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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卷为1949年10月-12月期间的重要文件汇编。

内容简介

本套书按照文件形成时间编排,选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时期(1949年10月-1966年5月)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重要会议等作出的决议、决定、指示、通知、电文等,以及中共中央与其他机构联合发出的文件,部分与中央文件有直接关系的文电作为附件一并收入。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辑出版说明
  •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
  • 中共中央文件部分档案影印件
  • 中共中央关于通令与我尚无外交关系国家的记者停止以记者身份活动给华东局等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三日)
  • 附一:上海市委关于国际新闻电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 附二:南京市委关于取消张国兴、饶引之采访新闻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
  • 附三:潘汉年关于外籍记者新闻活动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切实执行成立外文翻译机构决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给中财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六日)
  • 附:中财委关于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暂不考虑帝国主义国家商人在中国设立分公司给山东分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六日)
  • 附:山东分局关于英商太古公司请求在烟台设立分公司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转发张鼎丞关于取消闽粤赣边区的意见(一九四九年十月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吸收党外人士参加广州军管会等机构给叶剑英、方方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国民党中央政府所属各机构人员和档案文件给华东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十日)
  • 中共中央同意华中局关于农村工作各项意见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新区土改应实行“中间不动两头平”方针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大量印发人民解放军布告等文件给华南分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济宁县、微山湖划归山东分局管辖给华北局、山东分局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华北区印花税要点给中财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 附:中财委关于华北区印花税暂行条例要点的请示(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铁路沿线护地耕种问题给中财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五日)
  • 附:中财委耕关种于问铁题路的沿请线示护地(一九四九年十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私营及合作农场处理意见给中财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十六日)
  • 附:中财委对私营及合作农场的处理意见(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物色民主分子参加广西工作给华中局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公布施行上海市私营企业雇用临时工暂行办法草案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日)
  • 附:上海市委关于私营企业雇用临时工暂行办法草案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旧人员处理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浙江省委关于召开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新疆问题给彭德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私人资本家要求到东北经营工商业问题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 附:东北局关于资本家姜福霖到东北经营工商业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海辽轮起义及对船员处理办法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榆林天主教堂土地房产问题给西北局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等文件的修改给东北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速调防疫队及药品入关以防鼠疫蔓延给东北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纠正宣传工作中无组织无纪律现象通报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山东分局纠正济南铁路大厂开斗争会错误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各中央局和重要部门设立俄文编译机构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参观团赴苏联短期学习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旧人员处理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北局关于长安县各界代表会议经验的通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批转浙江省委关于几个带政策性问题的意见(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各级党代表会议与党代表大会问题给东北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合作社问题给东北局转旅大区党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晋绥分局结束工作及办理移交手续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恢复广九路通车及处理相关事宜给华南分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六日)
  • 附:叶剑英、方方关于将广九路华段火车通至深圳等问题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华东军政委员会及人员名单问题给华东局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政治局通过)
  • 中共中央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组织中国共产党党委会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政治局通过)
  • 中共中央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政治局通过)
  • 中共中央关于毛泽东去莫斯科时间给王稼祥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征询政协党外代表对华东政权机关意见给华东局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纠正上海市邮局处理旧人员问题给上海市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接管国民党司法机关的补充建议(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南京东善桥林场林木被盗伐事件给南京市委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何柱国捐献烟厂股份问题给山东分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防止国民党政府留港物资被盗卖等问题给叶剑英、方方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 附:叶剑英、方方关于防止国民党政府留港物资被盗卖等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毛泽东访苏问题给王稼祥、曾涌泉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张治中保释张义纯给陈毅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 附:陈毅关于张向义周纯恩可来否的由请张示治中保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发行广州解放纪念邮票给叶剑英、方方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 附:叶剑英、方方关于可否发行广州解放纪念邮票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发布全国工会工作会议四个文件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附一:关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双方订立集体合同的暂行办法(载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
  • 附二: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暂行规定(载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
  • 附三:劳动局组织条例(草案)
