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
在西方古典美学中,美和崇高是两个经常被对举的范畴。率先对这一组范畴作讨论的也许是英国哲学家伯克。他认为,美的对象是引起爱或类似情感的对象,它对人具有显而易见的吸引力,所产生的是一种愉悦的体验。美通常有如下性质:小的,柔和的,明亮的,娇弱的,秀美的,轻盈的,圆润的等等,比如女性的美之类。相反,崇高的对象则是引起恐惧,它带有痛感性质,常常是面临危险却又并不非常紧迫。崇高对象的性质往往带有体积巨大、晦暗、力量、空无、壮丽、无限、突然性等等,比如高山大海、神庙猛兽等。到了康德,美与崇高的命题被进一步深化了。在他看来,美的对象就是引起人们不凭利害单凭快感与否来判断的对象,一般来说,美又分为 “纯粹美” 和 “依存美” 两类。前者如美的图案、单纯的色彩和乐音、花卉等,后者如一个女人完美地体现出女性的魅力等。总之,美就是引起人们愉快的感性形式,它协调了人的想象力和理解力,具有普遍性。与此不同,崇高则表现出另一种形态。如果说美涉及对象的形式(和谐等)的话,那么,崇高则涉及对象的无形式(不和谐),它又呈现为数量的崇高和力量的崇高两种类型。数量的崇高包括体积无限大的对象,如崇山峻岭江河大海;而力量的崇高则是那些拥有巨大威力和支配力的对象,如疾风暴雨、山崩地裂等。康德发现,美的对象直接引起的是快感,而崇高的对象所引起的则是一种由痛感转化而来的快感。数量或力量巨大的对象首先会构成 “恐惧的对象”,进而对人产生一种威胁,尔后它又唤起了人的理性和尊严,使人战胜了恐惧而实现了自我的升华,所以是一种由痛感转化而来的快感。
转发转发同时评论快速转发评论6分享「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