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以为是苦难叙事的又一范本,可读完却惊觉,这是一场用苦难酿造的温情盛宴,余华以笔为刻刀,在平凡小人物许三观的生命脉络上,刻下时代的沧桑巨变,也雕琢出人性的熠熠光辉。故事起始于许三观的卖血初体验,彼时卖血对他而言,更像是一种 “成年礼”,是证明自己身体硬朗、能担起生活重担的奇特方式。谁能料到,这一卖,便开启了他与 “血” 剪不断的命运纠葛。此后,生活的苦难如潮水般涌来,卖血成了许三观应对困境的唯一 “武器”。娶许玉兰时,为了凑齐彩礼钱,他走进卖血站;大儿子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面临巨额赔偿,他再次卖血;而最揪心的,是一乐身患重病,为了筹集去上海治病的钱,许三观一路卖血,从家乡到上海,每一步都踩在生死边缘,每一次卖血都是拿自己的命换儿子的命。余华的笔触冷静而犀利,将卖血的场景描绘得触目惊心。狭小昏暗的卖血室,冰冷的针头刺入血管,鲜血汩汩流出,卖血后身体的虚弱、眩晕,乃至生命垂危,这些细节没有丝毫美化,却也正因如此,让读者真切感受到许三观生活的沉重与无奈。可许三观从未被苦难打倒,每一次卖血后的他,尽管虚弱不堪,却依旧怀揣着对生活的希望,这种在绝境中顽强生长的精神,恰似在石缝中努力绽放的花朵,渺小却震撼人心。书中最动人之处,莫过于许三观身上闪耀的人性光辉与他家庭间的温情羁绊。许三观与许玉兰的婚姻,有过争吵、有过猜忌。许玉兰因 “生活作风问题” 被批斗,挂牌游街,受尽屈辱。许三观表面上赌气不管,却在暗地里偷偷给她送饭,还在饭底藏着红烧肉,这份别扭又深沉的爱,藏在生活琐碎的缝隙里,质朴而炽热。对待儿子们,许三观舐犊情深,尤其是对一乐,即便知晓他可能并非自己亲生,却依旧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血救子的情节,将这份父爱渲染到了极致,那是一种超越血缘的深厚情感,是人性中最纯粹的善良与担当。在灰暗的生活底色之上,余华还巧妙地融入了黑色幽默,为故事增添了别样的色彩。卖血后去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这看似微不足道的享受,是许三观在苦难生活中给自己寻得的一丝慰藉,也是他对生活的一种倔强反抗。这种苦中作乐的精神,让读者在为许三观的遭遇揪心的同时,又忍不住会心一笑,在笑声中领悟生活的荒诞与真实。《许三观卖血记》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故事,更是那个特殊时代的众生相。许三观的命运,是无数底层人民命运的缩影,他们在贫困、疾病、时代变革的漩涡中挣扎求生,却始终坚守着人性的底线,怀揣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无论生活多么艰难,爱与希望永远是支撑我们前行的力量。它是对生命韧性的礼赞,是对人性光辉的歌颂,更是对生活最深刻的诠释,提醒着我们珍惜当下的幸福,也让我们在面对生活的困境时,能从许三观身上汲取力量,勇敢地走下去 。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271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跨越血缘的父爱这部长篇小说以一个普通农民四十年里的十一次卖血经历为导线,铺开了底层人民的生活故事。让我最为触动的当属许三观对大儿子一乐的付出与情感,他的父爱跨越了血缘,但也有着不同层次发展。许三观的爱是纠结的。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亲,许三观也如此。在他的三个儿子里,他最疼爱的是一乐。即使街坊四邻都在传一乐的生父是何小勇,他也认定一乐是亲生的,毕竟三个儿子笑起来一个样。直到妻子许玉兰说漏嘴,说出了自己的 “不忠” 才让许三观破了防:原来他替别人养了九年儿子!也是从那时起,许三观不再如从前一样疼爱一乐,即使一乐眼里始终只有一个父亲。在一乐砸破方铁匠家儿子的脑袋时,不管许玉兰如何哭闹,许三观也不愿意承担医疗费。虽然最终他卖血为一乐赔了钱,但在他看来,那只不过是为了赎回被方铁匠搬走的家具罢了。这份爱的纠结源于他对纯正亲情的执着,对尊严的捍卫。许三观的爱是温柔的。在闹饥荒的年代里,许三观一家五口连续喝了五十七天玉米稀粥后,他为了给家人吃上一顿好的便卖了血。可是他不愿意用卖血钱 “养” 别人的孩子,用五毛钱打发一乐买地瓜,然后带着其他人上饭店吃面条。 一乐饿得难受,也觉得自己很委屈,他恨许三观不把他当儿子,便决定在次日去认亲爹。何不仅不承认这个儿子,还把一乐狠揍了一顿。一乐在街上边走边哭,就不回家。许三观心中火气燃起,觉得自己养了白眼狼,即使妻子催促他去接儿子回家,他也断然拒绝。直到晚上,一乐始终没能找到,他内心却焦急了起来,迈开步子便要出门寻找。也许是父子同心,许三观在刚出门就遇到了一乐,他哭着说即使许三观不是亲生父亲,那也比亲爹待他好,所以他回来了。许三观没再说话,蹲下身子,背起了哭泣不止的一乐往桥边走。当一乐问他是否是去吃面时,他只是应了一句,是的。这一声 “是的” 没有脾气,没有嫌弃,只有一种父爱中温柔的力量。许三观的爱是深情的。一乐患了肝炎,只能到上海求医。为了给一乐治病,许三观找熟人朋友借钱,但一天下来只借到了六十多块,这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挣钱,他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一路卖着血去上海。就这样,在十天里,他卖了四次血。曾身子发虚倒在街上,被好心人送到旅馆;甚至有一次失血休克,差点搭进一条命。他很清楚自己是在卖命,但他说 “我快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我也全知道了,我就是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我儿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到了上海,当看到床上没躺着一乐时,他痛哭,他以为一乐没了。但当他看到一乐时,他哭得更厉害了,因为一乐还活着。一份爱,因为足够深才会让人如此刻骨铭心。
