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
这本书豆瓣评分 7.0,不算高。评分不高的原因也许是因为篇幅确实比较长,其中涉及的人名、地名也非常多。但是我觉得这些都无关要紧。这本书作为一本犯罪纪实文学,好看的地方一是细节感,二是真实性,三是客观性。作者本身也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她一直在从事和犯罪调查相关的工作;关键的关键在于她是这个连环杀手的多年好友,他们之间还有深厚的感情。作者没有回避感情和立场的 “对立”,但同时在叙述中保持了一种非常有节制的客观,或者说 “悬置感”。这种 “纠结” 也体现在述事中,没有完全按照时间顺序来开展。作者以不同的视角,对一些关键事件进行了多次回溯和复盘。她在书中说,“所幸人类没有先见之明,所幸的是我们并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 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曾经经历过的、看到过的事情,就真的是我们以为的那样吗?也许在终身难忘的某一天,真相逼近,你会不得不亲自动手,补上那至关重要的一环。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51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3.0坏到骨子里这本《我身边的恶魔》中的主角泰德・邦迪,是美国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连环凶手之一,据说也是电影《沉默的羔羊》中汉尼拔的原型。作者安・鲁尔在书中除了将泰德・邦迪的一生尽可能的详述外,我觉得她主要是想捋清以下三个问题:1. 泰德在做案的选择上,有所谓共性吗?2. 杀了这么多无辜的人,泰德的精神是不是有问题?3. 他为什么没有和其他人一样以精神病作为辩护方案?首先,从群体像来分析,受害者集中在女性。就外貌上而言,她们大多是深色系发色,中分,漂亮的白种人;在身高体重方面有一定的差异性;她们是年龄跨度从 12 岁到 20 多岁的年轻女性;她们性格不同,但多少正好处在情绪低落或不稳定的阶段。根据从泰德手中逃出生天的几位幸存者所留下的记录来分析,她们的逃脱,多少有点运气的成分。故规避危险的最有效方法,看起来是在一开始就拒绝向陌生人提供帮助?然而这显然也不是万全之策,毕竟也有为数不少受害者,是在自己住处遇袭殒命。这里顺便说个现象,就是在 1970 年到 2000 年这段期间的美国,被戏称为 “连环杀手的黄金时代”。诸如泰德・邦迪、绿河杀手、山腰绞杀手、山姆之子…… 等,均在这个时间段高频次密集作案。在此之前的美国,搭便车的现象其实并不常见。可到了 60 年代末,搭顺风车却开始流行了起来,大量年轻男女们选择通过搭便车的方式来节约旅费,环游美国。加上当时报章杂志的大篇幅报导,推波助澜的刺激着这些少男少女们来一场 “说走就走的旅行”。此一单独出行的方式,无形中为连环杀手们提供了大量轻松捕捉猎物的机会。其次是讨论到这些 “连环杀手” 的精神状态,作者提出在这一时期的杀手们,大多出生在所谓的战后家庭,退伍的父辈可能存在有战争创伤后遗症而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治疗干预。因此这些连环杀手们的童年成长在暴力和不稳定的环境中。但原生家庭的问题并不会造成这些杀手都患有法律意义上的精神疾病,其中泰德・邦迪就是一个精神没有问题(多名权威精神科专家轮番诊断,泰德的行为能力正常),但也显而易见的人格不健全的连环杀手。泰德展现出来的更趋近一种极端的利己主义以及时下常被提及的双向情感障碍。从文中叙述来看,泰德的外貌,社交能力等都能够让他拥有正常的恋爱关系。可是对泰德而言,维护一段长期稳定的关系似乎对他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一方面他擅长话术,只言片语能够操纵人们为他驱使,且不分男女老少。这种能力为他在实施犯罪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耐人寻味的是,被捕后的泰德在法庭上并没有用精神疾病的问题来为自己开脱,除此之外,他可没少找其他各种牵强的理由,这一点好像很不是 “泰德” 的风格,毕竟他都可以为了吃什么而任意变更宗教信仰。可结合泰德行为模式的种种细细想来,不假托精神疾病来逃脱法律制裁很有可能是由于泰德极度的自负自信,他不能允许类似精神疾病这样的标签来破坏自己所谓的高智商 “精英” 形象,精神疾病同时也意味着他的失控,而他毕生努力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 “掌控”。为此他放弃了辩诉交易的保命机会,为此他多次要求法院同意他担当自己的辩护律师,为此他不停地解雇那些专业律师并极尽可能地去诋毁他们的业务能力。有趣的是,泰德在法庭上多次的出色表现让文中的劲敌考尔特法官一度认为这个年轻人如果不是走上了连环杀手这条不归路,原本也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收获成功美满的人生。