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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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生与人生

    这本书终被遗忘,而且没有派上用场,他觉得这也没什么关系。任何时候,它的价值问题都几乎微不足道。他不曾有过那样的幻觉,以为会从中找到自我,在那已然褪色的印刷文字中。而且,他知道,自己的一小部分,他无法否认,已经在其中,而且将永远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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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熨平的意义(《斯通纳》读书笔记)

      也许,我们都没搞清楚,或者说误解了生活的意义。斯通纳或许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样子,我们不知道怎么就开始了现在的生活,我们也不知道生活接下去会是什么样子。或许我们就像斯通纳一样,没有多么愉快、也没有多么痛苦,我们就选择了一个能让我们生活下去的职业,我们不知道它通向什么地方,只是全心全意、兢兢业业地顺着这条路走了下去。走了好远之后,我们回头看看,会发现自己多少有点不认识原来的自己了,差不多就是跟自己莫名就多了些陌生的感觉,对过去的自己有些复杂的同情和遥远的爱意。一不小心,我们以为我们遇见了以为的爱情,但又或许我们并不知道对方想在我们这里需要的是什么。我们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家庭的样子,然后有隐约地觉得,这或许有些不太对,可是又不知道怎们才是它应该有的样子。然后我们告诉自己说,好吧,就这样吧,虽然说不上有多好,但也没什么不好,就这样吧。然后,我们遇到了些事情,或许是战争、或许是争执、或许是生命、或许是爱情、或许是死亡,我们不知道这些事情带给我们的究竟是好还是坏,它们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着。它们或许激起了一些生活中的涟漪,但是到最后仍然归于平静。当时间线拉得足够长的时候,这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没人说的清楚。它们不过是我们遇到的一个一个事件,至于意义,当你认为它们有意义的时候,它们或许都是非凡的,然而当你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时候,它们就只是时间的褶皱,轻轻抚过去,时间仍是一样的平整,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再然后,时间就这么过去了,一生也就是如此了。我们或许都在寻找着人生的意义。是啊,我们总要找到点什么,能让自己在辛苦的世界上找到继续前行的理由。人有的时候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因为它不追求当下的美好,当下的一切都是为了未来的铺垫,人们通常寻找的意义都不在当下,而在未来。然而,讽刺的是,我们大多数人仍在不懈追求的是对未来稳定的希望,又或者说是,我们希望未来能够变成我们所期望的样子,可是当未来及其确定的时候,我们却又觉得这样的未来毫无意义。我们既渴望可控,又不希望一成不变。所以,大多数人就在一刻不停地折腾着现在的自己,好让自己的未来看上去更有意义一些。只是当未来真的来临的时候,当它和我们昨天的想象不一样的时候,我们又往往消沉、愤怒、不满甚至绝望。当未来变成当下的时候,很少有人在想之前的期望,只会想未来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然后,意义就在这样不断地想象中间,一刻不停的调整、变化。最后的最后,意义最终被时间熨平,变成一种毫无意义的虚无。他四十二岁了,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读到这里时,心里没有其它,只有悲凉。这是一种无力的悲凉,因为我们不知道我们的努力究竟意味着什么,哪怕它是为别人带来痛苦,都是刺戳自己以给自己生机的力量。但是,或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高估了自己的力量,高估了自己的意义,我们不过是荒漠上的一粒沙尘,没有风的时候只是执拗的土地毫无意义的组成部分,有风的时候也不过是随风飘洒的尘埃中的一个,无法自拔也无法安生,而最终还是要同样将自己献给土地,如此而已。斯通纳说:从长远看,各种东西,甚至让他领悟到这点的这份学问,都是徒劳和一场空,而且最终要消解成一片他们撼动不了的虚无。徒劳、虚空,毫无撼动的可能,这或许是学者的悲凉。当他越来越明白时间的力量,就越来越清楚,自己所为之努力、奋斗、抗争的一切,不过是徒劳,然后在这种徒劳中,平静走完自己的一生。好在,我们还拥有一个东西叫当下,好在,我们还有一种意义叫做在别人心中的意义。“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同样,我们生活的意义,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享受这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让你成为别人生活的意义,也让别人成为你生活的意义,或许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生活的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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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是斯通纳呀

        我们大部份人的一生是平凡的一生,我们感知到的那点小意义完全是主观臆想,如果不是作者的叙事手法,我在一次次狗血推测剧情以后,全部落空,期通纳就是这么无聊,无聊到我现实中随处可见,我突然意识到我,我也有可能就是斯通纳。我反观我认为的婚姻,是不是最后都不可避免的滑下了斯通纳的结局?而那爱情的火苗却在绝处逢生滋生,直到在无能无力下看它熄灭。面对孩子,一种原本属于于我的稳稳的幸福,最后既然失控,甚至我怀疑我的人生是否还在我控欲制中,我仅剩的那点执拗用在了那还能算事业的工作中吗?奇怪,说着说着,我既然用第一人称描述起斯通纳,这该死的代入感。如果我非要强加那一点意义,你可是斯通纳呀,你离开的土地,你追求伊迪丝的勇敢,你为她换大房子的努力,你拒绝沃克尔的与劳曼克思抗争,这些全都在你内心,他就是你呀,当你读凯瑟琳的书时,你应该全明白了,这该死的肿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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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他几乎无情地想,…”

          昨天,一口气读完全书。今天,书中的人和事持续发酵。回看阅读过程中划下的笔记。有两句让人思索良久。1. 【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这一句里,我只认同一点:爱是一个过程,而不是最终目标。或者说,爱是一种方法,一种生活的方法,一种与人生虚无相对抗的方法。至于 “最初爱的那个人” 和 “最终爱的那个人” 是否是同一个人?我倒是觉得,不论爱什么人,都是爱自己。也可以这么说,正因为很爱自己,所以会去追求自己所爱的人。所以,我也不认为爱的过程是 “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的过程,而是一个爱自己,成为自己的过程。不过,只要敢爱,都是逆境。2. 【我要是更坚强些就好了,他想;我要是知道得更多些就好了;我要是早明白就好了。最后,他几乎无情地想:如果我爱她更多些就好了。】这是斯通纳弥留之际的内心想法,也是全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刻的一句。“更坚强些就好了”,如果斯通纳真的可以更坚强一些,他会做什么?我想,斯通纳会离婚,并拥有格蕾丝的抚养权。由此,格蕾丝也不至于通过怀孕的方式,离开家庭。斯通纳当初放手,让伊迪斯带走格蕾丝,在我看来,非常软弱。“知道得更多些就好了”,如果斯通纳真的可以知道得更多些,他会做什么?我想,斯通纳不会跟伊迪斯结婚,哪怕那时候的伊迪斯对斯通纳来说很漂亮。婚姻跟恋爱,完全两回事。这段婚姻,也的确让斯通纳在家庭生活中备受折磨。甚至,我认为斯通纳在学院里那么固执,跟家庭生活太糟糕也很有关系。“如果我爱她更多些就好了”,如果这里的 “她” 是指伊迪斯,那也不用加上 “几乎无情地想”。斯通纳深爱的人,与斯通纳相爱的人,是凯瑟琳,是斯通纳 42 岁时遇见的爱情。后来,因为外界压力,不得不分离。我想,这也是斯通纳不够 “坚强”,也知道得 “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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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历程

