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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本聚焦新仲裁法的实务工具书。

内容简介

本书以202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文本为基础,通过独具匠心的“横排三栏表格式”的编排体例,深入浅出的要点解读,较为全面的关联规定汇总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案例,助力仲裁员、当事人、律师、法务、法官、学者、学生等读者快速、准确、全面地掌握新法内容。

目录

  • 版权信息
  • 序言
  • 凡例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
  • 第二条 【仲裁事业指导思想】
  • 第三条 【仲裁适用范围】
  • 第四条 【自愿仲裁原则】
  • 第五条 【或裁或审原则】
  • 第六条 【仲裁机构的选定】
  • 第七条 【公平合理合法仲裁原则】
  • 第八条 【诚信原则】
  • 第九条 【仲裁依法独立进行】
  • 第十条 【一裁终局制度】
  • 第十一条 【在线仲裁】
  • 第十二条 【强化国际交流】
  • 第二章 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协会
  • 第十三条 【仲裁机构的设立】
  • 第十四条 【仲裁机构的登记】
  • 第十五条 【仲裁机构设立条件】
  • 第十六条 【变更登记】
  • 第十七条 【注销登记】
  • 第十八条 【仲裁机构的组成、任期】
  • 第十九条 【强化内控与制度建设】
  • 第二十条 【信息公开】
  • 第二十一条 【仲裁员道德素质要求】
  •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条件、兼任限制和境外聘任】
  • 第二十三条 【仲裁员名册及除名】
  • 第二十四条 【仲裁机构与其他行政机关的关系】
  • 第二十五条 【中国仲裁协会】
  • 第二十六条 【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
  • 第三章 仲裁协议
  • 第二十七条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 第二十八条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
  • 第二十九条 【对内容不明确仲裁协议的处理】
  • 第三十条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 第三十一条 【仲裁协议异议的处理】
  •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 第三十二条 【申请仲裁的条件】
  • 第三十三条 【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
  • 第三十四条 【仲裁申请书的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对仲裁申请的处理】
  • 第三十六条 【受理后的准备工作】
  • 第三十七条 【有仲裁协议的当事人起诉的处理】
  • 第三十八条 【仲裁请求变动】
  • 第三十九条 【仲裁保全】
  • 第四十条 【仲裁代理】
  • 第四十一条 【仲裁文件送达】
  •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的组成】
  • 第四十三条 【仲裁员的选定】
  • 第四十四条 【仲裁员的指定】
  • 第四十五条 【书面披露与通知】
  • 第四十六条 【仲裁员回避事由】
  •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回避】
  • 第四十八条 【回避的决定】
  • 第四十九条 【重新确定仲裁员】
  • 第五十条 【仲裁员的除名】
  •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 第五十一条 【仲裁审理方式】
  • 第五十二条 【仲裁不公开原则】
  • 第五十三条 【开庭通知与延期开庭】
  •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缺席的处理】
  • 第五十五条 【举证责任】
  • 第五十六条 【专门性问题的鉴定】
  • 第五十七条 【证据出示与质证】
  • 第五十八条 【仲裁中的证据保全】
  • 第五十九条 【仲裁中的辩论】
  • 第六十条 【仲裁笔录】
  • 第六十一条 【恶意仲裁的驳回】
  • 第六十二条 【仲裁和解】
  • 第六十三条 【和解协议达成后反悔的处理】
  • 第六十四条 【仲裁调解】
  • 第六十五条 【仲裁调解书】
  • 第六十六条 【仲裁裁决的作出】
  • 第六十七条 【仲裁裁决书的内容】
  • 第六十八条 【先行裁决】
  • 第六十九条 【仲裁裁决书的补正】
  • 第七十条 【裁决书生效时间】
  •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 第七十一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事由】
  • 第七十二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期限】
  • 第七十三条 【法院审查处理期限】
  • 第七十四条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
  • 第六章 执行
  • 第七十五条 【仲裁裁决的执行】
  • 第七十六条 【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 第七十七条 【仲裁裁决的中止、终结与恢复执行】
  •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 第七十八条 【涉外仲裁的法律适用】
  • 第七十九条 【涉外仲裁的证据保全】
  • 第八十条 【涉外仲裁笔录】
  • 第八十一条 【涉外仲裁仲裁地】
  • 第八十二条 【特别仲裁】
  • 第八十三条 【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
  • 第八十四条 【涉外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
  • 第八十五条 【涉外仲裁裁决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
  • 第八十六条 【支持涉外仲裁工作“走出”与“引进”】
  • 第八十七条 【鼓励涉外仲裁当事人选择我国仲裁机构】
  • 第八十八条 【境外生效裁决申请承认和执行的管辖法院及对等原则】
  • 第八章 附则
  • 第八十九条 【仲裁机构含义】
  • 第九十条 【仲裁时效】
  • 第九十一条 【仲裁规则制定依据】
  • 第九十二条 【仲裁费用】
  • 第九十三条 【本法适用例外】
  • 第九十四条 【国际投资仲裁案件办理】
  • 第九十五条 【违反仲裁登记的处理】
  • 第九十六条 【施行日期】
  • 附录一:新《仲裁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 目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协会
  • 第三章 仲裁协议
  •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 第五章 申请撤销裁决
  • 第六章 执行
  • 第七章 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 第八章 附则
  • 附录二: 原《仲裁法》与新《仲裁法》反向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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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