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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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千字
字数
2012-01-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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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权威答案,有效援助。刘泽邦教你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内容简介
只要你有问题,这里就有权威的答案。只要你有麻烦,这里就有给力的援助。《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颁布后,拥有10年审判经验的北京中院资深法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博士刘泽邦,通过《公民婚姻法律援助大全》教你在同居、离婚时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目录
- 版权信息
- 自序
- 第一部分婚姻效力
- 第一章有效婚姻
- 第一节养兄妹之间能否登记结婚?
- 第二节女方与服刑期间的男友能否登记结婚?
- 第三节石女能否登记结婚?
- 第四节本人与表侄女能否登记结婚?
- 第五节西藏女友未满二十周岁能否领取结婚证?
- 第六节留学国外的中国公民能否所留学国家办理登记结婚手续?
- 第七节未达婚龄举行结婚仪式,之后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效力如何认定?
- 第八节未婚男女同居生子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 第九节晚婚的规定是否具有强制性?
- 第十节订婚是否是结婚的必要程序和条件?
- 第二章无效婚姻
- 第一节未到法定婚龄者如何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
- 第二节一方隐瞒精神病史骗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有效?
- 第三节一方因对方存在重婚情形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但申请时对方已解除之前婚姻关系的情形已消失,应如何处理?
- 第四节婚姻无效的一审判决能否上诉?
- 第五节因重婚引起的婚姻无效诉讼中如何保护原配偶的权利?
- 第六节一方起诉解除婚姻关系,一方诉请宣告婚姻无效,应如何处理?
- 第七节父母能否申请女儿与女婿之间的婚姻无效?
- 第八节婚姻一方以对方存在第三者为由诉请宣告婚姻无效如何处理?
- 第三章可撤销婚姻
- 第一节使用虚假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
- 第二节受胁迫婚姻如何处理?
- 第三节非本人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登记如何处理?
- 第四节女方的近亲属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女方与男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 第五节婚姻被宣告无效或因被撤销而无效后财产如何处理?
- 第四章婚姻解除
- 第一节男方离家多年且杳无音讯,女方如何离婚?
- 第二节女方采取计生措施能否成为法院准予离婚的理由?
- 第三节夫妻生活不正常是否可以构成感情破裂的原因?
- 第四节事实婚姻感情破裂如何离婚?
- 第五节一方如何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离婚?
- 第六节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一方如何起诉离婚
- 第七节夫妻双方如何协议离婚?
- 第八节分居两年以上法院是否必须判决离婚?
- 第九节提出离婚诉讼是否必须受时间限制吗?
- 第十节户籍所在地均不在所工作城市的双方如何在工作地离婚?
- 第十一节如何与服刑期间的对方离婚?
- 第十二节军人一方的同意是否是判决离婚的必要条件?
- 第十三节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女双方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 第十四节男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起诉要求离婚?
- 第十五节双方之间存在的几份离婚协议书应如何处理?
- 第十六节双方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当然有效?
-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财产
- 第一章夫妻共同财产
- 第一节已完稿尚未出版的长篇小说在离婚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二节军人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三节汽车、昂贵首饰和手表是否属于个人生活用品?
- 第四节父母在双方婚后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五节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 第六节婚前一方向他人的借款,婚后另一方是否有偿还的义务?
- 第七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应如何处理?
- 第八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能否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 第九节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该财产,应如何请求分割?
- 第十节离婚时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收益以及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如何分割
- 第十一节夫妻离婚时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如何处理?
- 第十二节一方以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案不公平为由能否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第十三节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公房,另一方是否可以主张权利?
- 第十四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债务如何处理?
- 第十五节离婚时对婚内购买的人身保险如何分割?
- 第十六节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债务的处理结果能否对抗第三人?
- 第二章夫妻个人财产
- 第一节残疾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二节一方婚前开始继承,但未实际取得,婚后才实际取得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第三章夫妻财产约定
- 第一节夫妻财产约定不以书面形式进行是否有效?
- 第二节夫妻之间的分别财产制能否对抗夫妻之间的相互抚养义务?
- 第三节丈夫出具给妻子的欠条是否有效?
- 第四节夫妻离婚时是否可以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
- 第四章结婚彩礼
- 第一节依据当地习俗给付彩礼后,双方未能登记结婚的,能否索回彩礼?
- 第三部分子女抚养
- 第一章婚生子抚养
- 第一节夫妻离婚后抚养方能否将子女的姓氏改为其他姓氏?
- 第二节离婚时双方均要求对子女进行直接抚养,法院该如何处理?
- 第三节法院已经判决的子女抚养关系能否变更?
