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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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千字
字数
2022-07-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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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收录了调整涉及台湾事务的法律、重要文件、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内容简介
为全面精准呈现涉台法律体系建设丰硕成果,不断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法治工作能力水平,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法规局对2015年《台湾事务法律文件选编》进行修订,增补或更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43件,清理失效文件20件,共计收录221件。
2022年修订分上下两册出版。本书为上册,按照宪法、经济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社会法、诉讼法等分类进行编辑。此外,附列两岸协议。
本书的修订再版,有助于政府机关及广大民众学法、用法和执法,有利于维护两岸同胞合法权益,开展两岸人员往来及经贸文化等交流,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目录
- 版权信息
- 第三版修订说明
- 第二版修订说明
- 编辑说明
- 一、 宪法、宪法相关法及重要文件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序言
- 第一章 总纲
-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第三章 国家机构
-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 反分裂国家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
- 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七”后香港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 中央人民政府处理“九九”后澳门涉台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 二、 经济法类
- (一) 投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 关于印发《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
- 关于应对疫情统筹做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和推进台资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 (二) 贸易
- 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
- 对台湾地区贸易管理办法
- 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 关于在部分对台小额贸易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二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口岸名单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三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四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的通知
- 关于公布第五批试行更开放管理措施对台小额贸易点的通知
- 关于公布2012年版ECFA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 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早期收获项下进口货物享受协定税率及通关事宜的公告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第三方海关证明文件条款适用解释的公告
- 关于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运行及《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相关事宜的公告
- (三) 企业
-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 (四) 交通运输邮电
- 台湾海峡两岸直航船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的公告
- 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发展政策措施的公告
- 关于促进两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的公告
- 关于公布进一步促进海峡两岸海上直航政策措施的公告
- 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实施事项的公告
- 关于进一步促进台湾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发展政策措施的公告
- 两岸直航船舶技术条件复核实施办法
- 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
- 关于实施《台湾海峡两岸间航运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台湾海峡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实施的公告
- (五) 农业
- 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
- 关于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若干政策措施
- 关于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的公告
- 关于对来自台湾水果实施便捷检验检疫措施的通知
- 关于允许台湾大米输往大陆的公告
- 关于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进口鲜水果实施零关税的公告
- 关于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公告
- 关于台湾梨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的公告
- 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的公告
- 关于进口原产于台湾地区部分农产品免于提交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 关于台湾葡萄输往大陆植物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 (六) 工商税务
- 关于海峡两岸海上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关于海峡两岸空中直航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台湾农民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关于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的通知