  • 附四: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恶霸定义问题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贵州新区工作策略问题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彭德怀关于工作计划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在新疆少数民族中建立共产党组织问题给彭德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对脱党分子的党籍和工作的处理和计算党龄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〇年东北工业投资及上缴款问题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翻印人民解放军布告给新华社西北总分社转贺龙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华东局答复减租条例中若干政策问题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上海第二届各界代表会协商委员会人数与职权问题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伊盟划归华北问题给西北局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准许九龙海关外籍职员入境执行任务给叶剑英、方方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外籍人员出入境问题给山东分局转青岛军管会的批复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外侨房地产处理办法给南京市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附一:南京市委关于外侨土地处理办法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 附二:北平市外侨房地产处理办法
  • 附三:北平市外侨房地产声请登记办法
  • 中共中央关于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中共倡中导央评转奖发运华动北的局指关示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区征借粮草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国旗军旗礼节和升降仪式暂不作统一规定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对华中局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风决定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一日)
  • 附一:华中局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风问题的请示 (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附二:华中局关于纠正乡村工作干部不良作风的决定(载于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人民日报》)
  • 中共中央关于订购机器及动用成批外汇须事先向中央报批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封建富农土改后政治权利问题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 附:东北局关于富农在土改后政治权利的处理意见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华中区人民法庭暂行条例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 附:华中区人民法庭暂行条例(草案)(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傅谟德等英印籍人员入境给上海市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华保罗等美英籍人员入境给华中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问题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文化教育管理工作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积极实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关于军队参加生产建设工作指示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建立香港贸易工作委员会给华南分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上海年终奖金问题给华东局并转上海市军管会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 附:上海市委关于公营企业年终奖金及考勤奖金处理办法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暂不修复新汶铁路给华东局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详查美机在博白降落情况等给陈赓、郭天民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八日)
  • 附:陈赓、如郭何天处民理关向于军美委机的在请博示白降落(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华中局答复河南所提划分农村阶级问题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 附:华中局关于答复河南所提划分农村阶级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外文报刊进口处理办法给华南分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 附:华南分处局理关办于法外的文请报示刊进口(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干部调动均统一于中央组织部给华中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卢汉问题处理方针给刘伯承、邓小平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 附:毛泽东、朱德关于云南省国民党政府军起义给卢汉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公营企业旧有年终双薪或奖金问题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侨民会组织苏商在东北内地开面粉厂等事给东北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意前美使馆俱乐部解雇工人争议仲裁书给南京市委转黄华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 附:南京市委关于前美使馆俱乐部解雇工人争议仲裁书事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苏南行政区农村减租条例等文件公布与实施问题给华东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 附一:苏南行政区农村减租暂行条例
  • 附二:苏南行政区农村减租暂行条例实施补充办法
  • 附三:苏南行政区一九四九年秋季征收公粮公草暂行办法
  • 中共中央关于野战军团以上各级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杨虎城被害致杨拯民的唁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西北对苏贸易谈判等问题给彭德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杨虎城治丧事宜给西北局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 附:西北局关于杨虎城治丧事宜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英轮私入我港口事件给叶剑英、方方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 附一:华南分局转报东江地委关于处理英国商船问题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附二:华南分局关于处理英国商船私入我港口的请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对山东分局工委关于处理淄博东方煤矿罢工问题报告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未及时发还美国驻沈阳前领事馆发电机事给东北局的复电(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附一:周恩来关于查明扣留美国驻沈阳前领事馆发电机事给高岗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 附二:高岗关于查找美国驻沈阳前领事馆发电机事向周恩来的检讨报告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切实执行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的通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 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生产救灾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东北境内铁路统一于铁道部管理给东北局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晋西北地区移交晋、察两省管理给西北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派代表赴越南商谈援助问题给越共中央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各省军区、军分区不单独成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等问题给四野前委的批复(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广东伪机工总会问题给华南分局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中越建立外交关系问题给越共中央胡志明的电报(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 中共中央批转新闻总署党组关于全国报纸经理会议的报告(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批转华东局关于处理常州市工人因年终奖金问题罢工的指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 中共中央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附:月、日、时代字表
  • 地支代月
  • 韵目代日
  • 地支代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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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人民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始建于1921年9月1日,重建于1950年12月1日,是党和国家政治读物出版社,也是我国第一家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出版社。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的“人民出版社”社名,成为国家和各省级人民出版社最为显著的形象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