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这本书评了5.0刑辩私塾,好书推荐
#管中窥豹读书计划(第 1816 本)#2024 年读书主题(十二)法律 - 法律自选《刑辩私塾》(360)大家好!2024 年的管中窥豹读书计划再次升级,我们即将揭开 12 个领域、52 个主题的 365 本书籍,日拱一卒,功不唐捐,用一年时间搭建知识体系大厦。今天我们从法律的领域开始,选择法律自选的主题书籍进行刷书,第三本是《刑辩私塾》,本书旨在通过对个案的办理过程的复盘、思考和总结,传授具体的刑事辩护理念、思维和技术。本书更多的是启发刑辩思维、领悟刑辩灵魂的启蒙读物,同时也希望读者能从中感受到不断打磨的法律匠人精神。这一次,鉴识 “技术派”。2、精彩内容:①刑辩逻辑对一个具体的自然科学技术问题而言,一般是学历越高、职称越高的人解决的可能性越大。但刑事辩护就彻底不同了。这个领域充满了太多的变数,同样的案件,不同的法官会有不同的判断,不同的地区也可能会判出不同的结果。至于辩护律师,那就更具特殊性了,不同的辩护人,同样的案件有的判了重刑,有的判了轻刑。有的案件一审律师辩护成了死刑,二审律师却可以辩护成无罪。刑事案件的审判和辩护本就没有所谓的 “客观真相”,各方都在尽可能地讲述自己的 “法律事实”。我发现言传身教、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才是刑辩律师成长的基本方法。我始终认为量化的,乃至规范化的模板完全不符合刑事辩护工作的自身规律,更不能满足高质量的刑事辩护那种充满良知、正义和同情心的带有神圣的价值评判的工作内核。因为,量化、规范化的管理学方案所能解决的也往往是可以复制和有唯一答案的问题,而刑事辩护永远没有唯一答案。②刑事辩护的本质作为刑辩律师,在法律没有改的时候,我们就要想着怎么解读它,这涉及法律解释。邓析就说:你说先迈左脚,那么你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我说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是先迈的左脚,走到这里,你却看到我是先迈的右脚,你无法用证据来锁定,这说明被告人有辩解的理由。他就从这个方面,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下,为当事人或者被告人找到了辩护的理由。国家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确实不能随便处罚。人们开始思考,重罪有辩护权,轻罪该不该有辩护权?现代意义上的辩护的基础就在于:“控” 是代表国家指控犯罪,“辩” 是自己或委托他人辩护,因此必须有对抗式的诉讼,这也是我们说 “控辩要平等武装” 的原因。否则一方面是公权力,另一方面是个人涉嫌犯罪却不允许辩护,那么国家想说谁犯罪就说谁犯罪,这就不平衡,不符合一般的正义观。在社会管理层面,错杀还是错放存在程序上的选择,从逻辑层面讲,是选择两个错误还是一个错误的问题:如果我们抓了没有犯罪的人,又错误地把他定罪量刑,这样错抓了人之后也表明你该抓的人没抓到,这就犯了两个错误;如果这个人是真正的犯罪分子,但因为证据的问题或者追诉时效的问题,又必须把他放掉,公众会觉得他没有得到惩罚,这也是个错误。③无罪辩护他是真有罪还是假有罪:如果这件事情不是他干的,他却认罪,那又是为什么?可能他有想保护的人,如果他认罪认罚,可能从宽处理,不会把他要保护的人给调查揭发出来;他要是不认罪,可能就把这个人查出来了,实践当中是有这种情况的。还有一种情形是多罪,只查了轻罪,就认了,证据一点不扎实,他也认,要是不认,可能退回补充侦查,没准把重罪搞出来。所以认罪认罚制度是有天然缺陷的。辩护人的责任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无罪、罪轻以及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也就是说辩护人就是明确两件事的:是不是无罪,是不是罪轻。我们基本的思路就是看有没有无罪的可能。刑辩律师必须具备无罪推定思维的基本素养,任何案件在理论上都可以从无罪的角度分析,也就是说任何案件本质上都具有无罪辩护的可能。中国的刑事辩护律师必须要明白一个道理:同样的案件,当事人是固定的、法官是固定的,唯一的变量因素是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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