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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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法治之光

    我看过罗翔老师的绝大部分著作,这是第一次,也可能是唯一一次发表读后感言或评论,实际上我要说的并不是这本书,而是罗翔其人,或者说是他给我的意义。2020 年初那个疫情中的漫长假期,我在微博上第一次接触到了他的存在,一开始刷过到处都是的他的视频,不以为意,我可能更关心其他议题。不过后来闲的看了看,正好讲的是 “著名” 的 “粪坑案”,受到了强烈的吸引。后来罗翔入站涨粉初立名,有人问他说你觉得你为什么能吸引这么多人关注呢?他回答,我认为是因为我回应了大家对于正义的期待。我发觉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回答。长久以来,我对于法学的接触,在浩瀚信息中的各派学者众说中,一直有一个症结,各路大师,包括本平台,为了显示法律专业和职业的重要性和过人之处(毕竟这是一个皆为向上钻的时代),时常在介绍时列上一大堆法律专业出身的非法学名人,以表明本专业思维的厉害和跨界能力,而美国前总统奥巴马等一干美式精英赫然常距此列一席,同时由于我实在广泛的好奇心,对于经济学政治学的兴趣比此更甚一些,这些人也提一嘴和法学的交叉学科表示见解,综上导致了我当时看待法律就是一种纯工具,出于设计的存在。社经领域的学者提到法律时难免总是将其作为,为了达到特定好结果的,作出的制度设计,这一类的存在出场。但这种上帝视角虽然能让我理解,却总觉不悦,上帝,祂是全知,全能,全善存在,这三条中最重要的是全善,但当人代行此职时,他们就只有全知全能了。我定下规则是为了达成我的目标的,那么我为什么要遵守自己的规则?这就是奥巴马等人盘踞在名单里令我不适的地方,一种纯粹工具主义的设计与利用者。罗翔让我心中的正义回到了祂最初的形态,知晓要从内心,原则上去信仰法律,它不是一种单纯的工具,只是能从法学家的视角出发讨论它的好与坏。诚然,罗翔本人有许多不足,他的哲学和思想水平从专业哲学家来看可能有些弱了,更不用说我这种科班出身的看法,看了他足够多的书和直播,感觉他谈论阅读的内容已经没有新东西了。但是,他最重要的意义却是作为符号的,这就是我引用的标题,他代表了一种法律的精神,虽然不可能完美却是前进的方向,自 “遇见” 他以来的见闻让我知道我们距此仍然遥远,自上还有下,国人何时才能脱离《商君书》设下的藩篱?但这符号般的存在却将永远具有意义,自此长存。愿他,种下的种子都能发芽;愿他,点亮的火光皆不熄灭;愿他,立起的意义之碑历经何种风霜仍不倒塌,长存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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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的细节》

      本质上,过分的夸奖与过分的批评不都是误解吗?误解本来就是人生常态,不要喜欢好听的误解,而厌恶不好听的误解。狐狸还告诉小王子一个秘密:“看东西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重要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 人的肉体满足都是为了更好地去追求灵魂,所以我们的理智需要情感的节制,我们的情感也需要理智的限缩。人类是有限的,所以人类所追逐的正义一定也是有限的。我们每个人都并不优越于他人,每个人都是有限的。我们时常需要聆听苏格拉底的德尔菲神谕,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渺小和幽暗。人类的经验和历史不断地告诉我们,追求最优选择的初衷,最后往往会带来最坏的结果,通往地狱的道路总是看起来在走向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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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一些法律常识,少一些偏激的发声

        罗翔老师的这本书,我读的是纸质版本。有些时候,朴素的道德直觉和法律的审判结果可能会有出入,法律除了考虑道德风俗以外,还有其他维度的衡量,但是作为普通人可能并不完全了解,于是有些人会满怀正义或者满腔愤怒去针对新闻刷存在感,也许一句话就是压倒一个当事人的最后一根稻草,所以理智冷静地去关注发生的事,至少不添乱。书中有句话我很认同,道德是用来约束自己的,不是他律。增加一些法律常识,管好自己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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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0字 梳理罗老师人生见解

