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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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千字
字数
2017-09-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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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法律法规新解读:权威实用易懂,适用于日常生活。选取公司法规维护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内容简介
“法律法规新解读”丛书作为一套实用型法规汇编,历经三版,以其权wei、实用、易懂的优点,赢得了广大读者的认可,真正成为“遇事找法者”运用法律维护权利和利益的利器。本丛书选取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领域,将各领域的核心法规作为“主体法”,并且将与主体法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分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历经多次修正,现行版本为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 版权信息
- 第四版出版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适用提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读与应用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立法宗旨
- 第二条 调整对象
- 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
- 第四条 股东权利
- 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
- 第六条 公司登记
- 第七条 营业执照
- 第八条 公司名称
- 第九条 公司性质变更
- 第十条 公司住所
-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
- 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 第十四条 分公司与子公司
- 第十五条 转投资
- 第十六条 公司担保
- 第十七条 职工权益保护与职业教育
- 第十八条 工会
- 第十九条 党组织
- 第二十条 股东禁止行为
- 第二十一条 禁止关联交易
- 第二十二条 公司决议的无效或被撤销
-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 第二十四条 股东人数
-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内容
- 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
- 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
- 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
- 第二十九条 设立登记
- 第三十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
- 第三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
- 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
- 第三十三条 股东查阅、复制权
- 第三十四条 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 第三十五条 不得抽逃出资
- 第二节 组织机构
- 第三十六条 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职权
- 第三十八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
- 第三十九条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 第四十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
- 第四十二条 股东的表决权
-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 第四十四条 董事会的组成
-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
-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职权
-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 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 第四十九条 经理的设置与职权
- 第五十条 执行董事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
- 第五十二条 监事任期
-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一)
- 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
- 第五十五条 监事的会议制度
- 第五十六条 监事职责所需费用的承担
-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第五十七条 一人公司的概念
- 第五十八条 一人公司的特殊要求
- 第五十九条 一人公司的登记注意事项
- 第六十条 一人公司的章程
- 第六十一条 一人公司的股东决议
- 第六十二条 一人公司的财会报告
- 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
-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
-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
-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
-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
-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高层人员的兼职禁止
-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
-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 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 第七十四条 异议股东股权收购请求权
- 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
- 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 第一节 设 立
-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 第七十七条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 第七十八条 发起人的限制
- 第七十九条 发起人的义务
- 第八十条 注册资本
- 第八十一条 公司章程
- 第八十二条 出资方式
- 第八十三条 发起设立的程序
- 第八十四条 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
- 第八十五条 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
- 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
- 第八十七条 股票承销
- 第八十八条 代收股款
- 第八十九条 验资及创立大会的召开
- 第九十条 创立大会的职权
- 第九十一条 不得任意抽回股本
- 第九十二条 申请设立登记
- 第九十三条 出资不足的补充
- 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的责任
- 第九十五条 公司性质的变更
- 第九十六条 重要资料的置备
- 第九十七条 股东的查阅、建议和质询权
- 第二节 股东大会
- 第九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组成与地位
- 第九十九条 股东会的职权
- 第一百条 年会和临时会
-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
- 第一百零二条 股东大会会议
-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
- 第一百零四条 重要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权
- 第一百零五条 累积投票制
- 第一百零六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代理
- 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组成、任期及职权
-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及责任承担
- 第一百一十三条 经理的设立与职权
-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兼任经理
-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向高管人员借款禁止
- 第一百一十六条 高管人员的报酬披露
- 第四节 监事会
- 第一百一十七条 监事会的组成及任期
- 第一百一十八条 监事会的职权及费用
-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的会议制度
-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 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
- 第一百二十一条 特别事项的通过
- 第一百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
-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
- 第一百二十四条 会议议决的关联关系董事不得表决
-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第一百二十五条 股份及其形式
- 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发行的原则
-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
- 第一百二十八条 股票的形式及载明的事项
- 第一百二十九条 股票的种类
- 第一百三十条 股东信息的记载
-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其他种类的股份
- 第一百三十二条 向股东交付股票
- 第一百三十三条 发行新股的决议
- 第一百三十四条 发行新股的程序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发行新股的作价方案
- 第一百三十六条 发行新股的变更登记
- 第二节 股份转让
-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份转让
-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转让的场所
-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
-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
- 第一百四十一条 特定持有人的股份转让
- 第一百四十二条 本公司股份的收购及质押
- 第一百四十三条 记名股票丢失的补救
- 第一百四十四条 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
- 第一百四十五条 上市公司的信息公开
- 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禁止行为
-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五十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
-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
- 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
- 第七章 公司债券
-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债券的概念和发行条件
-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债券票面的记载事项
-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债券的分类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债券存根簿
- 第一百五十八条 记名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
-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债券转让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债券的转让方式
- 第一百六十一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 第一百六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
- 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财务与会计制度
- 第一百六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
- 第一百六十五条 财务会计报告的公示
