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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从金融危机切入,观察现代金融交易对民商法基础的挑战与重构。

内容简介

自1968年美国华尔街文档危机到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证券市场、信贷市场、衍生品市场等先后经历结构化调整。证券的非移动化、无纸化,资产证券化等,过去半个世纪的金融创新对传统民商法提出了全方位的挑战,涉及商事组织法、财产法、合同法、信托法、担保法、破产法等诸多部门。

本书选择这一过程中具有代表性的金融交易和典型案件进行解析,如韩国KIKO案、瑞银诉Paramax的CDS纠纷案、海升—大摩跨国诉讼对决、雷曼破产程序中的客户托管资产案等,追踪金融交易的基础法律制度或配套法律制度的新发展,如特殊目的载体、中介化证券、动态交易担保机制、MERS等。

目录

  • 版权信息
  • 前言
  • Preface
  • 引言
  • 一、缘起:金融商法概念的提出
  • 二、金融商法 vs. 金融监管
  • 三、研究进路与方法
  • 四、篇章结构
  • 01为什么研究金融商法
  • 一、三重危机
  • (一)次级贷款危机
  • (二)金融衍生品危机
  • (三)金融全球化危机
  • 二、法律应对金融海啸的三条进路
  • (一)解决金融全球化问题的制度重构——新布雷顿森林体系
  • (二)金融监管的改进
  • (三)金融私法/商法基础的构建
  • 02个案透视:CDS从合同关系到金融商品的异化
  • 一、作为金融创新的信用违约互换(CDS)
  • (一)CDS的定义与交易模式
  • (二)CDS合约的功能与创新意义
  • 二、“CDS第一案”:瑞银诉Paramax
  • 三、CDS经济功能的异化:从保险机制到投机工具
  • (一)异化的路径:投资工具论
  • (二)从投资工具到投机工具
  • (三)异化的结果:CDS成为新的风险源
  • 四、CDS法律性质的异化:从合同到证券
  • (一)异化的路径:国际互换与衍生工具协会2005年的合约更新的议定书与“自由转让”的合同
  • (二)异化的结果:不受管束的“证券”
  • 五、探究CDS异化的制度根源
  • 六、改进CDS的市场基础与法律监管
  • (一)私法改革 vs. 交易当事人的自律
  • (二)还原保险机理的建议和尝试
  • (三)对场外衍生品施加监管
  • 七、本章小结
  • 03金融市场中的客体
  • 一、金融资产账户化的法律含义
  • 二、证券的账户化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 (一)证券账户化的两条路径:非移动化与无纸化
  • (二)证券权利:财产法与公司法的分界
  • (三)证券的“保管”与“托管”“存管”
  • (四)证券的“直接持有” 与“间接持有”
  • 三、证券持有结构的三种基本类型
  • (一)传统持有模式——分散托管下的投资人—保管人两方关系
  • (二)证券中央存管下的持有状态 (1)——多层中介名义持有模式
  • (三)证券中央存管下的持有状态 (2)——透明持有模式
  • 四、证券持有结构历史演进中的逻辑关系
  • (一)三种持有结构之间在内容上的递进
  • (二)证券持有结构不同术语之间的逻辑关系
  • (三)证券非移动化、无纸化两条路径对证券持有结构的影响
  • 五、我国现行证券市场中的证券持有结构
  • (一)境内A股市场——透明持有模式
  • (二)沪港通、深港通下的证券跨境持有——多层中介名义持有模式
  • (三)B股、QFII的名义持有人账户——非典型的不透明持有模式
  • (四)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的二级托管账户——非典型的透明持有模式
  • 六、本章小结
  • 04金融市场中的财产权利
  • 一、证券权利性质的争议与新的研究进路
  • 二、传统持有模式下的证券权利:所有权观念的滥觞与流行
  • (一)传统持有模式下投资人与证券之间的密切关系
  • (二)各国法律对投资人证券所有权的确认
  • (三)“所有权”观念的意义与局限
  • (四)小结
  • 三、多层中介名义持有模式下的证券权利:所有权观念的式微
  • (一)多层中介名义持有结构对投资人证券所有权观念的冲击
  • (二)美国法上的“证券权益”
  • (三)比利时等国的“名义份额所有权”
  • (四)权利相对性对证券交易效率的促进
  • (五)权利分层引发的问题与风险
  • (六)小结
  • 四、透明持有模式下的证券权利:所有权观念的回归
  • (一)透明持有结构下投资人与证券之间的联系
  • (二)所有权观念的回归
  • (三)技术因素对传统所有权局限性的消解