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18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身边的恶魔犯罪心理专家安・鲁尔的成名作,她的成名有一点偶然性在里面,那就是他和本书的主角泰德・邦迪是本来就很熟识的关系,这也是本书名字的由来,一个身边熟识的人一夜之间成为了全美最凶恶最有名最狡猾的连环杀人犯,死在他手下的妙龄少女很可能达到三位数,这可以说是当时美国最凶的恶人,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是个罪该万死之人,然而泰德・邦迪之所以出名还在于他与其他罪犯的几大不同之处,一个就是他英俊潇洒,一口绅士的英式口音,他天生对于女孩有极大的 “杀伤力”,另外就是他本来是个精英阶层的好苗子,他智商极高,且是个法学院的名校生,也因此狡猾聪明的他给警方造成了很多麻烦,他的被捕也充满了偶然性,不仅如此即便是在被捕之后他也依靠他卓越的法律知识为自己辩护。尽管他最终并没有逃出坐电椅的命运,但这恰恰是因他过于自负而造成的。读此书最大的感触就是惊叹于美国司法体系的对于犯罪嫌疑人最大程度的辩诉上诉以及缓刑的余地,充分的对人权的肯定,作为公权力对于个人的最大尊重,在合理的范围内,甚至有点超出界限的情况下,他们满足了邦迪一切合法的请求,这就是一个默认无罪的法治国家的司法体系,公权力的最大公信力就是法治。另外陪审团的表现也让我眼前一亮,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是却在面对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的重要议题前表现出了惊人的敬业精神。然而是否执行死刑,这件事却在司法体系与民众的呼声之间摇摆不定,最终却因州长的政治选举这种政治因素导致邦迪最终执行了死刑,这无疑是对司法的一次践踏,再次把政治的肮脏和操纵民意的卑劣表现的淋漓尽致,泰德的生死也不过是政治家的一枚棋子,而是否该执行死刑,加缪早有最深刻的探讨,我只想说在泰德死之前,浪费了纳税人无数的金钱要去照顾这个杀人魔的生活起居,这无疑是一笔浪费,但是泰德死后呢,那些欢呼雀跃的人们仅仅只是一些吃瓜群众,真正和事件相关的被害者家属们却并没有在杀人魔步入地狱火得到任何救赎,他们依然生活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同时很多人还因凶手的死彻底失去了找到亲人尸骨并还好安葬的机会,那么泰德的死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他或者让人痛苦,他死了依然让人痛苦,那么这场死刑秀的意义究竟何在,一场司法与政治的乱象,凶狠的杀人魔如小丑一般被人摆布,最终闹剧过后却只留下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一个细节是当考尔特法官判处泰德死刑,并一锤定音之后,泰德却因为不断的上诉缓刑继续活了八年之久,而在这期间年事已高的考尔特法官居然走在了泰德的前面,这是何其的讽刺啊……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3.0普通无奇的美利坚杀人故事看美恐的朋友 or 深知美国恐怖片套路的人来看这本书,只能说写得还是太保守了。首先,从写作者出发,她本人对于书中主角来说只是一个联系较多的旁观者,既不是母亲妻子孩子的身份,只是一个曾经共同工作过的同事,所以内容更多是拼拼凑凑和作者本人的圣母心想象力,从记录写实的角度来说,啥也不是,甚至有些部分她居然带入旧的主观感情说 “不!不可能是他!” 我的天,写出这种屁话真的有病。其次从杀人时间顺序及虚拟第一视角描述来说,写得不够刺激,70-80 年代的🇺🇸人疯起来可没有这么收敛,但是文字的传递雀实在翻译本身上面就被限制了,所以只能当个消遣来看看。最后能引起读者情绪的部分,我该骂的都骂了,从作者角度去看事件本身还是片面了,emm 为了完成挑战赛的,也不挑剔就随便看看吧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卿本佳人,奈何成魔没看此书前,绝没有想到,真实世界竟存在这样一个罪犯,远远超过任何一部犯罪小说所能想象的邪恶极限:我们的主人公英俊帅气,聪明过人,学业有成,本是个前途无量的好青年。但你根本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竟然在五六个城市疯狂作案,残忍地虐杀了几十个花季少女。作案手法神出鬼没,令警方毫无破案头绪,要不是罪犯的女友提供关键线索,甚至可能让他永远逍遥法外。被捕入狱后,他继续与警方斗智斗勇,竟然成功地越狱两次,第二次越狱后,改名换姓蛰伏下来,不久又以更加令人发指的手段连续作案,造成多位少女死伤。后续的庭审定罪环节也是一波三折,几次差点反转。终于定了死罪,行刑时间有一再拖延,竟从 84 年拖到了 89 年,并且可能真的让罪犯成功逃过电椅,看得我真想掩卷高呼 “赶紧弄死他,别再出幺蛾子了!”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