            本书虚构了一个人物,从农场小子到名校教授,最终建构出自己人生的价值和目标,并且终生践行。看这本书不但让我感受到人通过学习知识,独立思考所形成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最终塑造一个终生践行的人生,这个过程中有苦有乐,在家庭还是工作生活中,都是丰富自己精神世界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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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自己精神世界的主人

              优秀的小说可以让人看到很多生活投射下的影子。斯通纳先生的一生是不幸的,他不曾在婚姻生活中获得过自在与慰藉,他历经一战和二战,亲眼目睹战争带给生活的残酷与伤害。斯通纳先生的一生又是幸运的,他有热爱的教育事业,他有挚爱斯科德里尔,他有挚友戈登费奇,他有不屈的思想信念。世间万象,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各不相同,但每个人精神世界的经历又何其相似。自卑、挫折、痛苦、折磨、迷茫、悔恨、恐惧、忍耐…… 谁又敢说自己不曾经受过?有些人奋力走出了精神沼泽的泥潭,蜕皮新生。有些人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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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赋予石头灵魂的,是诗歌。

                农民的儿子斯通纳来到了大学学习农业。那些理工科的课程他学起来并不吃力,但英国文学概论课却让他烦恼而不安。


                作者在故事一开始就描述了斯通纳初次面对文学的窘迫,而这种窘迫造成的冲突和紧张感,一下子就吸引了我。我想这大概就是科学和艺术的区别,科学总是可以从零开始,按部就班地学习掌握。但艺术却需要天分,倘若没有天分,起码也要大量无形的积累,大量基于感受和思考的审美积累。19 岁的斯通纳,除了帮父母麻木地在田间劳作,从未有过任何思考和欲望。他心里什么都没有。像个石头一样。
                当那个脸上永远带着嘲讽表情的文学院老师斯隆在课程上朗读完莎士比亚的一首十四行诗,问斯通纳这首诗讲的什么意思时,斯通纳站在那里,什么也说不出来。
                于是斯隆再次朗读了那首诗: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秋天,
                当黄叶,或尽脱,或只三三两两
                挂在瑟缩的枯枝上索索抖颤 ——
                荒废的歌坛,曾是鸟儿合唱的地方。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暮霭,
                它在日落后向西方徐徐消退:
                黑夜,死的化身,渐渐把它赶开,
                严静的安息笼住纷纭的万类。
                在我身上你或许会看见余烬,
                它在青春的寒灰里奄奄一息,
                在惨淡灵床上早晚总要断魂,
                给那滋养过它的烈焰所销毁。
                看见了这些,你的爱就会加强,
                因为他转瞬要辞你溘然长往。
                他对斯通纳说:“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
                就在这一刻,农民的孩子斯通纳,之前一直屏住呼吸的斯通纳,开始把气息轻轻地舒吐出来,他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他开始打量教室,看到了阳光从出窗户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他看到他们脸上的毫毛被照的清清楚楚。他渐渐松开了自己紧紧攥住的手,看到了自己黄褐色的指甲,他感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
                斯通纳第一次看到了自己生活的这个世界,并且第一次看到了自己,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而在这之前,他只是存在着,像个石头一样,无声无息,无知无觉。这十四行诗,让他瞬间拥有了真正的视觉、听觉、感觉,让他拥有了灵魂,让他的心开始跳动,微弱地,却无比清晰地。
                从这次课以后,斯通纳就开始对文学念念不忘。并在第二个学期中断了农学课程,开始选修哲学、古代史、英国文学。直到他大学毕业,直到他拿到文学博士的学位,直到他当上文学院的老师,直到他死,他都不曾再离开文学半步。
                文学是斯通纳的宿命,所幸他觉察了,并且欣然接受了这样的宿命。有人说,“斯通纳是一个倾其一生与无意义斗争的人,一个败给别人却赢了自己的苦难者”。我倒觉得,他并没有斗争的意图,也从未感觉到苦难。如果说生活曾有过诸多苦涩,那也是文学性的,是合理且值得欣赏的。他像阅读文学作品一样阅读着自己的一生,遥远地观望,却又感同身受。他看着朋友离去,爱人离去,他看着自己一点点地离去。他追寻文学和智慧,直到在生命的尽头追寻到无意义。就好像又回到了生命最初的荒芜,但这一次,他明确地感受到了这荒芜。
                他从未追求过土地的丰产或职位的迁升,他从未追求过婚姻或子嗣,所以他也从未在现实中真正失败。他追求过美,他似乎得到了又似乎失去了,这些得失恰恰构成了完整的美,所以他在自己的理想中从未真正失意。从他踏进文学大门的那一刻,一切就都只关乎审美和感受。
                每个人的生命都以特定的频率振动着,直到遇到同样频率的美,生命与这美便发生共振,令你清楚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受到自己的宿命。而每有一样与你产生共振的东西消失,比如某个朋友,或者某种信念,你的生命力便减弱一分,你的一部分便随之而去。灵魂的振幅会越来越小,越来越小,直至彻底恢复平静。那就是真正意义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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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普通教书匠的一生

                  斯通纳读大学的时候,我以为他的未来会很不一样。斯通纳留在大学的时候,我以为未来会有所作为。斯通纳结婚的时候,我以为他们会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斯通纳和凯瑟琳在一起的时候,我以为他终于要摆脱过去。这些都没有。读的时候有些不解,比如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没有特点的人的一生。然后明白了,每个人都是平凡的,谁也不是超人,这就是普通人的一生啊。全书最费解的角色是伊迪丝,最可惜的角色是 grace, 最难忘的角色是凯瑟琳。最让我难过的是总是在丈夫旁边仿佛隐形人的妻子们。附上全书最喜欢的一句话:你最初爱的那个人并不是你最爱的那个人,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一个人想去了解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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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普通人波澜不惊的一生

