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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五元能做什么?

    三十五元能做什么?对于许三观来说,那是四百毫升鲜血的价钱。在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里,他前前后后卖了十二次血,每一次换回的三十五元,都成为他在时代浪潮中勉强稳住生活的浮木。这十二次卖血,勾勒出一个普通人的半生轨迹:一、为成家,卖血娶回 “油条西施” 许玉兰;二、为赎家当,因一乐打伤铁匠儿子,血钱抵债;三、为补亏欠,与林芬芳出轨后买补品弥补;四、饥荒年代,为一家人换一顿饱饭;五、挂念下乡的一乐,卖血换他过得好些;六、为款待二乐的生产队长,盼其早日回城;七至十一、一连五次卖血,为一乐筹钱治重病;十二、年迈时想再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血却已无人要。三十五元背后的购买力,悄然映照出时代的变迁:最初能娶一门亲,十年后只够付一笔医药费;到了饥荒时,还得先抽出五元 “打点” 血头。一碗面的价格,也从九毛涨到了一块七。这三十五元不再仅仅是钱,而是一个人用生命支撑家庭、抵御风雨的印记。余华采用了一种简洁而有力的话语叙事 ——“许三观说”“许玉兰说”,借人物之口推动故事。许玉兰一次次坐在门槛上诉苦,许三观一遍遍向妻子讲述外界变迁,正是在这些日常对话中,四十年中国普通百姓的生活史缓缓展开。街道在变、房子在变、时代在变,但普通人面对困境时的挣扎与坚持,却仿佛从未改变。读至结尾,忽然意识到:许三观的故事从未真正远离。如今虽不再有人卖血换钱,却有多少人仍在以健康、时间、精力为代价,默默换一份生计、担一份责任?那三十五元,何尝不是每个普通人面对生活时,那份无声而坚韧的付出。(读的纸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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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能吃到几次炒猪肝

      读完余华的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突然特别想吃一盘炒猪肝。不是饿,是余华把许三观那盘油汪汪的炒猪肝,写进我胃里了。带着点温黄酒的香,还有点说不出来的涩。看完《许三观卖血记》最强烈的感受是:许三观卖了一辈子的血,不就是我们熬了半辈子的夜吗?都是从自己身体里掏东西出来,换取想要的生活,换取一家人的安稳。一刀一刀耗着自己,还得笑着说没事。许三观一生卖过十二次血。年轻时跟着同乡去卖,换了娶许玉兰的彩礼。后来给不是亲儿子的一乐赔方铁匠医药费,饥荒年卖血带孩子吃面条,二乐插队要请队长吃饭卖血,最后一乐得肝炎,他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卖血,差点把命搭进去。哪一次卖血,不是拿命换取所需?放在今天,我们不需要站在医院撸袖子卖血。但我们卖的是时间。早上挤一小时地铁赶着打卡,晚上在写字楼改方案到深夜。为了多赚加班费熬到凌晨,为了还房贷接了副业,周末也不敢休息。做自媒体的熬夜剪视频,跑网约车的开车开到后半夜才收车。许三观抽出去的是看得见的血,我们熬掉的是看不见的健康。发际线一天天往后移,体检报告上一堆箭头,颈椎疼到睡不着,护肝片配冰咖啡往下咽,保温杯里泡着的枸杞,补不回熬掉的精气神。本质上和许三观卖完血吃一盘炒猪肝补血,没有任何区别。都是普通人,都是在拿健康换活路。书里最勾人的细节,就是那句固定的台词。许三观每次卖完血,站在饭店柜台前,永远中气十足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这是他卖血之后固定的仪式感。抽了身上的血,得赶紧补回来,补完了才能接着扛接下来的日子。从前读只觉得是年代细节,这回再读突然懂了:这是小人物给自己的一点甜头啊。你掏出去半条命换了一家人生计,总得给自己留一口热的,一点甜,才能接着走。我们熬完大夜赶完项目不也这样吗?放半天假睡到十点起来,出去搓一顿好的,奶茶加双倍珍珠,火锅点满整桌肉,那就是我们的炒猪肝。都是苦里抠出来的一点甜,用来续上接下来的苦日子。我翻了半天外卖软件,想点一盘炒猪肝,又把手机放下了。想去菜市场自己买一块新鲜的猪肝自己回家炒,毕竟这是属于自己一个人的仪式感。可那股油香好像已经先飘出来了,我突然就共情了许三观。他这辈子就是个没什么大本事的丝厂送茧工,遇到坎儿没处借钱没路子走,能拿出来换钱的只有自己的血。就像我们这代普通年轻人,没家世没背景,遇到要花钱的事儿,能拿出来换的只有自己的时间和身体。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哪一次不是为了家人?为了妻子,为了三个儿子,从来没为过自己。哪怕一乐一开始所有人都说那是何小勇的种,遇到事儿他还是第一个站出来卖血。我们不也这样吗?熬完夜赚的钱,大部分给了孩子交学费,给了父母交医药费,给了银行还房贷。自己舍不得买几百块的衣服,舍不得出去旅游,就留一口好吃的给自己当奖励,像许三观留那盘炒猪肝一样。书的最后,许三观老了,走不动路了。突然嘴馋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就想去医院卖一次血,结果年轻医生说他年纪太大,血不能要,把他赶了出来。许三观沿着大街一圈圈走,哭着说自己没用了,再也不能卖血给家里帮忙了,像一头没用的老黄牛。看这段的时候我鼻子发酸。这不就是我们天天挂在嘴边的 35 岁焦虑吗?怕自己熬不动夜了,怕自己没用了,怕被这个快节奏的时代抛弃。可书里许玉兰拉着他的手说,孩子们都长大成家了,不用你再卖血了,我们该享福了。其实我们拼了一辈子,家人要的从来不是你一直熬下去,不是你一直熬自己换生活,只是你好好的,能陪着吃一顿热饭就够了。每个在生活里咬牙扛着的普通人,都是许三观。我们一次次熬着夜,一次次掏出健康换想要的安稳,就像许三观一次次走进医院卖血。可我们也总会给自己留一盘属于自己的炒猪肝,留一点盼头,攒够力气接着走。日子就是这样,苦归苦,只要还想着那一口热乎的好吃的,就还能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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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的出路就是不平凡和苦涩的日子里

