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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本书以1940年代陕甘宁边区“封张婚姻纠纷案”为切入点,讨论中国革命中的婚姻改革和司法建设。

内容简介

作者讨论了从司法案件的原型到文艺作品的演变过程,以全景式的视角,探讨了此案在司法实践、乡村建设、政权建设以及女性研究等方面的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革命中出现的新话语、新的文化符号进行解析。

作者认为,新的话语和新的文化符号凝聚了20世纪社会运动与革命的实践与经验,同时也连接了传统与当代,是中国革命经验的概念化表达。

目录

  • 版权信息
  • 中文版序言
  • 英文版序言及鸣谢
  • 1944年陕甘宁边区示意图
  • 导论
  • 第一章 封彦贵诉张金才:陕甘宁革命根据地与婚姻改革
  • 一 从边陲到革命根据地:1930年代陇东与陕北的政权建设
  • 二 婚姻改革与地方社会
  • 三 社会冲突:婚姻纠纷背后的经济动因
  • 四 法律和社会实践:处理革命司法与当地文化的不相容问题
  • 第二章 捧儿上诉:妇女、爱情、婚姻与革命政权
  • 一 作为革命话语的“婚姻自由”
  • 二 当地家长制下的妇女:爱情、性、婚姻与家庭
  • 三 当地妇女与革命政府
  • 四 王银锁左润离婚案
  • 小结
  • 第三章 二审判决:边区司法建设与婚姻改革
  • 一 建立行之有效的边区司法制度(1937~1946)
  • 二 司法体系革命:混合型新模式的探索(1943~1946)
  • 三 司法实践:形式主义或革命原则下的地方灵活性?
  • 小结
  • 第四章 建立新的判决原则:从“婚姻自由”到“婚姻自主”
  • 一 从“自由”到“自主”:词语与条例
  • 二 自主:从法律实践中产生的新婚姻原则
  • 三 修改中的婚姻条例:1944年与1946年
  • 小结
  • 第五章 新闻报道:建设新民主主义的乡村法治秩序
  • 一 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安定地方乡村社会
  • 二 马锡五的审判方式:改进政府与乡村社会的关系
  • 三 马锡五的审判方式:地方/民间社会渗透、重塑国家话语
  • 四 《新华日报》:展示边区民主、发掘新的女英雄形象
  • 小结
  • 第六章 秦腔剧本与说书:从反叛的女儿到“社会母亲”
  • 一 “后五四一代”的都市青年在延安:投身革命,寻找民族之根
  • 二 革命政权下女性的新形象
  • 三 一场改变母女关系的革命
  • 四 韩起祥与说书《刘巧团圆》:体现地方价值观的故事
  • 小结
  • 第七章 从评剧到电影:《刘巧儿》与全国性婚姻家庭改革
  • 一 1950年《婚姻法》:重回都市理想,面对实践的挑战
  • 二 评剧《刘巧儿》:创造新妇女的形象
  • 三 从评剧到电影:民间艺术的改造与提升
  • 四 封芝琴与“刘巧儿”:妇女的新榜样
  • 小结
  • 余论 当代历史与革命传统:“刘巧儿”、法律、“自主”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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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及书评

4.8
4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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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这本书评了
    5.0

    关注这本书,主要是对书名所吸引,既涉及到中国革命中的婚姻,又涉及到法律,待翻阅完序言部分,才知道原来本书是以发生在当年陕甘宁边区陇东地区的 “封张案” 为研究对象。顿时非常感兴趣。看完有几点想法,首先书中曾提及民主问题。对此我理解是西方式的民主只是民主的一种,为什么全世界的民主都必须是美国所倡导的那样民主呢?在不同的阶段,民主应该也是不一样的,按我的理解民主一词它是动态的。因此民主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国家,它会有不同的民主表现方式,比如说在我们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民主与美国的民主肯定会不一样,美国的民主是在经济高度发展了后的民主,而我们的民主是在普遍全面落后的情况下的民主,所以民主对于老百姓来讲,他们对民主的需求跟美国人民对民主的需求显然是不一样的。其次,任何审判方式的产生,都是必须是符合当下的,只有符合当下和老百姓的需求,才能查明事实和问题。马锡五审判方式就是这么一套新的法庭调查和审问的模式,因为在当时老百姓没有多少文化,文盲绝大多数,更别论什么有没有法律知识,又在父权的影响之下,女儿作为家人、我必须要考虑到孝顺的要求,所以好不可能出现当庭与父母对质,也不可能在父亲面前表达出不同的意见,这正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创造性所在。再次,对马锡五审判方式我们理解错误了或者说是偏颇了,在我们的印象中,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以便民即到田间地头的方式,作为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而事实上,马西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在于它是一个有灵活性的形式和法律的原则有机结合的审判方式。同时,在书中肯定陕甘宁边区 “情理法” 问题,雷经天院长说” 法律是人情与道理的结合”,而谢觉哉则认为 “法律是合乎人情的”,马锡五则在 “封张” 案的判词里出现了要将当地的风俗习惯与法律的革命原则相结合。所以从 1940 年代开始,出现了情理法平衡的说法。值得我们思考的是要去研究 “人情” 问题!什么是人之常情?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适用的范围有限制吗?等等。最后,在陕甘宁边区司法部门进行推广调解,通过劳动英雄、战斗英雄和乡绅军进行调解,主要并不是为了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而是因为边区政府感觉到政权的稳定问题,因为在老百姓诉讼案件中主要是离婚纠纷、房产纠纷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而在这些案件诉讼过程中,为了得到更大的利益,部分当事人会采取缠诉的方式,在缠送的过程之中他们会断绝提供给女方吃饭,这样便加重了政府的负担,而这时刚好是边区政府最困难的时候,于是想到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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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方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是专业的人文社科学术出版机构,以“创社科经典,出传世文献”为己任,出版经管、社会学、历史、文化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