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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制资本和善加利用

    资本是让工业生存和发展的 “血液”。1、目前中国的资本,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板块:最大的一块,是 “险金”,也就是平时交的各种保险;其次是 “公募”,也就是公开发行募集的基金等等;第三和第四块的规模差不多,分别是 “私募” 和 “外资”。这些可以理解为 “有钱人的钱” 和 “外国人的钱”。上述四块资本,被投到了各行各业的发展中,促成了近几十年来我国经济的腾飞。2、资本没有感情,资本考虑的是快速增值,而不是对谁好或者不好,因为它需要向投资人交代、需要不断发展壮大。资本为了逐利,什么都干得出来。假如国家一直对资本没有控制,任其流动,那么资本会大量地流向那些快速盈利的行业,减少对慢速盈利行业的投入。但问题在于,很多慢速盈利的行业(如科研等等),却影响一个国家的国力发展。3、在快速盈利的行业 -- 例如,和大量人群相关的消费行业 -- 资本大量涌入,所以我们看到了近几年娱乐业、游戏行业、教培行业的蓬勃发展。但这种 “蓬勃发展” 的背后,是资本的过度倾斜。倾斜久了,就会有失控的风险。4、工业是立国之本,而 “资本是工业的血液”,所以资本必须被善加控制、被引导、被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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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据作者的资料检索和多方考证,美国无论是风险投资领域,还是上市公司并购,都没有对赌条款,英文网络中能查到的相关资料都是对中国对赌协议的介绍,并且大多数还是中国人用英文写的。所以作者说 “硅谷无对赌,华尔街也无对赌”,对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 “国货”,只在国内资本市场流行。这背后的原因是,国内资本市场的资金相对于项目是比较稀缺的,买方话语权高,所以对赌大行其道。而美国资本市场的情况刚好相反,资金相对于项目是过剩的,基本上是资金追着项目跑,卖方的话语权高,对赌条款就流行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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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的规则

        相对专业书籍,资本与法律的深度链接,摘抄原文:老手与新手在另一项新近的研究中,来自美国与欧洲的三位学者将观察视角由律所缩小到了律师,而他们研究的地域也由美国转移到了欧洲的荷兰。这三位学者研究的对象是 2005 到 2010 年间发生在荷兰的 151 起并购案例,其目标公司全部是非上市公司。共有来自 49 个律师事务所的 112 位律师作为牵头律师参与了这些交易。三位研究者首先根据六项指标计算了各并购交易中买卖双方牵头律师的相对经验值。这六项指标是:(1)任职合伙人的年数;(2)1995 至 2010 年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交易总数;(3)是否公司并购领域的专业律师;(4)是否属于钱伯斯(Chambers)推荐律师;(5)毕业法学院的排名;(6)是否在美国接受过法律教育。如此计算出的相对经验值越高,代表买方律师比卖方律师拥有的执业经验更丰富。随后,此项研究着重考察了律师的经验值对并购合同条款产生的三项影响。这些影响都涉及买卖双方之间的风险分配,其中两项有关卖方的陈述与保证条款,另一项则是关于买方终止交易的权利。在并购合同中,卖方的陈述与保证通常占据最大篇幅(30% 左右)。借助这些条款,卖方向买方说明其现有的财务、经营和法律方面的状况。假如卖方的陈述与保证不符实际,就可能要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为了减轻自身责任,卖方可以在并购合同中作出某些限制。一种限制是将其陈述与保证的真实性限定于自己所知的范围之内,这样一来,如果今后买方因为不实陈述向卖方追究责任,就需要证明在合同签订之时卖方明知这些内容不实。另一种限制则是规定只对严重失实的陈述与保证承担赔偿责任。这两项限制条件都将卖方陈述与保证失实的风险部分移转给了买方,因此对卖方更为有利。研究发现:伴随买方律师相对经验值的提升,并购合同中这两类限制卖方责任的条款出现频率降低了。另外,从并购合同的签订到交割过程中,卖方的财务等方面的状况可能出现变化。假如合同签订后卖方的情况恶化,而买方却仍旧要按约收购卖方的话,就会给买方造成不利。为此,买方有时会在并购合同中规定 “严重不利变化”(material adverse change)条款来移转这样的风险。根据这一条款,如果由于与买方无关的原因,卖方的经营、财务等状况在合同签订之后出现严重恶化,那么,买方就可以终止并购交易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显然,这是一项有利于买方的约定。三位研究者又发现:相对于卖方的律师而言,买方的律师经验越是老道,就越有可能在并购合同中约定有利于买方的 “严重不利变化” 条款。更为有趣的是,第二项研究还发现:买方聘请的律师相对经验值越高,其支付的收购溢价却越低(这一点与前面提到的第一项研究的发现有所不同);并且,聘请更有经验的律师并没有增加客户的法律服务费用支出,因为尽管有经验律师的收费标准更高,但其也能为客户节省完成交易的时间。假如以上研究结论属实,那么,至少以欧陆的经验看,客户聘请有经验的律师实实在在是一笔物有所值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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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的并购是一场全方位、多层次的较量,既有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估值博弈,包括对赌、earn-out 条款、股票代替现金支付等;也有敌意收购情况下的攻防博弈,包括毒丸计划、白衣骑士、客户保证计划等;还要注意外部风险,包括反垄断调查、国家安全审查、公共舆论等。如果你想深入了解这些工具的法理以及诉讼抗辩中的过经过脉之处,推荐你去阅读原书,相信会有更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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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则之重