  • (四)透明持有模式下投资人与发行人之间的关系
  • (五)小结
  • 五、我国现行法下投资者证券权利的不同属性
  • (一)透明持有模式下投资人对证券的所有权
  • (二)港股通投资者对相关证券的权利
  • (三)B股、QFII的名义持有人账户下投资者对证券的权利
  • (四)记账式国债柜台交易的二级托管账户下投资者对证券的权利
  • (五)小结
  • 六、本章小结
  • 05金融市场中的主体
  • 一、SPV/项目公司
  • (一)SPV
  • (二)项目公司
  • 二、特定目的营业主体概念的提出及其商法规制
  • (一)特定目的营业主体的特殊性
  • (二) 特定目的营业主体作为商主体的实践意义
  • 三、特定目的营业主体与“持续性”检验标准的冲突及解决
  • (一)特定目的营业主体活动的非持续性及其与“持续性”检验标准的冲突
  • (二)解决路径一:对“持续性”标准的变通或例外解释
  • (三)解决路径二:通过商行为分类来缓解商行为构成要件的“严苛”
  • 四、变通解释的实质——商主体规制原则的弹性
  • (一) 例外解释
  • (二)对商行为分类的再思考——折中主义原则的凸现
  • (三)商主体规制原则的弹性
  • 五、本章小结
  • 06金融交易的信托框架
  • 一、对问题的描述
  • 二、信托的基本分类及其法律结构
  • 三、自益信托应用于融资交易的基本模型:融资人信托与投资人信托
  • 四、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方案在信托法上的困惑
  • 五、转向融资人信托与投资人信托——对试点方案下信托结构的调整
  • 六、资产证券化信托在技术层面的障碍及其克服
  • 七、本章小结
  • 07信托所有权迷思
  •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与房地产投资信托——信托财产归属的两种不同实践
  • (一)信贷资产证券化中信贷资产权属的转移
  • (二)讨论中的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中房地产权属的不转移
  • 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vs. 信托财产的归属
  • (一)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现代信托制度的核心
  • (二)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实现不取决于信托财产权属的转移
  • 三、信托财产不转移权属时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实现
  • (一)我国信托法允许不转移信托财产权属的信托
  • (二)我国信托法对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强调
  • (三)信托登记的意义:哪些财产可以不转移所有权而设立信托
  • (四)信托法应该加强对委托人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 四、英国法下信托财产权属转移的实质和功用的历史考察
  • (一)英国普通法下土地制度的特点决定了英国信托财产权属转移的特征
  • (二)中国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引入信托的目的及制度选择的灵活性
  • 08信托财产独立性迷思
  • 一、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理解与解释、问题
  • 二、比较法上的证据
  • (一)英国的判例
  • (二) 日本的立法和实践
  • (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实践
  • 三、中国法下信托公示、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分别管理:解构与重建
  • 09场内股票融资的担保机制
  • 一、融资融券交易的担保困境:效率导向的交易结构与传统民商法原理的冲突
  • 二、路径之一——现行监管规章的信托构造
  • (一)监管规章下的信托设计及其法理冲突
  • (二)改进信托式担保结构的设想及其可行性分析
  • 三、路径之二——证券业界的让与担保构想
  • (一)法理层面的分析:让与担保与货币、证券担保品的属性差异
  • (二)实践层面的考察:融资融券交易下的让与担保幻影
  • (三)消除让与担保幻影:着眼于实现担保功能的具体制度安排
  • 四、路径之三——基于融资融券交易结构的账户质押设计
