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类型
7.9
豆瓣评分
可以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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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千字
字数
2017-04-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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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严歌苓作品,青春不是年华,是你我的芳华。
内容简介
萧穗子在观看上访老兵的人群里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她七十年代军队文工团的战友刘峰。令她一下子想起了三十多年前发生的“触摸”事件,因为这个事件,学雷锋标兵刘峰人生触底,遭受了重大转折。小说以萧穗子的视角,讲述了刘峰以及文工团女兵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等人的命运遭际,刻画了多个丰满的形象,探讨了人性的幽微与复杂。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 —— 她记得。电影的《芳华》结局刘峰和小曼最后在一起了,我们多爱美好的结局啊。刘峰和小曼多好的人,因为出生不同,时代不同,一个误会彻底改变了刘峰的命运,他之前做的活雷锋,为大家做的多少好事,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的,因为他是活雷锋,大家觉得刘峰是完美的,不能有其他想法,被大家不小心抓到一个点,最后被无限放大,如果换了人可能不会这样的结局。
《芳华》:那一场关于青春的盛筵
初看《芳华》是在五年前,当时用了整整三天读完了这部因为电影改档上微博热搜的原著,所有的情绪都被青春的光影所留下的斑驳痕迹所牵动,甚至梦里也会出现电影海报上那个黄轩面容的刘峰,很久很久没有好好读过一部值得留下印记的小说了,所以不吝啬的把所有的感受分享出来。 在小说末尾的部分那个得了癌症的刘峰重新充当了故事的主角,最终卑微的离开这个世界,那场青春的盛筵才真正散场,初见时红楼里的喧嚣热闹和那灼灼其华的人儿,还有那些所谓背叛者的正义、沉默者的倔强都化作如水的凉夜 耳机里回响的是徐佳莹的《寻人启事》,歌词巧合的成了这场盛筵散场时最好的背景…… 刘峰、何小曼是故事最多的两个人,刘峰骨子里的善良卑微成就了标兵处处的年代里的 "标兵",成了那么重要又那么不重要的 "人物",也许他只想平凡,平凡的如所有人一样,成为那些八卦传闻流向的某一个小分支,成为和其他人一样一身毛病需要组织 "教育教育" 的人,他不想被推上 "标兵" 的神坛,而命运就是这样,一旦烙下 "标兵" 的命格,这辈子就算拼死挣扎也无法逃脱,正是这样的命格,在他展现自己只是一个平凡的想要表白爱情的男青年的时候,痛苦的发现不是他做不到,是命运不允许…… 在他重伤 "误导" 汽车兵一心求死的时候,命运冲他摆摆手要将他打造成战斗英雄,不甘如此,转业回家、南漂、北漂,他以为这是逃脱是报复,可是他做的种种依旧摆脱不了 "标兵" 换副嘴脸变 "好人","标兵"、"好人" 如同一座冰冷的雕塑,只能供人留在记忆里唏嘘感叹,连五分钟的追悼会里都容不下一滴从脸颊上滑下的泪滴…… 刘峰 —— 雷又峰,注定不是任何人故事里的主角,甚至他自己,这不是最悲哀的,最悲哀的是,在那场正欢愉的盛筵里需要他做背景,在那带有满满期待和一丝热血的指尖触及所谓 "爱情" 的时候,他已洞穿了命运的把戏。对于何小曼,想说点儿什么,却又没有很多文字足以给她,何小曼的身体里也许住着另一个阳光明媚的何小曼,可是那光和热被其他人青春灼灼的光芒给遮盖了,她像一只错误飞舞在白日下的萤火虫,偶有阴暗之处也难看到星点的光芒,也许这是作者塑造的最完美的人物,明明有很多文字应该给予这么一个让人怜惜的角色可是就是没有再多,就像明明很难过很想对一个人倾诉,可是在他 / 她面前,就是一个字也不想说出来。对于作者所说的那个把 "背叛当正义" 的年代,只有我们的父辈祖辈,那些经历过的人才真正有资格去说些什么,不妄自揣测评论是对那个时代的尊重,无论它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记得之前看过蒋勋的书在讲《红楼梦》的时候用了四个字 "青春王国",当时觉得这四字概括的很到位,读完《芳华》,脑海里浮现的第一句竟是 "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于青春,谁人不是宾客,匆匆来赴这华丽的盛筵,在还意犹未尽时便要曲终人散去。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终在人去楼空之后变成黑白的记忆,波澜不惊的讲述或是回忆的时候,那场盛筵也终于远的像前世。
那是一段有故事的青春,在特殊的时代展现出了更真实更复杂的人性。即便那日子是残酷和蹉跎的,但是比我们这代人的青春还是多了很多可以回忆的内容,可以反复的品鉴出各种味道。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反复的把自己置身于小说中的每个人,比如刘峰,比如何小曼,比如郝淑雯和林丁丁,如果当时是我,我会做怎样的选择,在多年后的道歉中,我又会不会如此心安理得。那是给个荒唐的年代,那么多的年轻人用青春去赶赴一场洗礼,去实践百态的人性,去唱响那个时代的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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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51年3月成立于北京,系国家级专业文学出版机构,现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