                    这就是一个普通人波澜不惊的一生,努力过、奋斗过、争取过,得到的不是想要的,那又怎样,接着过下去就是,妻儿都往不愿看到的方向走了下去,那又怎样,默默望着吧,婚后遇到那个对的人,那又怎样,还不是挥挥手再也不见,事业受挫,那又怎样,按部就班过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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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艺男青年的死水微澜

                      这本书很厚,不好读。如果奔着跌宕起伏的故事和热血沸腾的美国梦去看,必定要失望。它讲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故事,一个出身贫困农家的男孩子有了上大学的机会,原本可以学农业然后回家做个富裕的农场主,却偏偏改学了文学,读硕士,读博士,留校任教。他娶了个美丽的妻子,视她如掌上明珠,她却性冷淡,不愿意碰他,不进入他的社交圈子,更别提理解他的内心世界。他有了女儿,疼爱有加,妻子却硬生生在他们中间制造隔。为了买房子他背上巨额财政负担,唯有躲在书房里的时候才能让心灵自由飞翔,可是很快书房就被妻子霸占了。他找终于找到了灵与肉都很合拍的情妇,然而事情很快败露,这好不容易得到的一点温存连一个道别都没有……


                      这是一个窝囊的男人,他经历了世界大战、金融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可在这样动荡的年代里,他没有任何精彩的故事,只是平凡老去、死去。
                      真是一个 “致郁系” 的典范呀。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无数次这么想。可是越往后读,我却越爱不释手,因为斯通纳的身上有我自己的影子,也有身边太多人的影子。所有曾经着了文艺的魔的人都能理解那种在色彩缤纷的幻想世界和了无生趣的现实世界中切换是怎样一种煎熬。这本书最棒的地方在于,它毫不浮夸,直指向生活的内核。
                      最让我感动的场景有几个。先是斯通纳第一次到大学的时候。
                      “斯通纳站着没动,盯着那片建筑群。他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壮观的东西。红色的砖墙建筑从一片宽阔的绿色田地向上延伸过去,这片田地不时被被石头小径和小块的花园隔断。敬畏之下,他忽然有种从未出现过的安全和静谧感。虽然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还是在校园的边角走了很长时间,只是观望着,好像自己无权进去。”
                      心怀这样的敬畏,斯通纳开始了教徒般虔诚的求学生涯。他半工半读,挤时间在农场打工挣钱,住在农场的破屋子里。作者勾勒了一幅生动的画面:“唯一的家具是张黑色铁质床架,边框都塌软了,支撑着一张淡薄的席子,还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盏油灯,还有一把靠背椅,胡乱放在地板上,还有一只他当书桌用的大箱子。冬天,他唯一能够获得的热量就是从楼下房间里透上来的热气;他用分给自己的破被子和毯子裹住身子,然后在手上哈着气,这样翻书时不至于割到手。” 让人忍不住感叹的是,即便在当今社会,也还是有很多理想主义的文艺青年,怀揣对文艺的热情,挨得住生活上的清贫,给自己造梦。
                      最容易让读者找到共鸣的,大概是斯通纳最初被文学、被诗歌震撼的那个瞬间。老师在读莎士比亚的诗,而斯通纳完全被优美的语言惊呆,整个人傻在了那里,老师问他:“莎士比亚先生穿越三百年在跟你讲话,斯通纳先生,你听到了吗?”
                      “有那么几个时刻,威廉・斯通纳意识到自己在使劲屏住呼吸。他把气息轻轻地地舒吐出来,刹那间发觉自己的呼吸从肺里排放出来时,衣服随着身体在起伏…… 阳光从窗户里斜照进来,落在同学们的脸上,所以感觉光明好像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迎着一片黑暗释放出去;一个同学眨巴着眼睛,一道浅浅的暗影落在面颊的一侧,上面的毫毛被阳光照得清清楚楚…… 他想,自己肯定能感觉到血液在无形地穿过纤细的血管和动脉流淌着,从指尖到整个身体微弱又随意地颤动着。”
                      为此,他放弃了最实用、最被父母看重的农学,义无反顾地跳进文学这个无底洞,沉浸在古老的诗篇里,开始构想一座虚无又丰满的文字大厦。他像《潘神的迷宫》里的小孩子,任外界硝烟弥漫,只想用自己的方式去认识,去领悟。
                      被文学蛊惑的人都是敏感而谦卑的。在斯通纳的心中,关于美,关于爱,有很多种解释,但他不善于表达,且不自信自己的表达。当他在美术馆,挽着心爱的姑娘,“在寂静中,在温暖中,在这些古老的画作和雕像中散发出来的没有时间概念的氛围中,斯通纳对这个高挑、优雅地走在自己身边的女孩爱意汹涌,感觉一种无声的激情从内心升起,温暖又充满形式上的愉悦感,就像从四周的墙上散发出的缤纷色彩。” 即便如此,心中壮丽如山河,他也说不出来。
                      在工作上,他同样没有归属感。“他自认不是个好老师。从慌慌张张地上完新生的第一堂英文课开始,他总觉得自己想实现的目标和课堂上传达的东西之间横着一条鸿沟。他曾希望时间和经验会修补这道鸿沟。然而这两种东西并没有起效。当他在课堂上讲到这些时,那些他深信不疑的事物,对他的背叛却越彻底,那些最生动的东西,在他的表达中却萎靡枯燥,那些最感动他的东西,说出来后却变得冷冰冰的。不称职的想法让他苦不堪言,而且这种感觉慢慢变得根深蒂固起来,就像自己的驼背,成为他的组成部分。”
                      他来自农村,他再回不去。他在城市立足,然而他依旧无家可归。心灵上的漂泊感如影随形。这样的人,最容易迷恋书房。
                      “当屋子逐渐变得有模有样时,他意识到,很多年来,自己并不知道,他有过一份憧憬,一直锁在内心某个地方的憧憬,就像一个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个憧憬表面上是一个地方,其实就是他自己。所以,当他在打造书房的时候,他打算定义的是他自己。当他为做书架打磨这些旧木板的时候,当他看着表面的粗糙消失,灰色的风雨侵蚀消失,露出基本的木质,最终露出花纹和质地华丽的纯粹时,他逐渐打造成型的是他自己,他要至于某种有序状态的是他自己,他想创造某种可能性的是他自己。”
                      作者没有写出任何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但是他写透了人心中的跌宕起伏。这所房子并不是斯通纳一个人的房子,而是所有人心中的房子。通过打造房子来实现自己,在永久的漂流中拼命抓住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一些可以掌控的东西。然而生活总是一次次将它摧毁,修改得面目全非。
                      看电影《美丽心灵》的时候,被里面约翰・纳什的故事感动,被他和妻子不离不弃的爱情感动。而那终究是文艺幻想。事实上的纳什夫妇在纳什疯癫之后就离了婚,不过是共同住在一座房子里,直到拍摄那部电影才又复婚。“美丽心灵” 有多少能懂,这是个谜题。
                      斯通纳是个平凡的人,无聊的人,儒弱的人。他是我们每一个人。他甚至不曾痛哭一次。朋友在战争中死去,他没有哭;婚姻死去,他没有哭;甚至在得知自己得了绝症时,他都没有哭。但是当朋友衰老死亡时,他看着棺材下葬,他哭了。那些眼泪并不能减弱人生沉重的孤独。但他没有克制。他为自己哭,为他已经沉入土地的过去和年轻时代而哭泣,为这个可怜单薄的身体,这个曾经支撑着他热爱过的人的身体而哭泣。
                      《斯通纳》被誉为 “迟到的经典”,毫不夸张。因为虽然它历经两次世界大战,却并没有鲜明的时代印记。它是一个世纪前的故事,也是现在的故事。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历史总能改头换面重新出现,它的内核却永远不会变。人在一次次磨砺中变得坚韧,只要有内心的力量,就能用不朽的创造力,在一滩死水中荡漾起微小的涟漪。这是经典的隽永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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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像我这样的人