          人只有不断的阅读,人生阅历才会变高,慢慢地,读书会带给你一种高级快乐感,也是一种让你能够体会向上看的快乐。如果你是因为无知而读书的话,你会发现读书读多了却越无知,承认自己的无知才是最重要的觉悟。我们读经典地目的是为了和伟大的心灵对话,真正的经典就是你知道但你不会去读它,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在偏见中生活。一个人的思考深度跟他的词汇量有关,思考深度总会给人一种出世或入世的感受。总有一种似非而是并基于无知的阅读,承认理性的有限和自己人性的幽暗,然后你才有选择性的拒绝诱惑。所以,当你去过的地方越多,你就不会带有地域的偏见;当你的书读的越多,你就不会有时代的偏见。你会承认自己是一个知识浅薄的人。一直以来,很多人把无知当做有知,容易导致自己的想法幻化为恐惧,如果你对未来都没有信心了,都不想努力了,你真的会很担心种种没有预料的一切,无法接受生命中的不确定性,无法真的掌握自己的人生,我们讨厌接受任何一切对计划的破坏的行为。如何来对抗未来的不确定性,多赚钱提升地位吗?地位越高又会变得害怕失去。你会想该如何掩饰你的有限,你的脆弱和你的无奈吗?我们每天为各种各样的事情牵挂和担忧,最后只能从容的接受失败,落入循环失败的怪圈。人生面对挫折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放弃,还有一种是无畏的振作。你不能想当然的放弃和想当然的振作,在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要单纯的放弃就放弃,也不要心血来潮想振作就振作。学会对抗平庸和无意义,学会超越自我。比昨天的自己好一点,我们总是喜欢否定平凡的生活,很多时候贵在当下,你应当多以感恩的心去拥抱每一天。昨天的已经成为过去,明天还没有到来,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今天当作礼物。不过,当你突然问我时间是什么的时候,你不问还行,你一问,瞬间就让我感受不到时间是什么了。既然每个人都会死去,那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哲学告诉我们,真实的死亡是有限的,才会被人们定义意义,赋予某种固定的价值感受,那些无限的东西,人们捕捉不到,更没有办法对其命名,去赋予它意义。我们知道,人生的如意是无法一一实现的,知道和做到,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而当我们开始选择理解这个差距时,它能引导思维走向光明,走向跨越自由。因此,你如果有成就了,你该感谢你自己还是感谢别人。我觉得你应该感谢别人,因为你能决定的东西很少,这就是为什么,环境影响一群人,遵循社会规范,才能真正拥有自由,因为那种自由是自律的自由,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没有贵人相助你真的会很疲惫。怎么认识贵人?有种向上管理的意思。人际关系往往是生活中最重要的功课,我们都想立即获得与人交往的结果。但是,又不想过多的投入时间和感情,如果是这样的话,肯定是没有办法与人更深层次的建立关系,如果你躲避所有不喜欢的,最终你一定会与自己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并且根据偏好来选择与人打交道。这是封闭的思想,会迫使自己特立独行,唯一能做的就是自我安慰,讽刺的是这并不是什么高级的社交关系。有些时候,看似偶然,不过是必然命运导致的结果而已。所以人不可能只靠自己与命运抗争。首先明白,做人是有限的。我们要尊重那些不同看法的人,本着求同存异的心态,千万不要带着知识的优越感去与别人交谈。因为人成熟的标志是不断地拥有同理心。人类的留存的过往经验都是被筛选和被美化的,真正伟大的人格会在人生的低谷中出现。所以,那些人总会听到别人的赞赏,并且愧不敢当。诚实的对待自负,一个人很难决定成就的大小,越能体现人性尊严的快乐,越是最大的快乐,因为它跟人的尊严相关。绝大多数的人,沉溺于软性毒品,真的很难建立真正的责任感,通过培养责任认识到真理你才会谦卑走出自我的偏见。为什么把别人对你的批评,却记得如此深刻呢!你所处不利情况是如何应对的?培养责任感的人生真的没意义吗?有很多人一生都是在过度回忆前世遗留的美好,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很容易丧失诚实正直勇敢的品质,也有很人认为,出生是一种伤害,对他们而言世界就是虚无的,这类人只倾向于做自己认为对的事,这是封闭的。所以当你内心有无限的愿望时,无序的情况下你只会开始厌倦生活中的种种一切。人类的审美情感与永恒追求是有相关的,爱具体的人而不要爱抽象的生活,我认为真正的善行不是为了嘚瑟而是为了治愈我们的心灵。傲慢自欺虚荣感是怎么被创造的?当你失去某样东西的时候你感受不到它存在的幸福。就像物化别人一样,只会把人当成娱乐的工具看待。我们每分每秒都在接近人生的终点,未经省察的人生没有意义,你生气就是你认为哪个地方不对,你才会生气。人最大的贫穷是不被需要,是没有爱也没有相互关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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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悲伤,不彷徨,不伪善!

