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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聚焦于社会医疗保险领域中医保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谈判机制。

内容简介

本书以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医保方与医疗服务供方)为研究对象,从构建医保谈判机制的理论基础出发,选取三个典型欧洲国家法国、德国和荷兰,分别分析医保谈判机制在三国的发展历程、现行框架和实践情况,并归纳特点。

在此基础之上,对法德荷三国医保谈判机制的整体情况、分类特征以及运行情况进行比较研究,再从政治、文化和经济的角度阐释三国医保谈判机制差异的成因,并在认识差异的基础之上总结出建立和完善医保谈判的一般规律或普适经验。

最后,通过对法德荷三国医保谈判机制现状进行对比,认识我国现阶段构建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优势与困境,并参考三国建立医保谈判机制的实践、规律和经验,对我国构建医保谈判机制进行探索性的思考。

目录

  • 版权信息
  • 前 言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对象界定
  • 1.2.1 社会医疗保险
  • 1.2.2 谈判
  • 1.2.3 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
  • 1.2.4 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所涉及的其他概念
  • 1.2.5 样本国家的选择
  • 1.3 文献综述与简评
  • 1.3.1 关于欧洲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发展与改革的研究
  • 1.3.2 关于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研究
  • 1.3.3 关于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
  • 1.3.4 关于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研究
  • 1.3.5 研究综述简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理论基础
  • 2.1 谈判的基础理论
  • 2.1.1 谈判理论
  • 2.1.2 博弈论
  • 2.1.3 公共治理理论
  • 2.2 谈判主体的理论问题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市场势力理论
  • 2.3 谈判对象的理论问题——医疗服务的特殊性
  • 2.4 谈判环境的理论基础
  • 2.4.1 关联博弈与嵌入性
  • 2.4.2 新公共管理改革理论
  • 第3章 政府引领型谈判:法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
  • 3.1 法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服务体系概况
  • 3.1.1 法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 3.1.2 法国医疗服务体系概况
  • 3.2 法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发展历程
  • 3.2.1 萌芽期:供方主导时期(1945年以前)
  • 3.2.2 初创期:医保方与供方双边谈判(1945—1960年)
  • 3.2.3 磨合期:政府介入的省级三方谈判(1960—1970年)
  • 3.2.4 成型期:三方全国层面谈判模式确立(1971—1996年)
  • 3.2.5 改革期:总额预算制下的医保谈判(1996—2002年)
  • 3.2.6 完善期:引入新谈判主体和内容(2002年至今)
  • 3.2.7 小结
  • 3.3 现行的谈判框架与实践情况
  • 3.3.1 社会医疗保险支出预算订立——议会
  • 3.3.2 政府主管部门与UNCAM的谈判
  • 3.3.3 国家公约与附录谈判——以私人执业医生为例
  • 3.3.4 跨专业协议谈判
  • 3.3.5 医疗行为与质量改善合同谈判——个体谈判
  • 3.4 案例分析
  • 3.4.1 失败的公约谈判——1989年国家公约谈判
  • 3.4.2 2016—2021年国家公约谈判
  • 3.5 法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特点分析
  • 3.5.1 谈判理念:医疗自由主义与社会团结原则的冲突
  • 3.5.2 医生工会的谈判主体资格由投票选举获得
  • 3.5.3 统一的医保基金谈判方与分裂的医生工会
  • 3.5.4 谈判集中在全国层面,由政府主导
  • 3.5.5 谈判决策采用一票通过制与个体签约相结合
  • 3.5.6 场外行动对医保谈判有重大影响力
  • 3.5.7 谈判拥有良好的信息支撑系统
  • 第4章 社团协作型谈判:德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
  • 4.1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与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概况
  • 4.1.1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 4.1.2 德国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概况
  • 4.2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发展历程
  • 4.2.1 萌芽期(1883—1913年):个人合同与雇佣关系
  • 4.2.2 形成阶段(1913—1932年):协会层面的集体谈判
  • 4.2.3 破坏与恢复期(1933—1974年):确立谈判主体公法人身份
  • 4.2.4 发展成熟阶段(1975—1990年):医保谈判制度化
  • 4.2.5 完善阶段(1990—2007年)
  • 4.2.6 改革阶段(2007年至今)
  • 4.3 现行的谈判框架与实践情况
  • 4.3.1 门诊医疗服务医疗保险谈判
  • 4.3.2 医院医疗服务基于按疾病诊断组支付的医疗保险谈判
  • 4.3.3 整合医疗服务谈判
  • 4.4 案例分析:2013—2018年德国门诊服务总费用联邦谈判
  • 4.5 德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特点分析
  • 4.5.1 谈判在完备的法律与组织章程指导下进行
  • 4.5.2 谈判主体是平等自治的公法人
  • 4.5.3 谈判过程是以联合自治为基础的非零和博弈
  • 4.5.4 医保谈判受公法保护,谈判主体没有罢工权
  • 4.5.5 政府在谈判中是中立协调者
  • 第5章 市场竞争型谈判:荷兰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
  • 5.1 荷兰医疗保险计划与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概况
  • 5.1.1 荷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概况
  • 5.1.2 荷兰医疗服务供给体系概况
  • 5.2 荷兰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发展历程
  • 5.2.1 自由竞争时期(1941年以前)
  • 5.2.2 “碎片化”医保谈判形成期(1941—1970年)
  • 5.2.3 全国层面集体谈判机制的出现(1970—1986年)
  • 5.2.4 医保谈判机制改革准备期(1987—2006年)
  • 5.2.5 “有管理的竞争”下的医保谈判(2006年至今)
  • 5.3 现行的谈判框架与实践情况
  • 5.3.1 全科医生医保谈判
  • 5.3.2 医院及专科医生医疗服务基于诊断-治疗组合支付的谈判
  • 5.4 案例分析
  • 5.4.1 1989年专科医生医疗服务五方谈判
  • 5.4.2 2015年荷兰按诊断-治疗组合支付标准谈判
  • 5.5 荷兰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特点分析
  • 5.5.1 公法和私法共同指导下的谈判
  • 5.5.2 采用个体谈判模式
  • 5.5.3 允许采用选择性合约作为谈判工具
  • 5.5.4 消费者需求驱动型的医疗保险谈判
  • 5.5.5 “有管理的竞争”原则下的谈判
  • 第6章 法德荷三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比较、成因分析与经验总结
  • 6.1 法德荷三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整体情况比较
  • 6.2 公共治理理论视角下法德荷三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比较与分类
  • 6.2.1 公共治理理论视角下医保谈判机制的再认识
  • 6.2.2 法德荷三国医保谈判中三种治理机制的比较
  • 6.2.3 法德荷三国医保谈判机制比较分类与特征分析
  • 6.3 委托-代理理论视角下法德荷三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比较
  • 6.3.1 医保谈判中参保者与医保方之间关系比较
  • 6.3.2 医保谈判中医保方与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的关系比较
  • 6.3.3 医保谈判中政府与医疗保险方之间的关系比较
  • 6.3.4 小结
  • 6.4 法德荷三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成因分析
  • 6.4.1 不同的国家结构、行政管理体制与行政文化
  • 6.4.2 不同的社会文化基础
  • 6.4.3 不同市场结构——市场势力比较
  • 6.5 法德荷三国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经验总结
  • 6.5.1 通过立法建立稳定完善的医保谈判机制
  • 6.5.2 医保谈判机制注重保障利益相关方参与
  • 6.5.3 谈判主体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
  • 6.5.4 从分配性谈判走向综合性谈判
  • 6.5.5 市场竞争与政府干预在医保谈判中共同加强
  • 第7章 我国构建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现实基础分析与经验借鉴
  • 7.1 我国构建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现状
  • 7.1.1 我国医保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发展历程
  • 7.1.2 各地构建医保谈判机制的实践探索
  • 7.2 我国构建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困境与优势分析
  • 7.2.1 我国构建医保谈判机制面临的困境
  • 7.2.2 我国构建医保谈判机制的优势分析
  • 7.3 我国构建社会医疗保险谈判机制的经验借鉴
  • 7.3.1 构建医保谈判机制需发挥行政机制的引领性作用
  • 7.3.2 构建医保谈判机制需明确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
  • 7.3.3 构建医保谈判机制需激发社团机制的协调性作用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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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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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欧洲医保谈判镜鉴

