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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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体与个人认知的大统一模型#每天解读一本书

    2019 年年初发售的书,虽然有尤瓦尔赫拉利的推荐,我读之前认为不过是新的一本对认知科学的概述,读完之后发现真是捡到宝了!


    全书主要就围绕无知、错觉以及知识共同体三个主题,给出了一个关于我们思维的 “大一统” 模型,而这之中它并不批判错觉与无知,因为放到群体智能的视角,它们都有各自的作用和必然存在的原因,而列举它们为的是告诉我们 “人类不能做什么” 和 “我们可以做到哪种地步”,为轴心时代一直备受推崇的理性划定了界限,也让我看到在绝对理性之外,哪怕是看似 “错误” 的思考模式所独有的价值。
    阅读这本书要先了解作者的前提假设 - 思维是行动的延伸,为的是让我们的行动更有效率,这与我此前解读《笛卡尔的错误》时的感悟有些相似,为此书中还特别提到了具身认知,强调了智能并不只存在于大脑中。在这个基础上重新来看待思维中创造和预测的优势,以及种种错觉和无知,就更能理解作者的逻辑。
    一、人类社会是个知识的分布式网络
    作者在书中提出了知识共同体的概念,我将这个概念做了些自我的理解,那就是人类社会其实是一个知识或者说技术的分布式网络,蜜蜂、蚂蚁的社会网络用形态的分化储存技术,而人类社会则更为精细,将技术拆解为知识存储在了整个社会之中,所以你只需要懂得如何打开水龙头和打维修电话就可以使用自来水管道,你也不必了解计算机原理就可以用它来完成工作。
    而依我所见,这也提供了一个工业革命时代以来生产力指数增长的解释视角,那就是知识的分布式网络算法效率的提升,提高了有效知识传递和整合的速度,就像传统数据库面对大规模数据处理时显得力不从心,需要大量时间才能完成整合,而 Hadoop 这样的分布式网络的应用使得大数据分析再一次上升到了新的规模,人类社会的知识结构经历一场从图书馆式的分类存储到碎片化每个人身上按需搜索的升级,整体看起来更为混乱实际上却更为有效了。
    二、个体的限制成就了群体的成功
    从知识共同体的概念出发,隐含了作者的一个假设,智能存在共同体之中,而非个体身上,我们很认为自己思考得出的结果很可能大部分来自社会网络,不信?想想有多少知识是从别人、媒体或者书籍那得来,有多少你认为自己发现的东西早已有人发现。每个人在知识共同体中就是一个存储单元,有限的存储能力虽然是个体的缺陷,却是保障群体智能稳定的基础,使得人类社会构成了一个复杂系统研究中的元胞自动机,让人类社会本身具备了 “计算” 能力,随着存储单元的增加(人口),算法的优化(信息化),计算能力就像 cpu 不断升级换代,呈现了人类群体之上的摩尔定律,而在这之中人类思考中的直觉思维(《思考快与慢》中的快思考)以及高估自己所知的错觉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他们使得我们更轻信他人的结论,但是也让我们通过他人的知识弥补了自己的无知,更重要的是这在群体层面构成了一种简单的知识计算结构,每个人只需要处理自己这个步骤的计算,我们不需要浪费时间去分析水龙头的设计是不是最优的,我们要做的是喝上干净水之后去干别的事情。
    三、识别偏误超越限制
    由于我们绝大多数的观念都源于群体思考,如果这种群体思考的范围不够广泛,那么直觉的判断与对知识高估的错觉就会不断被放大,大的来说很多科学家坚信列举事实真相就能改变公众舆论本身就是学界群体思维的谬误,将自己业内的方法当作了普世的真理;小的来说一个最了解核辐射危害的人却在实验中用螺丝刀去分离放射源的,因为人在一知半解中还容易相信自己对情况一直都有着掌控,当然这些问题有时也有好处,没有它们也不会有那些在技术还不成熟时就冒险航海探险的英雄。
    不过如果你还是想尽量减少这些谬误,就要解决 “如何知道自己知道什么和知道自己不知道什么”,而书中提到了一个方法 - 解释性深度错觉测试,简单的说来就是面对一个情况或问题,如果我们认为自己很了解就去尝试解释它的原理,这之后再重新判断自己是否了解,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极大纠正我们判断中的错误。
    一个实验让人们尝试去补全图二中自行车的图片,近一半人无法完成(图三是一些人给的答案),而即便在四个选项中选择也并没有表现得更好,更关键的是专业骑手也很难拿满分。当你觉得自己掌控全局时,让自己解释一下原理和情况,你就会发现自己有多少未知还需要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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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的错觉:为什么我们从未独立思考》