            抽象的人永远无法代替具体的人,愿我们能够走出这种习以为常的伪善,在每个岗位中勤勉度日,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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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无情吗?

              今日有幸拜读了罗翔老师的最新随笔《法治的正义》,罗翔老师的大名如雷贯耳,在 20 年之后爆火,被称为网红教授,是一位刑法学教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引人入胜的小故事向大众普及了法律常识,为我们多了一种法律思维方式。———————————————————————— 曾几何时,我也是那个 “愤青”,看到新闻上的种种事件,为他们感到悲哀、感到愤怒、感到不公。直到看了刘晗老师的《法律思维三十讲》以及今日罗翔老师的《法治的细节》,或许我对那些事情有了一种新的视角,有了些许不同的感悟吧。法律是严苛的亦是温情的前几日看到抖音上有个新闻,大概情况是这样的。一位年过七旬的大爷为了送自己的妻子去医院🏥而在路上撞死了一个人。法院最终判决该大爷死刑,但缓刑七十年。看到这,我的泪不禁夺眶而出。是啊,我们经常看到那些为父报仇却被法律制裁的新闻,为他们感到不公。但我们也经常看到法律温情的一面。法律的形成是为了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为了让我们人类文明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它有时或许不公或许严苛或许温情,法律绝不是非黑即白的一种制度,它既要维护社会的秩序,又要兼顾我们人性中的善良,又要兼顾我们的伦理人情。法律遵循程序正义 法律究竟应该遵循程序正义还是结果正义呢?我不得而知,这也是哲学家们探讨了几千年未果的话题。但似乎,目前好像是程序正义略胜一筹吧。我们常看到香港电影中警察对犯罪嫌疑人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所说的一切都将是呈堂证供”,看到这,小时候的我觉得这不是一句废话吗?多此一举。又或者看到,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都是先打开执法记录仪,又拿出执法工具检测犯罪嫌疑人,对于那些一看就烂醉如泥的人,小时候我依然认为这是多此一举。直到看了一两本关于法律的书籍,我才意识到,我是大错特错。法律是一定要遵循程序正义的,如果我们不走程序,以我们人类浅薄的认知为别人盖棺定论就有可能毁掉了别人的一生,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著名的 “辛普森案” 是被大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其中一切的证据都指向是他,但他最终在刑事案件上被判无罪,民事案件上有罪。这正是因为程序正义,你无法判断他是否是真正的凶手,你不能够采用 “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的思维。对人权的尊重 我们常人还有一个逻辑谬误,那就是好人应该有好报,而坏人如何对待他们都不过分。但《宪法》第三十八章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人格和尊严都应该得到保护。在六七十年代的部分人可能见过一些罪犯被游街示众,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罪犯坐着囚车被押往菜市口的路上被众人唾骂、指责。而在现在我们见不到那种情况了,因为即使是罪犯他也有他的人格和尊严,我们应该对每一个人都持有一样的态度。他们犯错,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可以指责他们的罪行,但却不能侮辱他人。法律是单纯的,复杂的是人性
              从历史长河来看,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是跟不上犯罪的进化的。因为法律终究还是由人编撰,由人执行。而人类是无法想象到自己从未经历过的事情的。你没有见过冥王星人,你怎么能绘制他们的肖像图呢?法律只是存在于那一大厚摞的书本当中的条条框框,它与时俱进,遵循着你变我就变的原则,在不断修正不断完善。归根结底,其实还是我们人性太复杂。我们既是天使又是魔鬼,既有雪中送炭又有易子而食。法律总是模棱两可的,着并非是法律不想准确,而是无法准确。我们多变的人性多变的世界多变的事件,让法律不得不量力而行。法律是一种思维方式
              我们或许无法真正理解法律人的思维,可能法律人自己也无法理解,他们也可能是墨守成规遵循那传下来的圭臬吧。但同时,也给了我们这些普通人一个警醒,这个世界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我们的世界拥有多样性,是无法预测的。就如同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我们无法窥测到这个世界的真相。可能连毫厘都无法做到,但我们能够做到的只有多一个视角多一个思维去看待我们身边的事情。人与人之间存在最多的可能就是误会了吧,如果我们每个人能够拥有多种不同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可能就会多一分祥和吧。如果我们用多元化的视角去理解我们身边的事情,可能也会少一些误会吧。用《十三邀》开篇话语来结尾:我们常常带着一种偏见去看待这个世界。我为什么推荐所有人看一些法律常识书籍,这并不是让我们去钻研法律的漏洞,而是让我们知法懂法。威斯敏斯特教堂下的那块碑文上写道:“直到行将就木时,我才发现我不如先改变自己”,确实如此,我们个人能够做到的实在是太有限,我们无法承诺我们做到什么,但是我们能够决定我们不做什么。读一些书籍,学一些法律,能让我们清楚的了解我们不能够做什么,而不是我们能够做什么。正如法律的那条金科玉律: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限制。如果书中的蔡某读了一些法律常识,知道她所做的事情要承担怎样的后果时,是否不会讲盗窃者的信息挂到网上呢?如果那位父亲采取了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女儿的权益呢?是否不用面临刑事责任。作为为人父为人子,作为一个普通的草芥之人,我能够深刻的理解和同情那些受伤害的人。回到我们最初的议题:法律真的无情吗?各位心中都有一定的答案了。再这里推荐杨立新老师的《民法典二百讲》,刘晗老师的《法律思维三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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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意义