    本书以制度比较为主线,从谈判主体、谈判形式、价格机制、监管方式等角度展开分析。书中选取的欧洲典型国家 —— 如德国、荷兰、瑞典等 —— 代表了不同的社会医疗保险模式:有的偏重国家主导,有的强调市场调节,也有的在政府与社会各方之间形成动态平衡。作者通过详实的制度史梳理、实证数据比对,揭示出这些国家在医疗费用控制、药品价格谈判、医疗服务供给协调等方面的机制设计与实际运行情况,从而较为全面地呈现欧洲社会医疗保险谈判体系的内在差异与共同规律。当前中国医疗保障体系正处于深度调整期,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采谈判、医疗控费等方面都需要制度化、规范化的机制支持。作者并非只是对国外经验的 “照搬”,而是关注 “可移植性”。她通过对比发现,欧洲国家谈判机制的有效性与其制度基础密切相关:包括利益相关方自治程度、医保基金的独立性、信息公开透明度等。这种分析不仅厘清了政策成效背后的制度逻辑,也提醒读者在比较研究中保持制度情境的敏感性。其次,作者采取了制度比较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路径,既有宏观层面的结构分析,又有微观层面的操作考察。例如,书中对德国 “统一评估委员会”、荷兰 “健康保险局”、瑞典 “国家健康与福利委员会” 的职责分工与谈判流程进行了详尽描述,这种细节展示帮助我们理解制度如何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平衡各方利益,发挥政策效能。作者的论证建立在大量一手资料和政策文本的基础上,显示出较高的学术严谨性。本书在论述风格上兼顾学术性与可读性。语言简洁明快,分析直接深入,没有冗余的修辞,也未陷入概念堆砌。面对医疗保险谈判这样高度技术化、工程化的主题,作者仍能以清晰的逻辑传达复杂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体现出良好的文字把握力。当然我觉得本书也还有一些可以进一步完善之处。首先,在比较维度上,尽管作者选取的欧洲国家具有代表性,但医保体系外部环境因素的分析略显不足。医疗保险谈判机制往往受制于财政政策、人口结构和产业发展情况。若能在此基础上增加宏观经济和社会文化因素的交叉分析,研究的解释力将更强。其次,书中对中国制度改革的对照讨论虽有专章,但相对谨慎。我其实希望能看到更加具体的政策建议,如如何在地方医保部门建立谈判机构、怎样提高医药价格谈判的透明度等。若能在理论阐释之外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路径设计,将更具政策参考意义。尽管存在上述一些局限,这本书仍然是一项重要的制度比较研究成果。它打通了医疗政策研究与社会治理研究的边界,以制度比较为方法,以政策实践为落脚点,有助于深化人们对复杂谈判机制运行逻辑的理解。对我国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者而言,本书提供的不仅是 “学术借鉴”,更是一种制度思维方式 —— 即如何在利益多元的社会中寻求平衡,如何以谈判机制作为制度协调的关键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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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成立于1955年,是新中国建立后成立的第一家大学出版社。时光在文字与光阴中驻足,我们在积聚书香与赓续文脉之时,也有一点小小的向往,在徜徉中拢住自我与他者的目光,给天下读书人一点点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