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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部关于我国著作权法的深入研究之作。

内容简介

本书通过对二十余年来中国各级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的系统分析来阐释我国著作权法的基本原理、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通过大规模系统的著作权判例,尽力刻画我国著作权法司法实践的全貌,进而探讨现有著作权法理论和实践,对著作权法理论体系进行有的放矢的深入讨论。

目录

  • 版权信息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出版说明
  • 前言
  • Ⅰ 作品
  • 1 引述
  • 2 作品的规范内涵
  • 2.1 作品是智力成果
  • 2.2 作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
  • 2.3 作品具有独创性
  • 2.4 作品具有“可复制性”
  • 2.5 著作权保护不延及思想
  • 2.6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单元
  • 2.7 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
  • 3 作品的规范形式
  • 3.1 文字作品
  • 3.2 口述作品
  • 3.3 音乐作品
  • 3.4 戏剧作品
  • 3.5 曲艺作品
  • 3.6 舞蹈作品
  • 3.7 杂技艺术作品
  • 3.8 美术作品
  • 3.9 实用艺术作品
  • 3.10 建筑作品
  • 3.11 摄影作品
  • 3.12 影视作品
  • 3.13 图形作品
  • 3.14 模型作品
  • 3.15 计算机程序
  • 4 法律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 Ⅱ 著作权归属
  • 1 引述
  • 2 著作权的取得
  • 2.1 著作权自动取得
  • 2.2 著作权的归属证据
  • 2.3 作品上署名的推定效力
  • 3 著作权归属的一般规则:著作权归属作者
  • 3.1 作者
  • 3.2 演绎作品
  • 3.3 合作作品
  • 3.4 合作作品与演绎作品的区别
  • 4 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则:著作权全部或部分不归属于作者
  • 4.1 引述
  • 4.2 委托作品
  • 4.3 法人作品
  • 4.4 职务作品
  • 4.5 影视作品
  • 5 著作权共有
  • 5.1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共有
  • 5.2 非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共有
  • Ⅲ 著作人身权
  • 1 引述
  • 1.1 著作人身权保护人身利益
  • 1.2 著作人身权保护财产利益
  • 1.3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许可和继承
  • 1.4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
  • 2 发表权
  • 2.1 引述
  • 2.2 “公之于众”
  • 2.3 “决定”公之于众
  • 2.4 “作品”公之于众
  • 2.5 一次用尽
  • 2.6 发表权共同享有及行使
  • 3 署名权
  • 3.1 引述
  • 3.2 “在作品上署名”
  • 3.3 “表明作者身份”
  • 3.4 作品署名顺序
  • 3.5 假冒他人署名
  • 3.6 署名权的限制
  • 3.7 著作权法外的“署名权”
  • 4 修改权
  • 4.1 引述
  • 4.2 修改作品内容
  • 4.3 修改权的限制
  • 4.4 计算机程序的修改
  • 4.5 修改权的存废
  • 5 保护作品完整权
  • 5.1 引述
  • 5.2 “歪曲、篡改”作品
  • 5.3 保护作品完整权与修改权
  • 6 作者对美术作品原件的人身权益
  • 7 逝世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保护
  • 8 著作人身权行使与著作财产权行使的协调
  • 8.1 引述
  • 8.2 著作人身权行使与著作财产权限制
  • 8.3 著作人身权行使与著作财产权交易
  • 8.4 逝世作者著作人身权保护与其著作财产权行使
  • Ⅳ 著作财产权
  • 1 引述
  • 2 复制权
  • 2.1 引述
  • 2.2 复制不限于制作复制件
  • 2.3 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
  • 2.4 从平面到立体的复制
  • 2.5 复制区别于工业制造
  • 3 发行权
  • 3.1 引述
  • 3.2 “向公众”提供
  • 3.3 “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
  • 3.4 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
  • 3.5 发行权用尽
  • 4 出租权
  • 5 展览权
  • 5.1 引述
  • 5.2 “公开陈列”
  • 5.3 公开陈列“美术作品复制件”
  • 5.4 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
  • 6 表演权
  • 6.1 引述
  • 6.2 “公开表演作品”
  • 6.3 “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
  • 7 放映权
  • 8 广播权
  • 8.1 引述
  • 8.2 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
  • 8.3 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 9 改编权
  • 9.1 引述
  • 9.2 改编行为
  • 9.3 改编权与复制权
  • 9.4 改编权与表演权
  • 9.5 改编权与修改权
  • 9.6 改编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
  • 10 摄制权
  • 10.1 引述
  • 10.2 摄制行为
  • 10.3 摄制与录制
  • 10.4 摄制与表演
  • 10.5 摄制与改编
  • 11 翻译权
  • 12 汇编权
  • 13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 13.1 引述
  • 13.2 禁止制作、出售假冒署名的作品
  • 13.3 获得作品使用报酬的权利
  • 13.4 对未发表作品手稿的权益
  • 13.5 既有著作财产权内容扩展
  • 13.6 素材利用“经济补偿权”
  • 14 技术措施的法律保护
  • 14.1 引述
  • 14.2 “技术措施”
  • 14.3 故意避开或破坏技术措施
  • 14.4 采用技术措施的“义务”
  • 14.5 技术措施保护例外
