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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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一书:《一个人的朝圣》。哈罗德。弗莱,60 岁,与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乡间,日复一日。一日收到 20 年未见老友奎妮的来信,她患了癌症。哈罗德悲痛之下,决定横穿英格兰,87 天 627 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哈罗德一言不发。突然他站起来,嘴微微张着,脸色苍白。到他终于能说出话来,声音却微弱而遥远:“她…… 得了癌症。她是写信来告别的。” 他还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只好到处摸索着,终于猛地从裤袋里抽出一条手帕,重重一擤鼻子,“我…… 唔,天啊!” 眼里渐渐盈满泪水。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他出生那天,母亲看着怀里的襁褓,完全不知所措。她还年轻,有一张樱桃小嘴,早早就嫁了人,那人战前是个好丈夫,参军回来后却不是那么回事了。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是她当时最不需要的负担。哈罗德小小年纪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 —— 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他也和邻居的孩子们玩耍,至少是站在边上看着他们玩。读书时他努力融入背景,成了别人眼中不起眼的笨小孩。十六岁那年离家闯天下,他一直是一个人,直到有天晚上在舞厅里邂逅了莫琳,惊鸿一瞥,不可自拔。是酿酒厂把这对新婚夫妻带到了金斯布里奇。“我不是什么徒步旅行者。这个决定有点突然。我是为了别人才这么做的,她得了癌症。” 所有人都死死地盯着他,好像他说的是外语。“你是说带宗教性质的徒步吗?” 穿灰衣的女士终于开口了,“像朝圣一样?” 她转头面向另一个灰衣女士,那女士轻轻唱了一句:“他就像武士一样英勇。” 一步又一步,继续走下去。当他接受了这种缓慢的前进,反而开始惊讶自己走了多远。视野尽头只是淡如水的一抹蓝,有屋子,有树,但有时天和地的边缘渐渐消融,仿佛相互渗入了对方,成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东边的云层撕开一道裂缝,一道矮矮的、闪亮的银光破云而出。哈罗德停下来,看着那块巨大的灰云一点一点裂开,呈现出全新的蓝色、明亮的琥珀色,还有蜜桃色、绿色、深红色。渐渐云层透出了一种暗暗的粉色,仿佛被那些鲜活的色彩穿透了,融合在一起。他动弹不得,急切地想亲眼看见每一点改变:地上的光是金色的,连他身上的皮肤也因此暖起来;脚下的土地咯吱作响,仿佛在耳语什么;空气闻起来是绿色的,充满了新生;软软的水汽升腾而起,如缕缕轻烟。他依然给莫琳和奎妮寄明信片,告诉她们自己的进度,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加油站女孩写封信。在那本《大不列颠旅游指南》上,哈罗德标记了斯特雷特的鞋子博物馆,还看了看克拉克村的商店,虽然内心深处,他依然觉得在经历这么多以后丢弃那双帆船鞋是错误的。最让她震惊的是当地报纸登出了哈罗德的照片,他看起来完全变了个样。从他出门寄信只过了六个星期,他看起来居然高大了不少,还透着一种自信。他还穿着那件防水外套和领带,但是头发乱成了一团,下巴胡须丛生,皮肤黑得要很努力才能从中看见她认为自己再熟悉不过的那个人。成员们兴奋地交流着被他们抛在身后的生活和以往犯过的错误。他们坚信自己不再是躯干、四肢和头组合起来的行尸走肉,而是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力量,为奎妮・轩尼斯奔走努力。这个信念有很长一段时间只有哈罗德自己一个人相信,所以看着这些人的热情,哈罗德感动不已。他们搭帐篷,铺睡袋,在星空下休息。他们向自己承诺,一定会帮助奎妮活下去。走,走,走。这是唯一的语言。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叫出声来,抑或是脑子里在想,甚至是有人在朝他喊这几个字。他觉得自己好像成了这世上的最后一个人,整个世界只剩下了路,整个他就是一部走路的机器。他是一双缠着蓝色胶带的脚,在往贝里克走去。“我知道。” 她伸出左手紧紧握住哈罗德的手。她看着他放在大腿上黑乌乌的手指,还有突出的蓝色血管。几周没见,她还是如此熟悉这只手,不用看也知道就是它。她一直握着它,直至哈罗德渐渐冷静,只有两行泪静静淌在脸上。哈罗德的心像被什么咬了一下,但他没有移开眼神。两人就这样对坐了一会儿,一言不发,直到哈罗德心中一亮,笑了起来。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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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是这些逝去的岁月里一直过着并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却不自知。  