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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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烹小鲜,不简单

    2019 年春天,我入警培训时看的这书,那段时间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看本书时想到一个堪称拷问警察灵魂的问题:“办案的第一目的究竟是探求真相还是促进和谐?” 本书作者熊逸是广受到友喜爱的老师,不必赘述。副标题是 “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全书就三章,列举了三个刁钻的两难问题,旁征博引的论述了我国古人的正义观。当然了,看完你收获的绝不仅仅是重新审视 “正义” 二字,我姑且抛出两个熊老师写的案例供你思考吧,看看你会不会感兴趣。 一、先回到第一段办案的目的,书中有个非常有趣的案例,明代吉水县尹胡鹿崖判过一起耕牛案,两户人家的耕牛打起架来,一头牛被另一头牛顶死,死牛之家告到县衙,胡知县的判词是:“二牛斗争,一死一生;死者共食,生者同耕。” 这看上去是一种不问是非黑白的和稀泥式的解决方案,然而 “两家皆服”,传为一时之佳话。本案似乎昭示这样的道理:维系并促进社会和谐才是办案的首要之务,至于清晰地界分责任归属,追究责任人,并不那么重要。 我看推理小说,有一个案子是妻子长期被家暴,便杀了丈夫,按照故意杀人将妻子绳之以法就是实现正义了吗? 二、本书开篇写了一个《孟子》中的经典问题,桃应问孟子:“假如舜为天子,皋陶为法官,舜的父亲曹瞍杀了人,怎么做才是对的?” 舜是理想型的天子,皋陶是理想型的法官,舜的父亲瞽瞍是一个理想型的坏分子。天子是完美的,法官也是完美的,如果天子的坏父亲杀了人,应该怎样处理才是对的?孟子极其简单明的回答:“把瞽瞍抓起来就是了。” 桃应疑惑地追问,孟子补充说:“舜让皋陶逮捕父亲后,舜会偷偷背着父亲,逃到政府找不着的地方度过余生。” 在儒家刚诞生的年代,亲情是亲情,国法是国法,但家优先于国,所以孔子提倡 “父为子隐”,他们判断是非的标准不是抽象的正义,而是具体的人性。只不过随着社会发展,我们判断是非的标准复杂了。 熊叔还有很多精彩的论述,鞭辟入里,有些或许略显难以接受,但我不知道如何反驳,想半天再默默接受,这就是熊叔的出众之处吧。利益是判断正义与否的终极尺度,所谓道义,不过是一种集体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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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读完了……

      书中大部分例子我都了解,有些还是高中作文时代经常用来证明论点的论据。可是,用这些具体的、真是的历史记载,来讨论在中国语境(儒家)下的正义问题,真是别开生面。熊逸老师说这书是《正义从哪里来》的姊妹篇,在我看来,这书和桑德尔的《正义》是双星。难读,难啃,痛苦但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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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古代不是没有智者,只是我们过于愚蠢,而他们也只是被时代限制而已。“自然” 绝非自然。你眼中的问题,可能就是他人的解决方案。儒家_封建,法家_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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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亲情与国法的两难。面对公与私的抉择,古人给出的答案是权衡轻重。在关乎天下人利益的危急关头,大义灭亲也值得赞许。但是如果是为了天下的长治久安,那重亲情而轻法度仍是首要原则。其次,特权和平等的两难。这到最后,恐怕要取决于作为 “家天下” 的一家之主,也就是皇帝的选择了。亲情维系的特权层级社会的治理成本比较低,也更加稳定,但是欠缺公平,也需要较长时间形成;而法制平等的散沙式社会可以实现更高的行政效率,在短时间内实现国家的强大,但会让人心变坏。而君王选择哪一种模式,就要看在当时社会环境下,哪种模式更有利于自己。最后,义和利的两难,在原则和利益的纠葛中,如果原则道义最终还是要为利益服务,那么占上风的就始终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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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精神的按摩

            这是一本给我带来精神享受的奇书。作者用翔实的史料和严谨的逻辑探讨了中国古人所面临的伦理困境。在讲透古代中国人的同时也使我进行了一次透彻的精神反思,让我认识到以往接触的所有思想不仅会给我带来力量,同时也有可能让我陷入一种 “知障”。读此书就像是跟着作者一起思辨,一次又一次的打破自身认识的壁垒,读时欲罢不能,读后身心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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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本为利益服务

              正义本为利益服务。当你不属于那个利益圈层,正义之光也照耀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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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的不同打开方式,这本书的旁征博引、引经据典让人赞叹!

