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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人民大学李奋飞教授对企业合规改革的记录与思考。

内容简介

企业合规大规模嵌入我国的法治体系,是从刑事司法领域开始的。其以检察机关推动的企业合规改革为主要依托,以不起诉等从宽追究刑事责任的方法激励和督促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去除经营和管理中的违法犯罪基因,从而达到使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效果。为解决合规监管难题,检察机关还探索出了具有本土特色的合规监管模式。

作为“协商性司法”的升级和延伸,企业合规改革的推行,意味着我国在确立针对自然人的“诊疗性司法”之后,又接纳了一种针对组织体的“诊疗性司法”,并将对刑事诉讼理论和刑事诉讼立法产生深远的影响。

本书在具体展开企业合规改革的适用条件、制度模式、疑难争议问题的基础上,对辩护人如何在合规案件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如何在遵循诉讼规律的基础上扩展刑事诉讼全流程的合规实践等热点问题,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

目录

  • 版权信息
  • 作者简介
  • 序言
  • 第一章 企业合规的全流程从宽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合规仅纳入审查起诉的局限性
  • (一) “合规不起诉”对企业配合侦查激励不足
  • (二) 合规作为从宽事由的权威性不足
  • (三) “合规不起诉”犯罪预防保障性不足
  • 三、 “少捕慎诉慎押”引导合规纳入侦查
  • (一) “少捕慎诉慎押”催生“合规不捕”实践
  • (二) 以侦查引导推动合规准备
  • (三) 侦检协同启动合规考察的程序构建
  • 四、 “以审判为中心”要求合规纳入审判
  • (一) “以审判为中心”催生司法审查争论
  • (二) 检法联合落实合规激励的正当性
  • (三) 合规撤回起诉和合规从宽量刑的程序构建
  • 五、 “惩罚和改造并重”推动合规纳入刑罚执行
  • (一) “惩罚和改造并重”催生合规社区矫正试验
  • (二) 合规是改造犯罪企业的现代化手段
  • (三) 合规缓刑和合规减刑假释的程序构建
  • 六、 余论
  • 第二章 企业合规纳入刑事审判的三种模式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检察主导”模式
  • (一) “检察主导”模式的实践展开
  • (二) “检察主导”模式的关键问题
  • (三) “检察主导”模式的优化进路
  • 三、 “法院主导”模式
  • (一) “法院主导”模式的初步探索
  • (二) 对“法院主导”模式的若干反思
  • (三) 对“法院主导”模式的合理限制
  • 四、 “检法协同”模式
  • (一) “检法协同”模式的基本框架
  • (二) “检法协同”模式的正当性基础
  • (三) “检法协同”模式的未来展望
  • 五、 余论
  • 第三章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正当根据
  • (一)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性质
  • (二)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正当性
  • 三、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基本样态
  • (一) 审查批捕环节的合规检察建议
  • (二) 审查起诉过程中的合规检察建议
  • (三) 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的合规检察建议
  • (四) 提起公诉后的合规检察建议
  • 四、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主要问题
  • (一)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质量问题
  • (二)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约束力问题
  • (三) 企业合规检察建议的落实问题
  • 五、 余论
  • 第四章 企业合规考察的适用条件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企业合规考察的对象条件
  • (一) 合规考察不应单独适用于“企业家”
  • (二) 合规考察应适用于重大的企业犯罪
  • (三) 合规考察应更多地适用于“大企业”
  • 三、 企业合规考察的证据条件
  • 四、 企业合规考察的公益条件
  • 五、 企业合规考察的合作条件
  • 六、 企业合规考察的合规条件
  • 七、 企业合规考察的补救条件
  • 八、 余论
  • 第五章 企业合规中检察裁量权的规制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办案模式选择上的规制
  • 三、 整改程序启动上的规制
  • 四、 合规监督考察上的规制
  • 五、 企业合规激励上的规制
  • 六、 余论