        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只是跟随那位血头的近千人中的一个,他也可能没有参加那次长途跋涉的卖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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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一生都在追求自己以为值得追求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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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血记

            男人的悲歌也是男人的自我成长。在原始社会,还没有婚姻还没有夫妻,更不可能一夫一妻,女人为了孩子生下来获得足够的食物和不同的男人发生关系,已模糊孩子的血缘。社会发展了,进步了,有了婚姻,婚姻变成了一夫一妻,男人们为了确切的后代负责起了养育所必须的物资供给。这个故事最打动我的是完成养育后两位老人的老泪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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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开始以为这就是一个卖血的故事,读到大半感觉并不是,读到后面感觉还是一个卖血的故事。他和我预想的不一样,我以为会围绕卖血,生病,苦难。但读完我看到的更多是关于爱,作为丈夫的爱,作为妻子的爱,作为父亲的爱。有辱骂,也有宽容。读书可能不会让我功成名就,但是我感觉它让我的经历更丰富,了解这个世界更多一点。愿我能对家人有更多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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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凡的一生

                不同时代有着不一样的苦,就如我小时候坚信的少走弯路。即使时代进步,年代的不同,但长辈们一样经历了求学工作结婚生子等同样有序的步骤,只是那个时候的我们可能理解但年少懵懂。出生不同但人生的意义殊途同归,愿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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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以为会有什么悲伤的结局,读到最后却明白了,每个人的人生不都是这样么,充满了泥泞坎坷,却能在艰难中不断的挣扎前进。许三观,你是一个好人,一个善良的,要强的,坚韧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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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穷人让亲人吸自己的血,榨干自己,以衬托自己的伟大,并不是明智之举。而狡猾的富人早就知道,无论对谁,无论做什么事,都应该留一手,都不应该被其他人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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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震撼,感动

                      一天读完了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主人公许三观和许玉兰都是善良的农民,骨子的质朴,诚实,直来直去。许三观为了自己的家里,一次又一次的卖血,让这个家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困难,他自己却险些丧命书里的很多细节让人动容,他为了让饿了很久的孩子们吃上一顿面条,去卖血。为了救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一乐,一路卖血赚钱救他。余华的书太直击人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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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酷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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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却感人的小说

                          说实话,这本书读了大半后我深深怀疑它的文学地位。内容写得好简单,每个章节都短短的,好多情节都一笔带过,甚至直接不写跳到下一章。这和我看的其他长篇细腻的小说来比像是差了好几个档次。没想到,就是这样简单的文字竟给我在后半段看哭了。故事前面说的外遇,儿子不是儿子,统统不是家长里短了,一下子爆发出惊人的情感力量。许三观说,他活够了,即便卖血死了,为了他儿子也要这么做,因为儿子还有大好人生没有过。类似这样的话现在看一点也没有新意,甚至老掉牙了。但这是许三观在为非亲生儿子一路卖血到上海的路上说的,在夜晚和一个养猪的室友夜谈时说的,竟有这么大的力量。我的眼泪瞬间落了下来。也许这就是文学的功力吧。是我误会余华了。后来我听了这本书的解读,才知道长长的铺垫正是这个小说的特色。也就是高潮,的确是令我哭的那后半段。就像看电影一样。前期让人快要睡着的描绘,就是在为整部影片积蓄力量。最后我还想说一下,这本书的书名让人觉得是一部悲惨的小说,但整本书并不让人觉得许三观有多苦。相反还觉得他挺顺的。生活中的大难题他都靠卖血解决了。娶老婆,为儿子平事,带家人在饥荒年代吃大餐,为那一次春宵回报,以及救儿子的命,等等。这种感觉挺神奇的,也挺荒谬的。因为卖血听着好惨,按理说的确是走投无路的选择,可许三观却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一个朴素的灵魂,让他这个小人物在平凡的世界里安然度过。虽然磕磕绊绊,但内心深处仍有一束光,散发着真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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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惨啊

                            任何时代的小老百姓活得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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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人心痛的一本书

                              每次家庭困难时期,许三观都去卖血。他是可悲的,除了身体宝贵的血液,帮他脱困的没有其他,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大儿子大乐得肝炎住院时候,卖了一路的血,那种无助与痛苦,我 get 到了,含泪翻着书页。以为他会挺不住,会死掉,结果他活下来了。他又是愚昧的,加入了乌合之众,去贩卖自己的血液,险些丧命。这部小说很好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就像文中印象很深的话:“人只要在死亡的时候才是平等。” 社会就是有等级的,即使文明程度再高也不会实现理想意义的平等。何为平等呢,只能是同阶层之间看,当然也没有绝对,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果的世界,一切都是前因积累的,所以,不能盲目的评判平等或是不平等,只能说因果丝毫不差。我们改变不了什么,但我们可以选择迎接果报的方式,多些善意和祝福,同时也是为自己积累的善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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