                #管中窥豹读书计划(第 1152 本)#2023 年精读作家(7)熊逸《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大家好!今天阅读熊逸老师的第三本作品《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熊逸作品,讲透古代中国的正义、道德、伦理,告诉你许多难题的答案。这本书主要探讨的是古人所面临的伦理上的两难困境,其中不乏一些相当有趣的问题。诸如亲情与国法孰先孰后;法律条文是否应该向全社会公开;敌人阵营里的起义者是否应该受到我们的热情接纳;一切的侵略战争是否都是非正义的;在利益足够大的时候,见利忘义是否才是唯一合乎道德的选择...... 全书以学贯中西古今的现代视角反观古代中国社会,叙述旁征博引却流畅自然,直抵观念核心而不晦涩难懂。即便是最普通的读者也能看懂全书,在妙趣横生的文字中寻踪索迹,从中洞悉真知灼见,体会到智慧与思辨的趣味。2、阅读难度:5 颗星这本书非常难读,是既《王阳明:一切心法》之外,更难理解的一本书,说难以理解是因为熊逸学贯中西、旁征博引的能量在书中展示的淋漓尽致。一本书只围绕三个主题,却是贯穿了中国历史上下数千年历史、人物、事件,并且能够从这样杂乱无章的碎片中,提炼出现代人可以读懂的深刻道理,这样的作品,着实令我叹服。我最近在物色历史作家,偶然间遇到熊逸的作品,翻阅起来才发现需要耗费比平时多一倍的时间,但是通篇读下来发现自己的知识串联性和联想能力都得到了提升,这本书值得研究。3、精彩段落:①熊逸的历史观我所谓的观念史,关注的是各种流行一时的社会观念或社会思潮,当然,思想家在其中也扮演着或隐或现而不可或缺的角色。《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可以看作《谋杀正义 —— 正义观念的心理根源、经典谎言与两难问题》的续篇,事实上后者原本是作为前者的序言来写的,是希望在进入具体的古代中国的语境之前,先做一番抽象的思辨性概述,结果想说的话太多,不知不觉就形成了一本书的篇幅,于是就拿出来单独出版了。我总是对一些远离现实的东西兴味盎然,因为在我看来,那里边往往潜藏着一些更为本质性的奥秘,而其相关材料,只要我不惜气力,就完全可以竭泽而渔,不至于如现实问题那样只能让我拥有盲人摸象般的管窥视角。所以,我既不知道也不关心正义是否真的离我们越来越远;假定该命题为真,我也既不知道也不关心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我略知且关心的是,正义问题在抽象思辨中的逻辑终点及其在古代社会里的复杂呈现 ——《谋杀正义》聚焦于前者,《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聚焦于后者。种种试图给正义做出自洽性框定的理论都是在逻辑上无法自圆其说的。尤其是那种规则性的命题,当其被代入实际问题的时候,只要改变表述方式就会导致不同的甚至相反的答案。归根结底,正义只是一种相当模糊的、内部充满歧义的观念,对正义的诉求首先取决于对平等的理解。换言之,平等先于正义,对平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对正义的不同理解。《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延续了对自洽性正义规则的否定,并且试图揭示,在古人的观念里其实已经具备了这样的否定性精神。顾名思义,这本书主要探讨的是古人所面临的伦理上的两难困境,其中不乏一些相当有趣的问题。诸如亲情与国法孰先孰后;法律面前是否应该人人平等;法律条文是否应该向全社会公开;特权制度是否应该受到道德表彰;敌人阵营里的起义者是否应该受到我们的热情接纳;一切的侵略战争是否都是非正义的;在利益足够大的时候,见利忘义是否才是唯一合乎道德的选择…… 古人的深思熟虑往往使我们大吃一惊,而在我们认真听过他们的理由之后,又不得不承认在这些看似荒诞的理由之中确实饱含着真知灼见。古人的观念的确与现代人隔阂太大,以至于我们必须先从观念上懂得他们,然后才能妥当地理解他们的言谈与举止、憧憬与顾虑,乃至他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②天子老子犯错是否与庶民同罪?在儒家传统里,舜是理想型的天子,皋陶是理想型的法官,舜的父亲瞽瞍则是一个理想型的坏分子。瞽瞍和那个同样卑鄙恶劣却占有自己的全部父爱的小儿子象一起,三番五次地安排毒计,大有不把舜害死誓不罢休的势头。尽管瞽瞍是一个坏到令人发指且坏得完全不可思议的父亲,舜却始终是一个无怨无艾、一心尽孝的好儿子。那么,对桃应的问题我们便可以换一种表达方式:天子是完美的,法官也是完美的,如果天子的坏父亲杀了人,应该怎样处理才是对的?