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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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千字
字数
2016-12-01
发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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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网络服务商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规则分析及建议。
内容简介
本书以传统民法理论为基础分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规则的适用。本书统一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集中讨论了共同侵权与间接侵权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同时分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主观过错,由于网络服务提供者主观过错不同,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损害赔偿责任分担方面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
在此基础上,本书以拟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司法解释的方式提出了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建议,以期为未来的立法提供参考。本书的出版对于互联网法律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目录
- 版权信息
- 总序一
- 总序二
- 序一
- 序二
- 前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本书创新点
- 五、本书结构
-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基本概念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
- 一、统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概念的必要性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界定:从“身份立法”到“行为立法”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类型化
- 第二节 知识产权间接侵权
- 一、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内涵
- 二、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立法表达
- 三、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类型化
- 四、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的关系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之主观要件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之客观要件
-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理论依据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相关学说及其评析
- 二、交往安全义务说的合理性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的价值基础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之正义观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之自由观
- 三、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之秩序观
-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之安全观
- 五、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之效率观
- 第四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主观过错之一:明知
- 第一节 认定明知的主要规则:权利人发送通知
- 一、制度定位:“法定义务”还是“免责设计”?
- 二、互联网专条中“通知”的实践困境
- 第二节 通知的要件与通知的法律效力
- 一、通知的要件
- 二、不合格通知的法律效力
- 三、通知的判断
- 第三节 明知与避风港的关系
- 第五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主观过错之二:应知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与注意义务的关系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设定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设定原则
- 二、影响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设定的几个因子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运用
- 第六章 “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间接侵权责任的制度失衡
- 一、滥用通知的表现形式
- 二、规制“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基本思路
- 第二节 规制“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实体措施
- 一、保证金
- 二、错误通知责任承担制度
- 三、信誉评价
- 四、合同责任豁免
- 第三节 规制“通知—删除”制度滥用的程序措施
- 一、反通知
- 二、诉讼时间到期自动解除
- 第七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与责任形态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形态
- 第二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民事责任
- 一、停止侵害
- 二、消除影响与赔礼道歉
- 三、赔偿损失
-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行政责任
- 一、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行政责任的合理性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行政责任的适度性
- 第八章 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规则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著作、译著类
- 二、中文论文类
- 四、外文类
- 五、电子文献类
- 六、网络资源类
- 七、判决书类
- 八、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类
-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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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