读完这本书,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两个主人公都是毫无征兆的离家出走,一个是为了自己对画画艺术的疯狂热爱,一个是受加油站女孩启发相信自己可改变一些事情。不管是因为什么,他们都是不想让自己有生之年后悔。所以,我很庆幸,趁我还未老就有幸能读到这么好的作品,同时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寻找我自己的朝圣方式。  其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我们生活着的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名利场,渐渐地,由于追求物质我们随波逐流,或许已经忘了我们的初衷。而朝圣,我觉得并不是让我们一味的为了月亮而放弃六便士,六便士当然很重要,希望我们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时别忘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圣就是一种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次这样的心灵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罗德一样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静坐,或者是在家里几分钟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个人逛公园,让我们暂时远离喧嚣的社会,自己给自己的心灵一次深度的对话。  在工作上我们可以理性大于感性,在生活里,我们要充满爱的去过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总之,希望我们都能找人生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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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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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朝圣,还是找回自己?

          陆陆续续的看了一半,剩余一半熬夜看完!这是一个朝圣者的故事,又是一个自我救赎的故事,还是一对伴侣在分开后有了更多思考、看见彼此的故事!故事中出现形形色色的人、物、景等等,有美好、有悲伤、有痛苦、有欢乐、有释怀、有纠结、有迷茫、有期待、有希望。。。看着看着,好像看到了自己,又好像看了一个故事。迷失在其中!很好奇,故事是真的嘛?如果是真的,作者用文字记录它,需要莫大的勇气。如果是虚构的,这种与现实极度接近的文学创作,让人沉迷!哦,写作手法、景色的描写、人物心理刻画等等,都值得学习!没有看英文原版,但中文版本的翻译也很棒!一本有哲学味道的人生故事书!推荐给你,也推荐给自己,因为我想再看看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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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遗憾,虽然不是人生的主旋律,但也占了很大比重。就算穷其一生,能找到一种消除遗憾的方法,也不枉此生。 好像生活中,我们都过去重视理性,而忽略了感性无与伦比的重要性。 生活大概应该是一个做减法的过程,可是往往我们做了太多加法。放下,往往比拿起难得多,也重要的多。太多人走着走着,就忘了自己为什么走。初心丢了,方向也就会出现偏差,过于关注本不应该重要的东西,却忽略了事情的关键,尤其是情感方面。 一段路,重要的应该是过程,而不是终点。也应该适当的远离自己的舒适圈,去感受不一样的世界。 最后,这大概是近期看到的颇为震撼的一本书。感触太多,所以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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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断续续读了一个多星期,正好考完试这个月多休息的时候读一读。跟着哈罗德的旅途一起看他回忆童年少年妻子和孩子,遇到新的过客,renew 和妻子的关系,也时不时冒出年长的人的一些生活哲思。最终见到了奎林,哈罗德和妻子也修复了关系,四十多年的婚姻又像是回到了刚刚开始的时候。读到 1/3 我就在想儿子是不是已经不在了,但是妻子一直跟他电话 和 说话,最后确实是不在了。妻子只是回忆在过去中。所以生孩子就是开盲盒,从怀孕到终点谁也不知道。