                        像斯通纳这样的人,不计其数。像斯通纳这样的婚姻,数不胜数。像伊迪丝这样的女人,百思莫解,像伊迪丝这样的自我,爱而无能。像格蕾斯这样的孩子,归顺叛逆。像格蕾斯这样的人生,无谓孤寂。…… 斯通纳的一生平平淡淡,浮浮沉沉,像他这样的人,像伊迪丝这样的女人,像格蕾斯这样的孩子,像我这样的人,延续了一代又一代,重复了一天又一天,在时间的调色盘之下,销蚀了最为浓厚的纸短情长,碾压了最为深刻的爱恨情仇,撕碎了最为残酷的岁月悠悠,情情爱爱,生生死死,没有片刻停留,它让我想起小时候放学回家都会经过的铁轨,而我在铁轨上玩着单脚跳,停不下来的左脚一直跳,一直跳…… 我知道,锈迹斑斑的铁轨写满思念,不知疲惫的左脚始终向前,可那时候的我并不清楚无处安放的灵魂是需要被接纳,它不是置于热爱之中这么简单,而是一种永不改变的初衷,似乎无限的可能已经丧失,挣扎变得没有意义,认识到无能为力,也容忍瑕疵,接受缺失,止步不前,它恰好就是斯通纳的结尾,是伊迪丝的深渊,是格蕾斯的逃离,是我的所有,注定的终究无法改变。他在这块小小的光秃、没有树木的土地上转过身,这块地像承载着其他好多东西一样,也承载着他的父亲母亲。他的目光又越过这片平地,望着农场方向,他就出生在那里,父亲和母亲在那里度过了他们的岁月。他想到年复一年被这片土地压榨付出的代价,而它一如从前 —— 更加贫瘠,也许,更加歉收。一切都没有改变。他们的生活在毫无欢乐可言的劳作中延续着,他们的意志崩溃了,他们的心智麻木了。现在他们都在给予自己生命的土地里安息了。慢慢地,年复一年,土地将接纳他们。慢慢地,潮湿和腐烂将侵扰那副承放着他们尸体的松木棺材,慢慢地,这些将触碰到他们的肉体,最后将消蚀掉他们最后的物质的痕迹。他们将变成执拗的土地毫无意义的组成部分,而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把自己献给土地了。潮湿的土地,干涸的土地,成为土地的一部分,都镌刻出斯通纳父母的一生, 而斯通纳本该也如此,但因莎士比亚那首诗,因阿切尔・斯隆那席话,斯通纳决定埋头奔走在象牙塔的路上,他有了从未出现过的安全和静谧感,也正因如此,他成为失却乡愁记忆的人。斯通纳在父亲去世后感受到时间的鞭子无情抽打的疼痛,他看着父母蹒跚而来,往暮年里越走越远,一些愁苦和心酸与土地的犁沟融为一体,岁月深处,除了远远地看着,无能为力,这是多少年来,斯通纳记忆深处最为清晰的图层,是想擦去,又终究擦不掉的印记。似乎每个人的记忆深处都有一条通往家乡的路,它承载着无数像斯通纳、像我这样的人,在交错的熟悉感与陌生感之间寻找拼凑的悲喜,影影绰绰,一度拗执割断链接的纽带,却忘记狐死首丘,代马依风,一枝一叶,一山一水,从始至终都属于自己,从未消逝。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很多人都说这本书 “第一眼故事,第二眼经典,第三眼生活,第四眼自己”。是的,我承认我也在故事里看到生活,在生活中看到自己,在自己的命运中看眼底长霜,看额角爬纹,看肩膀变厚,它们无时无刻不提醒着我,活着就是疼痛与质感并存,许多人,很多事,都无法还原,它波澜起伏,它不胜枚举,它遥不可及,它触手可得,它压根就不是罗曼罗兰笔下 “看清了生活的本质,依旧热爱生活”,至少我不是,我相信斯通纳也不是,在 “战争” 笼罩的日日夜夜里被裹挟着随意奔流无能为力,无论是世界的战争,还是跟伊迪丝的 “战争”,哪怕他的世界被搅和的分崩离析,哪怕癌症使他思维萎靡枯竭,哪怕所有的流言蜚语碎了一地,斯通纳都在自己的规则世界中不卑不亢的继续,他的继续并非日出日落给人希望,也非月明星河给人踏实,而是假如天空总是黑暗,那就摸黑生存,假如发出声音是危险的,那就保持沉默,假如自觉无力发光,那就蜷伏于墙角,是斯通纳自己,也是无数个像我这样的人。斯通纳还非常年轻的时候,认为爱情就是一种绝对的存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如果一个人挺幸运的话,可能会找到入口的路径。成熟后,他又认为爱情是一种虚幻宗教的天堂,人们应该怀着有趣的怀疑态度凝视它,带着一种温柔、熟悉的轻蔑,一种难为情的怀旧感。如今,到了中年,他开始知道,爱情既不是一种优美状态,也非虚幻。他把爱情视为转化的人类行为,一种一个瞬间接一个瞬间,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灵发现、修改的状态。重读斯通纳和凯瑟琳爱情的这几章,想了斯通纳爱情的种种,斯通纳真正的爱情源于四十三岁,是遇到凯瑟琳的四十三岁,如果说,时间回到斯通纳刚认识伊迪斯之初的年岁,凯瑟琳未必爱的比伊迪斯多,毕竟凯瑟琳爱的是现在的斯通纳,是褪去背朝黄土身份的斯通纳。