                法治社会建设任重而道远,这背后是全体公民形成的法律共识,即在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愿意遵守法律,遇到纠纷愿意用法律来解决而不是暴力。法治建设进程中也需要优秀的法学者向民众宣传法律。网红罗翔的出名为普通人了解法律提供了方便。在他的影响下更多人愿意去了解枯燥的法律文本,理解法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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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翔的法学随笔

                  1、关于法律和道德:法律是对道德的最低要求,道德是通过对人的内心约束来维护秩序,但它的力量是有限的。法律最重要的目标就是维护秩序,而要维护秩序必须以惩罚为后盾。只有秩序才能让人类的行为具有相对的确定性。2、关于法治:法治的根本前提是对人性现实主义的把握。人性存在幽暗的成分,任何人组成的机构都有败坏的倾向。人性中那些天然的良善和道德,时刻面临着各种严酷的试探和特权的侵蚀,并且事实无数次地证明,人性无法抵制这些致命的诱惑。3、关于程序正义:人类对正义的追求必须在规则之下,通过规则筛选出人们可以接受的有限正义。无论是孩童的游戏,还是成人的体育比赛,人类都是在不断学习去确立规则,遵守规则。但是往往游戏会变成胡闹,比赛会成为殴斗,原因或者是规则本身不公平,或者是有人不愿意遵守规则。这就是程序正义,一定通过程序追求法律的正义。4、关于公法和私法:民法属于私法,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因此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是优势证据标准,用数学公式来说,你如果提出了 51% 对你有利的证据,这个就叫优势证据,你就可以胜诉。刑法是公法,它调整的是国家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被告人几乎没有还手之力,因此对国家权力要加以严格的限制,避免权力的滥用。5、关于读书:读书在某种意义上,正是站在人类总体经验的基础上来获得安身立命的伟大观念。只有这种伟大的观念可以赋予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可以让我们生活得有意义、有目的、有安全感,能够让我们超越暂时的琐碎和有限,能够让我们在一种更高级的意义上审视我们的日常生活,这种观念也能够像石头房子一样来帮助我们抵御人生的艰难困苦以及命运的当头棒喝。无论是疾病的流行,还是外族的入侵,人的肉体也许很容易毁灭,但是这种伟大的观念却万世长存。6、关于具体与抽象:玫瑰花是具体的、能看见的,但是美丽是抽象的、看不见的。我们终其一生都是为了在具体的个体上,觉察到看不见的美好和责任,所以一定要把我们的责任、我们的幸福放在具体的人身上。7、关于成熟: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8、关于公权和私权:用法律来治理,用法律来约束权力。对于公权,只要是法律没有授权的就是被禁止的;对于私权,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被允许的。二零二二年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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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距了一个点,也是收获

