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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推荐语

跨界研究法学教育,深度继受与公私法接轨。

内容简介

作为法制继受国与体制转型国,我国有着特定的立法继受与学说继受的历史,同时也面临公私关系结构性转变的现实,因此现阶段民法学的研究既应具有继受法学的深度,也须具备公私法接轨的宽度。本书以继受民法学的视角为经线,分析两岸民法学与日本民法学研究模式与历史环境的不同,并以此为基础,探讨民法学研究模式差异对法学教育与民事立法的影响。同时以公私法的接轨为纬线,通过对法律行为效力体系与行政协议的具体分析,构筑从公法到私法转介与私法到公法假借的基本理论框架,以期拓宽民法学的视界,建构现代民法学研究的完整坐标。

目录

  • 版权信息
  • 序 有心与功夫
  • 第一编 继受民法学的历史理论
  • 第一章 继受法学的历史脉络
  • 一、日本法的混合法系性格
  • 二、我国台湾地区法学的战后发展
  • 三、结语:方法比母法更重要
  • 第二章 继受法学的学术生产
  • 一、易代之风
  • 二、体殊用别
  • 三、理实其融
  • 四、化洋为我
  • 五、点面风神
  • 六、尾音
  • 第三章 继受法域的案例教学
  • 一、鉴定式教学的下一步
  • 二、法教义学功能对案例教学的影响
  • 三、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定位
  • 四、我国案例教学类型的选择与组合
  • 五、结语
  • 第四章 继受法域的法例关系
  • 一、法学的敦煌
  • 二、直虹与长星
  • 第二编 公私法接轨的理论与实践
  • 第五章 从基本权理论看法律行为阻却生效要件体系
  • 一、法律行为阻却生效要件的困境
  • 二、强制性规定的操作方法
  • 三、公序良俗条款的操作方法
  • 四、余论:以案例法方法支撑跨法域释义学
  • 第六章 从基本权理论看行政行为对法律行为效力的作用
  • 一、公权力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体系盲点
  • 二、法律行为效力评价体系的再深化
  • 三、影响法律行为效力的行政行为作用类型
  • 四、行政行为依据规范的合宪合法性控制
  • 五、结语
  • 第七章 论行政协议变更解除权的性质与类型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行政协议变更解除权的体系构成
  • 三、变更解除的诉讼类型与规范适用
  • 四、结论:打通行政协议的任督二脉
  • 第八章 行政协议诉讼类型的区分、融合与转换
  • 一、问题的所在
  • 二、行政行为与行政协议的关系
  • 三、诉讼类型的区分与整合
  • 四、结论
  • 后记 民法学的多元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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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在1979年,经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同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恢复了北京大学出版社建制。北京大学出版社依靠北大雄厚的教学、科研力量,同时积极争取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合作支持,出版了大量高水平、高质量、适应多层次需要的优秀高等教育教材。 北大出版社注意对教材进行全面追踪,捕捉信息,及时修订,以跟上各学科的最新发展,反映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保持北大版教材的领先地位。