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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研究》深入研究物权立法与理论,助力编纂民法典。

内容简介

本书系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自主选题项目,“中国民法典编纂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本书的大部分内容都以论文的形式公开发表过,但本书并非简单的论文集。在撰写过程中,作者根据最新物权立法过程,并结合最新物权法理论研究成果,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体系化处理,对理论观点进行了更为深入的论证,以期对我国编纂民法典有所助力。

目录

  • 版权信息
  • 作者简介
  • 与改革开放同行的中国民法(代序)
  • 一、改革开放后民法的发展
  • 二、我国民法发展经验之总结
  • 三、我国未来民法发展所面临之挑战
  • 第一章 民法典物权编立法的外部体系协调
  • 一、《宪法》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中的具体化
  • (一)复述《宪法》规定但没有具体化为物权规范的处理
  • (二)复述《宪法》规定并力图转化为物权规范的处理
  • (三)《宪法》规定已转化为物权规范但属赘文的处理
  • 二、《物权法》与其他法律中重复规定的取舍
  • (一)土地征收重复规定的取舍
  • (二)土地所有权重复规定的取舍
  •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重复规定的取舍
  •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重复规定的取舍
  •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方式与流转登记重复规定的取舍
  •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建筑物处理重复规定的取舍
  • 三、《物权法》与其他法律中矛盾规定的处理
  • (一)农村土地和建设用地在范围界定上的矛盾规定及其处理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方式上的矛盾规定及其处理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提前收回上的矛盾规定及其处理
  • 四、《物权法》与其他法律相互欠缺衔接规定的完善
  • (一)法律概念不统一的现象应予纠正
  • (二)《物权法》中提到的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应予落实
  • (三)集体土地发包人规定存在的法律漏洞应予弥补
  • (四)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不合理规定应予修改
  • 五、《物权法》中涉及公法规定的处理
  • (一)应当删除的公法规定
  • (二)应当引入的公法规定
  • 第二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总则编的立法协调
  • 一、民法典物权编中民事主体的称谓选择
  • (一)《物权法》中物权主体称谓存在的问题
  • (二)民法典物权编对物权主体称谓的改进建议
  • 二、民事主体类型对所有权立法结构的影响
  • (一)《物权法》中所有权的立法结构及存在的问题
  • (二)国家、集体的民事主体地位
  • (三)民法典物权编所有权立法结构的调整
  • 三、《民法总则》第114—117条在民法典中的再安排
  • (一)关于物权概念的规定
  • (二)关于物权客体的规定
  • (三)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
  • (四)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
  • 四、返还原物请求权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衔接
  • (一)返还原物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的学说争议与立法选择
  • (二)我国民法典中取得时效与诉讼时效的衔接
  • (三)取得时效制度的适用客体
  • 第三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合同编的立法协调
  • 一、物权编应当剔除合同法的相关内容
  • (一)剔除关于物之毁损的保护规定
  • (二)剔除关于储蓄等保护的规定
  • (三)剔除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中有关合同内容的规定
  • 二、物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
  • (一)各类物权变动合同应当同等对待
  • (二)改变物权变动合同为要式合同的要求
  • (三)设立物权变动合同的一般性规定
  • 三、无权处分合同对善意取得的影响
  • (一)无权处分合同的立法取舍
  • (二)无权处分合同的效力与善意取得适用的关系
  • 四、合同中的返还原物不能与添附制度的设立
  • 第四章 民法典物权编与继承编的立法协调
  • 一、遗产共有为共同共有抑或按份共有
  • (一)遗产共有形态的立法模式
  • (二)我国法律上遗产共有形态的选择
  • 二、遗产移转的物权变动形态
  • (一)受遗赠与物权变动
  • (二)遗产酌给与物权变动
  • (三)遗产无人承受与物权变动
  • 三、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协调
  • (一)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立法模式
  • (二)遗产分割与共有物分割的效力规则选择
  • 四、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关系
  • (一)继承回复请求权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 (二)继承回复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的适用关系
  • 第五章 法定物权变动的制度改革
  • 一、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
  • (一)法院判决
  • (二)仲裁裁决
  • (三)调解书
  • (四)法院裁定
  • (五)立法完善建议
  • 二、征收导致的物权变动
  • (一)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立法例
  • (二)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础
  • (三)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形态
  • (四)因征收导致物权变动的时间
  • 三、继承导致的物权变动
  • (一)继承导致物权变动的立法例
  • (二)继承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础
  • (三)放弃继承与物权变动
  • (四)胎儿继承与物权变动
  • 四、事实行为导致的物权变动
  • (一)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立法例
  • (二)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理论基础
  • (三)能够导致物权变动的事实行为的类型
  • (四)因事实行为导致物权变动的形态和时间
  • 第六章 添附规则的立法设计
  • 一、《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17条评析
  • (一)添附制度能否适用当事人合意的情形
  • (二)添附制度能否由民法之外的其他法律规定
  • (三)添附物所有权归属应依何种原则确定
  • 二、加工的规则设计
  • (一)加工的规制范围
  • (二)加工的构成要件
  • (三)加工的物权效果
  • 三、附合的规则设计
  • (一)附合的规范范围
  • (二)附合的构成要件
  • (三)附合的物权效果
  • 四、添附的条文设计
  • 第七章 共有物分割的制度安排
  • 一、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的性质
  • 二、共有物分割的方法
  • (一)立法例考察
  • (二)《物权法》第100条第1款的意蕴
  • 三、共有物分割的效力
  • (一)共有物裁判分割对所有权移转的效力
  • (二)共有物裁判分割对共有人瑕疵担保的效力
  • 四、共有物分割之诉
  • (一)共有物分割之诉的法律属性
  • (二)共有物分割之诉的审理
  • 五、共有物分割判决的效力
  • (一)共有物分割判决的法律属性
  • (二)共有物分割判决的形成效力
  • 第八章 用益物权的制度重构
  • 一、用益物权“一般规定”的完善
  • (一)重新界定用益物权的含义
  • (二)重新设置用益物权的通用规则
  • 二、用益物权新类型的选择
  • (一)典权
  • (二)居住权
  • (三)土地经营权
  • (四)不动产租赁权
  • (五)不动产收益权
  • 三、用益物权现有类型的修正与完善
  •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
  •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三)宅基地使用权
  • 第九章 地役权的立法修正
  • 一、地役权的名称选用
  • (一)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对地役权名称的影响
  • (二)我国法上的地役权应改称不动产役权
  • 二、地役权的种类选取
  • 三、地役权的内容设计
  • (一)地役权内容的意定性与法律确认
  • (二)地役权内容的重新设计
  • 四、地役权的登记效力
  • (一)地役权登记应改采登记生效主义
  • (二)地役权登记应于供役不动产登记簿上完成
  • 五、地役权的效力完善
  • (一)地役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 (二)供役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义务
  • 六、地役权的范围扩展
  • (一)自己地役权的立法趋向
  • (二)自己地役权的确认理由
  • 第十章 抵押权的立法完善
  • 一、抵押物范围界定与流押契约开禁
  • (一)抵押物范围的界定
  • (二)流押契约的开禁
  • 二、抵押物转让与抵押权实现方式拓展
  • (一)抵押物的自由转让
  • (二)抵押权实现方式的拓展
  • 三、增担保制度的构建
  • (一)增担保请求权的立法例
  • (二)增担保请求权的性质
  • (三)增担保请求权的行使
  • (四)对完善增担保请求权的建议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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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