- 第一百六十六条 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
-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积金的用途
- 第一百六十九条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第一百七十条 真实提供会计资料
- 第一百七十一条 会计账簿
-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
-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
-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
-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
-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承担
-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减资
-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增资
-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登记
-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解散原因
- 第一百八十一条 修改公司章程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司法强制解散公司
-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
-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
-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
-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
-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
- 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 第一百九十一条 外国公司的概念
-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
- 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
- 第一百九十四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
- 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 第一百九十六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活动原则
-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与清算
-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 第一百九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的法律责任
- 第一百九十九条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条 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一条 另立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二条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三条 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违法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六条 清算组违法活动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七条 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机构违法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八条 公司登记机关违法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零九条 公司登记机关的上级部门违法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一十条 假冒公司名义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一十一条 逾期开业、停业、不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一十二条 外国公司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律责任
-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吊销营业执照
- 第二百一十四条 民事赔偿优先
- 第二百一十五条 刑事责任
- 第十三章 附 则
-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
- 第二百一十七条 外资公司的法律适用
- 第二百一十八条 施行日期
- 关联法规归类解读与
- 一、综 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 第三章 国家出资企业
- 第四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与考核
- 第五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
- 第六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 第九章 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管理行政案件管辖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一、案件受理
- 二、 企业公司制改造
- 三、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
- 四、企业分立
- 五、企业债权转股权
- 六、国有小型企业出售
- 七、企业兼并
- 八、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
- 二、公司设立与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登记管辖
- 第三章 登记事项
- 第四章 设立登记
- 第五章 变更登记
- 第六章 注销登记
- 第七章 分公司的登记
- 第八章 登记程序
- 第九章 年度报告公示、证照和档案管理
- 第十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一章 附 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登记主管机关
- 第三章 登记条件和申请登记单位
- 第四章 登记注册事项
- 第五章 开业登记
- 第六章 变更登记
- 第七章 注销登记
- 第八章 公示和证照管理
- 第九章 事业单位、科技性的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的登记管理
- 第十章 监督管理
- 第十一章 附 则
-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企业名称
- 第三章 企业名称的登记注册
- 第四章 企业名称的使用
-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争议处理
- 第六章 附 则
-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 三、公司组织机构
-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 四、公司证券与上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证券发行
- 第三章 证券交易
-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 第六章 证券公司
- 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 第八章 证券服务机构
- 第九章 证券业协会
- 第十章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二章 附 则
-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股票的发行
- 第三章 股票的交易
- 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 第五章 保管、清算和过户
- 第六章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
- 第七章 调查和处罚
- 第八章 争议的仲裁
- 第九章 附 则
-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定价与配售
- 第三章 证券承销
- 第四章 信息披露
-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 第六章 附 则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发行条件
- 第三章 发行程序
- 第四章 信息披露
-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 第六章 附 则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权益披露
- 第三章 要约收购
- 第四章 协议收购
- 第五章 间接收购
- 第六章 豁免申请
- 第七章 财务顾问
- 第八章 持续监管
- 第九章 监管措施与法律责任
- 第十章 附 则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则和标准
- 第三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
- 第四章 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管理
- 第五章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第六章 重大资产重组后申请发行新股或者公司债券
- 第七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 第八章 附 则
- 五、公司破产清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 第三章 管理人
-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 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第六章 债权申报
- 第七章 债权人会议
- 第八章 重 整
- 第九章 和 解
- 第十章 破产清算
-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 第十二章 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
- 一、管理人名册的编制
- 二、管理人的指定
- 三、管理人的更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 六、公司特殊法律争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 一、一般规定
- 二、 受理与管辖
- 三、诉讼方式
- 四、虚假陈述的认定
- 五、归责与免责事由
- 六、共同侵权责任
- 七、损失认定
- 八、附 则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 权威指导案例
- 一、林方清诉常熟市凯莱实业有限公司、戴小明公司解散纠纷案
- 二、深圳市启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国华投资有限公司、开封市豫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科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案
- 三、李淑君、吴湘、孙杰、王国兴诉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纠纷案
- 四、张桂平诉王华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 五、张艳娟诉江苏万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万华、吴亮亮、毛建伟股东权纠纷案
- 六、绵阳市红日实业有限公司、蒋洋诉绵阳高新区科创实业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效力及公司增资纠纷案
- 七、汤长龙诉周士海股权转让纠纷案
- 八、李建军诉上海佳动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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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法治出版社
中国法治出版社是中央级法律类图书专业出版社,成立于1989年6月,隶属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法治出版社每年出版新书品种1000种左右,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的国家标准版本;2、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中外文对照文本;3、中外法学著作;4、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法学教科书;5、法律工具书;6、解释、宣传、介绍法律、法规的普及性读物;7、法律、法规中文及中外文对照文本的电子出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