想被现实疯狂按在地上摩擦,在心力交瘁的职场环境里挣扎徘徊之际,太需要这样的一剂强心针了:一部干净纯粹的、可以让我独自沉浸其中的文学作品,可以让我短暂的逃离和休息,甚至寻获到一些能量,给予我一点方向。我曾是一个理想主义情怀很重的少年。一路以来,还算不错的家庭环境为我遮风挡雨,念的学校,遇到的同学一直也都很好,环境相对单纯,成长的很顺利。六七年前,在读大学的时候初读余华,被深深震撼到了,特别是《兄弟》,还有《活着》《许三多卖血记》。对我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大概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对 “那个年代” 的故事愈来愈好奇,也愈来愈悲悯。另一方面,体现在旅行上,爱上了一个人背着包穷游和住青旅,相比看风景,更喜欢看人,看人间百态。喜欢坐着公交车环城,喜欢去菜市场感受烟火味,喜欢在青旅听天南海北的人侃大山,喜欢独自去清吧听民谣。15 年到 19 年在德国度过了美好的四年,求学两年半,实习和工作了一年半,最大的爱好是散步、骑行,咖啡馆晒太阳,图书馆发呆。直到 19 年夏天,在家人的劝说(主要原因)下回国,开始新的人生征程。在此之前,成长环境都相对很单纯。从小到大,为我遮风挡雨的家,悄然间也成了制约我人生发展的一张大网。辞去了德国的工作,放弃了北京的工作机会,听从家人的意见进了北方老家省会城市的一家国企。怎么说呢,罗胖说的 “苟且红利” 非常多,但是 “水土不服” 也相当严重。这两个相反的作用力,也正是我内心不断挣扎、纠结的原因所在。新人入职,被集团分配到了五县小城的一个乡镇上开展业务,一年多来的表现还算可以,获得过集团的一些奖项,也得到了领导的表扬和认可,所在公司的领导许诺在工作满两年之际提拔我。本是好事,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我害怕提拔了以后,真的会被长久 “束缚” 在这里。当下工作的环境要比以前的成长环境复杂得多,各种杂事琐事烦心事也相当多,最致命的是,曾经一些引以为傲的习惯,在这里却被当作是 “幼稚” 和 “愚蠢”,你的善良成了被反复利用的软肋,换来的不是感恩,而是理所应当和背后偷笑。 曾坚守的信念受到了冲击;曾引以为豪的骄傲,被当作是 “傻”,甚至有点搞笑;曾希望一直保持的习惯,变成了痛苦的来源。恍惚间,自己也变成了那个 “最讨厌的人”。最担心也最害怕的是,一些不好的、负向的 “调节回路” 正在逐步成型, 甚至已经养成了一些坏习惯,但自己却毫无觉知。这个 “苟且红利” 吃得我好累,好辛苦。要适应这个环境,以前和 “成年人” 打交道的方式方法是不适用的,就得改。但是改了,还能回得去吗?总体来说,领导是认可我的,集团公司也在一个快车道上(就家乡而言,当然和南方的企业是不能比的),父母也希望我稳定地在体制内慢慢发展(和父母沟通过,坚决不同意我离开体制)。但是,看见过那么多风景,见过那么多优秀的人,是无论如何也不情愿就此告别舞台中央的。以前,学习最多的是刘润老师、吴晓波老师、梁宁老师、华杉老师等商业和管理方面的课程。最近,在反复听陈海贤老师的自我发展心理学,在学习古典老师的职场规划课程,想对自己的未来找一个清晰的答案。在纠结中,看到了余华出新书的消息,久违的记忆涌现,曾经的触动也清晰了起来。当下,别的什么也不想,只想一股脑扎进余华的世界,去品尝一下,久违的,文学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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