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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卷为1957年1月-6月期间的重要文件汇编。

内容简介

本套书按照文件形成时间编排,选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夕这一时期(1949年10月-1966年5月)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书记处、中共中央重要会议等作出的决议、决定、指示、通知、电文等,以及中共中央与其他机构联合发出的文件,部分与中央文件有直接关系的文电作为附件一并收入。

目录

  • 版权信息
  • 编辑出版说明
  • 中共中央转发江苏省委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情况和部署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一月四日)
  • 中共中央转发浙江省委批转省委统战部关于加强党内统一战线思想和政策的教育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一月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天津市委关于一九五七年肃反运动规划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一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生猪生产专业会议报告给城市服务部党组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一月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厂矿企业下放分级管理问题给河北省委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一月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春节前后进行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的宣传通知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陈伯达关于福建莲塘乡农业合作社一些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当前棉花统购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一月十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普查钢材、木材等库存问题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陕西省委批转省委农村工作部访问山区农民的工作简报 (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各地对台工作组的领导关系和工作任务的规定 (一九五七年二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接收党员工作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二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各省市收购棉花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二月六日)
  •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工业工作部、中央交通工作部关于撤销铁道、交通、邮电系统中各级政治机关,加强党的领导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六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关于第三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会议的报告和一九五七年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要点 (一九五七年二月六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县、区、乡的组织形式和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今后干部工作方法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二月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将中央管理的一部分干部委托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代管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二月八日)
  • 中共中央转发监察部党组、内务部党组关于山东省改造落后乡工作中违反政策和违法乱纪情况调查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日)
  • 中共中央批发监察部党组关于第六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批准第八次全国公安会议文件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同意邓子恢、李先念关于将人民银行、农业银行重新合并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一九五七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批转河北省委转发省卫生厅党组等关于开展节育工作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地质部党组关于撤销地质部系统政治机构的请示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中苏边境地区有关问题给黑龙江省委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关于江苏省委等决定动用供销社自有资金问题的意见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一九五七年粮食收销任务安排意见给浙江省委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统战部关于继续发挥工商业联合会的作用的意见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江苏省委关于全省第四次区委书记会议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批转劳动部党组关于一九五六年企业职工伤亡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检查朝鲜、越南实习生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七日)
  • 中共中央转发贵州省粮食厅党组等关于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初步检查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七日)
  • 中共中央对黑龙江省委关于召开全省城乡小商小贩代表会议情况报告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三月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第二机械工业部党组关于总结并吸取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执行中的经验教训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三月八日)
  • 中共中央批转国家统计局党组关于统计机构今后存在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内务部党组关于安置复员军人工作的报告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民主办社几个事项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迅速设法解决役畜瘦弱死亡问题的紧急通知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传达全国宣传工作会议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春耕工作,争取一九五七年农业大丰收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耕畜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同越南进行地方贸易问题给广东省委等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批准商业部党组关于一九五七年棉布供应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罢工罢课问题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转发河南省委批转孙卫和关于新乡县兴宁乡群众“闹粮”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 中共中央转发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新建、改建、扩建企业中存在的劳动保护问题报告和矿山企业中矽肺病严重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研究有关工人阶级的几个重要问题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四月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河南省委转发史向生关于许昌专区当前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四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酌量增加农业社社员的自留地,解决养猪饲料问题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四月十八日)
  • 中共中央关于检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执行情况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印发中央监察委员会关于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的规定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 中共中央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等关于全面检查肃反工作的几个通知和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保证执行国务院关于消灭血吸虫病指示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 中共中央批转劳动部党组关于西藏调出人员分工安置和调送程序的意见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转发董必武关于农村治安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转发福建省委批转龙溪地委关于区乡干部社干部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和改进领导作风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即将发出整风、党政主要干部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和请各地分析研究党与人民群众各项具体矛盾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李富春、薄一波关于西安第二机械工业部工厂基建节约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等关于撤销运输检察院、运输法院的请示报告 (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 中共中央转发福建省委批转省华侨事务委员会党组、省人民银行党组关于争取侨汇问题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五月一日)
  • 中共中央批发习仲勋、曾一凡关于国务院各部门一九五六年召开专业会议、派人下去检查工作、接待地方来人等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处理职工和资产阶级出身的干部、军官、教职员及青年学生献股问题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五月三日)
  • 中共中央批转陕西省委关于省市负责同志春节前后向职工进行政治报告的情况报告 (一九五七年五月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继续组织党外人士对党政所犯错误缺点展开批评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五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各级领导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日)
  • 中共中央批转全国总工会工资部关于新公私合营企业工资改革当前几个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日)
  • 中共中央转发纺织工业部党组关于改细织布用纱问题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三日)
  • 中共中央关于报导党外人士对党政各方面工作的批评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甘孜藏族自治州继续进行民主改革问题给四川省委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对待当前党外人士批评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迅速制止耕牛瘦弱死亡现象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八日)
  • 中共中央批转李富春、薄一波关于解决目前经济建设和文化建筑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的意见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五月十九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工业工作部关于改进工业系统干部管理制度的报告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对川甘青边境工作团党组关于结束边工团的意见的批复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 中共中央转发河南省委关于正确宣传农业生产合作社超产奖励办法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 中共中央转发江苏省委关于正确处理农村人民闹事问题指示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日)
  • 中共中央批发监察部党组关于检查长江航运工作的报告和交通部党组关于改进长江航运工作的意见 (一九五七年六月三日)
  • 中共中央转发福建省监察厅党组关于检查晋江专区税收工作情况报告的批示 (一九五七年六月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安排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六月五日)
  • 中共中央关于抓紧时间继续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六月六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在肃反善后工作中进行赔礼道歉的 界限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关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等政策在国外宣传中应注意事项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二日)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夏收分配工作的指示 (一九五七年六月十四日)
  •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交通工作部关于省 (市)委、自治区党委交通工作部部长会议的情况报告(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五日)
  • 中共中央批准中央十人小组关于肃反运动进展情况和当前任务的报告、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解释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 中共中央关于在一两个月后吸收一批高级知识分子入党的通知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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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人民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始建于1921年9月1日,重建于1950年12月1日,是党和国家政治读物出版社,也是我国第一家著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性出版社。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的“人民出版社”社名,成为国家和各省级人民出版社最为显著的形象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