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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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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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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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一部全面研究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与诉讼的经典作品。
内容简介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制度,有力提升了当事人对债权清收和债务履行的可预期性,对减轻诉累、节约成本、促进交易、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之间因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发生的争议所采用的审查标准和适用的裁判尺度一直难以统一。
本书在深度剖析公证债权文书制度所应遵循法理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公证债权文书的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重点分析了赋强公证阶段的操作要点、申请执行的基本要件、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审查事项以及基于实体权利义务争议发生的诉讼等前沿热点和难点问题。
本书分为20章,每章分为“法律条文”“条文主旨”“制定背景”“条文理解与适用”四大板块,详述条文适用、回应理论学说、提出解决方案,并精选相关案例,真正做到深入浅出、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对广大法官、律师、公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和专家学者学习和适用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司法解释、办理相关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目录
- 版权信息
- 总序
- 序
- 作者一览
- 凡例
- 前言 公证债权文书的诉讼救济及其限度
- 一、公证债权文书效力视域下的诉权救济
- (一)公证债权文书当事人诉讼救济的立法转变
- (二)当事人放弃“不起诉合意”的实践立场
- (三)公证债权文书债权人诉的利益
- (四)公证债权文书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性质
- 二、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效力的消减
- (一)赋强程序瑕疵造成的效力减损
- (二)债务人抗辩导致的效力减损
- (三)债权人行权对执行效力的影响
- (四)利害关系人起诉对执行效力的影响
- (五)法院依职权审查和移送对执行效力的影响
- 三、司法权对公证债权文书信任与犹疑之双面向
- (一)赋强范围扩张与可执行性减弱
- (二)从“照单全收”到“源头控制”
- (三)执行效力阻碍与执行依据舍弃
- 四、公证债权文书制度优化之思考
- (一)执行证书出具前之保全漏洞
- (二)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之禁止
- (三)债权转让后之申请权减等
- 第一章 公证债权文书制度概述
- 第一节 公证债权文书与强制执行公证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证债权文书名称的演进
- 二、公证债权文书内容和范围的变化
- (一)内容的变化
- (二)范围的变化
- 三、对公证债权文书内容和范围的理解
- (一)宏观的理解
- (二)微观的理解
- 四、强制执行公证程序
- 第二节 执行证书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证书、《公证书》和“公证词”的“实”与“名”
- 二、普通文书公证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
- 三、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执行证书
- 第二章 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管辖
- 第一节 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与办理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执行证书和比较法上的“执行文”
- 二、公证债权文书与执行证书的区别
- (一)两者的制度功能不同
- (二)两者在实务层面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 三、办理债权文书赋强公证实务的注意事项
- (一)确定债权文书属于可赋强的范围
- (二)公证机构在办理债权文书赋强公证时的工作要点
- (三)申请人办理公证所需材料
- (四)公证申请要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规定
- 四、执行证书的出具
- (一)承办机构
- (二)出具执行证书的程序要求
- (三)权利义务主体变更
- (四)执行证书的申请及出具期限
- 五、执行证书救济相关问题
- (一)不予出具执行证书时当事人实体权利的救济
- (二)“两不出”情况的处理
- (三)公证债权文书的复查与投诉
- 六、关于民间借贷赋强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情况
- (一)“五不准”之前办理过赋强的民间借贷合同,可以出具执行证书
- (二)对“五不准”的评价
- (三)民间资金流通可否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并适用公证债权文书的相关规定
- 第二节 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管辖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对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管辖的理解
- 二、有关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管辖的法律规定
- (一)《民事诉讼法》
- (二)《立结案意见》
-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湖北安陆市政府反映河南焦作中院“错误裁定”、“错误执行”案及河南高院反映焦作中院在执行安陆市政府时遭到暴力抗法案的复函》
- 三、如何将执行管辖链接到“目的法院”
- 四、互联网赋强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管辖
- 第三章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申请的受理与驳回
- 第一节 变更、撤销公证书或确认公证书无效诉请与公证机构复查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法条的来源
- 二、立法意义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证文书的证据属性
- 二、出具公证文书的公证机构并非适格被告
- 三、人民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理由
- 四、变更、撤销或确认公证债权文书无效的途径
- 五、公证机构复查
- 第二节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申请的审查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法条的来源
- 二、立法意义
- (一)强化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效力
- (二)司法实践的统一与规则体系化
- (三)杜绝不规范或违法的公证债权文书进入执行程序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申请执行公证债权文书应具备形式要件
- 二、立案登记制下的要件审查
- (一)登记要件的审查
- (二)执行要件的审查
- 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 四、注意事项
- 第三节 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担保债权文书的执行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法条的来源
- 二、立法意义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担保合同性质
- 二、担保合同赋强公证
- 三、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分别赋强公证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