重要性的排序还是应该自己,伴侣,孩子和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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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如果我们不能打开心扉,莫琳想,如果我们不能接受无法理解的东西,那就真的没有希望了。他们都相信他。他们都看见了他的帆船鞋,听过了他说的话,却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证据,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也更美好的可能性。“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 她终于开口了,“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但我一直很惊讶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她知道,你一定会不断挣扎,难以置信,会被现实一次次打倒,直到终于接受事实,尘埃落定。他弓起双肩,更加用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他们都自觉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他不再需要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也不会改变但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又一次,他觉得自己既超然物外,又是眼前世界的一部分,既和他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又不过是个匆匆过客。哈罗德开始明白这也是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的事物。我不焦急,但也不拖拉。只要一步接一步往前走,总会到的。唯一的变化是我渐渐习惯了那种痛。就像在平地发现了一个大坑,一开始你总是忘记有个坑,不停地掉进去。过一段时间它还在那里,但你已经学会绕过它了真希望这年轻人能珍惜语言的真情实意,不要拿它们当弹药来使。“我并没比谁好,真的。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刚开始我也不懂这一点,但现在我知道了。要放开你以为自己离不开的东西,像钱啊、银行卡啊、手机啊、地图之类。” 他忽然意识到有些东西是无可避免的。有他没他,月色都不会改变,冷风也不会停息。脚下这片土地依然会延伸开去,直至海边。生命依然会结束。他走也好,颤抖也好,在家也好,根本不会造成任何改变。走过的路挤满各式各样的汽车,见过的人还会经历更多萍水相逢,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他走过的痕迹。她坐到外面门廊的椅子上,看着晚星,为那个离她万里之遥,但睡在同一片星空下的男人守夜。滚滚浪花拍岸,越推越高。带着这么大的能量,用尽精力,漂洋过海,载舟驶船,最后的结局就是成为她脚边的一团泡沫。她触碰过生命的实质,也曾经游戏人生,终于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那扇门,把一切放下。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是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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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还没有这么多经历、悲伤的事,但多少可以感受。我小学初中也有类似的经历,手机水壶帽子地图钱什么都没有,也没和家人说,就自己骑着自行车直直地走,不敢随便转弯,怕回不去,当时很享受,自己一脚一脚踩过的地方,再次经过的时候突然好像多了好多回忆,即使我当时只是匆匆一去一回,感觉就是很不一样。可惜后面没有坚持,大学期间也有想法从老家骑单车到深圳,当时想得就多了,单车坏了得会修啊,还得先学会修单车,但是也一直没有行动,导致现在都没有行动。然后,我是 2 月出生的女孩子,不知道是不是和这有关,我感觉自己比较敏感多想(可能大多数都这样),我如果在傍晚睡醒来,会感觉很悲伤,所以一度都不敢不能午睡。到现在睡眠都不好,刚刚我妈还在催我睡觉,说没人打扰不要再说睡不好,他们估计也想不通年纪轻轻怎么就睡不好,还好不想事就还能正常睡眠。最后看这本书时,自己也想找个时候走一走放松放松大脑,希望有一天吧,不受其它影响,我也再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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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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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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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都是理想自我的朝圣者