                    看随笔集,难免是会分成几个片段,不同的方向。这本书里,上半部分是各种案子作为引导,探讨相关案子的法治细节,综合来说,法治推行依然在路上,要让人们都遵循程序法治,那也是不切实际的,就好比泛道德化其实是会摧毁道德一样的,所有虚假的东西,最终都是在摧毁。书的下半部分,是读书的一些感悟,和访谈的文稿。如果是我,我不敢在很忙的时候读苏格拉底,因为我猜苏格拉底是会激荡到内心深处的,就好像内功打入一样,就算外表看似平静,内心肯定是要击碎几下的,至于重新创建起来,那肯定得花很多时间,因此直击灵魂并且要去自我省察的事情,还是空出一段时间去做吧。访谈部分我很喜欢,就仿佛自己和罗老师对话了一样。        随笔集里,如果我们焦距到一个点上,获得了自己的一个感悟,也是给智慧的形成加了一块砖瓦。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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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的细节

                      人不能被教育,只能被提醒,去唤醒那些原本就存在在她生命里却暂时沉睡了的东西。法律法治是抽象的,而人却是具体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见,这种偏见其实就是一种价值观,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细节,就是有限性,就是框架结构。人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人承认自己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逻辑是有限的,承认你的理性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阅读是有限的,承认你整个人就是在偏见之中,你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那当你这样来想,你就会慢慢地有一种反思。读书就是为了攀登智慧的阶梯。这其实是一种悖论性的存在,我们因为无知而读书,读书又让我们真正地承认自己的无知与浅薄。拒绝读书当然是一种愚蠢,但是因为读书而滋生出骄傲与傲慢是一种更大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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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德与法律的价值冲突是必然的,虽然不能完全消灭这种冲突,但应尽量将这种冲突降至最低。首先,道德的建设应与法律的建设同步进行,在立法改革中考虑道德因素,使法律不偏离道德主流。其次,在移植法律过程中,注意与本民族国情相结合。再次加强法制宣传使民众的思维从道德层面上升至法律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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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其实不需要被教导,人只需要被提醒

                          这是一本简单易懂的普法书籍,通过具体而深刻的法律案件,让我们这些非法学专业的人能懂点法,不仅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更要做一个有良好道德的公民。因为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这是一本关于如何做人的哲学书,来自于一位充满智慧的老师。他告诉我们就像世界上没有客观的绝对的圆,但是我们不能否定它的存在。同时也没有客观完全的公平公正,但是我们当像一个追风少年,坚定内心做一个公平公正、有道德的人。他还告诉我们要爱具体的人,而不是执着于抽象,真正的爱是需要责任与付出的慢慢培养 …… 这又是一位谦卑的老师,他告诉我们理当跟他一样,跟苏格拉底一样,承认自己的无知,开启智慧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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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在读这本书之前,可以说我对法律知识基本一无所知,仅限于小时候经常看的节目,好像叫做 “今日说法”,回想起来,这节目跟《故事会》和 “走近科学” 差不多,用朴实的语言来描述,就是 “有点扯”。但罗老师的这本书,能够以相对 “白话” 的语言,并结合很多哲学的思辨来给读者阐释法学,特别是刑法相关的知识,案例生动,深入浅出,读罢全书,真的由衷佩服罗老师的专业性和对法律事业的热爱。📽法学是人类最古老的专业之一,人们认为,当一个人身体出了状况,需要医学;灵魂出现了问题,需要神学;而当社会出了问题,就需要法学。虽然道德、宗教也能维护秩序,但主要是通过改变人的内心来维护秩序,而法律则是以看得见的惩罚对人们的外在行为进行规范,以此来约束人们的不当行为,捍卫社会秩序。没有以惩罚为后盾的法律规则,社会将变得混乱不堪。道德的约束是基本,法律的约束和惩罚是必须,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建了一个有秩序的人类社会。💻半年前的一天中午吃过午饭,坐在办公桌前,随手浏览到罗翔老师的一段视频,看过一遍之后,很受触动,然后又回看了几遍,把视频中的内容逐字逐字记录了下来,这段话我时不时就会翻出来读一遍,在这里分享给大家。1️⃣理性不是唯一的认识论依据,人类所有的思考都是建立在相信的基础上,我们相信存在正义,而正义一定是客观存在的。圆这个概念是人的发现,是客观存在,虽然人类画不出真正的圆,但圆是客观存在的,人类一直在追求一个完美的圆。2️⃣我们虽然看不到正义,但不代表正义这个概念不存在,正义依然是我们前进的方向,人类追求公平正义,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不断挑动着我们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就叫做正义。3️⃣有部台剧叫做,《我们与恶之间的距离》,当中有一句台词 “看见的不用去相信,看不见的才要去相信”,看见的正义你不需要去相信,看不见的正义才是需要去相信的。虽然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看不到正义,但我们依然相信正义是存在的,这就是法律的目的性解释,就是要朝着正义去前进。公平和正义是存在的,法律要追求公平和正义。是的,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这就是每个法律工作者的信念,也是每个人心中对于真理和正义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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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求理解

