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世界在书店中
#管中窥豹读书计划第 904 本(177)#《世界在书店中》🚢一家书店可以是一个吸引特立独行者、精神流浪者的磁场,一个社区中心,一个避难所,一个文化活动的平台,也可以是一个异议和激进主义的中心,一个可以传播对于大众来说太奇特、太具爆炸性的观念的地方,一种创造、发展读者群体的方式。我想到书中安德烈・克考夫笔下的二手书店,是乌克兰有 “小维也纳” 之称的切尔诺夫策市的文艺中心。🚢弗吉尼亚・伍尔夫这样写道:“二手书是野书,是流浪书;它们披着斑驳的羽毛大群大群地聚在一起,散发着被图书馆驯养的书没有的魅力。” 群越大,色彩就越杂,正如迈克尔・德达在收入本书的文章中所说的,“大批量之中可能就有被忽视的珍宝。” 无论二手书的这方领地有多大,它的味道永远都让人似曾相识。🚢爱逛书店的人可能就像朝圣者;有时候,一家书店被赋予某种神圣的声誉,于是我们去寻访,期待着某个救赎的时刻。去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店,这家已故的乔治・惠特曼为了向出版詹姆斯・乔伊斯《尤利西斯》的西尔维娅・毕奇致敬而创办的书店。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最丰富的书店感悟,并不是发生在我们虔诚地按图索骥刻意寻找的那些地方,而是在无意中撞到的地方。🚢马克・福赛斯在他的文章《你不知道的无名书:书店和意外发现的乐趣》就说了这种现象。在网上购物,我们很容易找到想要的,可如果是书,“仅仅得到你已经知道你想要的书,是不够的。最好的东西是那些在你获得以前根本不知道你想要的东西”。福赛斯点评道:“得到满足的欲望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但一种新的欲望就不同了!”🚢如果你把人生每十年分配给一个工作日,也就是说,星期一是一周的第一天,代表零到十岁,星期二代表十到二十岁,星期三代表二十到三十岁,以此类推,那么想一想我们处于人生中的哪一天,就会对周末有一种颇为清醒的认识。就我自己而言,我从这个国家的这一端搬到了另一端,从星期一到了星期六 —— 而我仍然把星期六的钱贡献给利基书店。🚢没有人知道使命感是怎么来的,或者命运是以怎样的形式出现在它的苦主面前的。就在我从第一年向下一年过渡的时候,变化发生了:我发现我对小说的热爱并不只是作为读者的热情,而是要献身于创作小说。我开始翘课,不仅因为那些关于合同或民事诉讼法的课快把我闷死了,还因为在波哥大市中心有几家书店。我去逛书店就像病人去看医生、少年犯去收容所。我跑得最勤、也是离大学最近的那家书店叫莱内尔书店。🚢对于作家来说,书店是使他脱胎换骨的地方。当别人请一个作家说出他最喜爱的书店,他选出的往往并不是他去得最多的书店,而是那些激发出他怀旧之情的场景:对写作起步阶段的怀旧。他会想起那些艰苦岁月里,他的文学理想还停留在不知出路何在的渴望,因为从学徒到小说家,并没有明确、必然的方法。所以,带着二十岁的满腔热情,我去了莱内尔书店。我通常会一头钻进一层的书架之间,那里的光线并不是读别人写的书最理想的位置,而我想的是我自己的书出现在这里的奇迹 —— 那本我甚至还没有想好,没有动笔写的书。🚢本质上,书店像人类习惯的熔炉。人的性情 —— 爱、恨、希望和恐惧 —— 都可以从他们选择的书、他们在书店里里外外的活动、他们与文学的关系以及与卖书人的互动之中看出来。他们觉得,顾客的习惯也有助于塑造和改变书店的个性。“我们依靠他们的惠顾。无论他们要什么,无论用怎样的方式提出来,我们必须倾听,尽量满足。”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9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书店、书都像光一样照亮我的生活。2023—129 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在书店看书的场景,记忆里一个是十字的新华书店,一个是北门的一家书店,后者最终倒闭了,但记忆里那些美好的时刻一直都在,前者依旧开在那里了。自从孩子长大一点,我都会带她们去书店,从刚开始的不适应到后来的恋恋不舍。每次到书店,就发现现在的家长的确越来越卷。作为父母,总想给自己最好的。越来越明白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的重要性,虽然每晚的西游记时刻有时会不开心,但她们对故事的渴望让我和老公接龙讲。只希望孩子们长大后有自己的爱好,每天读读书就好。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3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我们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思考,他们是不是注定要消亡了呢?