                        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大概就是,我们人类是有意识的。所有的意识中,最关键,也最头大的一个就是,我是谁。我想,我们终其一生,想揭开谜底的,大概就是这么一个问题。关于我是谁,还可以再细分为两个问题。一个是,我应该是谁或我想成为谁,也就是理想自我;对应的就是,现实生活中,我的实际表现又是谁,也就是现实自我。当我们的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一致的时候,我们体验到了人生的价值,我们感觉到幸福。相反,但我们的现实自我与理想自我背道而驰的时候,我们就会痛苦。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自己理想自我的朝圣者。就像在这本书里,作者提到的,奎林的理想自我,就是在奔赴天国之前,看一眼那个她深爱的哈罗德。哈罗德的理想自我,不仅仅是看一眼奎林,更多的是对平庸压抑生活的反抗,以及对命运的抗争。或许,生命的奇妙之处就在于,在我们奔赴我们人生理想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地被他人和环境所改造和驯化。这就是朝圣的意义,过程大于结果。如果意识不到这点,那么你的理想自我就是执念,你的朝圣,只是装装样子而已。故事的前三分之二还是挺好的,后面就实在是狗尾续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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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夜的朝圣

                          好似一年比一年迟钝。少了过节的兴致,多了惜时如常的平实。彼此关照对方,早点回家…… 圣诞。挺好的一个日子。而平安夜,却总会有各种离奇的故事,吸引着一代又一代人去倾听,去神往。老天应景,一早出门,脸颊便与小雪粒相撞。不过,她们还是抵不过我强大的能量场,触碰我热乎乎的脸庞上,融为一个个小晶晶,有点痒。阴嗖嗖的天,湿哒哒的空气,黑漆漆的清晨。还是忍不住想起一位老友。他是个外国老头,退休后,只想给癌症晚期的他的老友回寄一封信,告诉她要坚强,要战胜病魔。他想郑重些,把信投入离家近的邮筒里的话,似乎轻如鸿毛了,便走到第二个邮筒,接着第三个... 就这样,一个邮筒接着一个邮筒地走下去,什么必需品都没带,一个人上路,87 天走了 627 英里,横跨英格兰,去给 24 年未见面的他的老友奎妮送到了那封信,而信的内容,在那一刻,却并不重要了……65 岁的老人,我的老友哈罗德,让我心疼。他一个人朝圣的孤独,他的沉默,他的温柔,他的脆弱…… 他的一切深深刺痛着我。他的故事简单而深刻,似人心深处的那个伤疤,不曾轻易揭开,揭开会痛。我深深地喜欢他,喜欢他的简朴,真诚,不复杂,喜欢他明明白白知道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什么,他这一生中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因为我也如此。我对他的内心感同身受。而这一切,都是在他 65 岁这次徒步过程中慢慢体悟到的。每次想起他,总要把自己轻轻放入私密安全的时空里,微醺,放松,稳稳当当地忆他,忆关于他朝圣时的点点滴滴。他松弛的皮肤,打绺儿的脏发,破衬衫上打着的领带,他缠着蓝胶带的双脚,木讷的神态,蹒跚的步履…… 还能看到他的懊丧,他的欣喜,他的黝黑,他的坚实和仁爱,抑郁和退缩…… 更想他对莫林的爱,虽然两人分居两室已久,自从儿子戴维自杀后,俩人形同陌路,在自己家里也是擦肩而过。莫林埋怨他对戴维教育的缺失,而戴维聪明过人,剑桥大学毕业,却找不到工作,酗酒,吸毒,自杀。一切的一切,仿佛都是哈罗德的错。还想起奎妮的重情重义,对哈罗德这个我们普通意义上的 loser 的各种关照,直至替他背了黑锅,被老板炒了鱿鱼,离开了他们赖以生存的酒厂,离开了哈罗德,离开了英格兰西南部,被迫去了东北部,直至癌症晚期,濒死状态。在得知哈罗德徒步来看她最后一眼,她竟然忍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痛苦,等待。这是怎样的等待,又是怎样的情意。我很痛苦。不知道当遇到了哈罗德所遇到的其中任何一件事时,自己是否能面对,可否安然渡过?当一个人未曾失去过最亲爱的人,未曾失去过孩子对自己的依赖,未曾被人误解时,或者一个没有共情力,不懂倾听,浮在上面的人,是无法理解哈罗德没有得到过母亲拥抱和父亲教育的痛苦的,也不会懂得他在看到那个似乎是戴维的陌生人时的失落的,更不会懂得他不喜欢被关注、被报道、被高调宣传、不喜欢被追随,哪怕他的追随者还拉来了赞助的反感的,也不会懂得他为什么坚持一个人上路,避开大路,只走小路,不想被人认出的怪癖的... 谁会比哈罗德更懂得清净的重要?这是一场关于唤醒内心的、寻找自我的朝圣,而一直向外扩张的人,永远不懂。想过太多哈罗德了,每次在感受他朝圣的故事时,想的侧重点都很不同。