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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刑法教学与实践融合,洞见司法热点与庭审规范。

内容简介

本书是作者从事刑法教学和兼职刑事辩护律师的所思所想。作者在教学过程中,秉承“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的理念,在课堂教学和处理具体案件的过程中,坚持“良知是解释法律的指引”的方法。

除从事常规刑法教学外,作者以极大的热情投身到模拟法庭这一现阶段最接近真实庭审的教学活动中,所指导的队伍多次荣获全国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一等奖。
作者对我国现阶段的刑事司法实践抱有极大的关注,评析热点案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律职业共同体、刑事庭审规范等问题均有着独特思考。

目录

  • 版权信息
  • 作者简介
  • 案件评析
  • 应重视刑法的规范指引功能
  • 法律无外乎人情
  • 认定正当防卫不只是技术问题
  • 正当防卫的认定以事实确认为前提
  • 讨论“昆山反杀案”为何要先确定事实
  • 正当防卫认定应考虑普通公众视角
  • 货拉拉司机的罪与罚
  •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司法适用
  • 蕙兰并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 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罪与罚
  • 非遗传人制造烟花行为不应构成犯罪
  • “反向刷单”行为难以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 “非法买卖外汇”的含义
  • 不应追究青海林某某律师的刑事责任
  • 是时候反思“套路贷”了
  • 养老的刑罚
  • 无用的刑罚
  • “鸿茅药酒案”是司法改革的试金石
  • 为判无罪被表彰点赞
  • “五周杀人案”发生在今天会怎样?
  • 刘某发本应过上更好的生活
  • 应重视承办人的观点
  • 我们能避免张某环案的再次发生吗?
  • 坐地起价,该当何罪?
  • 强化性教育是遏制性侵的重要途径
  • 不要让《未成年人保护法》缺位
  • 法院不只负责认定事实
  • 亟须明确职业规范
  • 浙江大学错在哪儿?
  • 法庭万象
  • 规范庭审是缓解辩审冲突的途径
  • 庭审中法官能发表倾向性观点吗?
  • 公诉意见书的另一种打开方式
  • 浅析《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
  • 律师会见笔录能用来指控同案犯吗?
  • 公诉人的眼睛与辩护人的耳朵
  • 律师被带离法庭后,庭审怎么办?
  • 孙杨团队准备好了吗?
  • 教学相长
  • 开学第一课:做个有良知的人
  • 和本科新生聊两句
  • 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 刑事法学院,还请多学点私法
  • PPT的功与过
  •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给法学本科教育带来的影响
  • 立法建言
  • 对《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意见
  • 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 增设虐童罪并非解决问题良策
  • 不需增设非法放贷罪
  • 发放高利贷入刑,你准备好了吗?
  • 限缩“醉驾”一律入刑刻不容缓
  • 对《监察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 监察委职务犯罪调查活动应遵守《刑事诉讼法》
  • 治安拘留纳入刑法体系须慎重
  • 重刑案件法律援助,任重而道远
  • 模拟法庭
  • 模拟法庭的魅力
  • 模拟法庭竞赛的评价标准
  • 模拟法庭锻炼的首要能力
  • 散谈“辩论”
  • 感恩 感谢 公平 付出
  • 公诉论辩赛之浅见
  • 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
  • 认罪认罚
  • “认罪”之界定
  • 可预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方向
  • 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实事求是
  • 认罪认罚动机不是抗诉理由
  • 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辩护人能否作无罪辩护?
  • 自首判无罪的意义
  • 刑事辩护
  • “独立辩护”之内涵
  • 刑事辩护全覆盖的隐忧
  • “值班律师”是律师吗?
  • 法援律师,因何而来,缘何而去?
  • 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以看到起诉意见书吗?
  • 律师会见难,治标更要治本
  • 应切实保证疫情期间的律师会见权
  • 熊某案的最终结局会是什么?
  • 刑辩律师听网课,有用吗?
  • 兼职律师感悟
  • 刑事诉讼
  • 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想说爱你却不容易
  • 同步讯问录音录像应随案移送
  • 新刑诉法解释下同步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
  • 排非程序,你在哪里呀?
  •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又如何
  • 应设置整体回避制度
  • 欲说还休的量刑
  • 金融检察:捕诉分立还是捕诉合一
  • 职业共同体
  • 你办理的是案件,更是自己的人生
  • 建立法律职业共同体从了解彼此的职业道德开始
  • 裁判文书应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说理
  • 判决书应如何回应辩护意见
  •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范围
  • 律师列席审委会的意义
  • 检察机关是弱势机关吗?
  • 维护律师形象,司法部还可以做得更好
  • 律师的辩护方式不是量刑情节
  • 学理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存空间
  • 律师投诉法官,成功又如何?
  • 处罚律师需有据
  • 扫黑除恶背景下,律师入刑须谨慎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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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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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3.0
    让法律回到常识的土壤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但法律的生命从来不在条文本身。这本书集结了九十余篇随笔,写的是刑法教学、刑事辩护、热点案件、法庭万象。读下来最大的感受是:作者王恩海把法律从神坛上拉了下来,让它回到常识、常情、常理的土壤里。书的核心论点很简单 —— 对法律的解释离不开常识、常情、常理,良知是解释法律的指引。这话听起来朴素,做起来却难。刑法条文几百条,司法解释堆积如山,可每遇到一个新案子,条文和事实之间总有一道裂缝。怎么填这道裂缝?靠逻辑推演,靠技术分析,都可以。但王恩海提醒你,还得靠良知。王恩海的身份有意思。华东政法大学的教师,同时又是兼职刑事辩护律师。这两个身份叠在一起,让他既不是躲在书斋里的理论家,也不是只顾输赢的实务派。书里写 “昆山反杀案”、写货拉拉司机案、写 “鸿茅药酒案”,每个案子都贴着现实的地面走。他不是在讲抽象的法理,是在说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困境。比如讨论正当防卫,他说这不只是技术问题。技术问题可以分解成构成要件、防卫限度、紧迫性判断,但真正让一个案子定性的,往往是普通公众的视角 —— 换作你站在那里,你会怎么做?这种问法,就是把良知放进了法律解释的公式里。书里还有大量关于教学的内容。他带着学生打模拟法庭,教他们怎么辩论、怎么思考。开学第一课,他讲的是 “做个有良知的人”。在法律教育越来越技术化、应试化的今天,这种强调反倒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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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51年,全国著名综合出版社之一,主要出版哲学、社会科学、政治、法律、财经、管理、历史等学术专著和大众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