- 关于开放台湾居民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通知
- 关于印发《台湾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大陆常驻代表机构审批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 关于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 (七) 展览
- 关于台商参加经济技术展览会有关管理事宜的通知
- 在祖国大陆举办对台湾经济技术展览会暂行管理办法
- 三、 行政法类
- (一) 综合
-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二) 出入境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 台湾渔船停泊点边防治安管理办法
- 关于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三) 文化教育
- 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 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通知
- 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 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的通知
- (四) 新闻采访
- 台湾记者在祖国大陆采访办法
- (五) 旅游
-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
- 关于开展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的通知
- 关于申请办理大陆居民赴台旅游领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六) 殡葬管理
- 关于台湾同胞在大陆死亡善后处理办法
- 关于台湾同胞回大陆办理丧葬问题的通知
- (七) 自然资源
- 国家濒管办2017年第7号公告
- 关于全面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的通知
- 四、 民法商法类
- (一) 知识产权
- 关于受理台胞国际申请的通知
- 关于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实施意见
- 关于台湾同胞专利申请的若干规定
- 关于发布《台湾地区商标注册申请人要求优先权有关事项的规定》及相关书式的公告
- 关于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大陆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暂行规定
- (二) 婚姻收养
- 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 关于持中国护照在台工作人员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证件、证明材料问题的复函
- 关于华侨、港澳台居民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问题的复函
-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出具证明材料的规定
- 五、 社会法类
-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 关于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通知
- 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 关于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办理失业登记的通知
- 关于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台港澳毕业生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的通知
- 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继续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台湾地区居民和获得国外医学学历的中国大陆居民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台湾地区医师获得大陆医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
- 关于印发《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 关于下放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项目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 关于印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通知
- 关于港澳人士和台湾同胞在内地(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具体办法
-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
- 关于放宽扩大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大陆设立代表处地域范围等三项开放措施的通知
- 关于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人民法院代理的涉台民事案件范围的公告
- 关于台湾同胞报名参加大陆船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 台湾同胞参加大陆船员培训、考试和申请船员证书实施办法
-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及执业管理规定
- 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职工纳入当地劳模等荣誉称号评选范围的通知
- 关于将在内地(大陆)工作的港澳台女性纳入三八红旗手评选表彰范围的通知
- 六、 诉讼法类
- (一) 综合
-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的规定
- (二) 刑事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的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有关问题的意见
- (三) 民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规定
- 七、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机构
- 第三章 罪行和处罚
- 第四章 案件管辖、法律适用和程序
- 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机构
- 第六章 附则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 附:两岸协议
- 海峡两岸红十字会组织在金门商谈达成有关海上遣返协议
- 一、遣返原则
- 二、遣返对象
- 三、遣返交接地点
- 四、遣返程序
- 五、其他
- 汪辜会谈共同协议
- 一、本年度协商议题
- 二、经济交流
- 三、能源资源开发与交流
- 四、文教科技交流
- 五、签署生效
- 两会联系与会谈制度协议
- 一、会谈
- 二、事务协商
- 三、专业小组
- 四、紧急联系
- 五、入出境往来便利
- 六、协议履行、变更与终止
- 七、未尽事宜
- 八、签署生效
- 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
- 一、联系主体
- 二、寄送公证书副本
- 三、公证书查证
- 四、文书格式
- 五、其他文书
- 六、协议履行、变更与终止
- 七、争议解决
- 八、未尽事宜
- 九、签署生效
