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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包含关于法哲学和经济法哲学方面的基本内容。

内容简介

本书关于法哲学和经济法哲学方面的基本绪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认识论上,法的本质是其道义价值、功利价值和实证价值的最佳边际均衡,法的具体内容应该是这三种法基本价值的最佳边际均衡点。

2.在法部门的划分上,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法学是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社会才是法的本体,法学必须与其本体相连接。

3.在本体法上,应以主体—客体—行为作为法的基本结构法主体。法体是法的静态规定性,法行为则是主体之间的动态规定性。

4.在责任法上,法责任是有其相对独立于本体法的价值目标的,它的核心价值目标是从主体责任的承担上保障本体法的实施,它的基本责任类型应包括人身责任、财产责任和行为责任,任何违反本体法的行为都可能需要承担这三种责任。

5.在程序法上,法程序也是具有其相对独立于实体法的价值的,它的核心价值目标是从主体责任的确认上保障本体法的实施。

目录

  • 版权信息
  • 作者简介
  • 总序
  • 修订版前言
  • 原稿前言
  • 第一章 法边际均衡论导论
  • 一、哲学中的均衡论
  • 二、相关的均衡理论
  • 三、法学中的均衡论
  • 四、法均衡论的概念
  • 第二章 法本质边际均衡论
  • 一、法的基本类型论
  • 二、法的边际均衡论
  • 三、法的均衡方法论
  • 四、法的构成要素论
  • 第三章 法目标边际均衡论
  • 一、法的目标地位论
  • 二、法的目标类型论
  • 三、目标边际均衡论
  • 四、经济目标体系论
  • 第四章 法原则边际均衡论
  • 一、法的原则性质论
  • 二、法的原则地位论
  • 三、法的原则规范论
  • 四、经济原则均衡论
  • 第五章 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 一、法主体本质属性论
  • 二、法主体权利义务论
  • 三、法主体实际地位论
  • 四、法主体边际均衡论
  • 五、经济法主体性质论
  • 第六章 法客体边际均衡论
  • 一、法财产本质属性论
  • 二、法财产权利义务论
  • 三、法财产权义决定论
  • 四、法财产边际均衡论
  • 五、经济法财产性质论
  • 第七章 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 一、法行为本质属性论
  • 二、法行为权利义务论
  • 三、法行为权义决定论
  • 四、法行为边际均衡论
  • 五、经济法行为性质论
  • 第八章 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 一、法责任本质属性论
  • 二、法责任归责原则论
  • 三、法责任程度决定论
  • 四、法责任边际均衡论
  • 五、经济法责任性质论
  • 第九章 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 一、法程序本质属性论
  • 二、法程序证明责任论
  • 三、法证明责任决定论
  • 四、法程序边际均衡论
  • 五、经济法程序性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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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管、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专业法学图书出版机构,其宗旨为中国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服务。 多年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始终把精品法学教材建设放在首位,向广大读者提供研究生、本科、专科、高职、中专等不同层次、多种系列的法学教材,其中不少教材荣获中国教育部、中国司法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的优秀教材奖。 出版社教材读物以及学术著作的规模庞大、品种齐全、质量上乘,被广大读者誉为“中国重要的法学教材出版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