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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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千字
字数
201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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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以中国传统法律为例,说明了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与司法审判的看法的误解与限制。
内容简介
长久以来,西方人对中国的看法,一直受到韦伯比较社会学里对比中西社会与文化的影响:为了彰显现代西方的独特类型,韦伯将中国作为对比类型的传统社会的代表,在混同文化内的比较与文化间的比较的情况下,中国传统宗教、法律、经济与政治等秩序的发展阶段便被等同成西方中世纪的发展阶段,明显落后西方现代社会。
本书以中国传统法律为例,尝试对韦伯提出批判:在社会学方法论上,指出了他的比较法律社会学里二元对立式的理念型比较(“形式的-理性的”西方现代法律的类型←→“实质的-不理性的”中国传统法律的对比类型)的局限;在实质社会学分析上,立基在全球最近对清代法律与司法审判的丰硕研究成果,说明了韦伯对中国传统法律与司法审判的看法的误解与限制。
目录
- 版权信息
- 主编者言
- 自序与导论
- 一、 学术生涯第一个关注点
- 二、 学术生涯第二个关注点
- 三、 韦伯论中西法律文化的异同
- 四、 本书内容简介
- 五、 谢辞
- 一、 韦伯比较社会学的特点与局限
- 二、 文化内的比较:韦伯有关西方法律发展史的理念型建构
- (一)理念型地建构西方法律发展史
- (二)形式的—理性的法律
- (三)“形式的—理性的”法律的共时性意义:西方现代社会中的法律秩序与其他社会秩序之间的选择性亲近关系
- (四)“形式的—理性的”法律的贯时性意义:西方现代社会中的法律←→西方传统社会中的法律
- 三、 文化间的比较:西方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法律
- (一)官民各有所司
- (二)自治的氏族、村落与法律的实际运作:以家父长制的氏族亲属关系为准
- (三)中华帝国的行政与法律:家产制的行政与法律
- (四)中华帝国的司法审判:自由裁量的、不可预计的“卡迪审判”
- (五)缺乏个人自由权与私法的规定
- (六)缺乏专业法学教育与专业法律人阶层
- (七)缺乏自然法思想与形式法学
- (八)缺乏独立自主的法律与司法发展
- (九)将两千年中华帝国的法律视为少变化的整体
- 四、 对韦伯比较法律社会学的批判
- (一)方法论上的批判
- (二)方法论上的可能出路
- (三)中国传统法律多值逻辑的实际运作:以清代州县司法审判为例
- 五、 结论:超越韦伯,理解传统
- 附录一: 由萨维尼的历史法学派到韦伯的法律社会学 ——兼论法律解释学、法律史和法律社会学的关系
- 一、前言
- 二、 萨维尼开创的德国历史法学派 ——由法学的历史主义到法学的实定主义
- 三、罗马法学派与日耳曼法学派
- 四、概念法学与自由法学
- 五、 韦伯的法律社会学 ——为历史法学派作总结
- 六、结语
- 附录二: 韦伯法律社会学的两大面向
- 一、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之一:西方法律发展史
- 二、韦伯的法律社会学之二:法律是一种社会行动
- 代跋 一个华语社会学家的努力与追求
- 后记
- 索引
- 后折页
- 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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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专业法学图书出版机构,其宗旨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 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始终把精品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不同层次、多种系列的法学教材,其中不少教材荣获中国教育部、中国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优秀教材奖。 出版社教材读物以及学术著作的规模庞大、品种齐全、质量上乘,被广大读者誉为“中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