- 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事宜协议
- 一、开办范围
- 二、联系方式
- 三、传递方法
- 四、查询期限
- 五、答复期限
- 六、缮发验单
- 七、各自理赔
- 八、文件格式
- 九、协议履行、变更与终止
- 十、争议解决
- 十一、未尽事宜
- 十二、生效实施
- 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
- 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
- 一、联系主体
- 二、旅游安排
- 三、诚信旅游
- 四、权益保障
- 五、组团社与接待社
- 六、申办程序
- 七、逾期停留
- 八、互设机构
- 九、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争议解决
- 十一、未尽事宜
- 十二、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空运协议
- 一、空中航路
- 二、承运人
- 三、直航航点
- 四、定期航班
- 五、货运包机
- 六、客运包机
- 七、公务(商务)包机
- 八、准用条款
- 九、联系主体
- 十、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一、争议解决
- 十二、未尽事宜
- 十三、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海运协议
- 一、经营资格
- 二、直航港口
- 三、船舶识别
- 四、港口服务
- 五、运力安排
- 六、税收互免
- 七、海难救助
- 八、辅助事项
- 九、互设机构
- 十、联系主体
- 十一、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二、争议解决
- 十三、未尽事宜
- 十四、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邮政协议
- 一、业务范围
- 二、封发局
- 三、邮件运输
- 四、规格及限定
- 五、账务结算
- 六、文件格式
- 七、邮件查询
- 八、查询期限
- 九、补偿责任
- 十、联系主体
- 十一、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二、争议解决
- 十三、未尽事宜
- 十四、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
- 一、信息(讯息)通报
- 二、协处机制
- 三、业务交流
- 四、文书格式
- 五、联系主体
- 六、协议履行及变更
- 七、争议解决
- 八、未尽事宜
- 九、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
- 一、金融合作
- 二、交换资讯
- 三、保密义务
- 四、互设机构
- 五、检查方式
- 六、业务交流
- 七、文书格式
- 八、联系主体
- 九、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争议解决
- 十一、未尽事宜
- 十二、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
- 一、飞行航路
- 二、运输管理
- 三、承运人
- 四、通航航点
- 五、航空运价
- 六、代表机构
- 七、互免税费
- 八、收入汇兑
- 九、航空安全
- 十、辅助事项
- 十一、适用规定
- 十二、联系机制
- 十三、实施方式
- 十四、签署生效
- 海协会与海基会就陆资赴台投资达成共识
- 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共同打击犯罪
- 第三章 司法互助
- 第四章 请求程序
- 第五章 附则
- 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
- 一、合作范围
- 二、合作方式
- 三、合同(契约)要件
- 四、权益保障
- 五、核发证件
- 六、协调机制
- 七、交流互访
- 八、文书格式
- 九、联系主体
- 十、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一、争议解决
- 十二、未尽事宜
- 十三、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
- 一、合作原则与目标
- 二、业务交流
- 三、讯息查询
- 四、证明文件核查
- 五、通报事项
- 六、紧急事件处理
- 七、考察确认
- 八、文书格式
- 九、联系主体
- 十、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一、争议解决
- 十二、未尽事宜
- 十三、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
- 一、合作范围
- 二、合作形式
- 三、相互协助
- 四、保密义务
- 五、文书格式
- 六、联系主体
- 七、协议履行及变更
- 八、争议解决
- 九、未尽事宜
- 十、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 序言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贸易与投资
- 第三章 经济合作
- 第四章 早期收获
- 第五章 其他
- 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
- 一、合作目标
- 二、优先权利
- 三、保护品种
- 四、审查合作
- 五、业界合作
- 六、认证服务
- 七、协处机制
- 八、业务交流
- 九、工作规划
- 十、保密义务
- 十一、限制用途
- 十二、文书格式
- 十三、联系主体
- 十四、协议履行与变更
- 十五、争议解决
- 十六、未尽事宜
- 十七、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传染病防治
- 第三章 医药品安全管理及研发
- 第四章 中医药研究与交流及中药材安全管理
- 第五章 紧急救治
- 第六章 附则
- 海峡两岸核电安全合作协议
- 一、合作范围
- 二、合作方式
- 三、联系主体
- 四、工作规划
- 五、限制用途
- 六、文书格式
- 七、协议履行及变更
- 八、争议解决
- 九、未尽事宜
- 十、签署生效
- 海协会与海基会关于加强两岸产业合作的共同意见
- 海峡两岸海关合作协议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海关程序
- 第三章 海关合作
- 第四章 请求程序
- 第五章 其他
- 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
- 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义务与规范
- 第三章 具体承诺
- 第四章 其他条款
- 海峡两岸气象合作协议
- 一、合作范围
- 二、合作事宜
- 三、联系主体
- 四、工作规划
- 五、保密义务
- 六、限制用途
- 七、文书格式
- 八、协议履行及变更
- 九、争议解决
- 十、未尽事宜
- 十一、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地震监测合作协议
- 一、合作范围
- 二、合作事宜
- 三、合作方式
- 四、联系主体
- 五、工作规划
- 六、保密义务
- 七、限制用途
- 八、文书格式
- 九、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争议解决
- 十一、未尽事宜
- 十二、签署生效
- 海峡两岸避免双重课税及加强税务合作协议
- 一、适用范围
- 二、税款征收
- 三、消除双重课税方法
- 四、非歧视待遇
- 五、相互协商
- 六、资讯交换
- 七、协助征税
- 八、文书格式
- 九、业务交流
- 十、联系主体
- 十一、协议履行与变更
- 十二、未尽事宜
- 十三、生效
- 海峡两岸民航飞行安全与适航合作协议
- 一、合作原则与目标
- 二、合作范围
- 三、合作形式
- 四、相互协助
- 五、通报事项
- 六、紧急事件处理
- 七、文书格式
- 八、联系主体
- 九、协议履行及变更
- 十、争议解决
- 十一、未尽事宜
- 十二、签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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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