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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食品安全犯罪: 确保舌尖上安全重中之重,刑法起重要作用。

内容简介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严重危及国计民生,一些严重的食品安全案件更使我国国际形象受损。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刑法作为保障食品安全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在食品安全犯罪治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运用刑罚手段来同食品安全犯罪作斗争,立法机关多次修改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但食品安全犯罪依然屡禁不止。本书就食品安全犯罪的理论与实务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意在为完善该领域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贡献微薄之力。

目录

  • 版权信息
  • 内容简介
  • 作者简介
  • 前言
  • 第一章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回顾与反思
  • 一 中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沿革
  • (一)1949—1979年:非犯罪化时期
  • (二)1980—1996年:犯罪化时期
  • (三)1997—2011年:完善和扩张期
  • 二 中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特点
  • (一)刑法介入时间呈提前之势
  • (二)刑法介入范围呈扩展之势
  • (三)刑法介入力度呈趋严之势
  • 三 中国食品安全刑事立法完善的几点思考
  • (一)要注意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 (二)应从“厉而不严”走向“严而不厉”
  • (三)反思立法技术
  • (四)实行真正的附属刑法与刑法典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规制的重点与路径
  • 一 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与刑法保护的重点
  • (一)重视食品安全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 (二)食品安全的成因
  • (三)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着力点
  • 二 食品安全刑法保护的路径选择
  • (一)刑法典路径选择的利弊
  • (二)非刑法典路径选择的可能性
  • (三)附属刑法路径选择的合理性辨析
  • 第三节 食品安全犯罪领域帮助行为的正犯化
  • 一 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困境
  • 二 国外食品安全犯罪规定对我国的启示
  • (一)美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
  • (二)德国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
  • (三)日本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规定
  • 三 食品安全犯罪帮助行为实行化的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法益保护前置化的内在要求
  • (二)彰显二元的行为无价值论的基本理念
  • (三)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精神
  • (四)刑法条文可操作性的迫切需求
  • 四 走出食品安全犯罪刑法困境的路径选择
  • 第四节 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完善
  • 一 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现状
  • (一)刑事立法的演变与应对
  • (二)刑事立法的阙如与掣肘
  • 二 食品安全犯罪中增设过失危险犯的必要性
  • (一)法益保护的必然要求
  • (二)新新过失论的必要组成部分
  • (三)预防食品安全犯罪的必要手段
  • (四)前瞻性立法的必要举措
  • 三 食品安全犯罪中增设过失危险犯的可行性
  • (一)符合《刑法》总则关于过失犯罪的规定
  • (二)不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 四 食品安全领域中过失危险犯的制度构建
  • (一)构建严密舒缓的刑法体系
  • (二)强化行政监督制度
  • (三)完善刑罚中的资格刑
  • (四)规范适用罚金刑
  • (五)规范法律条文的表达方式
  • 第五节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的调整对象
  • 一 刑法规范视野下食品与药品之区分
  • (一)食品与药品之区分在于其是否“以治疗为目的”
  • (二)“以治疗为目的”的理解
  • 二 药用空心胶囊的规范属性
  • (一)药用空心胶囊属于食品
  • (二)药用空心胶囊不属于我国法律拟制的药品
  • 三 “毒胶囊”事件的刑法定性
  • (一)生产、销售空心“毒胶囊”行为之定性
  • (二)向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提供工业明胶行为之定性
  • (三)药品生产企业使用空心“毒胶囊”行为之定性
  • 四 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保障的反思与完善
  • (一)我国食品、药品安全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 (二)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和执法模式
  • (三)刑法调整的科学性与协调性
  • 第六节 药品监管渎职罪的证成与确立
  • 一 药品监管渎职法律规制的现状
  • (一)罪罚不适配
  • (二)刑事责任认定困难
  • 二 完善药品监管渎职法律规制的路径及其评析
  • (一)完善相关“口袋罪”的规定
  • (二)新设药品监管渎职罪
  • 三 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
  • (一)犯罪客体
  • (二)犯罪客观方面
  • (三)犯罪主体
  • (四)犯罪主观方面
  • 第七节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圈实质划定的向度
  • 一 问题的引出
  • 二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圈失衡的刑法教义学检讨
  • (一)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圈窄小的现实成因
  • (二)危害药品安全领域过罪化风险衍生的缘由
  • 三 危害药品安全犯罪圈划定的双向衡平思维
  • (一)完善刑事立法的思考方向和进路
  • (二)防范过罪化风险的司法理念与路径
  • 第二章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司法适用
  • 第一节 食品安全犯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
  • 一 行为对象:伪劣食品与伪劣产品的界分
  • (一)食品与伪劣食品
  • (二)伪劣食品与伪劣产品
  • 二 行为性质:形式认定与实质判断的错位
  • (一)法释〔2013〕12号司法解释第1条、第20条之认定规则及实践状况