亲情与国法似乎不可兼得,换言之,对于此时的大舜而言,天子的身份与儿子的身份哪一个才应该是第一位的?桃应问题的刁钻之处正在于此,而孟子自然晓得其中的关键,所以最终还是给出了一个似乎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舜把抛弃天子之位看得就像丢掉旧鞋子一样。他会偷偷地背着父亲逃走,逃到政府找不到的地方,度过快乐的后半生,快乐得忘记天下。” 天子的父亲杀人,在这件事上,完美法官和完美天子分别有自己的一套行为标准。法官的行为标准是正常执法,绝不因违法者的特殊身份而法外开恩;天子的行为标准则有两条:(1)作为天子,履行天子职责,不去阻挠正常执法,听任父亲接受最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制裁。(2)作为儿子,偷偷把父亲救走,一同逃离国境,在避世隐居中尽孝道以享天伦之乐。所谓儒家传统与法制社会的冲突,上述情形就是一种相当典型的例证。儒家鼓励犯罪者的亲属包庇罪犯,也同样鼓励受害者的亲属不经执法部门而手刃大仇。儒家思想所诞生的土壤是一个文明程度较低的社会(必须承认的是,两千多年来我们的确 “文明” 了不少),然而也正是出于同样的原因,这样的一种儒家思想比我们现代所熟悉的各种 “文明化” 的社会规范更加自然地贴近人心,或者说更加符合人性之天然。儒者为政,最重人情,对那些有违人情的高尚举动往往报以怀疑的眼光。在一切的人情之中,骨肉亲情最是人之常情,国法却偏偏不是。而问题恰恰在于:骨肉亲情正是儒家思想的一大基石,儒家理想中的国法可以说就是在血缘伦理上衍生出来的社会伦理,于是当亲情与国法发生冲突的时候,最自然、最顺理成章的选择便是以亲情为重。毕竟对至亲的爱胜过对远亲的爱,对远亲的爱胜过对陌生人的爱,这是天伦,儒家便是由此整理发扬出仁爱之说的。③古代特权的诞生逻辑既然尊他为君,君臣之义是永远不变的。况且彼此地位相等才称得上仇,否则就不叫仇敌。臣子杀死君父为‘弑’,君父杀死臣子为‘讨’。楚平王杀死我们的父亲,这是君主诛讨臣下,我们有什么仇恨可言?如果大家都这样去仇恨君主,那还有什么君臣上下的区别呢?我们的先人用礼义侍奉君主有功,美名远播诸侯,自远祖斗伯比以来从来没有过失。现在你却要以弑君的恶行来玷污家族的名誉,我不准你这样做!” 迁怒实在是人类的一种根深蒂固的心理模式,如果愤怒的情绪寻不到目标,那么一个人就需要极好的修养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去迁怒于人;即便在政治层面上,“在合适的时机推出合适的替罪羊” 也算得上一种相当基本的统治技术,群众的情绪对于这一招永远缺乏免疫力。另一方面,父债子偿在儒家的法理中确实存在着坚实的依据(尤其对于国君来说),所以如果将这个问题交给儒家裁判的话,很可能又会把我们带入一场没有止境的争论中去。楚昭王堪称一代贤君,《国语》记载这段故事看来就是有意以他为万世表率的,至少是赞同他的这番道理的。而《左传》对这件事的记载略有不同,其结局是,斗辛终于说服了弟弟,兄弟两人一起保护着楚昭王逃到随国。后来楚昭王赏赐功臣,令尹子西认为不该赏赐斗怀,楚昭王说:“大德消除小怨,这才是道义。” 也就是说,昭王认为斗怀虽然动过弑君的念头,但终于没有付诸行动,反而和斗辛一起保护了自己,所以是应该受奖的。(《左传・定公五年》)在《公羊传》的道德序列里,君臣秩序是首级道德,公平是次级道德,或者公平只能在本阶层之内寻求,绝对不可跨越等级秩序。在斗怀谋弑楚昭王的案例里,斗辛点明过这个道德序列;在元咺诉卫成公的案例里,周襄王点明的也是同样的道德序列。这就意味着,人们在判断一件事道德与否、正义与否的时候,首先应当考虑的是道德序列或者公平的适用范围,然后才可以在道德序列的框架之下,或者在公平的适用范围之内,寻求一种 “相对的正义”。4、春幸启发:世界是多维多面的,从来不曾有哪一个角度绝对正确,只有相对的时间相对的正确。赞美或谴责一个人,不是因为他做好了什么事或做砸了什么事,而仅仅是因为他有没有坚持正确的原则。一切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的人,哪怕他们追求的是美好而伟大的目的,在严苛的儒家标准里从来不会得到正面的评价。何谓私德?如果有一个人杀了自己的兄弟,灭了兄弟的满门,连幼子都不放过,还霸占了弟媳,逼迫父亲交出权力,那么,只要这个人不是统治者,他做的这些事显然都属于 “罪行” 而不是 “私德”。由此可见,所谓私德,其实质就是统治者所拥有的道德特权。最为蹊跷的是,私德这项特权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统治者巧取豪夺来的,而是子民们心甘情愿地主动赋予他们的。