  • (一)司法实践中承认的账户质押类型
  • (二)融资融券交易下的担保账户的特征
  • (三)融资融券担保账户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式
  • 五、本章小结
  • 10 场外衍生交易的担保机制
  • 一、海升—大摩外汇掉期合约的内容与争议
  • (一)海升—大摩外汇掉期合约的主要内容
  • (二)外汇掉期合约的实质与效果
  • (三)保证金争议
  • 二、场外金融衍生交易的担保安排——信用支持制度及其运作方式
  • (一)信用支持制度的基本内容
  • (二)信用支持制度的核心概念——风险敞口
  • (三)风险敞口的确定方式对保证金义务的影响
  • 三、信用支持制度的内在逻辑及其制度价值
  • (一)衍生品合约的内在属性构成信用支持制度的基础
  • (二)金融市场的效率与安全是信用支持制度的价值追求
  • 四、企业用户 vs. 金融机构:场外衍生交易担保机制普适性争议
  • 五、海升—大摩案的启示
  • 11MERS:抵押权与债权分离可能带来的问题
  • 一、MERS:抵押贷款电子登记系统公司
  • (一)MERS产生的原因:不动产登记对抵押贷款流转的障碍
  • (二)MERS的业务:克服不动产登记对抵押贷款流转的障碍
  • (三)MERS:潜在的问题与风险
  • 二、问题的根源:MERS的法律定位模糊
  • 三、MERS所主张的名义人(nominee)理论之司法检验
  • 四、本章小结:启示和建议
  • 12 证券化下贷款合同变更障碍及其克服
  • 一、抵押贷款服务商
  • (一)抵押贷款服务商概述
  • (二)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下服务商的法律地位
  • (三)我国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中的贷款服务机构
  • 二、抵押贷款服务商抵制合同变更的原因分析
  • (一)抵押贷款服务商的独立性与利益冲突
  • (二)服务商决定是否变更合同的依据——服务商自身的利益
  • (三)影响抵押贷款服务商决定的具体因素分析
  • 三、贷款服务商变更合同障碍的解决方案探讨
  • (一)短期的利益驱动与服务商行业收费机制改革
  • (二)加强对抵押贷款服务商行为的监督与信息披露要求
  • (三)改革双轨制,加强贷款合同变更的强制性
  • (四)允许债务人通过破产程序达到变更贷款合同的目的
  • 四、本章小结
  • 13情势变更原则与衍生交易的冲突与化解
  • 一、KIKO合约的主要内容与争议
  • 二、KIKO合约的盈亏结构及风险分析
  • 三、韩国首尔法院对KIKO案件的裁决
  • (一)KIKO合约是否属于本身无效的合同
  • (二)KIKO合约是否存在瑕疵因而可被撤销
  • (三)KIKO是否可以适用情势变更等诚实信用原则加以解除
  • 四、情势变更原则与金融衍生交易的不相容性
  • 五、进一步的思考:金融危机与法律的公平救济
  • 14跨境金融交易的纠纷解决
  • 一、海升—大摩衍生交易以及诉讼对决回顾
  • 二、外汇掉期合约的专属管辖权条款及其争讼要点
  • (一)ISDA主协议关于管辖权的规定
  • (二)海升—大摩合约的管辖权条款
  • (三)管辖权条款的讼争要点
  • 三、英国法院对专属管辖权条款的解释
  • (一)普通法的传统立场及对大摩有利的先例
  • (二)对海升有利的先例
  • (三)海升—大摩案法官的独特进路
  • 四、英国法院关于是否发布禁诉令的考量
  • (一)海升的主张
  • (二)海升—大摩案法官考量的因素
  • 五、海升—大摩诉讼对决的启示
  • 结语
  • 附录——文献综述:次贷危机的演变、成因及监管应对
  • 一、次贷危机发展概况文献综述
  • (一)次货危机概述
  • (二)21世纪初至2007年年初(2007年4月之前)
  • (三)2007年年初至2008年9月中旬
  • (四)2008年9月中旬以后
  • 二、次贷危机原因文献综述
  • (一)美国调查报告
  • (二)学者分析
  • (三)小结
  • 三、金融危机应对措施文献综述
  • (一)国际组织的应对措施
  • (二)国家层面的应对措施
  • (三)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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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制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制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