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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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千字
字数
2013-06-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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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卷为1951年5月-8月期间的重要文件汇编。
内容简介
本套书按照文件形成时间编排,选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时期(1949年10月-1966年5月)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重要会议等作出的决议、决定、指示、通知、电文等,以及中共中央与其他机构联合发出的文件,部分与中央文件有直接关系的文电作为附件一并收入。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辑出版说明
- 中共中央批转西南局关于学校教育改革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颁发土地证给苏南区党委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日)
- 中共中央批转薄一波、程子华关于农村和城市基层合作社改变组织形式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三日)
-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关于对资本家方针的意见(一九五一年五月三日)
- 中共中央批转薄一波、程子华关于全国信用合作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
- 中共中央批转西南局关于重庆市教授中反动党团分子登记办法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传达并施行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决议和报告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解决铁道公安干部紧缺问题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华北第一次组织工作会议报告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六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中财委关于全国税务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十日)
-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合作总社关于试行重点配售的总结(一九五一年五月十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关于土改后地主参加劳动问题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五月十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东北局关于劳动保险卡片登记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中南局关于新区组织合作社问题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减租退押及土改情况简报(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利用广播和诉苦进行宣传教育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在劳动保险登记工作中应注意区别一般反动党团分子与特务分子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转发察哈尔省委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宣传计划(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城市政权组织方案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 附:东北局关于城市政权组织建设与区街组织形式、工作方法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
- 中共中央转发河北省委关于召开城市人民代表会议的总结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对蚌埠市委关于工厂、学校镇反计划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妇委关于华东第一次农村妇女工作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中财委关于在全国实行酒专卖方针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处理“二七”惨案元凶赵继贤的意见给华东局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 附:华东局关于处理“二七”惨案元凶的请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批转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机密的补充决定(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中国共产党各级党委保密委员会组织通则(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保守党与国家机密奖惩暂行办法(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收购棉花问题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办法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订立和检查爱国公约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整理内部报刊办法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东北县旗级政权及协商委员会中非党人士比例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保证完成购棉储棉任务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
- 附:政务院关于购棉储棉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开展爱国公约等项运动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云南省委关于初步整顿党组织的决定(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武汉市委关于汉口特务纵火事件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六月二日)
- 中共中央批转山东分局关于检查工会法执行情况的电报(一九五一年六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增加收入减少开支弥补财政赤字给饶漱石等的电报(一九五一年六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小城市和集镇中地主多余房屋处理办法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八日)
- 附:华东局关于执行华东小城市和集镇中地主多余房屋处理办法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可在党刊上发表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等文件的通知(一九五一年六月九日)
- 附: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报告给西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十日)
- 附:西北局关于城市工作会议情况报告(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批转北京市委关于人民捐献飞机大炮运动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对吉林、松江、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情况进行奖惩问题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一日)
- 附:东北局关于对吉林、松江、黑龙江省委森林防火情况进行奖惩的请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领导和协助赴朝慰问团作传达报告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纪念建党三十周年时党旗式样的通知(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结束土改及争取一九五一年年底全部完成土改指示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日)
- 附:华东局关于下发结束土改及争取在一九五一年年底全部完成土改指示的请示(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第一纱厂镇反工作给中南局并转武汉市委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提高一九五一年农业税问题给饶漱石等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第三期动员学生参加军事干部学校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各种军事干校招收学生的决定(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土改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 附:华东局对土地改革后管制和改造地主的规定(草案)(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八日)
- 中共中央批转刘景范关于第一次全国监察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在纪念党的成立大会上奏乐唱歌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浙江盐区土改工作会议报告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宣传朝鲜停战谈判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访问老红色区的决定(一九五一年七月四日)
- 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调整工资情况的综合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四日)
- 中共中央批转山西省委关于春季生产竞赛经验及夏季生产的意见(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浙江土改后群众生产情形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浙江省在土改中对山林处理办法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北京市委统战部关于召开市统战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爱国售棉储棉宣传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山西省委关于整党准备工作的计划(一九五一年七月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学校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皖北区党委关于北京各界土改参观团参观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十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大力开展镇反宣传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十日)
- 中共中央同意江西省委关于钨矿工作的各项意见给中南局的复电(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一日)
- 附:中南局关于同意钨矿工作的意见给江西省委等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六月六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东北局关于整理党内外报刊的决定(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肯定邓小平在中央局委员会上的报告要点给西南局的复电(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四日)
- 附:西南局报送邓小平在中央局委员会上的报告要点(一九五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转发公安部第一次全国边防保卫工作会议的决议(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第七届财政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地方政府盲目砍伐林木与自行购买钨砂问题给中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十八日)
- 附:中南与局自关购于钨湘砂赣事两件省的损请害示林木(一九五一年七月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川北整党建党计划给西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重庆市委整党建党初步计划给西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青海省委整党建党计划给西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中国革命领导阶级问题的解释(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 附:一军政治部关于革命领导阶级问题解释的请示(一九五一年六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两广盐田处理给中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 附:中南局关于两广盐田的处理意见(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西藏地方涉外问题给王震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收集党史资料的通知(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武汉市委关于劳动保险登记工作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访问南方老根据地几个问题处理原则的通报(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八一节慰问工作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中南局关于山林经营和分配问题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与第一次党代会会址原住户调换房屋问题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 附:上海市委关于将第一次党代会旧址修设纪念馆事宜的请示(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转发苏北区党委关于整顿合作社的决定(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整党建党工作给西北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贯彻婚姻法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附一:华东军政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婚姻法的指示(载于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解放日报》)
- 附二:坚决贯彻执行婚姻法(一九五一年七月十九日《解放日报》社论)
- 中共中央关于妇女参加生产劳动问题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批转李立三关于全国建筑工会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税收工作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克服学校教育中混乱现象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七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规定九月三日为战胜日寇纪念日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八月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重庆市委关于各厂矿实施劳动保险准备工作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八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调查处理承包商非法剥削工人给中南局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八月四日)
-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妇联党组关于第一次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八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华东局扩大会议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批转陈云、薄一波关于在大陆布种橡树的初步计划(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训练安置全国高小毕业生办法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转发安子文关于天津地委整党经验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同意对两广盐田处理指示的修正稿给华南分局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四日)
- 附:华南分局关于两广盐田处理指示的修正的电报(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苏南区党委整党建党工作计划给华东局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
- 附:苏南区党委关于整党与建党工作计划(草案)(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卫运河分洪及东平湖蓄洪问题给山东分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整理党的基层组织计划的意见给华东局转山东分局的批复(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中越贸易问题给越南劳动党中央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批转西南局关于在职干部学习实施办法的规定(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售棉储棉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抗美援朝“三大号召”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报告(一九五一年八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山西省委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准备工作计划(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八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中南局部署民主改革运动的电报(一九五一年八月十八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北局宣传部关于宣传网发展情况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朱德、安子文在党的全国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转发福建省委关于整顿原有党的组织和发展新党员的计划(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税实行查田定产依率计征问题给中南局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中财委关于第二次治淮会议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不宜对民主党派人员进行“三查”给中南局转湖北省委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 附:月、日、时代字表
- 地支代月
- 韵目代日
- 地支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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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人民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始建于1921年9月1日,重建于1950年12月1日,是党和国家政治读物出版社,也是我国第一家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出版社。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的“人民出版社”社名,成为国家和各省级人民出版社最为显著的形象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