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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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尽一生的气力 追寻最初的爱恋

    💕最伟大的英雄主义,就是当你看清生活的真相,你还热爱它。💕我猜这就是盖茨比最真实的写照,为了赢回初恋女友黛西,盖茨比倾尽全力,终成富豪。💕但在那些老钱面前,他永远是一个暴发户的形象。💕在与初恋重逢后,他敏锐的发现了黛西的冷酷无情,追求物质,但他始终不敢面对。💕因为那是他一生的梦,如果承认这个梦是一个错,那余生的意义何在呢?💕所以至死他都维护着这个梦不忍让其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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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以为他追求的是奢华与喧嚣,其实他只是耽溺于自己眼中的美。

      菲茨杰拉德,是高颜值的人。当时,欧洲的雅利安人被认为长相最完美的人种,但菲茨杰拉德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另一种英俊。他的照片都是黑白的,可是你一看就知道,他的眼睛是湛蓝色的,就像游泳池的池水一样;他总是抿着嘴,但嘴角一扬或者一耷拉,就会像个大男孩一样,让人心生怜爱。他赶上了一个特殊年代,那是在一战结束后不久的 1920 年,欧洲的旧世界被战争所摧毁,由美国代表的新世界刚刚崛起。那年,菲茨杰拉德 24 岁,当大西洋两岸的人们开始注意到他的时候,他们从他身上认出了他们眼中美国的样子,在他标致的相貌里,透出一种极度的干净,简直可以说是纯真。他习惯把自己捯饬得一丝不苟,从来就没人看到他那中分的头发有凌乱的时候。他的干净,显示出他和他的国家都没有被战争、杀戮和仇恨污染心灵,他的干净,来自于一种年轻人对纯粹的美的向往。确实啊,菲茨杰拉德是个耽美之人,他之前在普林斯顿大学就读的时候,就一直在追寻和体验美。他有过两段非常理想化的恋情,他喜欢埋头写情书,感到文字能够传达最为高级的美,他被女孩的美所吸引,而不考虑别的,所以他在有过恋爱之后并没有变得老成起来,而依然是面容清新。他也不考虑那些现实的因素,因此,他热恋的一位富家女儿最后拒绝了他的求婚。这才让他意识到,自己出身不足,终究是高攀不上人家的。菲茨杰拉德将他大学期间的甜蜜和伤感都写进了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它就是《人间天堂》,不过一开始,书稿都被出版商拒绝了。他那个时候也还没有大学毕业,因为欧洲的战争还没打完,他被征召入伍,在各地驻防,他只能抽空修改书稿。然而,他却把其中的一章寄给一个女孩,这是他新的目标,这个女孩就是泽尔达,她出身于美国南方蒙哥马利的一个名门望族。当时,泽尔达还只有十八岁。菲茨杰拉德在小说里写了一个穷小子追求富家女而不成的故事,而在现实中,他渴望追到一个真正的富家女。他是在夏天的一次晚会上认识泽尔达的,他那根美的神经再一次被打动。那天,泽尔达跳了一支芭蕾舞。芭蕾舞,产自俄罗斯,经由巴黎来到美国,成为一门新兴的艺术,无数美国女孩就像渴望成为电影明星一样,渴望去做舞者。泽尔达相信自己也能成为明星舞者,而菲茨杰拉德从她的舞姿中,看到了他对一个未来伴侣的全部想象:完美的身材比例,苗条而又性感;尤其是,泽尔达有着自由不羁的气质,那时大部分美国女性,参加社交还要穿紧身胸衣,而泽尔达不仅不穿,还总是把裙子撩到了膝盖以上。她的面容堪称冷艳,神情倨傲。让菲茨杰拉德一见倾心。菲茨杰拉德相信自己追求泽尔达,是在追求一种美。我和她在一起,就是完成一件理想的艺术作品。这就是一种唯美主义的心态,它很纯粹,没有虚荣。然而,美是一种感觉,能欣赏,能赞叹,能享受,可是同你相处的,却还是具体的人。他们两个,在 1918 年 7 月到 10 月间,是真正相爱的。菲茨杰拉德给泽尔达送过几件礼物,看起来有点奇怪,他送过一把颜色很华丽的羽毛扇,这是因为当时的时尚,已经开始推崇那些艳丽夸张的东西;然后还送过一件长睡衣,好像有点性方面的暗示,但其实,菲茨杰拉德是发自内心地爱看穿睡衣的女性,他觉得女性,不管什么样的年龄和外表,穿睡衣的样子往往都很美。菲茨杰拉德想象着一种美国式的美的生活。他总在勾画这样一种场景:在大城市,高档的公寓楼里租一个房间,上午,在洒了阳光的浴室了一边泡澡,一边抽烟,泡完之后,跨出浴缸,脚下就踩到了厚厚的、温暖的地毯,然后擦干身体,两只手不紧不慢地系上衬衣纽扣,对着镜子来回端详,看看自己距离广告里的男模还有多远。后来,人们管这叫 “美国梦”。但是,你不能仅仅在其中看到物欲横流,奢侈享受,你要理解的是,菲茨杰拉德沉溺在他眼里的美之中,而并不是为了奢侈本身或者炫耀。所以,他也没有过多地考虑,他能从泽尔达身上得到什么现实利益。他想成为一个高于他本身的样子的人。他不敢走出他那个审美的理想;他保持着高昂的姿态,一旦他开始注意和想象睡衣底下的女人大腿,他就感到自己已经老去,不再是理想中的状态了。他并不是厌恶肉体,他是厌恶那些赤裸裸的真实的事物。生活的每一种真实,都是发给一个人的死亡邀请。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是在 1925 年出版的,这是他人生转衰的时刻,也是 1920 年代美国式狂欢的转折年代。在拥抱自由和恐惧衰老之间,那根持续绷紧的神经终于要断裂了,1927 年,寻欢作乐的风尚出现了退潮,无数的美国年轻人疲态尽显,意志消沉,精神疾病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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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宴终散,唯余灰烬