      本书主要是从认知科学的角度来讨论我们的思维方式的特点,让我们了解个体思考的局限性。《人类简史》和《未来简史》的作者尤瓦尔・赫拉利为本书作序。本书核心内容:1. 我们究竟有多无知。2. 为什么人们会产生知识的错觉?3. 为什么说我们如果脱离了群体,就没办法独立思考?4. 个体和集体如何做出更好的决策。大多数人都觉得自己懂得挺多的,但其实个体对世界的了解少得可怜,但是我们自己意识不到这一点,这就是知识的错觉。在知识的错觉影响下,很多人觉得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轻率地对复杂问题做出判断,固执己见。其实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依赖集体的智慧,需要依靠群体的方式思考和行动。只有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在面对争论和冲突时多一份谦卑,才更有利于我们与他人进行良好的社会协作。第一,知识的错觉是一种普遍的现象,人们很容易高估自己的理解力和知识储量,这会产生很多危害,破坏社会协作。第二,人们容易产生知识错觉的原因,大多数的知识其实是在外部的世界里,在别人的脑子里,我们共享一个知识共同体,通过调用外界的知识来形成协作,这种调用太平常,太方便,以至于我们总是觉得自己无所不知,活在知识的错觉里。第三,人类的大脑是以适应群体思考为目标而进化的,如果脱离群体,一个人是没有办法独立思考的,我们需要用包容的心态,保持谦卑,才能更好地和他人协作。第四,分别从个人和集体这两个角度论述做出更好决策的方法,影响个人决策,要从改变环境入手,影响集体决策,要重视团队的力量,让团队成员共享信息,默契配合,最后提升知识共同体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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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的错觉就是,我们总是把从别人那里拿来的知识,当作自己的知识

        这本书讲的是 “谷歌效应”。我们擅长从周围的人、事、物上获取经验和智慧。但是,我们又难以分清知识是内在掌握的还是取自他人的,这便造成了知识的错觉,以为自己掌握了很多知识。


        “谷歌效应” 这个说法呢,又是来自《知识大迁移》这本书。
        但,我一直都记得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讲了一个很特别的知识点,人类共享意向性。
        简单来讲就是,人类不仅可以共事,还知道彼此正在共事这件事。但是,其他机器和动物却不行,比如蜜蜂,工蜂并不知道自己是工蜂,雄蜂也不知道自己是雄蜂;工蜂虽然干着保护巢穴、采集花蜜和花粉等工作,但这是进化而来的天然行为,工蜂自身并不知道这些。
         
        明确点来说,共享意向性是指,共享欲望、愿望、希望或谋虑等需求。共享意向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能力、合作共事的基本条件,也是人类最重要的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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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的内容和《为未知而学,为未来而教》很像,让我们反思我们 “自以为的” 理解,更清晰地了解自己的边界 [微笑] 1. 大多数人并不知道拉链、自行车、抽水马桶等日常生活用品的工作原理。实际上,我们总是身陷于 “感觉” 自己知道的知识错觉中,熟稔地谈论着我们其实并了解的东西。2. 我们身处一个 “知识共同体” 之中,媒体对新知的简略传播,模糊了我们对内化知识与外在知识的认知边界。知识的错觉让我们充满混乱的偏见,但同时也让我们变得更勇于尝试。3. 人类的大规模深度协作使我们的认知高度分化,只有在一个合作共同体中,个体的智力才能完整呈现。合作会让我们更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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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觉是直觉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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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自己不知道是可悲的,如果总是可以找到可以帮助自己解决某个问题的资源,是可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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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的错觉》随想

                这本书主要说到 3 个要点:无知、理解的错觉、知识共同体那 3 者有何关联呢?人们常会被物品的表象所迷惑忘记追寻问题的本质,总觉得看一眼就懂了,其实不然。往往太简单的事物总是被轻易忽视。造成这种错觉的原因有:知识的错觉和共同体。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我们很轻易就能获得问题的答案,遇到不理解的信息直接搜一下就懂了,这种懂很多时候是浮于表面的获得而不是理解。《认知天性》里说到真正的学习是理解和间断性使用,而我们很少能做到理解知识弄懂问题的本质。你可能会觉得这样好麻烦,有些知识根本不需要反复理解。这个观点很对,这里说的需要反复理解的是生活中你需要用到或者对你有利的知识,也可以用于学习中。理解的错觉让我们满足于知识的轻易获得,忘记探寻问题的本质,那么知识共同体呢?很多时候好的知识共同体能够促进一个人进步,而知识共同体存在一个陷阱。这个陷阱就是你选择了错的人,盲目的听信共同体中获取的知识。“金无足赤 、人无完人” 在知识的共同体中我们需要学会区分哪些是你自己需要的,哪些是披着谎言的外衣。“尽信共同体,不如不信”。选择共同体的目的是在优秀人的督促下变成更好的自己,不如让你成为偏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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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店主走到他的商店门口,发现窗户上满是用喷漆颜料画的侮辱和贬损涂鸦。他把窗户擦干净了。但第二天,同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因此,他萌生了一个计划。第三天,店主一直等到这帮当地的小流氓们出现,在他们干完这些勾当之后,店主付给他们 10 美元作为这项 “工作” 的酬金。翌日,他再次酬谢他们但只付给他们 5 美元。接下来几天,他继续为店铺受损而付钱,但金额逐日缩减,因此,小流氓们很快就只能拿到不到 1 美元了。他们终于不再来了。何苦就为了这么一点点钱而喷漆侮辱这位店主呢。因果思维,原来小流氓是为了有趣或者为了通过让别人不开心让自己开心,结果通过付酬金,让他把做事的目的改变了,从为了有趣变成为了钱,而随着钱一步步的变少,做这件事情的动力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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