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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本期聚焦《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

内容简介

本辑主要针对不动产法律理论和实务等所涉各项领域进行专题研究,设有论坛聚焦、理论探索、实务论坛、学术争鸣、评论、域外采风等栏目,具体围绕民法典物权编立法、农地三权分置、宅基地制度改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不动产投融资、建设工程合同等诸多方面展开,可从法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个视角进行论述。

本书为2020年第2辑,以《民法典》物权编的理解与适用为专题,全书围绕此专题精选12篇论文对此专题展开论述。

目录

  • 版权信息
  • 本期文章
  • 编委会
  • 法律解释学视野下的混合共同担保内部追偿权之争
  • 论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顺位及追偿权
  • 《民法典》居住权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 结建人防工程产权归属的经济分析与法律设计
  •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费用问题探析
  • 论我国城市墓地立法的完善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法权结构研究
  • 进城落户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实践困境与制度规范
  • 论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权
  • 未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权责配置检视:《九民会议纪要》第60条评释
  • 房屋贬值损失的类型构造与救济规则
  • 论借名买房者对强制执行的排除力
  • 一般买受人物权期待权与抵押权的困境及路径分析
  • “父母为婚后子女购房出资”的适用条件与房屋归属新论
  • 不动产登记与社会识别
  •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稿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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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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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合共同担保是指同一个债权上同时并存人的保证和物的担保,因其担保形式具有 “双保险” 的优点,在担保实践中备受债权人的青睐。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是否有权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在立法上并不明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 392 条规定,“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该规定沿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 176 条的规定,对担保人内部追偿权规则仍未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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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是专业的人文社科学术出版机构,以“创社科经典,出传世文献”为己任,出版经管、社会学、历史、文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