        菲茨杰拉德笔下的纽约长岛,是一场华丽而虚幻的盛宴,但盛宴散去,留在心底的只有盖茨比伸向对岸绿灯的手臂,和汤姆、黛西厨房密谈时那盏温暖的灯 —— 前者孤独地燃烧,后者冷漠地照亮一场合谋。盖茨比的了不起,不在于他追逐的东西是否值得,而在于他追逐的姿态本身。在一个人人都在随波逐流、及时行乐的时代,他固执地相信那盏绿灯可以触及,相信时间可以倒流,相信过去可以重来。而汤姆和黛西,那些站在岸上冷眼旁观的人,他们从不相信任何东西,只相信自己的安全。“他们砸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者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盖茨比至死都不知道,他守护的人在温暖的厨房里与丈夫密谋了他的死亡。这就是那个时代最残酷的真相:相信的人溺死在梦里,从不相信的人则永远安全地站在岸上。绿灯是幻象,但幻象本身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早已容不下伸手触碰幻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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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信使.让结局倒飞 是我爱死了昨天 誓言割碎你的脸

          第一章:羽梭的悬停 The Winged Courier of Chronos 原是宙斯指间的蓝钢,被闪电捻成的迅疾信使,快得足以横渡冥河,将遗忘投递给每一个渡河者。诸神的指令简洁如刀:向前,把昨日丢进忘川,让灵魂轻装踏入轮回。直到那个夏夜在长岛上空 —— 被一束绿灯挽留。从码头尽头浮起,穿过迷雾与香槟的气息,男人站在黑暗中,对着虚空伸出手臂,仿佛要触碰那年复一年退去的极乐。第二章:不递送的信信使本应在此时完成使命,将遗忘塞进 Gatsby 手中,让他免于被执念灼伤。但它停在了他胸前的领结处,体会到飞蛾扑火的震颤:I was within and without, simultaneously enchanted and repelled by the inexhaustible variety of life." 原来有的灵魂,即使知道梦想逐年退去,明白结局不可触及,依旧对抗时间的遗忘,将早已碎裂的过去重新拼合。Gatsby 求信使把至少把爱 Daisy 的铭记留下。在黛西家花园的那个午后,当五年的光阴被压缩成一声轻叹,时间让在两人之间形成一道无形的逆流。G 他试图把时钟拨回 Louisville 的九月,而她眼中闪过的,是 can't repeat the past? 那句天真的反问背后是深不见底的深渊。信使不忍投递遗忘。第三章:逆流的姿态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那个未完成的吻、那句来不及说出口的再见,让信使被赋予了温柔。它不忍再向人类投递遗忘。于是放弃成为时间的帮凶,决定成为守灵的记忆。它不再是一只信使,而是一只守灵的记忆。第四章:铭记的琥珀从此,信使学会了倒飞 —— 蓝翼褪成紫色,岁月沉寂的珍珠是温柔的抵抗。它不再顺流而下奔向明天,而是逆着时间的流向,将那些本应沉入忘川的碎片一一打包。从此,信使学会了悬停 —— 在时间的裂缝里做那个不肯将昨日归还的守夜人,再见来不及出口。信使背叛了时间!倒飞着掠过灰烬谷,将铭记的梦想从遗忘的深渊中抢回 —— 封存在珍珠的温润里。Non fugio, sed memini. 禁止的曾经不肯抵达明天,让过去悬停,让结局倒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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