有时是关于人生意义的,想得人头疼;有时是关于某个细节的,想的我眩晕;有的是关于教育的,这又让人反复比对思考…… 就好像在一个房子里转悠,一会儿看看这个屋,一会儿看看那个屋,再到阳台上看看远处,又到走廊上观察几个房间的格局关系…… 为何这个退休老头的徒步,能一次次牵动人心?他蹒跚的步履,仿佛踩在我心上,一步一步,又一步,血迹斑斑。不想去总结什么,任何人对任何人的评价,都不会客观。我深知。我的老友是想给我昭示什么真理吗?人世间真的存在什么真理吗?人活着真的有什么意义吗?我们如此渺小,连喜怒哀乐都不敢展示,甚至连真话都不敢听,更没人敢去说。即便人生有意义,这些意义是什么呢?是控制者捏造出来的吗?而被控者生存在捏造的秩序和逻辑中,是不是要在一层层攀爬中,争先恐后卖弄着自己的聪明呢... 渺小的人类会找到幸福吗?什么是幸福呢?我想,不应该是惊天动地,也不应该是大张旗鼓,更不是万众瞩目和许多钱,幸福应该是内心的稳定,是灵魂的成就!无论朝圣的这一路上,遭遇怎样的挑战,挫折,绝望,自始至终只有一个目标,就是作为一个人,要最大可能的活出最真实的自我!只有实现了这个目标,才会找到真正的成功的幸福。当我第一次读完,合上这本书时,他让我坚定了一个想法:人生不到最后一刻,永不言败。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也是对爱我的人说的。何为人生成败?因人而异,因其对成功定义的不同而异。我对自己成功的定义是,不论什么原因都不改变温良柔顺的性格,善解人意的心灵,不受诱惑,不忘德行,不出卖自己!随时调整内心,找到最底层、最纯粹的信心和感情的支撑点,不失勇敢、不失真诚地面对人生。这就是我的真理。每个人都在属于自己的那条路上徒步,走得双脚血泡,膝盖阵痛,经历了,思考了,总结了那么多思想,才得出了属于自己世界的真理,不容易。拥有自己的真理,并按照这个真理生活,在其他人眼里,他可能就是个怪癖的人。不理解,做不到,我又怎能埋怨呢?因为在对方眼里,你所拥有的真理就是谬误。这个真理最原始的源头是什么呢?是性格。他的家庭,他的父母给他的最初、最原始的一切,无力分辨、全盘接受的一切。我的老友,就是在他酗酒父亲的青睐下,5 岁失去了妈妈的怀抱,16 岁被爸爸撵出了家门。从小到大一直做别人的背景墙,言不为过。不表达,自卑,脆弱,一事无成,却在一个舞会上与自己的妻子莫林一见钟情。感谢这一见钟情!由衷感谢。这钟情后的开怀大笑,让他的人生中注入了最底层的、最纯粹的感情支撑。在他万念俱灰怎么也走不下去之时,也恰恰是他分居 24 年的妻子鼓励他要!继!续!因为还差 16 英里就放弃之前的所有,会让哈罗德后悔一辈子的。因为在哈罗德苦虐自己一个人朝圣之路的同时,莫林也在改变着自己。他们几乎同时感到对方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意义,也再一次认证了彼此在对方心中深厚的爱和不可替代。然而,这种撕痛感,也只有自己知道。他们都是那么勇敢的人!最勇敢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是对自己记忆的重新整理后,发觉曾经笃定的一切的松动,直至分崩离析,并否定自己,否定自己一直坚信不疑的一切,继而接纳对方,接纳对方冲突自己的所有…… 这太难了。这恰恰契合了我每次读这条朝圣之路时,心情的汹涌与澎湃。好在每次都会微笑着合上书,尽管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因为结尾是主人公和妻子的开怀大笑,再现了一见钟情时的两人,何其美好。很少有人将遭遇之酸楚重温之后,再将它拣选编辑后,准确表达。那是对记忆和现实的重新梳理。每个角落,每个细节,一丝一毫,如电影般演出,再次体验,何其难哉!这篇文字的完成,也让我筋疲力尽,我震惊于这篇文字已近尾声,震惊且沮丧。因为我还没有完成它,我的完美主义怎能让它就此做一了断?还有好多话想说啊,没说完啊,未表达殆尽啊…… 倾听者很可能会说,我并没有听明白你讲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故事呢。对于我,有所谓吗?没有。我因此庆幸,不再会陷于回忆的痛苦、寻求真实的境遇之中。我的完美主义从一开始就妨碍我去表达,因此多数时候我不表达,也是,宁可不表达。然而,我还是选择了拿起笔来写,写出来,真切地写出来。是我很坚强,我有不倒的意志力吗?不是。恰恰相反,是缴械投降,我的意志力支撑不住了,好吧,还是表达吧。就这样,这文字偏偏代表了我的怯懦,我的无奈,我的放弃。我从不担心它没有读者或者没人理解。我是我的观众,我的受众是我。这里有来回两条线路的信息流,自由流转。这里是我永远的平安夜。平安夜永远有神奇的故事吸引人们读下去,一代又一代。这里是我永远的舞台。我用我精湛的演技,精准的台词和饱满却不留痕迹的肢体语言,展现我脑海中时刻涌动的情节故事。我的痴狂,我的洒脱,我的逗比,我的柔情,任我倾洒,天大地大。这是我的天地。我编剧,我导演,我演出,我倾情鼓掌,我破口大骂,我痛哭流涕,我嗤之以鼻…… 亲爱的们,平安夜已来临,圣诞节近在咫尺;冬爷爷的白胡子已经老长了,春姑娘衣炔飘飘的一角也快飞扬到眼前了;2020 还有一周就要来到,未来也脚跟脚地来找我们愉快地玩耍啦~即将接近尾声,还是想念我的英国老头儿哈罗德,他一个人朝圣的孤独多么令人绝望。你们也和我一样,在仓促的时间和生活中,孤独地徒步吗?走着走着,却发现陷阱张开了大口在等着吃我们。你还像个薄薄的剪纸一样,独自在自己设定的路线上潜行吗?累吗,苦吗,晴天还好,那么暴雨天呢,挨雨淋时,浑身颤抖得冷了吧,也痛哭了吧,也被雨水洗刷了吧,好好洗个热水澡,钻进羽绒被,安安稳稳睡个觉,精力充沛地迎接不期而遇的明天吧。可我看着风餐露宿的你,我的老友,你愈发像哲人了。