- 第四章 不予受理和驳回申请后的复议与诉讼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法条的来源
- 二、立法意义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执行复议的提起
- 二、执行复议申请的审查
- 三、执行复议的裁决
- 四、执行复议的注意事项
- 第五章 不予出具执行证书之诉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公证债权文书的可诉性规定
- (一)立法沿革
- (二)立法不足和冲突
- 二、公证债权文书的可诉性争议
- (一)实践中的争议
- (二)理论争议
- 三、公证债权文书一般不具有可诉性
- (一)公证债权文书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不予受理
- (二)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当事人可以对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提起诉讼
- (三)《公证法》第37条与第40条的关系
- (四)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可诉性的情形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可诉性
- (一)执行证书是立案执行的必要条件
- (二)执行证书的出具程序
- (三)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法律后果
- 二、不予出具执行证书后的起诉
- (一)不予出具执行证书与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法律后果相同
- (二)不予出具执行证书与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救济途径相同
- (三)不予出具执行证书,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诉权恢复
- 三、执行中公证机构经复查撤销执行证书的,应告知当事人提起诉讼
-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解决争议的其他方式
- 二、不予出具执行证书的诉讼时效
- 第六章 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时效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诉讼时效
- (一)诉讼时效释义
- (二)诉讼时效的特征
-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
- 二、申请执行时效
- (一)申请执行时效的立法沿革
- (二)申请执行时效与诉讼时效的关系
- (三)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起算、中止、中断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间
- 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
- (一)债权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时发生时效中断
- (二)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期间从公证机构出具执行证书之日起重新计算
- 三、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
- (一)申请执行时效届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以立案
- (二)申请执行时效届满被执行人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提出执行异议
- (三)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公证债权的转让产生时效中断的效力
- 二、和解协议引起的时效中断
- (一)执行中的和解
- (二)执行前的和解
- 第七章 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内容的确定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执行依据的给付内容
- (一)执行依据的范围
- (二)执行依据的给付内容
- 二、执行的给付内容应当明确
- (一)给付内容明确是执行依据的实质要件
- (二)给付内容明确是生效法律文书既判力的必然要求
- 三、执行中给付内容不明的情形
- (一)具体情形的列举
- (二)常见情形的分类
- 四、给付内容不明的原因分析
- (一)生效法律文书的主文表达不明
- (二)生效法律文书在执行中遇到客观障碍
- 五、给付内容不明的应对
- (一)执行部门在执行中对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是否明确应当依职权进行审查
- (二)执行部门在执行中可以对生效法律文书的给付内容进行适当解释
- (三)执行部门在无法确定给付内容时可以征询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机关的意见,由作出机关解释答复或补正说明
- (四)对无法通过解释、补正等方式明确给付内容的,应当允许当事人另行诉讼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执行法院依职权确定公证债权文书的给付内容
- 二、执行法院应当结合公证债权文书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确定给付内容
- (一)公证债权文书是执行的依据
- (二)公证债权文书中的公证证词是给付内容的载体
- (三)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是确定给付内容的重要依据
-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继续履行合同的给付内容判断
- 二、当事人对执行法院确定给付内容的执行行为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之诉
- 第八章 公证债权文书金钱请求权金额的审查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公证债权文书的债权请求权应当真实合法
- 二、公证债权文书金钱请求权的审查程序
- (一)公证程序对金钱请求权金额的审查较为简单
- (二)执行程序对金钱请求权金额的审查并不充分
- 三、民间借贷公证债权文书
- (一)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可公证的债权文书
- (二)民间借贷公证债权文书的弊端
- 四、民间借贷的利率
- (一)民间借贷利率的立法沿革
- (二)民间借贷的利率标准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公证债权文书的利息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
- 二、执行法院应当以执行通知、裁定等方式明确告知当事人超出的利息部分不纳入执行范围
- 三、当事人对执行法院纳入执行范围的利息金额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 四、被执行人对实际利率超过上限的民间借贷公证债权文书可提起不予执行之诉
- 五、债务人异议的其他救济方式
-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对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认定
- 二、对复利的认定
- 三、涉嫌刑事犯罪的处理
- 第九章 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的要件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立法沿革
- 二、立法不足和冲突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法院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概念及条件
- (一)法院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概念
- (二)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 (三)法院判决不予执行的法定事由
- 二、法院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的原则
- (一)有限的不告不理原则
- (二)执行审查与诉讼审查区分原则
- (三)有限的司法监督原则
- (四)其他原则
- 三、不予执行的审查对象
- 四、其他严重违反法定公证程序的情形的适用
- (一)公证文书的送达及履约核实
- (二)公证员未亲自到场办理公证债权文书
- 五、不予执行或驳回不予执行申请后的救济
- 第十章 不予执行申请的提出与限制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立法沿革
- 二、立法不足和冲突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程序的启动
- (一)提出的主体
- (二)提出的时限
- (三)不予执行申请的受理法院
- 二、不予执行事由
- 第十一章 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与裁决
