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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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以为是苦难叙事的又一范本,可读完却惊觉,这是一场用苦难酿造的温情盛宴,余华以笔为刻刀,在平凡小人物许三观的生命脉络上,刻下时代的沧桑巨变,也雕琢出人性的熠熠光辉。故事起始于许三观的卖血初体验,彼时卖血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 “成年礼”,是证明自己身体硬朗、能担起生活重担的奇特方式。谁能料到,这一卖,便开启了他与 “血” 剪不断的命运纠葛。此后,生活的苦难如潮水般涌来,卖血成了许三观应对困境的唯一 “武器”。娶许玉兰时,为了凑齐彩礼钱,他走进卖血站;大儿子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面临巨额赔偿,他再次卖血;而最揪心的,是一乐身患重病,为了筹集去上海治病的钱,许三观一路卖血,从家乡到上海,每一步都踩在生死边缘,每一次卖血都是拿自己的命换儿子的命。余华的笔触冷静而犀利,将卖血的场景描绘得触目惊心。狭小昏暗的卖血室,冰冷的针头刺入血管,鲜血汩汩流出,卖血后身体的虚弱、眩晕,乃至生命垂危,这些细节没有丝毫美化,却也正因如此,让读者真切感受到许三观生活的沉重与无奈。可许三观从未被苦难打倒,每一次卖血后的他,尽管虚弱不堪,却依旧怀揣着对生活的希望,这种在绝境中顽强生长的精神,恰似在石缝中努力绽放的花朵,渺小却震撼人心。书中最动人之处,莫过于许三观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与他家庭间的温情羁绊。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有过争吵、有过猜忌。许玉兰因 “生活作风问题” 被批斗,挂牌游街,受尽屈辱。许三观表面上赌气不管,却在暗地里偷偷给她送饭,还在饭底藏着红烧肉,这份别扭又深沉的爱,藏在生活琐碎的缝隙里,质朴而炽热。对待儿子们,许三观舐犊情深,尤其是对一乐,即便知晓他可能并非自己亲生,却依旧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血救子的情节,将这份父爱渲染到了极致,那是一种超越血缘的深厚情感,是人性中最纯粹的善良与担当。在灰暗的生活底色之上,余华还巧妙地融入了黑色幽默,为故事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卖血后去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享受,是许三观在苦难生活中给自己寻得的一丝慰藉,也是他对生活的一种倔强反抗。这种苦中作乐的精神,让读者在为许三观的遭遇揪心的同时,又忍不住会心一笑,在笑声中领悟生活的荒诞与真实。《许三观卖血记》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故事,更是那个特殊时代的众生相。许三观的命运,是无数底层人民命运的缩影,他们在贫困、疾病、时代变革的漩涡中挣扎求生,却始终坚守着人性的底线,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无论生活多么艰难,爱与希望永远是支撑我们前行的力量。它是对生命韧性的礼赞,是对人性光辉的歌颂,更是对生活最深刻的诠释,提醒着我们珍惜当下的幸福,也让我们在面对生活的困境时,能从许三观身上汲取力量,勇敢地走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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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

      一口气读完的小说不多,许三观卖血记算一本。如果有机会,我想采访余华,这本小说的创作过程,我想知道许三观这个人为什么如此悲壮又可爱。我还想知道,我们的作家还能不能写出这样的好作品?回看电影、文学、音乐,似乎所有的艺术都停留在了 80-90 年代,今天的艺术在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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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越血缘的父爱