不言不语,乏善可陈,却如释重负。数九了,天冷路滑多保暖,风雪过后,也许天空反而更高了呢。你能想象,云朵大得像一座座城堡,成批迁徙,缓缓移动的壮观吗?他们要去哪儿?我想,是到神仙居住的地方去啦,我们也跟着去吧,在那里,就将烦恼搁浅吧。我不爱说话,我不爱分享,真正的我冷静而克制,不愿意被人看到。我喜欢在寂静里,闭目倾听,倾听所有静而孤绝的音乐。这音乐是记忆,里面有人走来走去。梦到爸妈了。他们不再像年轻时数落和责罚童年的我,而是称赞我,爱我。给我做过年穿的红衣服,衣服上的纽扣是妈妈特意去市场买的,象牙色的;托人买了一双红皮靴,软软的很舒服,不舍得穿,很快就穿不了了;妈妈赶着给我织了毛帽子,带围脖的,织出来的花样,像雪花一样好看;妈妈抱着我,亲着我,笑着夸我,戴上妈妈织的帽子,像童话里的小公主;爸爸蹲下身,我爬上他温暖的后背…… 爸爸妈妈爱我如此尽力,我却悲不可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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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朝圣,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繁华褪尽,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支离破碎的记忆,只能是自己去面对,和自己和解,感谢所有的经历,让我们成为现在的样子。渡过,穿越,只在这一刻!这是一本值得慢慢阅读细细品味的书,在平淡的日复一日前行之后,转角感受到那种直击心灵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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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朝圣

                              有时候,我们和身边的人之间走着走着就散了,甚至连自己也弄丢了,我们需要经常反省自己,试着找回来时的路。信念真的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人并不是一定要追求每件事都有结果有意义,生活中就是需要做一些无意义的事情来支撑自己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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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己和解

                                哈罗德的故事就像是人生百态的一个缩影,每个人都或多或少能从中看到自己的影子,他的长途跋涉以及内心独白,是对自己人生的一次复盘和整理。也给读者一次机会,是时候坦诚地审视自己的内心,我们的人生,虽无法从头来过,但是每一步都不会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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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本书讲述了一个悲伤而让人充满力量和希望的故事。 一个从小缺爱的儿子,一个不会处理亲子关系的父亲,一个葬送亲密关系的丈夫 —— 哈罗德,因为素日关系不错的女同事奎妮的一封来信,踏上了一个人的 “朝圣之旅”。他放弃了任何便捷的工具,打算徒步前往奎妮所住的疗养院。因为她处于癌症晚期,时日不多,他给她寄去一封信,告知会去看她,希望借此多挽留她一些时日。 这是一段英雄之旅。开始他还会住小旅馆,吃快餐,随着时间推移,他发现钱不够用,腿脚也越来越疼痛,他下定决心真正像一名 “朝圣者” 那样,风餐露宿。 在路上他想起了许许多多的往事:剑桥毕业抑郁自杀的儿子,20 年来与他分居无话可说的妻子,从战场回来酗酒的父亲,12 岁时离他而去的母亲,当然还有他服务了 45 年的啤酒厂的老板、同事和奎妮…… 他后悔、害怕、迷茫,他想折返回去,可是命运的大手没有顺他心意,反而把他往前推,原定 6 周到达目的地,最后多花了一倍的时间。 幸好,他最终到了,也见到了奄奄一息的奎妮 —— 昔日帮他背锅的同事,他向她表达了问候和谢意,她也终于等到了他,她走得很安详轻松。  在奎妮的葬礼上,他和妻子的心又碰到了一起,他重新认识了妻子,妻子重新爱上了他。  他们手牵手在海边漫步,在海浪的歌唱声中,他们几十年来第一次笑得肆无忌惮,不可遏制,横亘在他们之间的东西消失了,他们找回了失去的快乐。 他不是一个好儿子,不是一个好爸爸,不是一个好丈夫,但是这一次,他不能再辜负曾经于己有恩的人,他一定要见她最后一面,哪怕山重水复,哪怕万劫不复。他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 这是属于他的 “英雄之旅”—— 他改变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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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夜读完这本书,哭得不能自已。