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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罗马法传承千年,奠定欧洲法治与文化核心价值。

内容简介

罗马帝国覆灭已久,但罗马法在欧洲法律思想和政治思想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其蕴含的法治精神已成为欧洲文化的基本价值理念之一,超越了时代和地域的界限,至今仍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书以时间为经、以地域为纬,追溯罗马法从古罗马时代至20世纪的发展历程,包括罗马法在罗马帝国崩溃后对日耳曼民族习惯法、中世纪共同法、教会法、近代早期民族国家立法和19世纪以来欧洲各国私法法典化潮流的重要影响。

《罗马法与欧洲:一种法律文化的历史》既是了解罗马法的一部深入浅出的入门书籍,也可以说是一部简要的欧洲法律文化史,能为理解欧洲近现代私法制度发展史提供背景知识;不仅可以为我国私法学者进行学术研究提供参考借鉴,也适合我国对罗马法和欧洲法律文化史感兴趣的学生阅读。

目录

  • 版权信息
  • 翻译说明
  • 缩写表
  • 大事年表
  • 第一章 导论
  • 第二章 古代罗马法
  • 第三章 优士丁尼法的复兴
  • 第四章 罗马法和民族国家
  • 第五章 罗马法与法典化
  • 译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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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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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一部法律文化的“复活”史

    法律史的书,往往写得太厚、太难。这本《罗马法与欧洲》倒是个例外。不到十四万字,从古罗马写到二十世纪,横跨两千年,却读来不觉艰涩。作者斯坦因自己甚至戏称,这是他 “唯一赚到钱的著作”。这位曾任剑桥大学市民法 “钦定教席” 的罗马法学者,一生著述十余种,偏偏这本写给普通读者的 “小书” 最有读者缘。德文本 1996 年问世后,截至 2007 年已印刷十次,先后被译成日、法、西等多语种。如今中译本出来,距德文初版已近三十年。一部讲罗马法的书何以有这样的生命力?翻开书便知 —— 作者不跟你罗列条文,也不堆砌人名,他讲的是一条线索:罗马法如何在被宣告 “死亡” 之后,一次又一次地活过来。说罗马法 “死过”,毫不夸张。西罗马帝国覆灭后,优士丁尼编纂的《民法大全》在西欧一度沉寂。此后几百年,各地通行的是日耳曼习惯法、教会法,罗马法似乎退场了。如果按传统教科书的讲法,罗马法的故事到这里就该画上句号。斯坦的眼光不同。他关注的,恰恰是罗马法 “死后” 的命运。十一世纪末,《学说汇纂》手稿在意大利重见天日,博洛尼亚成为罗马法复兴的中心。这个节点,作者在书中写得尤其精彩 —— 不是因为罗马法本身发生了什么变化,而是因为欧洲人开始重新需要它。作者把罗马法文本比作一座 “法律超市”:后来的法学家根据不同时代的需求,从里面各取所需,拿走的商品不同,但货源始终是同一批。注释法学派从中提炼一般原则,评论法学派将其对接城市法和商业习惯;德意志的皇帝在其中寻找 “世界主人” 的法理依据,而那不勒斯大学的创立者腓特烈二世则把罗马法当作训练官僚的工具。这大概就是本书最核心的洞见:罗马法的生命力不在于法典本身多么 “高明”,而在于它的文本足够丰厚、足够弹性,能容纳无数种 “复活” 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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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