(例如:唐太宗李世民)作为有着正义感的个体,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后者,而一旦从 “公义” 的角度考虑,我们反而会认同前者。功利主义哲学可以把问题解释得温和一些:一个具有相当道德感的人之所以会拥护那个杀兄囚父的恶棍做国君,并非因为他的施政可以增进 “自己的” 生活福祉,而是因为他的施政增进了 “大多数人的” 生活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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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

                  熊老师的书都是 “谋杀” 性质的,即它不是解释道理、得出结论,而是通过逻辑分析,运用逻辑一贯性,把人们认为 “天经地义” 的道理颠覆。第一章主要探讨 “国法” 和 “亲情” 的关系,在宗法社会,亲情大于国法;在专制时代,二者矛盾重重,儒家学派形成两种观点:一种坚守亲情重于国法,另一方解释为身份决定职责,亲情与国法的侧重应随身份改变而变化。第二章主要论述特权,提出在传统熟人社会,特权有着重要作用:维护尊卑等级秩序和社会和谐;增强上层人士的荣誉感和认同感;激励下层民众为过小李;维护儒家伦理规范(亲情)…… 第三章,从对待叛徒的角度出发,讨论功利和道义的关系,提出一些颠覆性想法:道义原则本质上是更大、更长远的利益;舍生取义的逻辑悖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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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喜欢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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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大国》:正义的两难

                      花费很长时间,整整九天,终于断断续续读完熊逸的《治大国》[加油] 其实这本书还是很好看的,就是稍显杂乱无章,有些零碎,具体的等会再说。关键这本书,也是我看的这位使我久仰大名的思想隐士第一本著作 [耶] 我此前自然听过作者在得到 APP 开过的多门课程(尽管都没有完完整整听完过,声音也都不是本人播讲的),我的第一感觉,便是叹为观止。他讲一件事极有一种思辨性,能够引述千千万万的事来引申,以此来证明他的观点,使人心服口服。仅就这一点来说,我感觉他有些纵横家气。当然,极强的思辨性,也是要有深厚的学力,以及博古通今的能力来做基础的。而然,他又神龙见首不见尾,虽然著作颇丰,也小有名气,使得好多人,也包括我都对他的来历、能够有如此广博之学问产生兴趣,却又在网上丝毫搜不到有关他个人一星半点的信息,甚至连他的课,也不是他本人播讲,而是请的播音员。这便又有点像道家了,老庄那一套。事实上,他本人就出过关于这两位的研究著作,即是《道可道》,还有《逍遥游》,顾名思义,一个是讲老子的,一个是讲庄子的。这两本著作,我也都有,只是还没来及看。也许,正因如此,才使他能够如此钻研学问吧!能够不问世事,一心沉浸在浩瀚的历史、以及琳琅满目的古籍当中,使他获得了这种博古通今、学贯中西的能力,以及这种思辨性。事实上,正如我惊叹的、作者在本书自序中所说的那样:“其实我对现实问题早已失去了关心,多年来过着足不出户、目不窥园的日子,不看电视不读报,如果不是因为显示器上总有新闻弹窗出现而我又不懂屏蔽技术的话,我会连现任国家主席是谁也不知道。我总是对一些远离现实的东西兴味盎然,因为在我看来,那里边往往潜藏着一些更为本质性的奥秘,而其相关材料,只要我不惜气力,就完全可以竭泽而渔,不至于如现实问题那样只能让我拥有盲人摸象般的管窥视角。” 正本清源,言归正传,还是回到这本书上来。本书虽题名《治大国》,但我认为,这个标题却不重要,甚至是挂羊头卖狗肉,以至于我第一眼看到,也迷惑了我。本书通篇都不是有关政治学的,当然和管理学就更谈不上关系,真正有价值的,是它的副标题:《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所以,本书基本上就是通篇通过种种事例来说明古代 “正义” 的概念,以及 “正义” 在现实中的处境,所要面对的种种困难。所谓正义两难,含义便是如此。当然,在这里更本质的,还是古人对此的观念,因此也可以说,本书是一部以正义为切入点、古代的思想观念通论。