今天这本书读的我内心十分苦涩。包括前几天读《书店日记》时,也是同样的感受。在书店逐渐消亡的今天,是大势所趋,是每一个人读书人、爱书人共同的不作为,甚至是共同的努力,实现了这一效果。因为受众的消失,伴随着行业的消失,我们无能为力,我们无力回天。今天读的这本书名为《世界在书店中》,书籍是十几个世界各地的作家,写的关于书籍在他们内心世界中的故事。所以,书名起的非常巧妙。一方面,他说的世界是世界各地的读书人,而另一方面,则说的是读书人的世界是在书店中。书里面,每一个作者都描述了他们和书店结缘的故事,他们喜欢二手书店,喜欢独立书店,喜欢有性格的书店,他们嗜读如命,可即便如此,他们,以及和他们一样的读书人、爱书人仍然阻挡不了书店的消亡。在古腾堡印刷机没有问世之前,书的制作是昂贵和奢华的,而大多数人,甚至是王公贵族也是不识字的,所以,那个时候不存在什么书店或者阅读文化。随着印刷技术的普及,书籍的制作变得快捷、高效且廉价,而大学的出现,使得识字的人口的暴增,才开始了阅读的时代。然而这个时代,业务费即使最近这二三百年罢了。书店的普及在于其他娱乐形式的匮乏。在没有录像机之前,看电影也好、看戏也罢。都是需要一场一场去看的,而阅读不用。一本推理小说可以让身边所有的好友都能偶体会到那精彩的故事,甚至你不分享,只是一个人反复阅读也其乐无穷。而大多数劳动人民,每天为了生计而奔波,且也没有什么文化知识,所以给他们书也读不懂,书籍就成为了有一定学识,且有一定闲暇时间的有闲阶级的娱乐方式,自然还带点阳春白雪的气质。可随着教育的普及,电视、音响的家庭化,一部分读者就被分走了。接下来,从红白机、街机、到 PC 单机和网络游戏,又一部分读者被分走的。有更浅薄、更刺激的娱乐方式出现,原来靠阅读来获得乐趣的人群,自然会被分流。然而,这仍然不是致命的打击。众所周知,书籍是有物理属性的。无论是重量还是体积,就决定了他先天占空间的属性。那么随着地产业的如火如荼,无论是个人家里的书籍摆放空间,还是开书店的店面租赁成本,都在翻着翻的增加。而书籍的价格呢,不单不升,反而随着电子书的出现,以及中间商的减少,越来越低。这让以图书买卖为经营逻辑的书店举步维艰。要么要加入咖啡等饮品、杂货等礼品同步进行销售,要么办成连锁,仅销售那些好卖的畅销书,才能勉强维系着。而那些追求个性,追求真知,追求古旧书籍的收藏转让的独立书店、二手书店根本难以为继。即使如《书店日记》里讲述的那个书店也是同样道理,那还是在互联网相对管制严谨,不像中美两国那样宽松的欧洲呢,受亚马逊的打击和电子书的影响,那个最大的二手书店都面临停业倒闭的危险。是读书人都没良心吗?还真不是。不记得圆桌派里的哪一期的那位嘉宾了。本应是最擅长阅读的那一拨人,可是他也无法幸免改读电子版。首先是你阅读能力再强,一年看六七百本书已算是人间极品了。那相当于每天阅读两本书的体量。可那又如何?【得到】里电子书的库存不算多,也就是五万多。按照每年 500 本的速度,得读一百年。就算是 99% 的书都不是你的菜,也够你读的了吧。何况这个世界上每年能读 50 本书的人都是及其小众的一遍,所以,单纯从需求上来说,电子书足矣满足多数人阅读的需求了。其次,就算是很多书没有电子版。你确实需要阅读,那现在的快速扫描能力,十几分钟就可以把一本书影印成 pdf 的电子版。如果你不是听读,只是翻看手机或者阅读器的话,没有什么书是不能电子阅读的。而越是那些一天能读完一本书的主,他们关注的是内容,读到就好,便捷就好,所以,反而是电子版阅读更适合他们。这与情感无关,也与道德无关。这是行业特征的必然趋势。你再爱骑马,当汽车时代来临时,您也只能在特定的马场或者骑术比赛中体会骑马的乐趣。读书也是一样。书籍不会消失,写书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只不过换种媒介,换种收入的方式就得了。而书店则会慢慢消亡。即使像有些人建议的那样,让政府出资扶植一些书店项目,把它作为某些文化类商圈的固定项目,可那样的书店还是书店吗?还会有那些独立书店的味道吗?不会了。有孔夫子的存在,各地的旧书店不会很快消亡,但是也就仅是维持就好。和以往袖内乾坤不同,现在讲究的是全网最低。你给一本书标价 30,别的旧书店标价 15,谁的能卖出去,这无需思考吧。读书人、爱书人本着内心的那一点点温存、一点点不舍,每年还是会买入一些书籍的。可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是网购了。到不是贪便宜,而是正常的理性思考罢了。虽然,所有人都知道,这样做,是在加速书店的消亡,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其实我们是不是应该换一个角度思考,从经济规律的角度来说,他们是不是注定要消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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