            书中大篇幅展示各种并购,私有化,治理的典型案例,这其中包括股东,创始人等相关利益方的博弈,但同时也在彰显监管重要性,书中举例说明了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在证券监管中的具体应用。例如,在某些案例中,公司可能仅仅通过改变财务报告的格式,就能规避某些法律规定的监管要求,这就是形式主义的体现。而在另一些情况下,监管机构可能会忽略公司的表面合规行为,而深入调查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这就是实质主义的做法。通过这些实例,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形式主义还是实质主义,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形式主义有助于确保公司遵循基本的法律程序和标准,但可能导致监管机构忽视公司的真实行为。实质主义则有助于揭示公司的真实情况,但可能增加监管的成本和复杂性。阅读这本书,让我深刻地感受到证券法律监管的复杂性和挑战性。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在追求效率和简化程序的同时,如何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如何平衡实质和形式,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市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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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公号中的“清流”到排行榜上的专业畅销书

              当下,公众号可谓多如繁星。略显俗套的形容就是,天上一块砖头掉下来,就会砸到 N 个公众号运营者。与此同时,公众号文章结集出版也屡见不鲜。然而,结集出版后口碑相传,经受了网民检验后同时又耐得住纸书读者审视的书似乎并不多。因为网络文章常常以 “短平快” 见长,以纸书介质沉淀下来后,往往失去了网络上情绪的烘托,读者对之评价也没有了网络上那种如火如荼的热度。


              《资本的规则》一书似乎并不符合这个常律。该书系 “比较公司治理” 公众号文章结集出版。出版后,不但销量长居专业图书排行榜,在阅读网站豆瓣上读者自行形成的打分评价,也有 9.2 分之高。
              该书后记中写道:“本书收录的是我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比较公司治理’上推送的四十篇小文章…… 文章在公众号推送之后,得到读者们的不少反馈,整理成书的过程中,参考这些反馈意见进行了增删订正以及数据更新,几乎每篇文章都有所修改,有些还是大幅度地改写。为方便阅读,根据文章内容的侧重,我将这四十篇文章大致分成八章,并在每章开头编写了简短的导读,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幅相关章节的鸟瞰图。此外,书末所附术语表对一些常见的金融、法律术语作了扼要释义。”
              从形式上来看,该书与一般的结集也相差不大,那么 “比较公司治理” 公众号文章,又有何独到之处?我的答案是:一种深入浅出的专业写作文风。
              一、追新闻,写热点,但不失深度
              我关注了很多公号,发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现象,就是热点被过度关注,从而呈现出写作浮躁、功利的景象。很多文章及时有余,理性、深度不足。每每一个新闻事件发生之后,众多文章一拥而上,却是 “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每一次的热门事件,各种 “我觉得,我认为” 比比皆是,让理性的读者不胜其烦。
              当然,这并不是否定写热点剖析类文章,而是说,专业人士不是简单的吃瓜群众,热点要结合专业性,写出深度。从热点的表象看到实质,以对实质问题的阐述为起点,不是就热点说热点,而是最终让热点成为写作的例证和注解。让文章经受得住时间的考验,不过时。
              《新财富》主笔苏龙飞曾经收到过一篇张巍写的以聚美优品为例专门分析中概股私有化法律问题的文章。他评价虽然 “中概股私有化” 这个词语在媒体中出现的频率超高,但由于其涉及美国、开曼、中国内地等诸多的法律、监管及资本市场规则,即便是对投资圈并不陌生之人,大多也仅仅是略知大概而不知其详。细读该文,顿生震撼,业界流传的一些似是而非的分析、以讹传讹的说法,在张巍的文章中都得到了有效澄清。更加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能把枯燥的专业干货写得如此引人入胜,实属难得。因而,在《新财富》微信公众号上首发此文时,特意将文章标题改成《关于中概股私有化监管,目前分析最透的一篇(没有之一)》,以衬托此文的分量。”
              这就是作者写作的风格,他说认真写一篇文章要做很多准备,并非信口开河随随便便就能写成的。这种写热点与那种情绪性发泄型或迎合读者情绪型的写热点完全不同,而是以热点为引子,澄清谬误,正本清源。
              二、通俗,而非媚俗
              公众号上文章的阅读量可以证明其受欢迎度,但是阅读量本身并不代表文章的水平,尤其是专业文章。一些网络风明显的标题,一些以形式以创意讨巧却无实质内容的文章,也注定只是属于网络的。
              公众号的流行对专业写作带来很多影响,比如标题的拟定,以及写作风格。这种影响犹如一阵飓风,放眼望去,一段时间流行 “word 哥”,一段又是 “天啦撸!”……