        这部长篇小说以一个普通农民四十年里的十一次卖血经历为导线,铺开了底层人民的生活故事。让我最为触动的当属许三观对大儿子一乐的付出与情感,他的父爱跨越了血缘,但也有着不同层次发展。许三观的爱是纠结的。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亲,许三观也如此。在他的三个儿子里,他最疼爱的是一乐。即使街坊四邻都在传一乐的生父是何小勇,他也认定一乐是亲生的,毕竟三个儿子笑起来一个样。直到妻子许玉兰说漏嘴,说出了自己的 “不忠” 才让许三观破了防:原来他替别人养了九年儿子!也是从那时起,许三观不再如从前一样疼爱一乐,即使一乐眼里始终只有一个父亲。在一乐砸破方铁匠家儿子的脑袋时,不管许玉兰如何哭闹,许三观也不愿意承担医疗费。虽然最终他卖血为一乐赔了钱,但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为了赎回被方铁匠搬走的家具罢了。这份爱的纠结源于他对纯正亲情的执着,对尊严的捍卫。许三观的爱是温柔的。在闹饥荒的年代里,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续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稀粥后,他为了给家人吃上一顿好的便卖了血。可是他不愿意用卖血钱 “养” 别人的孩子,用五毛钱打发一乐买地瓜,然后带着其他人上饭店吃面条。 一乐饿得难受,也觉得自己很委屈,他恨许三观不把他当儿子,便决定在次日去认亲爹。何不仅不承认这个儿子,还把一乐狠揍了一顿。一乐在街上边走边哭,就不回家。许三观心中火气燃起,觉得自己养了白眼狼,即使妻子催促他去接儿子回家,他也断然拒绝。直到晚上,一乐始终没能找到,他内心却焦急了起来,迈开步子便要出门寻找。也许是父子同心,许三观在刚出门就遇到了一乐,他哭着说即使许三观不是亲生父亲,那也比亲爹待他好,所以他回来了。许三观没再说话,蹲下身子,背起了哭泣不止的一乐往桥边走。当一乐问他是否是去吃面时,他只是应了一句,是的。这一声 “是的” 没有脾气,没有嫌弃,只有一种父爱中温柔的力量。许三观的爱是深情的。一乐患了肝炎,只能到上海求医。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找熟人朋友借钱,但一天下来只借到了六十多块,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挣钱,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就这样,在十天里,他卖了四次血。曾身子发虚倒在街上,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甚至有一次失血休克,差点搭进一条命。他很清楚自己是在卖命,但他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到了上海,当看到床上没躺着一乐时,他痛哭,他以为一乐没了。但当他看到一乐时,他哭得更厉害了,因为一乐还活着。一份爱,因为足够深才会让人如此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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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是为了换 35 块钱来养家,我们工作也是为了碎银几两来生活,原以为只要认真干活卖力气,就能换得与之相应的钱财,没想到还要送礼,要卡规定等各种限制,于是乎,失去了价值,被生活抛弃。当他发现自己再也挑不了家的重担时,内心是深深的无力感,是感慨岁月易老,也是感慨自我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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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许三观一路卖血,一直提着一颗心,总以为他会落得一个悲惨的结局,没想到还挺圆满。许三观是个有点轴,还有点迂的人,事实上书里的人大多都很立体,丰满。为了儿子为了家庭一次一次卖血,很没常识,也看得人很揪心。这样一个人,倒像一个生活中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有点愚昧,犯过浑,但有温热的良心。没有 BE 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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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悲剧,真好。有点像没那么悲剧的活着。那个社会里有很多人云亦云的荒谬被习以为常。让人不寒而栗,是不是其实我们很多笃定的常识也是荒谬的而却不自知呢。忘记是谁说过 世间行走,皆是妖怪。而为了行走在世间也就有很多的无可奈何。好在殊途同归,活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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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年代感,但也是同一个天下父母的心情,终其一生,都是为了儿女家庭默默的在付出,从来没认真为自己活一次。    许三观所处的年代,如同当下父母所处的 60-70 年代,吃不饱睡不暖,一家人都为了解决温饱和孩子的前途而奔波。现在物质丰富,我们不存在物质方面的困扰,更多的是精神世界的匮乏,解决途径更多的也是平台信贷等。我们一直都在缺的路上挣扎,为面子,肚子,孩子,未来而 “卖血”,但也没办法真的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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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金秋十月的尾声,我悄然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初读前几章,我曾误以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三观偏离正轨之人,缺乏知识与文化的滋养,沉迷于即时的欢愉之中。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作者对这个角色的细腻刻画逐渐展露无遗,使他变得鲜活而立体。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贫穷如同一只无形的手,几乎榨干了许三观身上的最后一丝活力。他的一生,从幼年到成年,每一个阶段都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挑战,与周遭环境、生活现实以及自然力量进行着不懈的抗争。尽管他只是一个依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人,缺乏提升自我的动力与向上的进取心,但他却能在每一次挑战面前,凭借智慧巧妙地化解困境。许三观的角色充满了矛盾与冲突。表面上,他看似对妻子和大儿子漠不关心,但实际上,他的每一次付出都深深地烙印在家人心中。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是这个家庭的坚强支柱,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父亲和丈夫。尤其是当得知大儿子并非亲生时,他经历了愤怒、失望,甚至一度将儿子赶出家门,但最终,他的善良与温柔还是战胜了愤怒,他重新接纳并养育了这个孩子。缺乏知识与文化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在面对困境时的妥协与愚昧。然而,这些特质在许三观身上却难觅踪迹。他虽在抗争中有过动摇,但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与原则,直至最后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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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完这本小说,我想吃炒猪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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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想吃炒猪肝,喝黄酒(《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