我记得书中有两处描写斯通纳手指的粗硬与厚重,分别是在触碰伊迪丝与凯瑟琳时惊叹她们皮肤的光泽与细腻,这验证了凯瑟琳与斯通纳的爱情如奥扎克湖度假村山上的雪一样,看似银白包裹覆盖了一切,实则洁白无瑕之下是凋零的万物,是溃于封存的心,更是远离了纷繁琐碎婚姻的爱情,它脱离真实,也转瞬即逝,它在深渊的泥潭里沉沦,前一秒彼此看着圆木上火苗千变万化地飞舞,下一秒彼此看着火光在对方的脸上飞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都如飞蛾扑火。斯通纳在爱上凯瑟琳之后才明白爱不是最终目标而是一个过程,借助这个过程去了解另一个人。那斯通纳有真正去了解过伊迪丝吗?显然没有种种迹象其实也是伊迪丝的退让与妥协,她的确爱而无能,但她在这段婚姻里向斯通纳发起的种种攻击,始于爱,也终于爱,只是异于常人。我知道这对斯通纳很不公平,毕竟结婚第一年里,斯通纳也经常给伊迪丝买些礼物,漫不经心地聊聊开支,可斯通纳却忽视了伊迪丝要的压根就不是这些,作为富贵人家的独生女,不曾有过任何生活物质必需的担忧,华丽的金钻、闪亮的珠光点缀斑斓的外表,日复一日的画画、弹琴照耀灵魂的一角,可内心的贫瘠是任何金银珠宝都无法填满,它在童年的时候就不再肥沃,随着年岁的增长,一年比一年干枯。所以而后的爆发才那么一发不可收拾,头发剪短,学会抽烟,雕塑工作室,组织各种协会,摆布格蕾斯,自以为是地表演着,伪装着,舞蹈着,疲惫着,种种只是为了唤醒向往的爱与温柔,可惜伊迪丝遇到了跟她相斥的斯通纳,好比磁场不合,无法靠近,最终所有的悲剧都衍射到格蕾斯身上。所以,从这个角度想想,斯通纳当初非伊迪丝的求婚对她也不公平,毕竟斯通纳真正爱的只是伊迪丝身上自己所没有的那部分而已。他开始意识到,格蕾斯离开哥伦比亚 —— 也许甚至包括她怀孕 —— 其实是想逃离一座监狱,她现在是出于难以抹去的仁慈和温柔的善心才回来看看。如果说伊迪丝的前半生是被操控的布偶,那起码后半生在断线后有了主权的宣誓,可格蕾斯从头至尾都在禁锢的监狱里小心翼翼。六岁的她在斯通纳的书房安静的画画与看书,在察觉到父亲斯通纳对什么东西都欢欢喜喜,明知道父亲不抽烟仍旧送了自己制作的烟灰缸【烟灰缸寓意接纳、包容以及陪伴】,感受到格蕾斯内心对爱的呐喊与渴求。在格蕾斯眼里 “家”“爸爸”“妈妈” 从未让她感受到沸点的包围,有的是无声的冰点,落满每个角落,哪怕阳光摩挲在岁月斑驳的玻璃门廊中,冷空气依旧铺天盖地袭来,一点点侵蚀了格蕾斯稚嫩的心。时光在流逝,在斯通纳意识到格蕾斯靠酒精麻痹自我对抗虚无的生活, 他竟然会觉得欣慰,甚至很高兴女儿能够这样。可斯通纳永远不明白,格蕾斯如何救赎格蕾斯,是她一生都要面对的功课。所以多年后,格蕾斯逃离斯通纳的死亡之时,鼓足勇气问【妈妈和我 —— 我们都让你很失望,不是吗?】斯通纳顿了顿,想起记忆之初的美,底色没变,她们永远停留在那里,无论怎样都没没有变,唯一变得是时间,还有斯通纳那他自己。生活是和时间在很多的时候都是看不见的,像斯通纳这样的人在漫长岁月尽头,找到了无知,也找到了他自己曾是什么样的人,如今像我这样的人,已经接受了生活意味着变化,但忍不住偶尔回头看看,看看那些凝固的自己,仿佛这样就可以对抗时间不动声色的残忍。毕竟朝生,暮死。众生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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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我觉得作为读书人,今天应该推荐一本书。本书是静卓小妹推荐的。读完以后还是感慨良多的,其实并不大适合她,哈哈。是的,这部作品里的主人公斯通纳,出生成长在特殊的环境,一生都没有摆脱那种宿命感的安排。作品有一种浓浓的宿命感,主人公的一生平凡无奇,然而很有共鸣。因为本来就是这样,我们、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平凡的走完一生,没有波澜壮阔,也没有惊心动魄。我们哭着来到世界,然后努力学着去笑,长大了有时候想笑也笑不出来。你准备多少也没用,就连死亡本身也是,它跟我们没有关系,只是一个幕后导演,需要你上就推你一把而已。我们怎能对抗命运?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努力让自己的内心平静,世界本不公平,年少时以为世界公平是天真,长大后追求世界公平是愚蠢。唯一能做的就是追求内心,让自己不要丢了笑的能力,然后学会对生活充满感动,对偶遇的贵人充满感激,然后平凡的走完人生。但虽然平凡,但都是不一样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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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敢的普通人如何度过一生

