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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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平凹《秦腔》

    引生、白雪,天义、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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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难的写作就是贴近生活

      以疯子引生的第一视角写作,看似家长里短,读起来挺过瘾的,平淡如水才见功夫。可怡情,可怀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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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的存在,那里便是故乡。父母不在了,故乡就只是概念的存在。《秦腔》清风街的事,在大小农村都是这样。爷爷一辈,家族或许还能比较和平地相处。父亲一辈赶上灾年,为了生存也会分家。下一代会背负各种期望能走出农村。清风街邻里的闲话,小事的大吵大闹,甚至动手打架等都是常见的。你说民风淳朴,那为什么还会各种闲话?打架你说民风强悍,为什么真正需要强悍的时候都成了事后诸葛?为什么农村邻居常会因为分界址而大打出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面临的挑战不仅是经济上的,更是心理上地不平衡感。有些农村农民问题是个复杂的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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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鸡毛在风中,飘

          以下为原文语句摘抄这也正是我读《秦腔》觉得最有意思,最能塑造人物形象,最能直观感受小说的语言特点 —— 直白、真挚、热乎乎的,乃至显得粗野。读者却能从中明确清晰,身临其境般感受书中人物的喜怒与悲欢。依此标准来评价一本书的质量,水平,或许不够精准,但若连感染读者都达不到,那要么是作者写作超越时代,超越大众读者,要么便是天底下最大的 —— 傻瓜作家。// 多大的人物,既然已经走出了清风街,在省城里有事业,哪里寻不下个女人,一碗红烧肉端着吃了,还再把馍馍揣走?//// 我又恨起白雪了,我说,白雪白雪,这不公平么,人家夏风什么样的衣服没有,你仍然要给袍子,我引生是光膀子冷得打颤哩,你就不肯给我件褂子?!//// 音乐还在放着,哑巴牵着的那只狗,叫来运的,却坐在院门口伸长了脖子呜叫起来,它的呜叫和着音乐高低急缓,十分搭调,院子里的人都呆了,没想到狗竟会唱秦腔 //// 下水道口钻出了一只老鼠,它拿眼睛瞅我,我认出它是我家的老鼠,我说:“你也瘦了?”//// 有两种人我可是应付不了,一是喝醉了酒的,一是给你说好话的,他们给你说好话,你拒绝着不是,接受着也不是,你就得听着,还得认真地听,还得笑。”// 主人公张引生是人们口中所说的 “疯子” 嘛?他对白雪的爱属于什么呢?引生因为偷了白雪的内衣(胸罩)被发现,羞愧之下,割掉了自己的生殖器。白雪与夏风的孩子生下来没有屁眼,被夏风扔了后,又被白雪和婆婆捡了回来。后来带着孩子去省城做了肛门手术,才算勉强保住孩子。作者通过讲述自己生长着土地上的人和事,零零散散,家长里短的琐碎,有时让我觉得这小说未免细的太离谱些 —— 满嘴甘蔗渣子,咽不下去。到底想说些什么呢?对故乡土地的怀恋?对村社不良现象的抨击?对不作为,少作为,乱作为的干部的讽刺?对社会大发展,大转型时期农村劳动力短缺,农村风气转变等现象的忧虑?还是觉得有必要写出心中的故乡印象,无意多做抨击,也不想过多赞美,只是展现心中对故乡的一切思绪,供读者参看。小说为何以 “秦腔” 命名?我以为一来这是作者笔下人物生长着土地上 —— 属于百姓自己的戏曲,所以作者对秦腔有着高度真挚的热情。对时代变迁下,秦腔艺术面临失传的忧虑。其次,戏曲搭配歌词,腔调,韵律,由人唱出来(专业戏曲家也好,随口哼唱也好)自然而然能够表现出人物内心情感,思绪…… 通过喊两嗓子秦腔 —— 不直接说话而能让别人大致明白自己。这就是戏曲的魅力。我羡慕引生,羡慕他的坦率、真诚、不受拘束。却为明知不可能的结果苦苦追求,乃至痴迷,荒唐。不惧闲言碎语。引生可怜又可爱,我羡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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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个极冷的深秋读完了这本书。作为一个陕西农村长大的人,书里的人物、情节、对白,都那么真实,像是自己生活的那个村庄里发生过的事。这本书让我笑,让我哭,读毕,让我想起一个佛家的词语:成住坏空。由书中的天义叔,想起了历史上一个个有名或无名的英雄人物。到最后也是如红楼梦中所言,白茫茫一片真干净。我们这个世界会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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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只有城市生活经验的人会有多少触动。好戳我内心的是改改逃避计划生育还有最后抬棺材的情节。那都是在我心里生过根的老故事。白雪笨拙的婚姻在文字里轻盈的奔跑,终点就这样在引生眼中到来。那是我听说过、经历过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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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乡

                  感觉自己就想主人公一样有些神经,有点清醒。故乡的一草一木都在我的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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