也正如作者在自序中一上来所解释的那样:“近几年我的兴趣主要集中在观念史上,… 不同于将重点放在各大思想家与思想性名著之上的思想史,我所谓的观念史,关注的是各种流行一时的社会观念或社会思潮,当然,思想家在其中也扮演着或隐或现而不可或缺的角色。” 首先,本书由三大章组成,构成本书的框架。每一章都会围绕着一个主题来展开,当然主题还是正义,每章其中,有若干个小节,都没有标题,只有序号,而一个序号一般来说,只有两三页的篇幅。每个小节里大多都有一个独立的故事,只不过是作为起初抛出的问题的引申了,或者是层层递进的过程。总的来说,全书基本都是博引旁征,先引述一个古代典籍中的故事,抛出一个其中所引发的有关正义的问题,然后另辟蹊径,在以后若干个小节里,引述无数个有关以上的问题事不同而理同的故事,最后再引述古代多个思想家、史学家、史学典籍的观点,加以阐释,从而引发人们对此的思考,而作者在引述过本人的依据论点之后,自己又似乎没有一个结论,或者说,是不肯下,使读者自己思考,产生无数深邃的思索,而有关与此的内容,却戛然而止。本书风格,以及形式,大体如此。下面,我便说说我的感受,以及我认为本书所提出的正义在古代社会中、所面对的主要问题。首先,在第一章中,作者先抛出了当年孟子弟子给老师出的 “难题”,假设 “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之后便花费整整一章的篇幅,来引述历史上事不同而理同的单个事件,然后引用古人对此的不同看法,以及不同选择,来加以阐释。说到底,还是有关正义在现实面前的处境,以及复杂性,还有人们在面对这些事不同而理同的情景里的抉择,从而对古人在不同时期所持的不同观念,进行深入的探究。实际上,这便是先家后国,还是先国后家的问题,也是一个古代儒家极为看重的伦理上的问题。想想看吧,一个都能够所谓为了大义而灭亲的人,让他治理国家不感到可怕吗?一个为了自己,或者是为了所谓大义的人,还能够对别人好吗?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相反,正如上述问题,如孟子给出的答案那样,舜应该抛弃整个天下,把民众的处境于不顾,只带着他爸独自逃亡,越远越好,成为全天下最大的逃犯,而皋陶应该坚持不懈的抓,舜则应该尽可能的带着他老爸走越远越好,不让皋陶找到,孟子给出的这个答案,显然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也是不符合今人的逻辑的。即便舜,以及皋陶的做法是完全符合儒家极为看重的伦理的,但舜作为天下之主,所谓圣君,却把全天下人民的幸福安危于不顾,只为了自己的 “家”,那所谓要维护的伦理,便这样不管不顾地逃亡,成为逃犯。那么,这样又如何担得起 “仁德”、算得上 “圣君” 呢?这显然是自相矛盾的。却又是所谓正义在古代社会中所要面对的真实处境,无论是古代社会中任何时期、任何人都没办法完全自圆其说地解决。这便是第一章的主要内容,以此触及到古人观念、以及正义的方方面面。在第二章里,又以 “特权的道德依据” 为题,同样是引述在历史上多个故事,以及历朝历代对于是不是对某些人法外开恩,因为此人或者是其祖先立有巨大的功劳,亦或就是所谓皇亲国戚犯了错误是不是应该赦免,至少是减轻处罚呢?也就是说,这些人理应享受到不同于常人的特权吗?显然,这又是一个矛盾。比如像所谓的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那样,可是我们也要问,就算执 “法” 之严如商鞅,现在的太子,后来的惠文王犯法,当真罚过他一分一毫吗?不过是处罚了他的两个老师,即便如此,还是使太子心生怨恨,愤愤不平,从而直接导致了商鞅的悲剧。再如,春秋时,大臣触犯军法,决策者只杀掉了他的御者,就算是尽到对他的处罚,而从没有一个古人,能够替那个无辜的御者想想,更不要说是替他打抱不平了,这是正义吗?这是道德吗?答案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可如果不这样,那些功臣之所以能够为君主卖命的意义又何在呢?太子不同于常人之处又在哪里呢?正所谓 “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在这里,令我极为深刻的内容,便是作者在引述李世民所发起的玄武门之变时所提出的那样,假使政变成功后,唐太宗天不假年,还没显示出他的政治才能就死了,那么,历史又该如何评价他?以及人们给那场玄武门之变又该如何定性呢?答案显而易见,不言而喻的。以及所谓 “让老百姓来做选择,是愿意生活在一个私德败坏的盛世之君的治下,还是愿意生活在一个道德足为楷模的亡国之君的治下呢?”—— 这样本就矛盾、私德与功德范畴的划分。然后在最后一章中,通过层层递进,以他深厚的学力,引述多个历史上的故事,又提出了 “背信弃义” 与 “弃暗投明” 之间相悖的划分,以及人们围绕着正义的两难。