  • 第六章 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的规范化研究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职能(1)
  • 三、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职能(2)
  • 四、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职能(3)
  • 五、 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职能(4)
  • 六、 余论
  • 第七章 企业合规整改中的刑行衔接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企业合规刑行衔接的实践考察
  • (一) 企业犯罪立案侦查环节中的衔接
  • (二) 企业合规考察对象准入上的衔接
  • (三) 企业合规考察验收上的衔接
  • (四) “企业合规不起诉”后的衔接
  • 三、 企业合规刑行衔接的主要问题
  • (一) 程序衔接问题
  • (二) 实体衔接问题
  • (三) 合规标准衔接问题
  • 四、 企业合规刑行衔接的未来展望
  • (一) 合规整改评估标准的“刑行协同”
  • (二) 企业犯罪侦查中的“检察引导”
  • (三) “双向衔接”的继续优化
  • 五、 余论
  • 第八章 企业合规整改中的律师辩护
  • 一、 “交涉性辩护”的新发展
  • 二、 合规交涉中律师辩护的特殊性
  • (一) 辩护目标的特殊性
  • (二) 取证范围的特殊性
  • (三) 交涉筹码的特殊性
  • 三、 合规交涉中律师辩护的“三重作用”
  • (一) 申请启动合规考察
  • (二) 协助开展合规整改
  • (三) 促使兑现合规激励
  • 四、 合规交涉中律师辩护的制度困境
  • (一) 合规考察程序启动上的裁量性
  • (二) 企业合规从宽处理责任人的争议性
  • (三) 合规从宽激励的不确定性
  • 五、 合规交涉中律师辩护的未来展望
  • 第九章 企业合规整改中的疑难争议问题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合规不起诉”的适用对象问题
  • (一) 涉案企业的概念范围
  • (二) 涉案“企业家”的概念范围
  • 三、 企业犯罪分离追诉的可行性问题
  • 四、 检察建议模式的实践性质问题
  • 五、 合规考察和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关系问题
  • 六、 合规整改验收的决策主体问题
  • 七、 有效合规与不起诉决定的关系问题
  • 八、 第三方监督评估的工作属性问题
  • 九、 合规犯罪预防功能的绝对化问题
  • 十、 余论
  • 第十章 企业合规对刑事诉讼模式的影响
  • 一、 “诊疗性司法”的兴起
  • 二、 “诊疗性司法”的基本特征
  • (一) 以检察裁量权为主要制度依托
  • (二) 以“控辩合意”为适用的前提条件
  • (三) 以有效合规整改为关键疗愈举措
  • (四) 以第三方监管人为核心制度保障
  • 三、 “诊疗性司法”的理论根基
  • (一) 罪责自负理论
  • (二) 公共利益衡量理论
  • (三) 法益修复理论
  • (四) 企业犯罪有效预防理论
  • 四、 “诊疗性司法”的突出难题
  • (一) 司法裁量权滥用问题
  • (二) 制裁和预防效果不足问题
  • (三) 程序消解实体问题
  • (四) 合规整改激励不确定问题
  • 五、 余论
  • 第十一章 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立法争议问题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制度定位
  • 三、 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立法模式
  • 四、 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对象
  • 五、 企业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设定
  • (一) 合规考察期的设定问题
  • (二) “刑事罚”的增设问题
  • (三) 合规整改的监管方式问题
  • 六、 余论
  • 第十二章 企业合规刑事诉讼立法建议稿及论证
  • 一、 起草说明
  • 二、 立法条文设计说明
  • 三、 余论
  • 附录1 企业合规改革前沿观察
  • 附录2 企业合规改革的深入呼唤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 附录3 刑事诉讼法如何吸收企业合规改革的成果
  • 附录4 企业合规改革二人谈(上)
  • 附录5 企业合规改革二人谈(下)
  • 附录6 有效合规的理念与路径
  • 附录7 我国反垄断合规的突破性进展
  • 附录8 《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如何回应企业合规改革
  •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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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