              反观《资本的规则》(“比较公司治理”)的标题,信手拈来,随意列举几例:“硅谷风投:那些有的和没的”“看宝万之争,说公司自由”“公司狙击手:经理之仇,股东之友”“拉卡拉的神迹与监管的逻辑”…… 非常平易近人,通俗而不媚俗。

              新媒体的特点之一是 “快”,但是做新闻的方式不仅是通过 “快” 来呈现价值。一篇有着雅俗共赏的标题,深入浅出写作风格的深度文章,更是难能可贵。

              作者自称:“尽管本书涉及的主题常常是学术界研究、争议的热点,不过,书稿脱胎于微信公众平台,因而行文力求通俗易懂,以讲故事的方式说明学术性的问题是本书的自我定位。”

              三、有所写,有所不写

              公号写作者对公号有了定位,选题便服务于这个定位。有所写,有所不写。尽管定位相关的文章阅读量比不上某些热点,但是要长期地坚持下来。这样的写作便不是 “碎片化”,而像一张拼图。文章结集便非简单的篇什堆砌,而是有体系性和逻辑性的。

              作者说,评点时议新闻确实容易引发共鸣,然而,不因时生变、因事起异者才叫市场的规律。他更乐意为后者奋笔而书。

              在序言中,作者开玩笑说做公号有点 “不务正业”。实则不然,学者不单需要埋头于书斋潜心研究,同时还需要将其理念转化成通俗的语言进行公共传播,可以说这是更广义的 “传道、授业、解惑”。正如作者所设想的 “以讲故事的方式分析学术性的问题”,如此才能让更多的身在资本市场,或对此有兴趣的读者吸收其中的理念主张。” 总的来说,这本书,揭开了公众号集结出书的面纱,也让结集出版更具有沉淀、升华和珍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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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讲资本并购,需要我多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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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现场体味法律规则与资本市场的分分合合、起起落落、浩浩荡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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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的规则

                    这是一本弹性较大的书,入门级的读者通过阅读能达到 "一本书读懂资本市场" 的扫盲效果;专业资深的读者能透过资本市场的波诡云谲发现其背后的规律与实质。当前,资本市场是一个充满诱惑和浮夸的热词。并购、私募、私有化、跨境并购…… 专业人士欲以专业来开拓资本市场方向的业务,同时,资本市场却是 "乱花渐入迷人眼"。本书作者以通俗易懂文采飞扬的写作风格,基于 "中国的问题、世界的眼光" 将资本市场的游戏规则抽丝剥茧,将现实发生的商战大戏纳入生动的分析之下。同时,将资本市场的关键词进行注释予以说明,堪称一本书轻松地读懂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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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风险投资的对象大多数属于初创企业,在美国,对于这类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的强制性规定很少,因此,投资双方有很大的空间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以求妥善分配和处置在未来投资进程与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这些具体的安排都要体现在投资协议之中,由此,风投协议成为投资方与接受投资方构建 “私人秩序”(private ordering)的基本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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