                              第五章,写的是读经典,里面提到了不少书籍以及读书的意义。推荐你阅读它!看到书的最后,我有点想哭,那句但求理解,真的不容易。愿我们都能被理解!生活中,懂得法律真的有必要,准备在读读罗翔的另外一本书籍,希望对自己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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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卑微的起点会促使你开始一件事,但是让你坚持下来的,一定是热情和使命。” 前方的道路不可预知,有着各种可能,生命充满着神秘莫测,祝各位一路平安。” 不悲伤、不犹豫、不彷徨。” 但求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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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竟然读完了这本书,有点奇怪其实,因为我本身是学医的,读书的过程中发现其实法律和医学竟然有很多的相关。比如我们面对的是人,很多时候每个临床决策,对于我们来说可能就是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对于患者本人而已,那可能就是他的生活或者说人生,所以也要常怀敬畏之心。还有一个就是程序性正义的问题,我们的临床工作也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比如你想着要是为病人好,但是好心真的肯定会办坏事,而且有些人肯定还不领情,所以在程序中完成,这对你对他人都很重要。读书过程中也有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的胡思乱想,但是那个似乎属于我一个人的,欲说已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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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我看完罗翔老师的第二本书,上一本是《圆圈正义》,其实读这两本书给我的启发还是挺大的,让我对法治有了不一样的理解,它并不是高高在上,而是出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罗翔老师在书中不仅阐述了现实中的法条,还向我们解释了刑罚的哲学渊源,这种上升到哲学层面的思考,让法治精神有了更高的思想厚度。通过了解刑法,让我们始终保持一种存戒惧,知敬畏的心理,始终以谦虚自省的态度面对我们的生活。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的,这种审慎的态度能让我们始终保持谦逊,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避免骄傲自大,会让我们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们的生活不可能完美,就如同法律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公平正义,但我们知道理论上有一种完美的圆,生活中也有真理,一定要朝那个方向努力,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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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就是人承认自己是有限的,于是承认你的逻辑是有限的,承认你的理性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阅读是有限的,承认你整个人就是在偏见之中,你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那当你这样来想,你就会慢慢地有一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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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有别的爱好,读书成了我打发百无聊赖的生活和寂寞空虚碎片的时间。喜欢😍就翻两页,不喜欢就跳过,从未设想能从书中吸取多少营养、从未想过多多少本书📖,因为读书几乎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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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跟真理

                                          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确实比较难懂,但是看惯了社会上不断吹嘘自己的那些人,罗翔老师确实谦逊而诚恳,法律确实是有限的正义,公平,平等,自由,一切看起来追求的绝对,都是一定程度上认知的偏见。法学家斯蒂芬很多的认知确实在未解之路上开启了明灯,我们活着到底是在追求什么?人生的意义以及平时那些看似异常关心的到底是不是人生的真相,丰盈之后的到底是灵魂是过程还是你追求的终极目标。每个人的心境不同读完之后的理解肯定也不同。就算是在读书中超越有限的今生吧,避免自我欺骗,希望 “法外狂徒张三能够继续带领我们走向清醒”。看到最近网络上出现的那些道貌岸然的教授跟身边可笑的假象,想想真的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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