  • (二)法释〔2013〕12号司法解释第1条、第20条之评述
  • 三 共犯问题:片面帮助与共同犯罪的认定
  • (一)片面帮助与共同犯罪的关系之争
  • (二)法释〔2013〕12号司法解释第14条之述评
  • 四 结语
  • 第二节 食品安全犯罪中“足以造成”的认定
  • 一 “足以造成”之判定基础
  • 二 “足以造成”之判定方法
  • 三 “足以造成”之判定标准
  • 四 “足以造成”之具体判定
  • 第三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基本犯既遂形态研究
  • 一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二 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基本犯的既遂形态确定为行为犯存在的问题
  • (一)致使既遂犯的成立过于提前
  • (二)在定罪上遗漏了对部分内容的刑法评价
  • (三)与司法证明的内容不对应
  • (四)不符合刑法解释的一般原理
  • 三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基本犯的既遂形态属于结果犯
  • (一)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结果类型:蕴含的结果
  •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基本犯既遂形态蕴含结果的性质:危险性结果
  • 四 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类的犯罪的既遂问题
  • (一)蕴含危险性结果之犯罪的基本特点
  • (二)危险性结果与实害性结果、具体危险之间的关系
  • 五 结语
  • 第四节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有害含义的界定
  • 一 认定标准之争
  • 二 “有害”的体系化思考
  • 三 对有害性限定说的进一步分析
  • (一)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
  • (二)“足以”的标准对有毒、有害而言是否是过高的标准
  • (三)司法鉴定是否是有害性限定说标准的充分条件
  • 四 对生产、销售具有危害性但危害程度未知食品的行为处理原则
  • 第五节 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因果关系判断的常理化
  • 一 食品、药品犯罪案件因果关系认定的困境:以刑法第141条的修改过程为例
  • 二 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的“游离现实”更甚立法的局限与保守
  • (一)立法的局限与保守性:相关修改思路未推而广之
  • (二)司法的“不食人间烟火”:漠视生活常识,机械套用法律规则
  • 三 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因果关系的求解:刑事推定
  • (一)常理判断与刑事推定
  • (二)刑事推定的适用领域:个案解释与司法解释
  • 四 食品、药品犯罪案件中司法裁判结果的常理化
  • 第六节 生产、销售假药罪法益侵害的规范解释
  • 一 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法益的价值权衡
  • (一)法的秩序价值
  • (二)法的安全及人权保障价值
  •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法益价值权衡
  • 二 生产、销售假药罪法益侵害之实质判断
  • (一)民生刑法观的价值取向
  • (二)陆勇案法益侵害实质判断
  • 第七节 药品安全犯罪中“假药”的界定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价值基础:假药犯罪处罚扩张的法与理
  • (一)刑法机能的双重性,提供了假药犯罪惩治的社会保护基础
  • (二)秩序与法益的非割裂性,决定了秩序维护价值的可正当性
  • (三)刑法对刑事政策的回应,推演出假药犯罪从严的政策需求
  • 三 合理性分析:刑法与药品管理法关于假药认定的同一性
  • (一)法律拟制假药与实质假药在危害性上具有质的一致性
  • (二)我国二元处罚体系下法秩序的统一性要求假药认定的同一性
  • (三)以药品治疗功效进行实质判断与刑法关于假药犯罪的规定并不相符
  • 四 进路:假药认定的统一与量刑上的危险反证
  • 第三章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风险社会语境
  • 第一节 基于孙斯坦理性风险观的食品安全犯罪“中庸之道”
  • 一 食品安全保护的风险控制基础
  • 二 “中庸之道”的刑法机理
  • 三 对保守倾向的批判
  • 四 对于冒进态度的批判
  • 第二节 非传统安全观下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
  • 一 非传统安全威胁与食品安全问题
  • 二 非传统安全理念下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选择
  • (一)非传统安全理念对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的影响
  • (二)非传统安全理念下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的具体内容
  • 三 刑事政策视野下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的完善
  • (一)整合食品安全犯罪罪名在刑法典中的编排
  • (二)进一步严密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法网,扩大犯罪圈
  • (三)加大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处罚力度,完善相关法定刑
  • 第三节 风险社会下食品安全的体系刑法观
  • 一 风险社会下我国食品安全已成问题
  • (一)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表现
  • (二)食品安全风险的中国化特点
  • 二 《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的修改
  •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具体修改
  • (二)风险社会下刑法规制方法的局限性
  • 三 以体系刑法观审视《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
  • (一)刑法体系内的反思与重构
  • (二)法律体系内的反思与重构
  • (三)社会制度内的反思与重构
  • 四 结语
  • 第四节 药品风险刑法规制的变革及其重塑
  • 一 规制变革:以制售假药的刑法修订为例
  • (一)迈向行为犯的模式:超越因果关系
  • (二)调整刑罚升格条件:增设情节加重
  • (三)加大犯罪经济成本:抽象制罚金刑
  • 二 规制反思:药品安全刑法保障向何处去
  • (一)立足公共安全高度:加强药品安全的刑法地位
  • (二)不再做法律稻草人:加强药品案件的移送衔接
  • (三)治乱象还需用重典:加强涉药犯罪的刑罚力度
  • 三 规制重塑:构建全程化的药品风险管理
  • (一)药品研发环节的刑事责任问题
  • (二)药品召回环节的刑事责任问题
  • 第四章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个案研究
  • 第一节 三鹿奶粉案判决的反思
  • 一 三鹿案中的三种行为与责任类型
  • 二 制售“蛋白粉”的定性:不成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一)判断罪名的前提:三聚氰胺对普通人而言不是危险物质
  • (二)“制售蛋白粉”无单独评价意义
  • (三)“制售蛋白粉”可成为他罪的共犯行为
  • 三 企业高管销售问题奶粉的定性:投放危险物质罪
  • 四 对经济犯罪应差别对待:知识影响责任,利益对应刑罚
