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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对列宁的法律思想进行了研究分析。

内容简介

伟大革命导师列宁在其一生中写下了大量的理论著作,为人类留下了极为珍贵的精神财富,列宁的法律思想就是其中一块闪烁着耀眼光芒的瑰宝,至今仍指导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学习与研究列宁的法律思想,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深入推进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

  • 版权信息
  • 增订版前言
  • 序一
  • 序二
  • 第一章 绪论
  • 一、艰难的求学历程和不挠的革命追求
  • 二、列宁主义的诞生
  •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家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创设者
  • 四、列宁法律思想的民族性
  • 五、列宁法律思想的理论特质
  • 六、列宁法律思想的历史分期与现实意义
  • 第二章 法律的社会基础及其研究方法
  • 一、社会是活动着和发展着的有机体
  • 二、法律是社会物质关系的上层建筑
  • 三、社会发展与法律进步的规律性
  • 四、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 第三章 剥削阶级法律的本质与功能
  • 一、法律是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 二、沙皇俄国的法律是剥削阶级实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 三、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法权纲领
  • 四、摧毁旧法制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
  • 第四章 民主、自由与国家制度形式
  • 一、民主是专制的对立物
  • 二、公民的政治自由及选举权
  • 三、两种政治自由观的本质区别
  • 四、论公民的信仰自由
  • 第五章 宪法的实质与类型
  • 一、宪法的实质与国家制度形态
  • 二、成文宪法与现实宪法之关联分析
  • 三、无产阶级对待资产阶级立宪政治的基本立场
  • 四、俄国民主共和国宪法纲领
  • 第六章 国家结构理论与民族自决权
  • 一、单一制与联邦制
  • 二、民族自决权与民族平等
  • 三、中央集权制和民族区域自治
  • 第七章 无产阶级革命与法律革命
  • 一、帝国主义战争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入口处
  • 二、新法制是体现革命目标实现程度的标志
  • 三、政权的本源不是法律,而是“夺取”
  • 第八章 《国家与革命》中的法律思想
  • 一、国家本质的科学分析
  • 二、国家与法的消亡
  •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法权现象
  • 四、按劳分配制度是一种“资产阶级权利”
  • 第九章 苏维埃政权的创立与改革
  • 一、苏维埃:由罢工组织到政权机关
  • 二、苏维埃:巴黎公社的继承发展
  • 三、苏维埃:既是法律制定机关,又是法律执行机关
  • 四、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的形成
  • 五、政治法律制度改革的设想
  • 第十章 无产阶级政权的巩固与法制
  • 一、《和平法令》:无产阶级国家国际公法原则的宣言书
  • 二、革命法制:巩固社会主义政权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主义法律秩序的建构与苏维埃政权的巩固
  • 第十一章 民主、专政与法治
  • 一、社会主义的民主与专政
  • 二、无产阶级专政与法治
  • 三、民主法治建设与消除“文化贫困”
  • 第十二章 民主法治建设与反对官僚主义
  • 一、官僚主义是新生苏维埃政权的主要祸害
  • 二、官僚主义产生的体制原因
  • 三、消解官僚主义的法制保障
  •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法制
  • 一、法与经济的辩证分析
  • 二、历史性转折:由战时共产主义到新经济政策
  • 三、租让制与合同的法权关系
  • 四、新经济政策的法哲学基础
  • 第十四章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原则构想
  • 一、立法原则与法律体系创制
  • 二、人权理论与人权制度保障
  • 三、权力制约与法律保障
  • 四、党的领导与带头守法
  • 结论
  • 附录一 列宁《哲学笔记》中的法哲学思想
  • 一、《哲学笔记》的写作及其法哲学意义
  • 二、社会物质关系是法律设施及其观念形式的基础
  • 三、自由、人权与法律
  • 附录二 论当代法律帝国主义的本质及其表征——以列宁《帝国主义论》为方法论视角
  • 一、垄断: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及其法律意义
  • 二、垄断:理解法律帝国主义本质的方法论意义
  • 三、法律帝国主义的现代表征
  • 附录三 列宁的司法权思想及其时代价值
  • 一、人民主权论:司法权的理论基点
  • 二、议会制与民主制的结合:司法权的制度基础
  • 三、党的领导与司法权独立:司法权的性质与权属
  • 四、防范司法权的滥用:司法权的监督
  • 五、列宁司法权思想的时代价值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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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商务印书馆

商务印书馆是中国出版业中历史最悠久的出版机构。1897年创办于上海,1954年迁北京。与北京大学同时被誉为“中国近代文化的双子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