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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四川大学主办的法律史学研究集刊,集中了法律与历史交叉学科的研究成果,包括法律史研究论文、评论和法史学新作的书评。本册为第12卷。

内容简介

本期专论部分刊载铃木秀光教授、翟家骏博士、海丹副教授三位学者关于清代法律史的研究,以及蒋铁初教授的法文化研究和董志鹏博士的民国法研究。

评论部分刊载刘舟祺博士宋代司法的研究论文、张洪阳博士和艾晶副教授清末女性犯罪的统计分析和李晓婧副教授的法学教育史研究。

人物部分刊载柴松霞副教授对沈家本的研究。

史料刊载的是杨晖博士对民国荣县临时参议会会议记录的档案选校。

目录

  • 版权信息
  • 专栏
  • “请旨即行正法”考
  • 专论
  • 从“情有可矜”到“实无罪责”
  • “缠讼”与“清讼”(下)
  • 古代中国的法外施仁及其法文化解读
  •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人民团体”法制理念的形成
  • 评论
  • “酌情据法,以平其事”
  • 清末女性犯罪的统计分析
  • 安徽高等法学教育之源头
  • 人物
  • 沈家本在清末预备立宪中的作用与影响
  • 史料
  • 民国荣县临时参议会会议记录选校
  • 《法律史评论》稿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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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评分不足
2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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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5.0

    宋代州县官士大夫民事司法过程中,司法人员会对证据材料、案件事实、人情法意进行认定与考量,正所谓 “酌情据法,以平其事”。《名公书判清明集》中两份关于户绝纠纷的书判蕴含着宋代士大夫司法活动中以 “以平其事” 为核心的价值追求和以 “酌情据法” 为核心的实践技艺。宋代州县官士大夫民事司法的经验与智慧可以为当下的民事司法乃至法律史学提供借鉴意义与探索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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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是专业的人文社科学术出版机构,以“创社科经典,出传世文献”为己任,出版经管、社会学、历史、文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