总的来说,叛徒的处境往往左右不是的,如果能够给对方带来巨大的利益,这便还好,而如果对方只想维护所谓的道德正义,那可能看都不看直接把投降的人砍了…… 正如景帝在黄生与辕固生讨论中、面对的两难处境,进而所说 “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 的那样,真是死结。…… 以上所述,便是本书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以及我认为本书的最有价值的地方,与作者所提出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一下简单而粗略的梳理。在写上面的文字时,也使我阅读过的印象更加深刻,对于本书的脉络便更加清晰。这本书固然正如作者所谓离现实比较远,但细想来,生活中点点滴滴与这些事情又息息相关,只是事不同而理同罢了。也固然由于作者的博古通今,围绕着一个大主题,展开的种种论述,以及为了证明一件事而接下来便引述多个事情来说明,使我这个本已看得比较仔细的人,仍感到稍显杂乱,颇有些 “东一榔头,西一棒槌” 之感,但尽管如此,叙述的方式,还是比较好的,让人了解他所说的内容的方式,也是好的,语言真是颠覆我起初的了解,他虽有很强的思辨性,博引旁征,但好歹语言通俗而有趣,使人愿意看下去。更何况,正如前面所说,本书内容也许真的是另辟蹊径,离我们的生活,以及现实都比较远,但书的本质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认为,读熊逸的书,还可以帮人开拓思维,使人有一种更上一层、更辩证的思维,这不是所有的学者、所有的著作所能够达到的。最后关于本书一直围绕着的主题,即是所谓的正义,我想再举出一段我前几日在易中天老师的《先秦诸子》里所看到的话,是在第二章 “儒墨之争” 里论述道德的一段话:“道德是什么?是人与人之间行为的规范。这种规范,如果不建立在人性的基础上,如果不讲常理、常情、常识,就没有基础,不能实行,甚至会成为伪善。”—— 我认为,不论道德,还是正义,本是自然而然的,而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使之成为一种最高理想,事不同而理同,把这些放在政治、现实面前,往往不能够完全做到,大多时候,甚至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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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治大国》

                        这本《治大国》是熊逸的上一本著作《我们为什么离正义越来越远》的续篇,在前作里,作者主要证明正义其实并不是一个自洽的概念,而只是一种模糊而充满歧义的观念,而在本书中,作者则是通过探讨古人所面临的伦理问题,来聚焦正义问题在古代社会中的具体呈现形式,并借此指出,古人对正义的理解,其实已经可以看出他们对正义自洽性的否定精神。本书的核心内容:作者集中讨论了古人眼中的 “正义” 观念,揭示出古人眼中的正义其实和我们现在的通行观念并不相同,甚至有时还彼此相反。这本书的重点内容是围绕古代正义问题选取的三个两难问题而展开的,分别是:第一,亲情和国法的两难。第二,特权和平等的两难。第三,义和利的两难。首先,是亲情与国法的两难。面对公与私的抉择,古人给出的答案是权衡轻重。在关乎天下人利益的危急关头,大义灭亲也值得赞许。但是如果是为了天下的长治久安,那重亲情而轻法度仍是首要原则。其次,特权和平等的两难。这到最后,恐怕要取决于作为 “家天下” 的一家之主,也就是皇帝的选择了。亲情维系的特权层级社会的治理成本比较低,也更加稳定,但是欠缺公平,也需要较长时间形成;而法制平等的散沙式社会可以实现更高的行政效率,在短时间内实现国家的强大,但会让人心变坏。而君王选择哪一种模式,就要看在当时社会环境下,哪种模式更有利于自己。最后,义和利的两难,在原则和利益的纠葛中,如果原则道义最终还是要为利益服务,那么占上风的就始终是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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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正义的话题,当代社会是论述比较多的。跨过时间的界限,来到中国古代,很多正义的标准会让一个现代人感觉瞠目结舌。既然古代正义的标准与现代相比,有些如此多的差别,那么为什么作者还是要提出这个命题,并着如此笔墨进行研究呢?《道德经》中有:治大国如烹小鲜的说法。