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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蛮到文明的演变

    说到刑罚就感觉很恐惧,尤其看一些关于历史官场的电影能感觉出来,这样拍摄也是有依据的。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 “法有限,而情无穷” 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五花八门的惩罚。直到 20 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其实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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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证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

      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而中国的刑罚发展经历了三个历史,贯穿了两种发展趋势。第一个阶段是诸侯分封型的封建制度。为有效约束奴隶 而逐渐形成了旧五刑。概括为墨、劓、刖、宫、大辟,以肉刑为主。直至公元前 167 年,汉文帝下诏书废除肉刑,旧五刑制度在意义上逐渐走向灭亡。第二个阶段是君主集权型的封建制。在隋朝开皇律中 正式确立了笞、杖、徒、流、死这五种新的刑罚体系。伴随着封建制度,从兴盛走向衰败。唐代以后面临更多的内忧外患,中央集权为了强化,重刑主义又开始抬头,一些严酷的刑杀手段也开始出现,比如凌迟刑罚的广泛应用。第三阶段是近代新五刑的发展成熟阶段。1911 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新刑律》,正式废除封建五刑制度,确立刑罚体系。主刑有罚金刑、拘役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大清新刑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刑法典,于 1908 年完成。但由于守旧派的反对,直到 1911 年 1 月 25 日才公布。不久,清王朝即告覆亡,因此该律并未施行。至于 1997 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做出了更详尽完善的规定,刑罚主体从此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5 类。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剥夺财产 4 类。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 “法有限,而情无穷” 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 20 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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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的作者是网络上爆红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老师。他的研究领域是刑法,这本书主要介绍中国古代刑惩历史。有人认为最初的刑罚就是战争结束后,胜利者对战败者、叛乱者和违反军纪者进行事后清算。哈耶克认为,刑罚是一种自生自发的东西,它是 “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在刑罚的发展进程中,逐渐满足了战争的需求,起到了定分止争,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最终被统治阶级总结定型。我们知道,生活中大多数纠纷是犯不上住监狱、砍脑袋的,但是在古代中国,却 “重刑轻民”。比如大柱子家的狗咬死了二栓子家的鸡,如果闹到公堂上,首先就会把大柱子与二栓子拉出去各打五十大板,以惩戒他们邻里之间不懂得和睦相处。再比如要是有人在首都的大街上乱倒垃圾,会被在脸上刺字,过分的甚至可能会掉脑袋。你说吓人不吓人吧。为啥古代中国会倾向于用刑事手段解决一切问题呢?在书中,罗翔教授分析了三个原因。第一个是因为统治阶级需要,统治阶级人数占比少,却占有社会绝大多数财富,被统治的底层民众肯定就不满。统治阶级必须靠严酷的刑罚来镇压、威慑民众。刑罚使用范围就广,频次就高。第二个原因是礼制的存在。礼制背后最本质的东西是一系列习惯法,是经过时间积累,还没有表现为书面文字的司法习惯。民众有纠纷,往往会请村里德高望重的前辈进行调解。老百姓知道刑罚严酷,也非常避讳 “诉讼” 之类的事情,这一直影响到如今。第三个原因是古代中国重农抑商,民事纠纷多出现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小农社会制约了古代民法的发展。在书中,罗翔教授总结中国刑罚的演变经历了三个阶段,并详细阐述了每个阶段五种代表性刑罚。有兴趣的话,推荐你扫码听书。在演变历程中,我们能看到刑罚泛滥到刑罚法定,刑罚残忍到刑罚人道的转变。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探索虽然荆棘遍布,但却从未停止。〈关注公众号 DoctorCC,获取听书分享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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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硬着头皮读的

          这本书并没有读完,关于死刑那一章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的读法,只了解了一个大概。古代的刑罚令人发指,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残酷的死刑却有数十余种之多,看得我头皮发麻、心如刀绞。从奴隶制的旧五刑:墨、刖、宫、大辟、劓到封建制的新五刑:笞、杖、徒、流、死到近现代五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体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从野蛮到文明、从残忍到人道,体现了对人权尊重的逐步演进。暴力从来不会制止暴力,只会愈加演化暴力。人类的进步从来不是依靠以暴制暴,而是依靠和平、文明。从旧五刑到现代刑法展现了人类文明的进步 彰显了人类的思想进步。这本书同样为我们刻画了人性中那幽暗的一面,揭示了人类为了权利为了名利可以残忍道什么地步。说到残酷的刑法,我们就想起了商纣王,想起了武则天时代的酷吏们。他们用惨无人道的手段逼迫人们屈服于他们,用那些残酷的手段统治人们。但 “多行不义必自毙”,发明炮烙的人成为了炮烙的试验品,周兴最后也被 “请君入瓮” 所折服,来俊臣最后也难逃一死。就像罗翔老师在他的书中说道:“法律是最后的手段” 一样,刑罚也是最后的手段。刑法本单纯,复杂的是人性,它从没想到过自己这一个物理元素竟然能用来做那么多惨绝人寰的事情。刑法与法律绝不仅仅是起始的手段 而是终止的手段,我们应该唤醒自己心中的那个天使,而不是召唤撒旦。本书建议:如果心如玄铁的人可以通读,如果不是建议跳读或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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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提出古代刑罚发展的 “三阶段、两趋势”,有助于我们快速掌握古代刑罚的发展脉络。同时,这本书介绍了很多有趣的刑罚故事:比如 “孙膑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剜掉膝盖骨比砍去双脚更可怕?为什么残酷的肉刑被废除后又反复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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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的历史》