- 第四节离婚时探望权如何确定?探望权能否中止?
- 第五节离婚时未认定探望权,离婚后可否单独就探望权主张权利?
- 第六节人工受精所生育的子女离婚时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 第七节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之后他方是否能够提出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
- 第八节祖父母探望孙子女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 第九节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 第二章非婚生子抚养
- 第一节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抚养费,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 第二节亲子鉴定能否扩大到案外人?
- 第三节配偶和子女拒绝作亲子鉴定时应如何处理?
- 第三章养子女抚养
- 第一节怎样解除收养关系?
- 第二节收养子女是否必须经过配偶的同意?
- 第四章继子女抚养
- 第一节再婚一年内离婚时,继父母是否应对继子女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 第二节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子关系在继父与生母离婚时是否自然解除?
- 第三节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解除时,继父母能否要求返还实际支出的抚养费和支付赡养费?
- 第四部分涉外婚姻
- 第一章涉外婚姻
- 第一节未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如何在国内起诉离婚?
- 第二节定居国外的华侨如何在国内起诉离婚?
- 第三节一方如何申请承认外国法院民事离婚判决
- 第二章相关规定和文件
- 第一节《民政部关于办理婚姻登记中几个涉外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1983年12月9日
- 第二节《民政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涉外婚姻几个问题的请示》1984年7月12日
- 第三节《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做好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995年2月9日
- 第四节《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涉外婚姻登记机构设置问题的答复》2003年5月21日
- 第五节《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暂时调整涉外未婚未再婚公证办证方式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5日
- 第六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问题的复函》1980年8月28日
- 第七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美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径直将离婚判决书寄给我人民法院如何处理的批复》1985年12月26日
- 第八节《民政部关于双程去香港的人员在港结婚和申请出境问题的复函》1985年5月2日
- 第九节《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应聘在香港工作的我国原海外留学人员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11月8日
- 第十节《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去台人员与其留在大陆的配偶之间婚姻关系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1988年4月16日
- 第十一节《民政部关于出国留学生申请与台湾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复函》1994年5月7日
- 第十二节《民政部关于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效力的通知》1999年1月12日
- 第十三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在内地一方在香港的离婚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1979年10月17如
- 第十四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在内地登记结婚后双方均居住香港,现内地人民法院可否受理他们离婚诉讼的批复》1988年4月14日
- 第十五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按居住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分居协议,我国法律是否承认其离婚效力的函》1984年12月5日
- 第十七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年8月3日
- 第十八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曾公开同居生活能否连续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函》2002年9月19日
- 第十九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3年12月27日
- 第二十节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1983年3月10日
- 第五部分同居及其他
- 第一章同居
- 第一节同居双方中一方申请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否受理?
- 第二节同居关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 第三节同居关系结束时,一方承诺给另一方分手费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 第二章其他
- 第一节离婚时什么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自己一定经济帮助?
- 第二节离婚时男方存在何种情形,女方才能提出损害赔偿?
- 第三节对于有过错的男方,女方该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 第四节夫妻之间关于一方婚内出轨,须向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约定是否有效?
- 第五节一方网恋,另一方在提出离婚时能否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第六节男方在离婚时能否向隐瞒婚前已怀孕女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 第七节离婚时双方都有过错,是否都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第八节离婚后又同居有无必要办理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 第六部分文书样式
- 一、民事起诉书
- 二、民事答辩书
- 三、调查取证申请书
- 四、财产保全申请书
- 五、笔迹鉴定申请书
- 六、财产评估申请书
- 七、民事上诉书
- 八、民事上诉答辩书
- 九、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申请书
- 十、离婚协议书
- 附录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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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方文艺出版社
北方文艺出版社,1961年成立于哈尔滨,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文艺编辑室基础上组成。北方文艺社以出版当地作家作品为主,主要出版当代和现代文学、艺术作品及文艺理论、文艺批评专著,兼及古代优秀文艺作品。新出图字(91)第846号文件增补出版外国文学作品、文学理论著作及有关资料。重点出版当代文学创作和文艺研究读物,兼顾古今中外其他文艺读物。先后有《二十世纪俄罗斯文学词典》《中国俄罗斯侨民文学丛书》等190多种图书荣获国家、省(部)级图书奖、装帧设计奖;有100余种图书获得省精品工程图书资助和学术图书补贴;有40余种图书向其他国家和地区输出了版权。 出版选题类型包括:谍战纪实系列、红色记忆系列、名家作品系列、世界经典文库(少儿版)、世界名著系列、都市情感系列、经典探案系列、时尚生活指导系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