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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是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起草的专家,对《条例》作出的权威释义,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条例》的必备法律工具书。

内容简介

2019年4月20日,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范政府共同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政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迈上了新的台阶。

《条例》共6章、44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书是参与《条例》起草的专家,对《条例》作出的权威释义,是准确理解、正确适用《条例》的必备法律工具书。

目录

  • 版权信息
  • 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必须依靠制度保障(导语)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 第二条 【适用主体范围】
  • 第三条 【适用事项范围】
  • 第四条 【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第五条 【科学决策原则】
  • 第六条 【民主决策原则】
  • 第七条 【依法决策原则】
  • 第八条 【决策监督】
  • 第九条 【考核评价】
  • 第二章 决策草案的形成
  • 第一节 决策启动
  • 第十条 【决策事项建议】
  •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确定】
  • 第十二条 【决策草案拟订】
  • 第十三条 【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 第二节 公众参与
  • 第十四条 【听取公众意见的方式】
  • 第十五条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第十六条 【听证会及其准备程序】
  • 第十七条 【听证会程序】
  • 第十八条 【听取意见的后续处理】
  • 第三节 专家论证
  • 第十九条 【论证内容和工作要求】
  • 第二十条 【论证方式和工作机制】
  •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制度】
  • 第四节 风险评估
  • 第二十二条 【风险评估范围】
  • 第二十三条 【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评估结果运用】
  • 第三章 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 第一节 合法性审查
  • 第二十五条 【合法性审查为必经程序】
  • 第二十六条 【合法性审查材料及时间要求】
  • 第二十七条 【合法性审查内容】
  • 第二十八条 【合法性审查意见】
  • 第二节 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
  • 第二十九条 【提交讨论需要报送的材料】
  • 第三十条 【集体讨论决定】
  • 第三十一条 【请示报告】
  • 第三十二条 【决策公布】
  • 第三十三条 【决策过程记录和归档制度】
  • 第四章 决策执行和调整
  • 第三十四条 【决策机关和执行单位职责】
  • 第三十五条 【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反馈】
  • 第三十六条 【决策后评估】
  • 第三十七条 【决策后调整】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决策机关的法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决策承办单位等单位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决策执行单位的法律责任】
  • 第四十一条 【参与决策的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第四十二条 【参照执行】
  • 第四十三条 【制定具体制度】
  • 第四十四条 【施行日期】
  • 附录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 司法部负责人就《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答记者问
  •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 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
  • 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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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