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一个国家正义的标准都是这个国家秩序稳定的基石。我们不应该用对错的观点来审视正义,而应该用政治的觉察来看待。在本书中,能够看到很多古代正义两难的例子,很多正义的标准划定,虽然跨越几千年的时间阻隔,依然可以看到很多现代的影子,有一些是扎根在我们的内心,几千年未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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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是熊逸的书中我唯一没有买到的,好像是绝版好久了

                            大利是否可以掩盖小恶,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唐太宗贞观十四年,大将侯君集攻破高昌国,回朝献俘。这是一次重大的胜利,全国为此会饮三天。但是,很快便有人弹劾侯君集,说他在攻破高昌时擅自将高昌珍宝据为己有,手下将士知情之后竞相偷盗掠夺,侯君集无力制止。于是太宗下诏,将侯君集等人收押,听候审理。在权谋的世界里,贪婪而善战的将领比清廉而善战的将领更受君主的喜爱,因为前者对奖惩机制更加敏感,亦即更容易被君主控制。如果将领因贪婪而获罪,这更是君主乐于见到的事情,因为使功不如使过,这样的将领控制起来会尤其得心应手。但是,在朝堂上以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贪婪的将领脱罪,似乎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中书侍郎岑文本就侯君集入狱事件递上奏疏,他在做的正是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努力。岑文本提出:“高昌昏聩,陛下命令侯君集等人加以讨伐,而功成之后不逾旬日又将这些人交付司法部门。虽然他们确属行为不检,自投法网,但恐怕天下人会因此疑心陛下只看到他们的过错而忽略了他们的功劳。臣听说,命将出师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打败敌人,只要打败了敌人,就算将领贪污也应该受到赏赐;若是打了败仗,就算将领再如何廉洁,也应当予以诛杀。所以,汉朝的李广利、陈汤,晋朝的王浚,隋朝的韩擒虎,通通不是清白之人,却一概受到了封赏。由此来看,将帅武臣大多是些贪婪之辈,很少有廉洁检点之人,所以黄石公《军势》才说:‘使智,使勇,使贪,使愚,这样的话,有智慧的人乐于建功立业,有勇气的人乐于一逞怀抱,贪婪的人急于逐利,愚蠢的人不害怕死亡。’希望陛下对侯君集等人记其微功,忘其大过,使之重列朝班,再供驱使。您得到的虽然不是清贞之臣,却不失为贪愚之将。这样一来,陛下虽然有亏于法律,却使德行更加彰明,侯君集等人虽然获得宽宥,其过失却因此更加醒目。” 事情的结果是,岑文本的意见被太宗认真采纳,侯君集等人因此获得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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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本书中,作者则是通过探讨古人所面临的伦理问题,来聚焦正义问题在古代社会中的具体呈现形式,并借此指出,古人对正义的理解,其实已经可以看出他们对正义自洽性的否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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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者