  • 第二节 阜阳大头娃娃案的再审视
  • 一 《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的修改
  • 二 《刑法修正案(八)》前后相关司法解释适用上的困难
  • 三 如何解释有关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 第三节 瘦肉精案件中的定性分析
  • 一 河南特大“瘦肉精”案的基本案情及定性争议
  • (一)基本案情
  • (二)本案定性争议
  • (三)本案定性争议所引发的问题
  • 二 河南特大“瘦肉精”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性的论证
  • (一)本案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构成——以危险方法相当性为中心的展开
  • (二)本案系想象竞合犯形态
  • (三)影响本案定性的因素
  • 三 由河南特大“瘦肉精”案的定性到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定性
  • (一)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定性
  • (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特征与定性
  • (三)影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惩治的其他因素与定性
  • 第四节 地沟油犯罪中的疑难问题
  • 一 “地沟油”犯罪的罪名确定及其评价
  • 二 “地沟油”犯罪的客观行为辨析
  • 三 “地沟油”犯罪的主观方面要求与评价
  • 四 “地沟油”犯罪中的有关竞合问题分析
  • 第五节 山东问题疫苗事件评析
  • 一 我国药品安全刑事法律规范沿革
  • 二 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规范评析
  • (一)对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认定上前后矛盾
  •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刑事责任的差距逐渐扩大
  • (三)假药、劣药如何准确区分一直未得到解决
  • 三 生产、销售劣药犯罪司法实践困境解析
  • (一)生产、销售劣药犯罪司法实践情况
  • (二)生产、销售劣药犯罪司法困境解析
  • 四 生产、销售劣药行为刑事规制的合理模式
  • (一)刑事领域对假药及劣药的划分不合理
  • (二)使用假药或劣药对人体健康所造成的损害程度与假或劣无必然关系,而与具体药品的种类及假劣程度有关
  • (三)事实上,司法实践中部分假药与劣药已经界限模糊
  • 第六节 陆勇涉嫌销售假药案为何不起诉
  • 一 基本案情及诉讼经过
  • (一)基本案情
  • (二)诉讼经过
  • 二 争议问题及不起诉理由
  • 三 生产、销售假药罪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 (一)“假药”的认定问题
  •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中生产、销售行为的认定
  • (三)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假药案件中的运用
  • 第五章 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比较法视野
  • 第一节 内地与澳门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比较
  • 一 内地与澳门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沿革
  • (一)内地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沿革
  • (二)澳门食品安全刑事立法沿革
  • 二 内地与澳门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异同
  • (一)两地食品安全刑事立法之差异
  • (二)两地食品安全刑事立法之共同趋势
  • 三 两地食品安全刑事立法相互借鉴
  • (一)立法模式之完善
  • (二)规制范围之拓展
  • (三)刑罚配置之优化
  • 第二节 中美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特征分析
  • 一 美国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特点评析
  • (一)独特的立法划分
  • (二)普遍存在的严格责任
  • (三)紧密的立法调控
  • (四)突出的解释性立法
  • 二 中美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对比分析
  • (一)立法渊源的差异
  • (二)责任原则的差异
  • (三)立法调控范围的差异
  • (四)法定刑设置的差异
  • (五)解释性立法的差异
  • 第三节 德国药品安全犯罪的法律规制
  • 一 德国药品犯罪的现状
  • (一)伪造药品的概念
  • (二)海关的收缴数据
  • (三)欧盟的收缴数据
  • (四)2014年德国警方的犯罪数据
  • (五)犯罪黑数
  • (六)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
  • 二 药品犯罪中存在的风险
  • (一)行为人
  • (二)消费者/被害人层面
  • (三)行为方式:互联网销售
  • (四)法律层面
  • 附录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有关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法评析
  • 一 现行刑法规制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犯罪行为之不足
  • (一)食品监管渎职罪的不足
  • (二)普通渎职罪规制药品监管渎职的不足
  • 二 《草案》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修订
  • (一)《草案(一审稿)》引发的对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讨论
  • (二)《草案(二审稿)》对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有关争议的回应
  • 三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扩张与限制
  • (一)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的适度扩张
  • (二)对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立法扩张的限制
  • 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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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成立于1978年6月,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创办并主管的以出版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为主的国家级出版社。1993年和1998年先后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授予的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1993年第一批荣获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授予的全国优秀出版社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