                            一本好书,里面的含义层层叠叠,昭示万万千千,谁能拉出来概括一下,就简直就能当半世纪的个性签名。


                            就像余杰对于杜拉斯的《情人》的概括,“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
                            就像《巨人的陨落》:“世界是属于勇敢者的,所以世界是属于我的。”
                            还有,就像《斯通纳》: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美的自我。
                            ……
                            说来好笑又惭愧,好几次把主人公的名字叫错为斯纳通,查了一下,发现斯通纳这个音译的原名为:Stoner,在英文中除却有人名的意思之外,还有碎石机;看似吸了很多毒品的人的意思。
                            我更愿意我斯通纳理解为碎石机,他真正用自己的智慧把世间看似坚固实则不堪一击的观念,给完全地碎掉了。
                            爱因斯坦在《人类的未来会好吗》中表达,战争是卑鄙可耻的,我宁愿被千刀万剐,也不愿投身于这种令人作呕的勾当之中。同样拒绝去参加一战的斯通纳肯定也是如此作想才不惜顶着懦夫的帽子也不愿参加这战争之中。
                            看书其实也是在看自己,就像鲁迅先生评判《红楼梦》作者、续者和读者的一段话: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看到了开在记忆中的杏花树,我想到了吹在我记忆里的盛夏风。
                            我在斯通纳身上看到了自己。作为农业大学的学生,却想着文字的梦想,文学的奢望。他是幸运的,在学校生活了一辈子。不过,他也只是一个比较勇敢的凡人而已。
                            即使没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美的自我。
                            他和伊迪斯的婚姻可能是真实婚姻的状态吧,两个年轻人,自私的,又莽撞的跌进婚姻中,在婚姻里互相伤害,甚至孩子都成了一个人质,为互相伤害加深层次。
                            他有了外遇,一个漂亮的学生,有知识,有共同语言,他们沉浸了爱情,一个四十多岁,一个二十多岁。有依赖和爱情,却没有未来。最后,她走了,杳无踪影,他又跌进生活的泥沼。
                            直到一个午后,他看到了她的作品,他回忆起了那些曾经,自己的梦想,自己所喜欢的东西。她叫凯瑟琳。
                            他的女儿意外怀孕,女婿当兵死去,女儿渐渐淡出了他的生活,每周大醉,过得绝望而幸福;伊迪斯依旧喜怒无常,彼此冷战,互相伤害。
                            然后,学院内部争斗,他即将被退休,再然后,癌症不期而至,他开始后悔没有好好爱伊迪斯,没有让家更美好。
                            最后,在斯纳通的濒临死亡的时候,他知道,他的人生的大部分时候自己都是一个冷漠的人,也期望过某些高贵纯洁的东西。
                            而死亡是自私的。
                            他慢慢跌进死亡之中。
                            他的一生,有过顿悟,大多沉闷,这才是真正的我们所将要度过的一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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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丧,又很独特、深情、真挚的一生。斯通纳的一生其实已经不普通了。非常无力,关于虚无和存在意义,难以抗争。投放在一生的激情和爱,都是一场空。“在麻木、冷漠、孤绝的背后,这种力量还在,强烈而稳定,它永远都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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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斯通纳》是美国传奇作家,诗人,学者,约翰。威廉姆斯的代表作之一。约翰。威廉姆斯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大学就读并获博士学位。于 1945 年 - 1985 年间在母校丹佛大学任教,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他一生只出版过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当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而其中《斯通纳》曾经屡遭退稿,后来终于出版后,却因为销量不济,很快绝版。但 50 年来,这本在书店难觅身影的书,却疯狂流传于二手书店与地下文学圈。更为传奇的是《斯通纳》在蒙尘 50 年后,重新出版,一年销售超 20 万册,成为水石书店、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纽约时报》、德国《明镜周刊》年度必读书,位列荷兰、法国、西班牙、意大利和以色列等多国文学畅销榜顶端。《纽约客》刊发书评:“《斯通纳》出版 50 年后的畅销,是献给被亏欠的艺术一次迟来的正名。” 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2.《斯通纳》的故事简单得几乎乏善足呈,几乎就像任何一个普通男人的一生。一个出生贫苦的农家子弟斯通纳,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并且在学习的过程中,他摒弃了父母的期望继续农学院的学习,而转向无法像父母解释清楚的文学研究,并继续留在大学文学系任教。后来,他娶了梦寐以求的大家闺秀,但是很快就发现两人志趣不同而分道扬镳;他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想将自己的爱全部转移到女儿身上,但是又拗不过妻子和他的角逐而放弃,让女儿和他日渐疏远,成为她母亲不幸的复刻;他后来终于有了一个红颜知己,他长久以来的热情终于找到释放的归宿,但是又在学校风声鹤唳的打压下,偃旗息鼓不战而逃,再次失去有可能重获新生的机会。最后,这个平凡的大学教授斯通纳在刚刚据理力争的为自己延期退休的战斗取得胜利的时候,发现自己得了癌症。他回顾自己所有的爱恋,不甘,以及多年以来的克制和隐忍,在他最后躺卧在病床上的时候,都一一在自己内心和这个世界达成和解。斯通纳的一生,就像他早些年那个异常聪明的同窗好友马斯特思说他的那样 “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因为你总是对这个世界有所期待,而它没有那个东西,它也不希望如此。棉花里的象虫,豆荚里的蠕虫,玉米里的穿孔虫。你无法面对它们,你又不会与它们搏斗;因为你太弱了,你又太固执了。你在这个世界没有安身之地。” 然而聪明异常的马斯特思早早的投入时代的洪流,加入了当时浩浩荡荡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牺牲在前线,成为了彼时被时代讴歌的勇于献身的万千年轻人中的一个。而斯通纳依旧坚守着他的象牙塔,让世间万物都在他身边打了个转,然而又侵蚀不动他的内心,只好销声匿迹纷纷折堕。当然,他也必须不断加固自己内心的围墙才能抵抗住这种侵蚀。就像罗素所说的那样,一个人在一生中孜孜不断找寻的无非三件事,爱情,知识以及对于人类的悲悯。