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类型
可以朗读
语音朗读
218千字
字数
2025-05-01
发行日期
展开全部
主编推荐语
一本帮助你学习、理解和适用监察法的工具书。
内容简介
为了便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本书通过对比新旧监察法的异同,结合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察法的实践经验以及学术讨论成果,对于修改后的监察法中的重点条文从立法精神等多个角度进行详细解读。此外,本书在重点条文的解读之后还附上典型案例。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缩略语表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
- 第二条 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和指导思想
- 第三条 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
- 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以及与其他机关互相配合制约机制
- 第五条 监察工作原则
- 第六条 监察工作方针
- 第二章 监察机关及其职责
- 第七条 机构设置
- 第八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和组成
- 第九条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产生和组成
- 第十条 监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
- 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职责
- 第十二条 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设置和领导关系
- 第十三条 派驻或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的职责
- 第十四条 监察官制度
- 第三章 监察范围和管辖
- 第十五条 监察对象范围
- 第十六条 监察管辖原则
- 第十七条 指定管辖和报请提级管辖原则
- 第四章 监察权限
- 第十八条 证据收集一般原则
- 第十九条 谈话和函询
- 第二十条 要求被调查人陈述及讯问被调查人
- 第二十一条 强制到案
- 第二十二条 询问证人
- 第二十三条 责令候查
- 第二十四条 留置
- 第二十五条 管护
- 第二十六条 查询、冻结
- 第二十七条 搜查
- 第二十八条 调取、查封、扣押措施
- 第二十九条 勘验检查
- 第三十条 鉴定
- 第三十一条 技术调查措施
- 第三十二条 通缉
- 第三十三条 限制出境
- 第三十四条 认罪认罚从宽
- 第三十五条 揭发、检举
- 第三十六条 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衔接
- 第三十七条 线索移送与互涉案件管辖
- 第五章 监察程序
- 第三十八条 报案、举报的处理
- 第三十九条 监察工作的程序规制和监督管理
- 第四十条 问题线索处置
- 第四十一条 初步核实
- 第四十二条 立案
- 第四十三条 调查取证的基本要求
- 第四十四条 一般调查程序
- 第四十五条 调查方案的执行与请示报告制度
- 第四十六条 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的程序和期限
- 第四十七条 留置的批准程序
- 第四十八条 留置的期限及其延长、解除和变更
-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的协助义务
- 第五十条 管护、留置的程序与相关人员合法权益保障
- 第五十一条 调查终结的程序
- 第五十二条 监察处置的方式
- 第五十三条 涉案财物的处置
- 第五十四条 检察机关对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
- 第五十五条 被调查人逃匿、死亡案件的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 第五十六条 复审、复核
- 第六章 反腐败国际合作
- 第五十七条 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职责
- 第五十八条 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主体和领域
- 第五十九条 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 第七章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第六十条 人大监督
- 第六十一条 监察工作信息公开
- 第六十二条 特约监察员的聘请和职责
- 第六十三条 监察机关内部监督
- 第六十四条 禁闭措施
- 第六十五条 监察人员的一般要求
- 第六十六条 办理监察事项的报告备案
- 第六十七条 回避制度
- 第六十八条 脱密期管理和从业限制
- 第六十九条 申诉制度
- 第七十条 “一案双查”制度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一条 处理决定和监察建议的效力
- 第七十二条 阻碍、干扰监察工作的法律责任
- 第七十三条 报复、诬告陷害行为的处理
- 第七十四条 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追究
- 第七十五条 构成犯罪行为的责任追究
- 第七十六条 监察机关的国家赔偿责任
- 第九章 附则
- 第七十七条 监察工作开展的特殊主体
- 第七十八条 施行日期与废止日期
展开全部
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