                      好久没看书看到流眼泪了。上一次好巧,还是看《活着》。一个时代总有一个时代的普通人,每个时代的普通人总是在时代的裹挟下,走着那个看起来不得不的路。人生,至少在我理解,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差不多的。那些光鲜亮丽的,比如留在历史书的那些,总是这个世界的少数,那些是时代的封口浪尖上的人。剩下的最普通的老百姓,其实都只不过是想把日子过得好那么一点点,但又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找一些迫不得已的办法。如此而已罢了。确实,实在不太想将这个小书里的故事,毕竟小书还是自己读起来的好。我喜欢许三观,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无奈,也接受了这个时代的无奈。这是一个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本分的人。他有过抗争,但是并没有办法改变什么。他没有做什么逼迫别人的事情,他只不过是用自己来承受这个世界不可承受的重量。而这种重量,总归是得用全力去对抗。卖血记,一路卖血,卖得是自己的气力,卖得是自己的命。他卖血,也就第一次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成立一个家庭。而后的那么多次,为的都是自己的家人和孩子。走投无路的时候,还能怎么样呢,有个办法,总比走投无路好一点吧。然而,总归是卖命。可能真到了某个时候,为了家人,自己的命真的也就没那么值钱了。总觉得,有一些书真的是需要一定得在有些经历以后才能读,也确实比较庆幸,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也才能理解这本书为这么值得读,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小说可以给人力量。我确实喜欢到最后,许三观说,就是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这一次,他不是因为要卖自己的命去成就别人,他这次是真正为自己做这件事了。人生最归是一个回归的过程,从放下自己再到捡起自己,这需要一个及长的日子,有可能是一辈子。只不过,就像书里说,“只要把命保住了,熬过了这苦日子,往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 别急,熬一熬,熬过了这苦日子,往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 没错,就很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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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和许玉兰在贫乏之中结成了一种类似身份同盟的网络关系,痛苦又乐观地生活着,虽然几乎被生活抽干最后一滴血,但生活依然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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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的伟大

                          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有主动和被动,作为父亲和丈夫,可以说是伟大的。大越进和文革勾起了我太多的好奇,想去了解和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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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运

                            一口气读完,有万千在心头激荡!以上帝视角看着一个人一家人一个时代的人命运在时代里起伏许三观与一乐父子的和解,一个 “小” 男人的大,大善,像山一样磅礴的爱连续卖血那一段的不忍卒读,对送茶人的那一鞠躬,教船运两兄弟一口盐两口水小说拥有一种力量,会让我们变得更大,更柔软,更像一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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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的小说真的很敢写,或许是我太保守了,有些文字读起来感觉很黄很暴力…… 但这部小说确实写得很形象,很具象,很有感染力。书中关于城里工人阶级的平凡生活描述得很具体,关于饥荒,民不聊生,文化大革命等内容的描写,让我们这些没有经历过的读者都能体会到那种刻骨铭心的无助与绝望。面对很多今天看起来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只能靠卖血来支撑,好的是,小说有一个好结局,至少比起《活着》里的福贵,许三观的结局还是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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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华老师总能带给读者惊喜。和活着相比,许三观卖血记更加的舒心,温情,充满希望。其中的人物底色多是善良的:我在阅读的过程中总是担心许三观会落入某些人的陷阱,或把命卖掉,(也许是因为活着的心如刀绞,使我对余华老师的文章总带一些警惕性)但是每次预感到危机将近,最后都会如蜜糖般化开,让人长叹一声‘还好还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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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充满希望的卖血

                                  活着让我懂得:自己的感受是这辈子最重要的,对自己的感受负责这本书让我感受到:每一次卖血是一次充满希望的卖血,带着希望去卖血,人这一辈子不就是为了希望而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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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读,心情依旧跌宕,同时更多了些悲悯

                                    第一次读《许三观卖血记》可能 10 + 年前了,当时对一乐的共情多些。看到一条读者评论说 “看到这一家子傻人,终于过上了好日子”。人做不到时时聪明、时时善良,总有些痴迷的时刻。阅读本书时,应该或多或少地照见自己。多观他人善,多见自身痴。这个故事的结局还是有点理想主义色彩的。读到 28 章时以为许三观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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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遍

                                      多年以前读第一遍时,只感觉笑中带泪…… 第二遍却泛不起丝毫的笑意。除了第一次娶媳妇的想法,此后许三观每一次买都是一次危机,都是社会洪流中一粒微尘的沉浮。洪流在持续,沉浮也不会停歇,文明始终不会停下演进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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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读这本书依然倍受感动,为许三观的善良,家庭责任感以及那些年的穷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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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似简单的故事却让人记忆深刻,看似平淡的生活却让人泪目,看似为钱卖血的许三观却是最伟大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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