斯通纳最开始的围墙中是包含了这三样的,直到他发现他的妻子和他对于生活的理解不在一个维度。作为守护者和遵循者的斯通纳,很快将自己的热情投入到对于文学的求知和更广阔的对于人类生存空间的美好而微小的事物中去。“一天的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图书馆度过,有时很晚才回到伊迪丝身边和家里,穿过忍冬花浓重的香气,那活跃在温暖的空气中和茱萸树柔嫩的叶子间的香气,在黑暗中茱萸像鬼一般沙沙作响,摇曳不已。他的眼睛因为长时间盯着昏暗的书本有些发疼,头脑被看到的东西弄得昏昏沉沉,手指因为还留着陈旧的皮革、封面和纸张的感觉隐隐约约有些刺痛。但是他仍然向这个世界,这个他很快漫步穿过的世界,敞开心扉,并且从中寻找些微欢乐。” 此时他对于妻子伊迪丝已经下定决心开始远离。“他学会了对伊迪丝开始要生活其中的那个世界保持着某种不贸然闯入和小心翼翼的尊重。”,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依然坚持生活中的美和释放出爱。比如,他对于学术的坚持,宁愿忽视校领导以及帮腔者的暗示,也不对一个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手下留情,坚持驱逐。这个时候的他,慢慢也有了足够的学术上的底气,知道自己是一个好老师,而且他一定会沿着好老师的这条路继续走下去。他所坚持的学术的纯粹,也是他坚持在这个象牙塔里保留一分远离尘世污浊小小空间,是他心灵的底线。而这之后和校领导的另一次面对面的冲突则发生在二十年后 —— 当中经受过多少打压和不得志无需细说 —— 他不愿意虚领一个 “荣誉教授” 的头衔而接受退休的安排,宁愿自己多站在讲台上一些时候,因为知道自己的价值。他的固执从来都没有带给他事业上的成功,但是他在面对事业的时候又无比据理力争。他带着顽童的决心和中年人的智慧,所以几乎势不可挡,但是也从而让他更加的陷入和领导的对抗。对于斯通纳来讲,他的沉默隐忍,他在别处隐藏的激情终于在这里可以完全释放。因为这不像世间其他事的不可说,这里可以分得清是非黑白。所以后来他在病床上的时候,他不算成功的事业并不在他后悔之列,他有足够的自信,尊严和智慧来证实自己一生的选择 “他的书就是真,对他来说就是给予一种艺术的尊严,与自己作为一个人的蠢傻、不足或者不够格没有多大关系。这种领悟他无法言传,但是,一旦有了,就会改变自己,所以不会有人弄错它的存在。”3.《斯通纳》作为一本纯男性视角的书,而且通过这样一个一生谨小慎微的人物来描写,其感情经历肯定有若许缺憾,但是神奇的是,即使用这样悲观谨慎的视角,还是时不时让人感受到其中的深情。比如他一开始刻意的回避自己的学生凯瑟琳。“他警觉地看着文件夹,好像是一个敌人诱骗他再次投入一场自己早已声明放弃的战争。”“他已经四十二岁,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 但是,他没有坚决的抵制住这个有可能改变他人生的机会。事实上,当他和她真的成为情人之后,那些柔情蜜意的流淌,仿佛他当年和新婚的伊迪丝走在色彩缤纷的画廊中涌动的万千爱意一样,只不过被阻隔了这些年,从而让他对自己对人生乃至人类有了更深的理解和同情。并且,还会有点悲凉凄楚的想到:“自己从未怀着任何亲密或者信任,乃至人类托付的温暖去了解过另一个人。” 其实,作为一个女性读者当读到斯通纳被校领导找去谈话后,能够立刻决定对凯瑟琳放手,并不是能够完全理解。直到读到小说的最后,读到斯通纳对自己这一生的回顾和反省,才慢慢明白他彼时的心境。除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之外,斯通纳对于自己作为贫苦的农家子弟这一事实从来都没有淡忘,那些悲苦的记忆实际上不动声色的左右了他的一生。“他看到,好人都落入缓慢、绝望的衰落中,当他们对体面生活的憧憬崩溃时,人也随之崩溃。他看着他们漫无目标地在大街上行走,眼睛像破碎的玻璃片般空洞;他看到他们走向后门,带着走向刑场的人才有的那种苦涩的自豪,讨要能让他们继续乞讨所需要的面包。”“对于这些觉悟,他从不声张,可是对这种在很多方面打动他、改变了他、深藏在大众视野之外的共同痛苦的洞悉,以及对这种共同困境毫不声张的伤心,永远不会离他生活的任何时刻太远。” 所以,斯通纳太珍惜自己得来不易的内心的富足和稳定,虽然对于凯瑟琳的爱深沉而悸动,“这是一种激情,既非心灵也不是肉体的激情,它就是一种综合了二者的力量,好像它们不过是爱情的材料,它的具体内容。对一个女人或者一首诗,它只是说:看哪!我活着。” 她是他可以爱,能够爱,愿意爱的证明,但是他不会为她改变自己人生的三角支点。因为一旦失去支点,他有可能变成那些他目睹过的悲苦的不体面的人们一样,那才是最悲哀和凄凉的一生。尤其是当他病倒以后,他终于再次和伊迪丝达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和谅解,他心里浮现的场景全部变成第一次和伊迪丝相遇 “还像他们第一次晚上在老克莱蒙特家里相遇时的样子 —— 穿着蓝色的裙袍,手指细长,脸蛋漂亮精致,柔和地微笑着,淡淡的眼睛渴望地注视着每个瞬间,好像是一个甜蜜的惊喜。”《斯通纳》当然不是一本讲恋爱的书,但是我以为,这里从一个纯男性视角来看待激情和婚姻的位置,倒是很值得一些觉得爱情比天大的女文青们思索,甚至也可以作为那么多怨女们求而不得或者得而不解的佐证。4. 这本书通体流淌着一种悲伤,自持,清醒的气氛。好像临水照花,一举一动自己清清楚楚,什么动作都有一个反射,看清楚了,才有下一个举动。或者干脆一动不动,只让水波摇晃。有一种无可奈何的冰冷而凄凉的意味。斯通纳对于自身克制异常,妻子不沟通,他就搬到书房;十几岁的女儿怀了孕,他内心悲苦但是麻木,“虽然他知道这种感觉里混杂着各种深沉、强烈的感情,乃至都不便承认,因为没法与它们共生。” 在女儿的婚礼上,“他怀着一种几乎毫无个人感情色彩的怜悯,看着这场伤感的小小的结婚仪式,而且奇怪地被女儿脸上那消极、漠然的美,被这个年轻人脸上闷闷不乐的绝望打动了。” 他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学会不和任何人去抗争,他所有的激情和热望都只是小心翼翼安全十足的用在文学知识上,而对于周围的任何人,他宁愿一直做那个不去冒险犯难的弱者。他不是一个破坏者或者重建者,他太知道自己的能力和边界,所以他的恣意和任性都在这个边界之内。妻子和女儿原先都是他以为在他边界之内的人,可是都失败了,所以他才会对于凯瑟琳的进入他的生活一直心怀感激,直至在若干年后看到她的名字还会激动不已。但是,即使这样,他也一直清清楚楚,他没有那个魄力和凯瑟琳一起打破并且重新构建他俩的生活。斯通纳一直在生活的激流中艰难而勇敢的保持自我,可是表现出来的却都是不作为和懦弱,这本身就是一件悲伤的事。红颜知己凯瑟琳倒是懵懵懂懂的了解他,所以走得毫不拖泥带水;妻子伊迪丝其实至始至终的明了他,但是直到最后一刻才愿意真正走近;小女儿后来始终和他隔阂着,应该是怨恨他没有在她被母亲压迫的时候伸出援手。但是谁知道呢?也许随着她自己和生活搏斗一番后,终于有一天也会了解到她父亲作为一个力量微薄的普通人,能够活成这样需要有多少坚强和桀骜不屈。更不用说,那些曾经围坐在他周围,深受他智慧之光而心生崇拜的学生。从这个角度来讲,斯通纳这一辈子的感情生活终究还是十分的丰富和满足。但是,他终究还是活得十分冷清寂寞。和作者的另一本书《屠夫十字镇》相比,本书没有任何大场面的描述,既不惊心动魄,也不惊险猎奇,大概年轻人眼中波澜壮阔的世界和中年人眼中沉静不变的世界就是不同。但是这本书的文字和描述中的斯通纳平凡的生活就像水一样,慢慢的流淌,慢慢的浸润身心,将你带入到一个中年男人的内心深处。随着他心中的那些深深浅浅的对于世界的想法和情爱的探索,读者终究和他一样,对于生活中的坚硬和冰冷,满怀心酸的充满希望。就像《红玫瑰和白玫瑰》中王娇蕊面对佟振保的嗤笑,说她再往前走无非是男人,王娇蕊慢慢说,时间久了,总有些什么不同。生活亦如是,走着走着,一直坚持走下去,总有些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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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