- 第一节 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方式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执行听证
- (一)执行听证概述
- (二)执行听证的基本原则
- (三)执行听证的基本程序
- 二、书面审查方式
- (一)书面审查概述
- (二)书面审查范围
- 三、公证机构的协助审查义务
- (一)公证机关的协助调卷义务
- (二)公证机关的说明义务
- 第二节 对不予执行申请的审查期限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审限制度
- 二、执行效率
- 第十二章 不予执行审查期间的执行措施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 (一)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概述
- (二)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法理基础
- (三)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的例外
- (四)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后继续执行
- 二、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停止执行、中止执行与暂缓执行区别
- (二)本条中的担保与执行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的区别
- (三)司法实务中办理本条规定担保的注意事项
- 第十三章 不予执行审查程序的结果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处理原则
- 二、例外情形
- 三、适用范围
- 四、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 第十四章 因违背公序良俗导致的不予执行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序良俗概念之沿革
- (一)法国法
- (二)德国法
- (三)日本法
- 二、公序良俗的含义
- (一)公共秩序
- (二)善良风俗
- 三、公序良俗的类型化分析
- 四、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法院有权依职权裁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公证债权文书不予执行
- (二)被执行人有权通过诉讼认定公证债权文书违背公序良俗
- (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公证债权文书法院不得以本条为法律依据直接裁定不予执行
- (四)违反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中强制性条款的公证债权文书法院可以适用本条直接裁定不予执行
- (五)注意区分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
- (六)注意区分违反一般道德与违反公序良俗
- (七)公序良俗司法适用的时代性特征
- 第十五章 不予执行后的救济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不予执行裁定的效力
- 二、不予执行裁定的救济
- (一)能否提出执行异议问题
- (二)能否申请复议问题
- 三、诉讼的性质
- 四、诉讼主体和管辖法院
- 五、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 第十六章 对驳回不予执行申请裁定的救济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申请复议的期限
- 二、申请复议的主体
- 三、执行实施程序的处理
- 第十七章 公证债权文书债务人异议之诉
- 第一节 公证债权文书债务人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管辖法院
- 二、诉讼主体
- 三、诉讼事由
- 四、诉讼期限
- 五、诉讼期间是否停止执行问题
- 第二节 公证债权文书债务人异议之诉的裁判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审理机构和程序
- 二、裁判结果
- 三、禁止重复诉讼
- 第十八章 公证债权文书债权人、利害关系人诉讼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诉讼的性质
- 二、诉讼的理由
- 三、利害关系人的救济
- (一)主体范围
- (二)诉讼范围
- 四、诉讼程序与执行程序的协调
- (一)利害关系人诉讼与执行程序的协调
- (二)债权人在执行时效经过后起诉
- 第十九章 公证活动致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一、立法沿革
- 二、关于公证民事责任性质的理论争议
- (一)违约责任论
- (二)侵权责任论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证损害赔偿责任的界定
- 二、公证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一)有违法行为
- (二)有过错
- (三)有损害事实发生
- (四)有因果关系
- 三、归责原则与免责事由
- (一)归责原则
- (二)抗辩事由
- (三)公证损害赔偿责任类型
- 第二十章 公证损害赔偿之诉
- 法律条文
- 条文主旨
- 制定背景
- 条文理解与适用
- 一、公证损害赔偿之诉的定位
- 二、公证损害赔偿之诉的主体要件
- (一)原告主体要件
- (二)被告主体要件
- (三)复查程序
- (四)公证书效力
- (五)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公证机构存在过错的诉讼不属于确认之诉
- 三、公证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
- 四、公证损害赔偿之诉的免责情形
- 五、公证损害赔偿的范围与方式
- (一)赔偿范围
- (二)赔偿方式
- 附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公证机构
- 第三章 公证员
- 第四章 公证程序
- 第五章 公证效力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证活动相关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包含担保协议的公证债权文书能否强制执行的请示的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
- 公证程序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公证当事人
- 第三章 公证执业区域
- 第四章 申请与受理
- 第五章 审查
- 第六章 出具公证书
- 第七章 不予办理公证和终止公证
- 第八章 特别规定
- 第九章 公证登记和立卷归档
- 第十章 公证争议处理
- 第十一章 附则
- 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关于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通知
- 司法部关于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后,受让人能否持原公证书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问题的批复
- 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
- 北京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座谈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 重庆市公证协会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委托书公证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债权文书公证和强制执行及公证机构协助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关于规范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执行的通知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昌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暂行办法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司法局关于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后记
展开全部
出版方
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法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法律出版社与香港中华法律网合资成立。公司成立十多年来,以多媒体、全方位为人民传播法律为宗旨,积极开拓法律数据库、电子图书馆等产品的技术开发、市场运营,法律大数据的加工标引以及法律新媒体运营等业务。 由法律出版社主导,法讯公司承担的数字出版业务,在出版行业名列前茅,并获得“数字出版先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