                                弱肉强食,体面是手段不是目的。利益才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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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看的这位当代思想大咖的第一部作品。不要被标题误导了 ——“治大国”,其实与治理现代化国家、和管理学没半毛钱关系。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作者真牛!旁征博引、烁古通今!同一个历史事件,他可以从多个经典著作出处中探寻出细节方面的异同和些微差别!通篇充满了思辨性,主要论述了古代人面对正义时的思想处境与复杂性、矛盾性。围绕三个标题(圣天子的违法逃亡、特权的道德依据、叛徒・正义的边界)分论了三方面主要内容,分别举三个例子吧:舜的大德感动天下,他可以原谅几次要置其于死地的父亲和异母弟弟,对此,后世孟子的弟子桃应问了老师一个刁钻的问题:假如舜为天子,皋陶为法官,舜的父亲瞽叟杀了人,这么做才是对的?亲情与国法似乎不可兼得,善辩的孟子最后给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答案:舜把抛弃天子之位看得像丢掉旧鞋子一样,他会偷偷背着父亲逃走,逃到政府找不到的地方,度过快乐的后半生…;唐太宗玄武门之变诛杀了自己的两个亲兄弟、监禁了正在皇帝位的父亲李渊而夺得王位,这是一段极不光彩的历史,但后世对唐太宗多是溢美之词,因为他开创了大唐盛世 —— 贞观之治,但是作者又提出来几个有力的悖论:假如李世民没活那么长时间,没开创贞观之治呢?假如你就是当时的一个百姓,是愿意生活在一个私德败坏的盛世之君的治下,还是愿意生活在一个道德足为楷模的亡国之君的治下呢?维州在大唐治下,吐蕃一直觊觎,后将美女偷偷嫁给维州守门人,20 年后,守门人的 2 个混血儿子偷偷打开城门,吐蕃军队进驻,维州失守,从此战事不断,边境百姓民不聊生,出于稳定考虑大唐与吐蕃订立和平盟约,承认维州属于吐蕃,但之后维州吐蕃将领归降大唐,出于政治考虑,大唐又将降将归还吐蕃,被处死。但是古代还有貌似历史重演,但在降国高官厚禄、安享晚年的情况,这又作何解?“叛逃” 与 “起义” 又有着怎样的标准?作者原文谈到,“儒家的正名原则在这里可以发挥出异乎寻常的功效,只要将自己打扮为正义的化身,将对手渲染为邪恶势力就可以了”。作者还提到,中国缺乏契约精神,是因为契约不具备道德权重,是小人世界的行为模式,一切都应该是 “君子协定”,契约是君子道德沦丧后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直到最后,作者也没给出标准答案,让读者自行思考,但貌似文中又给出了答案:在功利面前,一切都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说在最后,我认为本书对当代还是有启示意义的: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并用,不可偏颇,法是手段,德是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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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振

                                    时代的红利是有周期控制的,在一个个的周期中不同的事物之间的共同影响,看似毫不相干的两个节点却莫名其妙的被很多的力量拉扯。王朝霸域,时代更替,人心人性,都是在周期中反复的出现,模型都是一致的,只是小结构中的要素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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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逸本書讓人對利與義的相同性有更深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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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觉得那些舍身取义的醇儒,这是没学透呀,信义也是为利服务的,若利益更大舍信舍义孔子也是赞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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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大的书,我又读完一本,获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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