                                  我们懂得很多道理,我们荒废很多时光,我们忧愁风雨,我们热情放荡,春去秋来,躯壳渐老,觉得不满和彷徨,时常在犹豫,如何过好这一生,犹豫中,命运好像已经定了走向。单行路上,我们并未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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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本书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与死亡。美国,密苏里州。来自偏远农场的农家子弟、19 岁的威廉・斯通纳进入州立密苏里大学学习农学。自一堂选修文学课为起点,他的一生就此悄然改变。未来的斯通纳成为了一名大学老师,结婚、生子、教学、退休、衰老、死亡。在他生命的尽头,或许他可以坦然面对这个问题:你的一生,还要期望别的什么吗?一部蕴含着真诚、激情与紧凑力量的小说,探究了历史洪流所忽视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重新唤起思考每个个体独特存在的意义。作者约翰・威廉斯向世人展示了凡人中的勇者在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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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的忍耐会让人变的更冷漠

                                      斯通纳的觉醒是从大学时期改变专业的时候开始的,本以为逃离父母的他能有一个更为理想的人生状态,在后续和伊迪丝的婚姻以及和女儿亲子关系的经营过程中会发现他的觉醒只是一部分,以至于时常感觉他在逃避,也透露着懦弱,说不清楚在逃避什么,有时候他的克制和忍耐是冷漠,面对他的人生过程,很压抑,在他不太长久的婚外情里他的情感部分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释放,只是他依旧是懦弱和自私的,面对外界的压力和冲击,以对方做出牺牲而结束了这段真实存在过的感情,工作中的他也是一种逃避式的妥协和忍耐,时常感觉压抑,在他的人生的各个阶段面对各种各样的冲突,发现斯通纳身上散发的无力感和漠然会有种熟悉感,也许我的身上也有,时常缺乏勇气去面对,只有逃避、推卸、妥协,这是自私,是冷漠,是对人生的不负责任,一个内心束缚在牢笼里的人也难以温暖到另外一颗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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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通纳

                                        很早以前看过书的封面,以为是讲商业的,实际是文学。讲述了一位性格内向的男孩摆脱种地,转而转型到大学成为一名大学教授的故事,娶了一位传统教育压抑自我的女性作为妻子,不幸福了一辈子也顺带把自己女儿压抑了一辈子,故事内有三个高光点分别是摆脱农业转学文学,有了自己的女儿并有了自己的低谷新寄托、父女默契小火花以及和自己的学生婚外情作为灵魂出走的一个豁口,悲情而压抑的部分在于:失败的婚姻,奇怪的妻子性格以及终生不受学校当权者的看好甚至阻挠,最终病死。好心男士的悲惨一生吧。他和学校斗的那一幕幕倒是挺带感的,至少站起来反击那些顽固派了。好男人遇人不淑,也不及时抽身,被时代、婚姻、现有的节奏带着走,最终自己想要的却也什么也没得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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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无之中

                                          这是一本关于斯通纳一生的叙述,一刻的顿悟便献身于了教育事业,一瞬心动便以为那就是爱情,然而现实总能不断地让人屈服其中,无力反抗也不想用力反抗…… 在四十二岁那年,斯通纳想:往前,看不到任何自己渴望享受的东西,往后,看不到任何值得费心记住的事物。那种 “虚无” 无时无刻不在,他抽离出肉体,看到了冷漠、荒谬,唯有那束光才是唯一的真实存在。他说 —— 对那些贫困者、瘸子们来说,大学就像一座避难所,一个远离世界的庇护所,就是外面那个世界。我们不能让他进来。因为我们这样做了,我们就变得像这个世界了,就像不真实的,就像…… 我们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世界那么地不真实,而家更像黑暗的角落,无处躲藏,也没有过多的言语,让人时刻有种想逃离的冲动…… 那是一种时而压抑、时而疯狂、时而尖刻的窒息。他们生活其中的是一个暗淡的世界,他们把自己好的那部分带到这个世界 —— 所以不久,外面那个人来熙往,语声哗然的世界,不断变化和持续运动的世界,在他们看来都是假的虚幻的。他们的生活在两个世界之间被截然分开,在他们看来这好像天经地义,就应该生活在这种分裂里。哪怕是现在的我们,生活在 21 世纪的我们,有时也依然感觉那么地不真实…… 时光飞逝,皱纹渐渐印刻在我们的脸上,像一个个故事篆刻后的结果,这就是每个人的生活每个人的故事每个人的经历…… 怅然若失却又不得不麻木地活着经历着,直到生命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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