1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10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4.0在金秋十月的尾声,我悄然翻完了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初读前几章,我曾误以为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三观偏离正轨之人,缺乏知识与文化的滋养,沉迷于即时的欢愉之中。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作者对这个角色的细腻刻画逐渐展露无遗,使他变得鲜活而立体。在那个特定的时代背景下,贫穷如同一只无形的手,几乎榨干了许三观身上的最后一丝活力。他的一生,从幼年到成年,每一个阶段都充满了各式各样的挑战,与周遭环境、生活现实以及自然力量进行着不懈的抗争。尽管他只是一个依靠卖血来维持生计的人,缺乏提升自我的动力与向上的进取心,但他却能在每一次挑战面前,凭借智慧巧妙地化解困境。许三观的角色充满了矛盾与冲突。表面上,他看似对妻子和大儿子漠不关心,但实际上,他的每一次付出都深深地烙印在家人心中。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自己是这个家庭的坚强支柱,是一位值得尊敬的父亲和丈夫。尤其是当得知大儿子并非亲生时,他经历了愤怒、失望,甚至一度将儿子赶出家门,但最终,他的善良与温柔还是战胜了愤怒,他重新接纳并养育了这个孩子。缺乏知识与文化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在面对困境时的妥协与愚昧。然而,这些特质在许三观身上却难觅踪迹。他虽在抗争中有过动摇,但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与原则,直至最后的胜利。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2分享「微信」扫码分享给这本书评了5.0我就想吃炒猪肝,喝黄酒(《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好久没看书看到流眼泪了。上一次好巧,还是看《活着》。一个时代总有一个时代的普通人,每个时代的普通人总是在时代的裹挟下,走着那个看起来不得不的路。人生,至少在我理解,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差不多的。那些光鲜亮丽的,比如留在历史书的那些,总是这个世界的少数,那些是时代的封口浪尖上的人。剩下的最普通的老百姓,其实都只不过是想把日子过得好那么一点点,但又没有什么办法,只能找一些迫不得已的办法。如此而已罢了。确实,实在不太想将这个小书里的故事,毕竟小书还是自己读起来的好。我喜欢许三观,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无奈,也接受了这个时代的无奈。这是一个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本分的人。他有过抗争,但是并没有办法改变什么。他没有做什么逼迫别人的事情,他只不过是用自己来承受这个世界不可承受的重量。而这种重量,总归是得用全力去对抗。卖血记,一路卖血,卖得是自己的气力,卖得是自己的命。他卖血,也就第一次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自己成立一个家庭。而后的那么多次,为的都是自己的家人和孩子。走投无路的时候,还能怎么样呢,有个办法,总比走投无路好一点吧。然而,总归是卖命。可能真到了某个时候,为了家人,自己的命真的也就没那么值钱了。总觉得,有一些书真的是需要一定得在有些经历以后才能读,也确实比较庆幸,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也才能理解这本书为这么值得读,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小说可以给人力量。我确实喜欢到最后,许三观说,就是想吃炒猪肝,想喝黄酒。这一次,他不是因为要卖自己的命去成就别人,他这次是真正为自己做这件事了。人生最归是一个回归的过程,从放下自己再到捡起自己,这需要一个及长的日子,有可能是一辈子。只不过,就像书里说,“只要把命保住了,熬过了这苦日子,往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 别急,熬一熬,熬过了这苦日子,往后就是很长很长的好日子了。等到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 没错,就很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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