              本书提出古代刑罚发展的 “三阶段、两趋势”,有助于我们快速掌握古代刑罚的发展脉络。同时,本书介绍了很多有趣的刑罚故事:比如 “孙膑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剜掉膝盖骨比砍去双脚更可怕?为什么残酷的肉刑被废除后又反复出现?本书的核心内容:1. 刑罚是怎么产生的?为什么中国古代 “重刑轻民”?2. 为什么历代刑罚都叫 “五刑”?肉刑被废后为什么重新出现?从 “旧五刑” 到 “近现代五刑”,这个演变过程漫长而艰难,但有两个趋势体现得非常明显。第一个趋势是,从刑罚泛滥到刑罚法定。自从成文刑法产生以后,人们一直希望用法律手段对刑罚权加以约束。但古代是 “人治社会”,皇帝或法官的一句话就可以改变刑罚的类别和轻重。私下用刑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这个状况直到 20 世纪初才逐步改善。这是因为 “罪刑法定” 原则的确立。“罪刑法定” 是指 “只有在行为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否则,不得定罪处罚。” 从此以后,刑罚权才真正被限制在法律之下,到今天也不过一百年。第二个趋势是,从刑罚残忍到刑罚人道。古代的刑罚异常的残酷,仅死刑的方法就有几十种,但无论是汉文帝废除肉刑,还是清末建立近现代五刑制度,刑罚都在沿着更加人道的路径演化。这一过程无比漫长,不乏波折,从汉文帝开始废肉刑,到隋文帝正式确立 “新五刑”,共七百多年。从 “新五刑” 建立到清末 “近现代五刑” 制度的确立,有一千多年。虽然荆棘遍布,艰辛无比,但人类从野蛮向文明的探索与前进却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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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书推荐,刑罚的历史

                #管中窥豹读书计划(第 1819 本)#2024 年读书主题(十二)法律 - 法律自选《刑罚的历史》(363)大家好!2024 年的管中窥豹读书计划再次升级,我们即将揭开 12 个领域、52 个主题的 365 本书籍,日拱一卒,功不唐捐,用一年时间搭建知识体系大厦。今天我们从法律的领域开始,选择法律自选的主题书籍进行刷书,第六本是《刑罚的历史》,罗翔历数五花八门酷刑,讲述刑罚从残酷走向人道的过程。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 “法有限,而情无穷” 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 20 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2、精彩内容:①刑罚的历史中国古代的刑罚可分为奴隶制旧五刑和封建制新五刑。前者是指墨、劓、刖、宫、大辟。后者是指笞、杖、徒、流、死。旧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新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旧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都叫作肉刑,因为这四种刑罚是对肉体的直接摧残,受刑后无法复原。旧五刑转化为新五刑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就是汉初文帝废肉刑,以笞、徒取代了长期存在的墨、劓、刖三种肉刑,这在刑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刑罚从野蛮、残酷逐步迈向文明、人道的里程碑。墨刑自尧舜时开始兴起,到了夏朝时处以墨刑的罪名竟达上千种,所谓 “夏墨辟千”。商周时期,墨刑也被广泛适用,当时所谓微小的犯罪都可以被处以墨刑,因此《尚书・吕刑》说:“墨罚之属千”。春秋战国时期,墨刑得到进一步发展,在古籍中有大量留名留姓的受刑之人。如商鞅变法之时,太子触犯新法,为了维护新法的尊严,商鞅将太子的老师公孙贾处以墨刑,让太子之师脸上带着记号行走于朝廷,其威慑效果可想而知,史书说一时之间,“秦人皆趋令”。宋朝的黥面非常讲究,有刺面、刺额角和刺耳后的区别。刺墨的花纹也不相同,有的刺字,有的刺其他图形。对犯一般盗罪的,在耳后刺环形;对强盗罪,在额头上刺 “强盗” 二字;对应当受徒、流刑的刺方形,受杖刑者刺圆。刺墨的深度也有区分,一般是根据所发配地区的远近而定:配本城的刺四分,配牢城的刺五分,配沙门岛和远恶州军的刺七分。②笞杖之刑在封建五刑中,笞刑与杖刑是最轻的刑罚,也是使用最广泛的刑罚。早在尧舜时期,就有笞杖的记载。舜小时候就曾受过父亲的笞杖,《韩诗外传》提及此事称:“舜为人子,小火良则待笞,大杖则逃。” 父亲打时,小棍舜则忍着,大杖就逃之夭夭。笞杖最初是一种教育用的惩戒手段,笞与杖并未严格区分。古语有云:刑罚不可废于国,鞭扑不可弛于家。意思是说国家不能没有刑罚,家庭不能没有鞭子荆条之类教育儿孙的工具,鞭扑也就是笞杖的雏形了。东汉时期,杖刑开始与笞刑分开,逐渐发展为一种正式的刑罚。这主要是因为笞刑已成为一种法定常刑,执法者甚至皇帝本人都不能任意使用,因此统治者需要在法律之外存在一种比较轻微的惩罚手段,用来对付那些虽不构成犯罪,但让统治者生气的行为,于是鞭杖就应运而生。隋后各朝代,笞刑与杖刑一般都有五等之别,笞刑从十下到五十下,每加十下则加一等。杖刑从六十至一百,也是每加十下加一等。比较特别的是辽代和元代。辽代没有笞刑,只有杖刑,其杖刑分六等,从五十至三百,每五十下加一等。元代笞杖的数目则更为独特。其笞刑分六等,杖刑分五等,笞杖数自七到五十七,每十下加一等,杖刑数从六十七到一百零七,十下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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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是罗翔,罗圣写的,但是这本书没有亮点