书中的描写常常像一根柔软的钉子,时不时刺动内心最深处的痛。大概只有在人生里走过弯路的人才能有如此痛彻的体会。也许我们都走在朝圣的路上,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也许用尽全力,也只能如大海中的巨浪,汹涌而来,最终碎成沙滩上的泡沫,那又怎样呢?在这整个过程中,我们各自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这已然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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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疗愈成长,在朝圣路上 ——读《一个人的朝圣》

                                      当你收到 20 年未联系的异性朋友的一封信,并从中得知他(她)身患癌症,不久于世,你会怎么做?震惊、悲痛、哀叹?然后,一切又归于平静,平静到无感无念、无声无息?我想多数人大抵会这样,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但也有人在震惊悲恸后,千里徒步,只为心中那一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就是《一个人的朝圣》中的主人公哈罗德的选择。87 天,627 英里,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西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当然,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空的另一场心灵之旅:在审视中和解、在疗愈中成长。
                                      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是英国畅销书作家、BBC 资深剧作家。《一个人的朝圣》出版于 2012 年,入围当年布克文学奖及英联邦书奖。黄磊评价其为:行走与等待的双重救赎。
                                      其创作灵感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得知身患四年癌症的父亲只有四周可活,她要将自己的悲痛和情感加以转化,并以此献给父亲和所有的人。
                                      作者对本书情感复杂,既有热爱,又有惧怕。热爱是因为信念,所以疗愈成长的主线贯穿小说始终,人与人之间因信念而和解,从而走向团结。恐惧是因为现实 —— 当时的英国正在脱欧,外部世界的支离破碎,让作者难免孤单痛苦,这在小说中表现为贯穿始终的碎片化回忆线。
                                      也许,正是由于这样一个创作背景,《一个人的朝圣》在艺术特色上,打破了传统英雄冒险的单线性叙述,而采用了一种双线平行叙述、时空交错展示的手法来展示现实人生的全貌。
                                      主人公一路跋涉为一线,倾泻而出,主人公用肉体焦虑对抗着精神压抑的灵魂诉求;另一线则是主人公内心褶皱 —— 追忆和眷恋的意象,以不连贯的碎片化方式支离破碎地呈现出来。
                                      “只有呼啸而过的车子轧过地上落叶的沙沙声不时打破这平静。这声音几乎让他以为自己又回到了海边。”
                                      类似这样的追忆性的倒叙手法运用非常多,当然叙述的背景多是旷野和荒地,空间的开阔和延展撕裂了主人公灵魂最深处:不被宠爱的童年、恶贯满盈的老板、失去儿子的悲怆和一潭死水的生活…… 所有过往悲剧,一次次被放大、咀嚼,回味甚至深化。

                                      01 信仰如光,照亮人生路
                                      正如,哈德罗听到加油站女孩 “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时,他充满了敬畏,那女孩就是他心头的那团光。
                                      这一信念支撑哈德罗坚持徒步走下去,并将这一信念传递给他的老友奎妮,传递给沿途偶遇的路人。为了心中的信念,更多的人学会了审视、反思,从而听到了内心真正的声音,进而聚集到了朝圣路上。
                                      心有信仰,眼有光亮,照亮自己的同时,也能照亮他人,照亮世界。
                                      武汉 “暴走妈妈” 的故事,想必大家还记忆犹新吧。为救肝硬化的儿子,这位患有重度脂肪肝的母亲,一连 7 个月,每天步行 10 公里成功为肝脏减肥。“母爱的奇迹” 靠的不正是母亲那 “割肝救子” 的坚定信念吗?