  • 15 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保护
  • Ⅴ 相关权
  • 1 引述
  • 2 版式设计专用权
  • 2.1 引述
  • 2.2 版式设计专用权的权利对象
  • 2.3 版式设计专用权的权利主体
  • 2.4 版式设计专用权的权利内容
  • 3 表演者权
  • 3.1 引述
  • 3.2 表演者权的权利对象
  • 3.3 表演者权的权利主体
  • 3.4 表演者权的权利内容
  • 4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 4.1 引述
  • 4.2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权利对象
  • 4.3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权利主体
  • 4.4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权利内容
  • 5 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权
  • 5.1 引述
  • 5.2 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权的权利对象
  • 5.3 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权的权利主体
  • 5.4 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权的权利内容
  • Ⅵ 信息网络传播权
  • 1 引述
  • 2 “信息网络”
  • 2.1 向公众开放的局域网
  • 2.2 移动通信网
  • 2.3 云计算网络
  • 2.4 IPTV电视网
  • 3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 3.1 信息网络传播是交互式传播
  • 3.2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是“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 3.3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与发行行为
  • 3.4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与广播行为
  • 4 基本网络服务帮助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 4.1 引述
  • 4.2 网络内容链接
  • 4.3 网络接入服务
  • 4.4 网络传输服务
  • 4.5 信息存储服务
  • 5 “通知-删除程序”与“避风港”
  • 5.1 引述
  • 5.2 通知-删除程序
  • 5.3 预防侵权的技术措施
  • 5.4 瑕疵通知的法律效力
  • 5.5 预警通知的法律效力
  • 5.6 “及时”采取措施
  • 6 网络服务商与他人共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 6.1 分工合作侵权
  • 6.2 帮助侵权行为
  • 6.3 教唆侵权行为
  • Ⅶ 著作财产权和相关权侵权判定规则
  • 1 引述
  • 2 形成侵权作品型著作财产权侵权
  • 2.1 复制侵权
  • 2.2 改编侵权
  • 2.3 汇编侵权
  • 3 传播他人提供之侵权作品型著作财产权侵权
  • 3.1 出版者的著作权瑕疵审查义务
  • 3.2 表演组织者的著作权瑕疵审查义务
  • 3.3 音像制品复制/发行者的著作权瑕疵审查义务
  • 3.4 广播电视节目播放者的著作权瑕疵审查义务
  • 3.5 拍卖人的著作权瑕疵审查义务
  • 4 相关权的侵权判定规则
  • 4.1 制作侵权制品型相关权侵权
  • 4.2 传播他人提供之侵权制品型相关权侵权
  • Ⅷ 著作权和相关权的限制
  • 1 引述
  • 2 合理使用
  • 2.1 引述
  • 2.2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而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 2.3 为介绍、评论或说明而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 2.4 为报道时事新闻而不可避免地再现或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 2.5 刊登、播放或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时事性文章
  • 2.6 刊登或播放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 2.7 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中少量使用
  • 2.8 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2.9 为陈列或保存版本而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 2.10 免费表演已发表作品
  • 2.11 复制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
  • 2.12 汉语言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
  • 2.13 已发表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 2.14 计算机程序应用环境调试性修改
  • 3 法定许可
  • 3.1 编写出版教科书的法定许可
  • 3.2 转载或摘编报刊作品的法定许可
  • 3.3 制作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
  • 3.4 播放广播电视节目的法定许可
  • 3.5 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国家教育规划的远程教育法定许可
  • 3.6 扶助农村贫困地区的信息网络传播法定许可
  • Ⅸ 著作权和相关权侵权的民事救济
  • 1 著作人身权侵权的民事救济
  • 1.1 停止侵害
  • 1.2 精神损害赔偿
  • 1.3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1.4 赔偿损失
  • 2 著作财产权和相关权侵权的民事救济
  • 2.1 停止侵害
  • 2.2 赔偿损失
  • 2.3 “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 2.4 返还侵权所得利润
  • 2.5 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
  • 3 著作权和相关权侵权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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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