                  这本书没有什么亮点。只是简单罗列了,中国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刑罚。至于为什么刑罚那样存在,他的实际作用。已经刑罚变化是什么推动的,完全没有。反正中规中矩。读过很多历史的人,半个小时这本书就读完了。反正这本书吧,肯定不属于名家写小书的层次。评价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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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网红的科普

                    《刑罚的历史》作者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研究所所长。除学术研究与授课外,罗翔教授长期专注于法律普及与法考教学。2020 年罗翔意外爆红网络,一时形成 “千军万马追罗翔法考” 之势。本书是他所著的法律普及读物。《刑罚的历史》提出古代刑罚发展的 “三阶段、两趋势”,有助于我们快速掌握古代刑罚的发展脉络。中国古代的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其主要的法律后果就是刑罚。成文刑法自产生以来,一直试图约束刑罚权。但是人治传统决定这一目的不可能真正实现 “法有限,而情无穷” 的刑罚思想导致酷刑泛滥,法外之刑五花八门。直到 20 世纪初,罪刑法定原则的出现,才将曾经无限膨胀的刑罚权,束缚在法律的轨道之内。刑罚的历史并不单纯是对旧闻掌故的叙述。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直至近现代五刑,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漫长而艰难,折射出人类从野蛮到文明的嬗变,也让法治背景下的自由价值显得尤为珍贵。通过刑罚的历史看,从 “旧五刑” 到 “近现代五刑”,刑罚的演变过程漫长而艰难,但有两个趋势体现得非常明显。第一个趋势是,从刑罚泛滥到刑罚法定。自从成文刑法产生以后,人们一直希望用法律手段对刑罚权加以约束。但古代是 “人治社会”,皇帝或法官的一句话就可以改变刑罚的类别和轻重。私下用刑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这个状况直到 20 世纪初才逐步改善。这是因为 “罪刑法定” 原则的确立。“罪刑法定” 是指 “只有在行为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否则,不得定罪处罚。” 从此以后,刑罚权才真正被限制在法律之下,到今天也不过一百年。第二个趋势是,从刑罚残忍到刑罚人道。古代的刑罚异常的残酷,仅死刑的方法就有几十种,但无论是汉文帝废除肉刑,还是清末建立近现代五刑制度,刑罚都在沿着更加人道的路径演化。这一过程无比漫长,不乏波折,从汉文帝开始废肉刑,到隋文帝正式确立 “新五刑”,共七百多年。从 “新五刑” 建立到清末 “近现代五刑” 制度的确立,有一千多年。虽然荆棘遍布,艰辛无比,但人类从野蛮向文明的探索与前进却从未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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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是要给人带来痛苦,对犯罪人进行惩罚的。如果人道主义的刑罚让刑罚不再成为痛苦,那么人道主义也可能带来反人道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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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惜当下

                        此书是罗翔老师整理写出,将中国古代主要的刑罚分类罗列,说实话,有些看得正常,也能理解,可不少看得我毛骨悚然,古代将普通人工具化,凭一个人喜勿定人生死,何来规范可预期的刑罚规范呢?我国真正定义现代刑罚从清末才开始,距今不到 200 年,和几千年,时间短到可忽略不计。当下的时代确实是最好的时代,最起码从刑罚上看,确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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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中国刑罚的历史有了整体了解,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五刑再到近现代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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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得死去活来,毛骨悚然的

                            通篇读下来,几个字一直在脑海里浮现 “人之初性本恶”,人为什么能残忍到这个地步呢?还有就是觉得,现代法治体系的珍贵,文明就像空气,平时不觉得重要,失去了才知道其至珍至贵。这本书算作我的刑罚普法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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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刑罚的历史》-罗翔,收官

                              本书综合推荐分 4 星 (大概 3.8 星) 法若刑衣呼?非政御民,实王统下,政出于上,下趋附之,或演仁政,或化暴策,势之所驱,浩浩汤汤,肉刑渐废,法制终成,刑成法衣已。

                                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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