                                      02 审视如尺,矫正过往路
                                      哈罗德在肉体的磨砺中,在时空的静谧中,一次次地展现内心的褶皱,那褶皱里的痛苦被意象无限放大并反复咀嚼,让他真正听到了内心的声音:他如此深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和儿子,但却没有很好地处理和他们的关系,审视中,他给了自己答案。
                                      他在回忆到导致他和妻子形如路人的关键事件 —— 儿子溺水时,他审视到自己当时之所以解鞋带,是因为惧怕解救失败的尴尬或恐惧。正是有了这种审视力量,当被人要给他柠檬里加啤酒时,他才会这样说,酒精给他的过去带来了许多的不快,他解释道,还影响了他身边的人,所以他已多年没有喝酒。
                                      时光煮雨,现实熬爱。爱,在现实的熬煮中,早已经蒸发走了浪漫,而留下了一些渣渣,在时光中不断被放大。也许,不是不爱,只是爱已变形,并被深埋在心底的某个角落。
                                      妻子莫琳与哈罗德,经过岁月打磨和现实中的失子之痛,爱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渐行渐远。当莫琳在爱的等待和审视中,听到了内心的召唤,不仅原谅了丈夫,而且更多地理解和支持丈夫,也救赎了自己的灵魂,从而在关系中走向成长。
                                      只有真正懂得了审视反思的力量,才能正视现实中的各种关系,从而矫正我们一路走来的点点滴滴,从而矫正过往。

                                      03 和解如药,疗愈成长路
                                      小说中哈德罗朝圣路上遇到了许多的过客和路人,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只有我们去直面人生中的各种关系,如和父母家人、和朋友同事、和路人过客、和整个世界,在直面中去重新审视反思,才能在正确看待的基础上很好地处理。
                                      如哈德罗从小小心翼翼,一心讨好父母,但并没有被善待被宠爱,当然性格中那种卑微总是有的。而自己结婚生子后,由于妻子的超强母爱,使得他对儿子的父爱在家庭中很弱小,或者说了无生息。而儿子的逆反,更是对他的一种强力抗争。走出与父母关系的阴影,哈德罗才不会把上一代人的伤带到下一代人身上。
                                      再如,哈罗德和莫琳经过一个人的朝圣,两个人甚至更多人的见证,让他们的灵魂也得以成长,最后走向和解,“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着。”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当自己因为犯错受到母亲呵斥甚至惩罚时,我会双手握拳,甚至在心里发着誓,再也不给母亲说话。母亲喊叫自己时,或许自己还可以绷住不说话。但当母亲蹲下来抱自己时,泪落下去的那一刻,心里早已经忘记记仇这事了,也会给母亲一个紧紧的拥抱。

                                      《一个人的朝圣》,多种关系的救赎。让我们胸怀信仰,眼有审视,处有和解,只因我们需要成长,需要在关系的疗愈中走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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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罗德的人生经历,成就了他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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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坚持同样重要的是放弃,是看待世界的角度和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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